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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抽出绳子把沈琼绑起来,沈琼哀号了几句,然後看著我绑,一边教我怎麽绑比较牢靠。
半个小时之後,我终於搞定了,汗~~~~好累~~~~~~好想和沈琼握握手,多谢指教,不过他的手已经被绑上了》
我愉快的坐下来喝茶,好累哦,好想睡觉= =
“啊!靖!你想干什麽?!”沈琼突然惨号起来,我才想起来,对哦,我的事还没做!
拍拍脑袋,我一下子跳起来,冲进厨房,再冲出来,手里拿了一把菜刀。
“琼!”我凄凄的叫,“我们殉情吧!”
…_…│││││││││││││││││││││││││
我爬到他身上,“我们就这样紧紧偎在一起死好不好?”摇摇脑袋,“不行,这样不够浪漫不够经典,麻烦啊!”我又转向他,“不如这样吧!琼,我们来做吧,我会在你最快乐的时候捅你一刀,让你死得又痛又快,好不好?”太棒了,这麽好的主意^^我果然是天才啊~~~~
心动不如行动,我叼著刀子,开始脱他的裤子。
“等等等等等一下!!”沈琼大喊,“我可不可以选二号方案啊!!!!!!!!”
啊?我一呆,嘴一张,刀子差点掉下去,幸好我手快抓住了,幸好幸好!我拍拍胸口,顺顺气,沈琼瞪大了眼睛望著我,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二号方案?
“私奔啊──”沈琼提醒我。
对了,还有二号方案哦!我马上拿著刀子比著沈琼的脖子,“琼,你愿意跟我私奔吗?”
沈琼马上板起了脸,“不愿意,我还有责任,还有家庭,还有……”
“行了行了行了。”我站起来,火车票,我买的火车票,放哪了?
“我可不可以问一下去哪?”沈琼又小声地问。
我随口报了地名,沈琼皱皱眉,“这麽近?”
“你有什麽不满?”我拿著刀子比过去。
“没有没有没有。”沈琼的脑袋摇得像泼浪鼓,然後有小心翼翼的说,“找不到的话,我包里有两张到荷兰的机票,还有护照。”
就这样我和沈琼私奔,不对,是我挟持沈琼到了荷兰。我本来想绑著他去的,可是沈琼说那样还没出大门就会被警察抓,於是在他的提议下我用刀子挟持了他。不过在机场刀子被收了,5555》
沈琼应该是第一次来荷兰,但是他好像对这里的一切都很熟。》
算了,该笨的时候就笨一点,傻人有傻福^+++++++++++^
到荷兰的第二天,沈琼拉著我跳上了汽车,等到目的地时才发现,“这是教堂?”
“是啊!”
我拉著他转身就要走,辰靖是独身主义者,辰靖不进教堂= =。
“靖,等一下!”沈琼拖住我,又对著里面叫,“喂!你们都出来啊!”
然後就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人跑了出来,至少有两个我认识,“伯父,伯母。”汗,沈琼他爸妈怎麽在这里?不是应该在家帮他准备婚礼然後发现人不见了暴跳如雷吗?
“呵呵呵呵,我们在这里度假,因为小琼说要私奔,所以要他带新娘过来看看。”沈母笑吟吟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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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啥?新娘?
“你同时在跟几个人私奔?!”我拿出新买的刀子一下子比到他脖子上。
“只有你一个啊!”沈琼可怜兮兮的说。
哦,我放下刀子,等一下!不对!那新娘是怎麽回事?
“呵呵,小靖还是这麽有活力啊!”沈父乐呵呵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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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师!牧师!”
“来了来了。”我睁大了眼睛看著一个黑袍子的家夥屁颠屁颠的跑过来,“新人在哪?新人在哪?”
“这,这!”沈琼拉著我屁颠屁颠的跑过去,摆个傻傻的姿势站好。
黑袍子拿出一大堆纸,翻啊翻啊
“牧师,你快点行不?”
