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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吸血鬼 by 林翊枫-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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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何必这样牺牲自己,随便找个人来给我解决了不就好了。” 



  他恨我一眼,那一眼带着足以毁灭世界的杀伤力。以后我再也不敢提出类似的问题,为了自身的安全,还是少问为好。 



  他和他家族的所有人一样,一直在寻找一个叫华帝的人,据说这个人早在一万年就已经消失了,可是只要他还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他们就要不惜一切永不放弃地将他找出来,然后象对待其它异类一样,将他占为己有,或者毁了他。 



  上了高中之后我发现了两个很有趣的人,一个是和我一样不属于人类的女生,另一个是个很平凡的人类的男孩子唐小歌,可是他又很特别,因为他身上留着一股淡淡的气,不属于他的。也不属于我所知道的任何一种物类,和那女生莫云云的气很相似,又不一样。 



  飞扬自然也发现了。于是这个十一假期,我们跟踪了他们,然后见到了一个了不得的人。那人就是程家找寻了一万的,靠吸血为生被称为的华帝的华夜。 



  很奇怪的是,虽然那人态度显然很恶劣而且一脸不屑,从飞扬的眼里,却看不出一点想将他毁灭的意思。程家的家训是能利用的全部收为己用,不服从的便毫不留情地消灭掉。我想我的家族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才灭亡的。但看到那个人时,他的眼神很坚定,表示他要得到那个人。虽然在我看来,希望是很渺茫的,而且看着他那么执著地想要他,我只感觉非常生气。 



  “既然莫云云和他是同类,得到哪个不都一样么。”在从重庆回成都的车,我提议。 



  “当然不一样。他们虽然是同一物种,但是确是两个完全的独立体。他们不能繁殖后代,只能‘制造’,至今没有能出现第三个和他们一样的人,说明两人都没制造过同类。世界上就这么两个,依御风堂现在的能力,是无法同时得到他们的,就只有择其一。莫云云一直在不断地活动,他却在一万年里都没有任何动静,莫云云老谋深算深喑世事,比他更难对付。但华帝的价值却更大。”他盯着水杯,细细地讲,又象是在分析。 



  “呵呵,物以稀为贵。”我讽刺地笑笑,却一阵心酸。他为我做这么多,其实也不过是因为我和那个华帝一样,对于程家来说“有价值”。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只银狼,只要我能为他所用;他便不惜一切地保护我,甚至是牺牲他自己,也要让这个物种完整地存活下来。而我一旦叛离;他便毫不留情地判我死刑。 



  在他的眼里,我和其它不属于人类的生物一样,不过是“异类”罢了。 



  他转过头看看我,张了张嘴,似乎有话要说,眼神却又在转眼间变冷,转过头去,不再理我。 



  就这样一路沉默回了程家。 



  下午去了御风堂,看到个以前没见过的新品种,还在襁褓中的狗妖。那一族里最后的遗孤。眯着眼睛蜷在摇篮里睡觉,浅褐色头发细软微翘;尾巴蓬松松地微卷着,覆盖了大半个身子,脸红扑扑的,在灯光下看来特别像刚下树的苹果,光溜溜的鲜嫩可口。小手紧紧捏着,放在下巴边上,口水都流在了手上还毫无知觉,不知道在做着什么美梦。 



  “想要吗。”见我看得出神,他使劲捏了一下那小孩儿的脸,问。 



  “啊啊?”我以为听错了,转过头见他似笑非笑地望着我。又说了句,“想要就给你。” 



  这时我的心就嘭嘭地跳了起来。他还是第一次送东西给我,而且一送就是一个活生生的。 



  我看看他,又看看那个被捏得不舒服但是还是没醒的小家伙。就这样被当成东西送了人,程家的人果然都是这样的。只要不是人类,就可以完全不顾他们自己的感受,想怎样处置就随心所欲地处置掉。这几天心里都特烦,飞扬也是程家的人,他做这些,并不违背程家历来的规矩和习性。可是我不想看到这样的他,看着就让人别扭。 



  他伸手过去,用两只指头把它提起来。“诶!小心一点!”我一把把它抢了过来,就算不是人类的婴儿,也不能这样随便捏着就提起来吧,掉下去可是很危险的。 



  “既然要了,就自己照顾它。”他看了看蜷缩在我怀里,这样都没被弄醒的小狗,说了一声,然后转身走出门去。我突然有他是故意在戏弄我的感觉。我有说我要吗? 



