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当心吸血鬼 by 林翊枫-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哈哈,他果然什么都没对你说。我是很正常的人类,和你一样会生老病死。” 

  “那你们——你们是什么关系。”我小心翼翼地瞟了瞟他,怕问了不该问的。 

  “说起来挺复杂,回去之后慢慢和你讲。”他突然侧过头来看着我,腾出握着方向盘的右手,轻轻摸了摸我的额头。我还来不及反应,他就在刚才碰我的那里啾了一下。 

  我大叫一声,吓了一跳。 

  “补回那天的。”他说,然后又转过头去认真开车。 

  那天? 

  那天——他啾完阿夜又要啾我被我闪开了。 

  原来他竟然是个这么记帐的人。哭笑不得。 

  “那我住你的房子还混你饭吃是不是也要补偿的。”我红着脸生气地问道。 

  “呵呵。我说了这些都是那家伙的,我也不过是个食客而已。” 

  车在霓虹的路上开得飞快。 



  我怒气冲冲地跑进屋去,那混蛋竟然不在。 

  和阿冽聊了会天,又看电视看到深夜,他竟然还没回来。问阿冽,阿冽也摊摊手说不知道。我突然慌了神,他不会丢下我一个人跑了吧。 

  冲到楼上去,发现装行李的箱子还在卧室里,连手机都没带。这混蛋到底死哪去了。 

  我生气地趴在床上,难道他知道自己的底细被我知道了连行李都不要就跑了?反正他这么有钱也不在乎这些不起眼的东西。 

  怎么可能嘛,为这种事情跑了,又不是白痴。 

  琢磨到半夜眼皮开始打架,我终于经不起睡眠的召唤,迷迷糊糊就睡了过去。 

  我在梦里还在踢他,一边踢一边骂,“你这混蛋,这么有钱还在我家骗吃骗喝!”然后我拿起棒球棍子使劲打他的头,他却一点也没生气也没受伤。后来不知怎么我变得好热,转身一看竟然站在一个沙漠里,四周茫茫一片黄沙,起伏的沙丘没有尽头地延伸。 

  “好热,好热——”我不停喊,边喊边挣扎,最后连挣扎都挣扎不动,除了热就是难受,被重重的气压挤着喘不过气来。 

  猛的睁开眼睛。果然—— 

  “放开我!”我手脚并用,想从这混蛋的怀里挤出来。他什么时候跑回来的我不管,不过他再这样用劲地抱着我我真的就要肺部爆裂而亡了。 

  他的手松了松,但并没放开,而且也没醒。我伸出手去推他,谁知他竟在这时候一用力,我毫无防备地就朝那脸上撞去。终于把他撞醒了。 

  而我的鼻子被撞得酸痛,眼泪不自觉地就流了下来。 

  他睁开眼看到的就是我流泪的样子,有些茫然地问,“怎么哭了。” 

  我哪有哭,只是流眼泪好不好。 

  “昨天身体不舒服,出去找食物了。” 

  轮到我茫然了,原来昨天是周五,怪不得无精打采的。每到周五就是他最虚弱的时候,那两天晚上他都会出去的——我竟然忘了。 

  我把眼泪擦了擦,见他正饶有兴趣地看着我。“看什么看。”又不是没见过我。 

  “我第一次见到你哭。”他抬起手,摸摸我的眼角,“哭的时候绵绵的。” 

  什么叫绵绵的—— 

  “我没哭,我是被你撞痛了。”我反驳。 

  “撞一下就哭了,真小气。” 

  我恨不得把他扔到楼下去。“说了那不是哭!” 

  “昨天和阿冽怎么玩的?” 

  “哼。”突然想起这混蛋的事情,阿冽不告诉我恐怕我一辈子都会被他蒙在鼓里。 

  “他欺负你?” 