“好了好了,”牧师摆好造型,“恩哼,亲爱的,回家记得买猪肉──啊,哈哈,不好意思,这是我老婆给我的便条。”然後拿出那堆纸继续翻,“这个,是这个了。嗯,沈琼,你愿意与辰靖先生结婚,不论生老病死都爱他、照顾他、保护他吗?”
“靖,快拿刀子!”沈琼拉著我的手让我把刀子比到他身上,然後大声说,“我愿意!”
“嗯,我家小琼是被逼婚的。”沈母一边兴奋的喊一边拍照,“逼婚呀!好少见啊!”
“是啊是啊,大家都看见了啊!”沈父对著一堆旁观者喊,“回去对秦家老头也有交待了。不是我家小琼不要他女儿。”
牧师比了个V傻笑著露出八颗牙齿拍了张照,又转过头来,一脸严肃的对我说,“辰靖……”
“他愿意!快到下一节。”沈琼大声喊。
“我……”
“他愿意!”一堆人跟著起哄。喂!我结婚还是你们结婚呀?!
“下一节,下一节,哦,有没有人反对?”
“没有没有!”
“那新人可以交换戒指了。”
戒指……
戒指!!!!!!
“琼,我哪来的戒指?”
“我也没有,喂!你们有没有人有可乐?!”
“我有我有!”一群人举手。
等沈琼拿著两个易拉罐拉环兴高采烈的跑到我面前,我冲著他咧开嘴一笑,转身就走。
啥意思?那是随手就可以丢掉的东西!我就不该傻傻的站在这里等!混蛋!
“靖!靖!”沈琼追过来想拉我。
我一把甩开他的手,“跟你的钻石女友结婚去吧!混蛋!”
“靖!”沈琼大喊一声,我停下来,不看他。
“靖,我一点也不喜欢喝可乐。”
啥?这个每天至少两罐可乐的家夥,竟然跟我说,他一点也不喜欢喝可乐?
“钻戒那种东西,送一次就算了。可是靖每次拿到拉环都好高兴,所以我才会一直喝一直喝,”沈琼含情脉脉的拉起我的手,把一个拉环套在我的无名指上,“虽然不值钱,但我每天都会记得要给靖送戒指,我说那个戴过就可以丢了,是因为我一定会送下一个。”把我的手放到唇边吻吻,“我给靖的爱,每天都是新的。靖,嫁给我!”
我傻呆呆的看了他至少一分锺,露出一个笑容,然後破口大骂,“你是白痴啊!!用易拉罐装的又不只有可乐!还有,凭什麽是我嫁给你呀!你以为你是谁啊!”
我越骂,沈琼就笑得越开心。等我骂累了,他才凑到我跟前,“我的靖的亲亲老公啊!至於为什麽是你嫁给我,我们回床上说好不好?”
沈琼抱起我走的时候,後面一堆人拼命鼓掌,我听见沈父得意的说,“看见没看见没,那个是我儿子,那个是我儿媳。”
沈母带著哭腔喊,“小琼,要记得带新娘回来看爸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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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靖就这样,为一个易拉罐拉环把自己给卖了。
初夏(恶搞,这绝对是恶搞)
送给被《瞬间永恒》荼毒的各位大伦,《瞬》的续篇是没有指望了,零度,看了泥的提议偶当时是很有冲动改结局的,但是为了不让曾经郁闷的人白郁闷,ling从大局出发决定放弃了,两眼放光状(破鸡蛋砸来,ling闪)
“据说春天是恋爱的季节,小草开始发芽,花儿开始开放,蓝蓝的天上飘著白云,小鸟在树上叽叽喳喳的叫著……”
不愧是语文51分的家夥写的东西(注:满分150),我看不下去了,真的看不下去了,打破我的脑袋都想不明白,这种比小学生作文还白痴的东西怎麽可以骗到全校三分之一的女生!我曾经虚心向上文作者请教──kao!123向51请教,结果他得意洋洋的告诉我,只要署名是何小夏,就绝对是情书之中的经典之作。
事实证明,何小夏的情书是肤浅的,比何小夏的情书更肤浅的是爱情,比爱情更肤浅的是女生。
现在何小夏就和一个比爱情更肤浅的生物呆在房子里,k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