  就这样,一直被人家养着的我,突然肩负起一个巨大的任务。就是从今以后,要开始照顾这个屁大一点只知道睡觉的人形小狗儿。 



  这比在月圆的时候和飞扬搂抱着滚来滚去要辛苦多了。而且那种事情只会越做越爽,这个却只会越做越辛苦。 



  他绝对是故意的。要是这小家伙一不小心被我养挂了怎么办? 



  我瞪大了眼睛。 



  “我还是不要了!!!”我冲那门口嚎叫起来。 



  最迟明天就月圆了。 



  我坐在屋檐下,给这小东西想名字。此刻它已经醒了,在我旁边的小被子上静静躺着,瞪着一双老大的小狗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我。 



  “小狗儿,你说话的声音像人还是像狗狗呢。”我伸出一个指头去蹭蹭他的脸,碰到的时候只觉得象要捏化一般滑嫩娇弱。他伸出小手捏着我的指头,然后放进嘴里吮吸起来。 



  “痒死了,你这小混蛋。”小舌头舔着我的指尖,痒得我叫起来。 



  “他饿了。”身后响起一个声音,我起身,他就站在门口盯着我。手里拿着个奶瓶,里边装着乳白色的牛奶或者什么。 



  “他又不说我怎么知道他饿了。”我狡辩地看着他,“亲爱的,给我们的孩子取个名字吧。” 



  “谁是谁的孩子?”他问。 



  “他啊,”我指着被子上的小狗,“不是你给我的么,当然就是我们的孩子。” 



  他瞪我一眼,不理睬我的话,然后蹲下去,把小东西提起来。“喂,小孩子不能这样提!”我赶快把它抢过来,抱在怀里。这个人到底是真不懂怎么抱小孩还是故意的啊。 



  “呐,抱婴儿要这样抱。”我示范给他看。 



  “你怎么知道的。”他愣愣地问。果然——这人不是要虐待小孩,而是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抱抱。 



  “大街上随便看看就知道了,你平时眼睛长哪的呀!” 



  “没兴趣的东西我从来不在意。”他冷冷地说。 



  “哼,自然,程大少爷嘛,这些无趣的琐事当然没资格值得你注意。”这几天压了些火,平时我一般不爱和他抬杠,基本是事事迁就他。他事事都被我迁就,早就成了一种习惯。所以我这样一说,他特别不满,用了一个和平日不一样的眼神恨了我一眼,然后把奶瓶往我怀里使劲一塞,转头几步走了出去。 



  我也懒得去追他,怀里的小东西眼睛仍旧睁得大大的,完全不知道我们在做什么。



  “你妈和我吵架了,来填肚肚吧。”我把它放回去,伸过左手把他的背搂起来,让他呈半躺状,然后开始喂他喝东西。这小东西果然是属狗的,一瓶奶几下就灌完了,打了个臭臭的饱嗝,小手在我脸上挥来挥去,嘴里发出细小的只有它自己才听得动的声音。 



  “抱你出去逛逛吧,顺便要买点日常用品。”我抱起它,在他头上套个大大的绒帽子,把那双小狗耳朵遮起来,然后裹个小毯子,把尾巴藏在里边,这样就没人看得出它的真样子了。 



  不过说起婴儿的日常用品——要买些什么?我傻傻地站在超市门口,不知道该去哪个区。最后终于在一个刚做妈妈的小姐的帮助下,买了山一样多的东西提在手上。好在买了个婴儿车,不用一面提东西一面抱他,又逛了几家童装店,买了一堆巴掌大的衣服裤子,象小孩子过家家一样。 



  不过这样回去报帐一定会被飞扬踢飞的。现在小孩子的东西怎么就这么贵,一刷卡就上万,当钱是随地捡的。 



  同时我对当爸爸很辛苦这个道理有了直接的体会。如果不是飞扬送的,我以后一定要让它叫我哥,但是现在我决定,一定要在它脑海里灌输我是他爸飞扬是妈的念头。 



  我姓顾,小东西当然也要姓顾。我为什么要姓顾的,记得以前程老头说前人这样决定的。前人怎么会知道在银狼绝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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