  你欺负我一千次他也也不会欺负我。 

  “既然你这么有钱何必还和我住那种地方。”我突然问,他愣了愣。 

  “知道了啊。”他又将我抱紧了一点,真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喜欢在大热天抱人,难道是犯病。 

  “你觉得耍我很好玩是不是。”他一定是觉得欺负我这种穷人很有意思。 

  “因为我喜欢你啊。” 

  “你乱说!”我的心突然使劲地跳了一下,真怕被他听到。天地良心,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听人家说喜欢我所以才心跳猛烈,并没其他意思。我发誓。 

  “何必骗你。” 

  “我是男的!”你也是男的。 

  “我知道。” 

  “你根本就不喜欢我。”我一把把他挣开坐起来,我自然知道他喜欢的人是谁。但是绝对不是我。 

  他似乎很吃惊,没想到我会坚决地挣脱。 

  “我说过不会骗你的,为什么不相信。”他的眼神突然变得很失望,很伤心,甚至有些绝望在里边。 

  我干脆转过身去,不去看他。“你这么有钱却没告诉过我,这还不算骗我?” 

  “你没问过我,难道要我对你说,‘我是大富翁,请你嫁给我’?我要是这样对你说你能接受吗。” 

  这倒是真的,我确实什么都没问过他。我所知道有关他的事情都是他自己告诉我的,但我知道他说喜欢我肯定是假的。不知为何。就是非常清楚。 

  “那好,你把你们以前的事情告诉我。以前你和我,你为什么这么有钱,还有其它的事情。我全部都要知道。”我看着窗外被树叶的缝隙筛漏在地上的阳光;说道。 

  当时 



  “好,反正迟早都是要告诉你的。”阿夜翻过来,和我并排坐在床边。 

  “从你最开始的时候开始讲。”我想要一滴不漏地知道他所有的事情。 



  “当时地球上还没有这么繁华的景致,没有城市村落没有真正的人群种族。我还很小的时候身边有个人一直在照顾我,也就是你叫做莫云云的那老妖婆。她真正的名字我也不知道,我一直叫她阿莫。那时天下似乎就只有我们两人,饿的时候就吸动物的鲜血,平时她带着我住在海边,冬天来了就去山林里。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我们在无意中竟然发现了群居的,也很像我们的动物,也差不多就是最早的人类部落。从那时起我们开始吸人血,并且一发不可收拾。这种动物的血和其它的不一样,咬在嘴里的感觉也是美好得不可形容的,一旦开始吸人血,就再也没有兴趣去咬其它的动物。 

  最不可思议的是,因为我们吸血但是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而被吸的一方也产生一种异常享受的特异感觉,所以我们就象达成一种协议一样,每每去找食物的时候,他们都会轮流地让我们咬。后来我们就干脆随他们一起定居了下来。 

  然后又过了不知多少年,开始出现城市,国家,战争,一切人类应有的过往末节。 

  后来出现了一个人,这个人改变了我和阿莫。 

  我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时候,历史里并无那段记载。他出现在我眼里的时候,那一天天空无比地高远,我记得有风吹过耳际,仿佛我数十万的年岁全部凝聚在了那一刻,让我觉得我的出现,其实就是为了和他相遇。他从所有人的身边经过,神情高傲,不可一世。他来到我的面前,然后笑了。 

  他说,‘华夜是吗,我们城主邀你去宫里做客,请务必赏脸。’ 

  那神情是霸道的,我活了那么久,从来没畏惧过什么,可是当他给我说话的时候,我竟然会全身颤抖。我什么都没说,就随他上了车,然后去了他的国家。 

  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只有十八岁,可是他的十八岁已经足以让全天下为之畏惧,这也成为后来他死的原因之一。那时我被安排到一个阁院里,我要做的事情也不过是隔个三五几天就去让他们城主‘快乐’。 

  当时天下所有人都以被我们吸血为一种至高的荣幸。既然是至高的,自然只有处在最高处的人有资格得到这份殊荣。 

  其实我对哪个国家哪个城主都是没兴趣的,可是从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注定逃不出那双眼睛那个人的一举一动。 

  我在哪个国家那个城里呆了很多年,直到他死去。 

  当时他身边一直跟着一个人,我很快就发现了他们的特殊关系。可是我仍旧无法放弃对那身影的追逐,每当他回朝的时候,我定然会在殿中迎接。 

  我们很快成了很好的朋友。很好的那种,可惜永远只是朋友。他的霸气,他一身的冷漠,在我面前很快化成了年少的人应有的爽朗真挚。纵然在战场上再英勇,在群人面前再不可一世,他却仍旧只是一名少年而已。他会述说在战场上的事情,也会说自己个人的问题,只是每当提到那个人的时候,我就觉得我的心在被人一刀一刀地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