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狄错月看起来真像很平常的古代人,身无长物,没有笔、没有PDA也没有行动电话,连叫信鸽的哨子都没有。
第五章
水里头那个摇来晃去的影子是他留了一头乌黑长发的倒影,他从来没留过长发,现在反而成了问题。
他要如何处理处理自己站着居然还可以拖地的头发?
拿起小刀刷地几下,整齐地将头发减少了三分之一,还修出了层次分明的流海与耳畔的垂发,摸摸散在腰背的发丝,卓文君打算等干后直接把它绑起来,简单省事,看起来也像还没加冠的清纯少年。
在还不确定自己会不会使出什么功夫之前,他还是当当平凡老百姓比较保险,横竖现在没有身份证这种东西,只要他一口否认死撑到底,再有天大本事也无法证明他是谁。
打理好一切,他决定离开这无人的荒郊野外。
听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没去逛逛怪可惜的,而且他也没去过北京,趁此机会去游览也是不错的事。
虽不知道是哪个皇帝当家,不过天高皇帝远,不关他的事,在天子脚下晃晃踩踩脚印不犯法吧!
从此之后,江湖上就少了位只穿白衣,身佩巨阙剑的当代名剑客。
十五岁出道,三年闯出名号,人称『月修罗』,属大侠级身手的狄错月就这么个阴错阳差被卓文君改造成一介灰衫、身家清白、什么都不会,只会四处爬爬走的无辜少年。
有谁知道从没有人烟的『鬼地方』,没有任何交通工具,靠着两条腿走到有人的地方需要多久吗?
没想过这个问题吧!
卓文君全身上下都是灰尘地坐在大树底下叹气,中国的『地大物博』简直是要了他的小命,日升日落,他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走路!
他并不是方向白痴,北京确定在北方这没错吧!
靠着太阳和树的年轮还有夜间的星,他傻瓜似地朝北方走了一个月,而且很神奇地半个人都没遇上。
刚刚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爬上身后这棵树,朝远放眺望了半晌才让他看到人烟,长得很像被城墙围着的小村落,远远地,小得需要起眼才看得见。
自从他在林子里试过自己的身手之后,虽然跳是跳得比三公尺高,飞也可以飞得比五公尺远,但是,...说到但是这真是伤脑筋。
基于他无法控制力道和方向,每次都会以很『两光』的落地法回到地球表面。
不是撞树就是如殒石般把地面撞出个『人形坑』,他摔得鼻青脸肿几乎断手断脚之后,宁愿自己靠两只脚,脚踏实地的走路。
他的身体状态被保养得很好,走起路来不会累,脚底也没有不适感。
每天只要从天一黑睡到太阳把他晒醒,他疲倦身体就会自动充好电回复原来的活龙样。
不过,话说回来了,他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总不能真的就这么走到北京去吧!
怎么办呢?
」咦!孩子,你是哪来的啊?这里是北陵武王爷府的私人秋猎和伐木场,外人不能随便进来的啊!」
一个苍老的声音突然出来,强行将已经走神到天外的卓文君给拉回人世。
」小子,你快走吧!小老头我可以当成没看到你。」叼了根旱烟斗的矮小老头子肩上担了两担柴,身后又背了一大捆柴好心地说。
」嗳!老爷爷,你说这是哪里啊!?我是在我家后山追兔子,兔子没追到反而迷了路才走到这里来的,不知道往哪才能走出去。」卓文君连忙想了个别脚理由。
总不能告诉这位老爷爷,他一个月前还『不是他』的时候,在林子的南方跟一伙人火并,甚至到最后还放火烧尸吧!
这位老爷爷看起来没有九十八也有八十九,万一他真的说了实话,不把一个月来好不容易才遇到的『第一个』交谈对像给吓死才怪。
」呵呵呵!这座林子可是皇上亲赐全国第十大的林场也是关内第三大的猎场,在里头迷了路当然是走不出去,连小老头我这大半辈子也才把林子走完二十次,算你运气好,因为南边突然来了阵火烧山让你有机会遇上我,如果你遇上的是那些不济事的笨瓜,现在你八成和他们一起在林子里瞎逛。」小老头笑了眼。
」老爷爷,请你带我出去吧!我可以帮你担柴。」做人要『互相』这他是懂的。
」小子倒是挺有礼的,看你这么瘦弱...扛得动吗?爷爷我可是背柴背了一辈子,这乌沉木可没有看起来那么轻。」老爷爷揪了他一眼笑道。
」我也没有看起来的那么文弱啊!」卓文君马上接着说。
力气大的不一定是猛男,猛男不一定力气大。
」你很有趣啊!就让你背吧!如果不行了就说唷!」头一次遇上那么想帮他背柴的可爱孩子,初生之犊不畏虎,就让他试试。
」好!」卓文君试了一下重量,对这付身体来说好像挺轻松的,他利落地将捆好的乌沉木担好。
」噫!看不出来,...孩子,你还真的挺有力气的,走吧!跟着我。」背着柴的老爷爷说。
俩人边走边聊,直到太阳将西沉才到老爷爷住的地方。
卓文君拚命地东拉西扯套话,好不容易才让他知道现在是唐朝。
顿时卓文君庆兴起自己降落在还算平静的朝代,朝代平不平静很重要,要是他很不幸落在兵荒马乱的时代,每天除了逃命还是逃命,重活的这一次又有什么意义?
不知为什么,古时候的庄园的周边领地好像宽广得不可思议。
正当他疑惑地问时,老爷爷很自豪地告诉他,方圆百里之内除了『萧瑟居』,根本没有任何村里,而且他很幸运地被『萧瑟居』的大总管救到,值得庆兴。
当他一听到老爷爷总管说的长篇大论里冒出这里离长安都城『只有』八百里远,骑快马一个半月可到时,当场他就死了上首都去看看的壮志雄心。
第六章
开什么玩笑!
八百里很远...很远,简直是远到不可思议。
要他这么走去,没死也快了,更何况他身上的金叶子和碎银子还有那张银票沦落到英雄无用武之地,因为,他们住的地方刚好就是北陵武王爷的秋猎行馆,也就是雕刻着『萧瑟居』三个大字的庄园。
换句话说不管他朝哪个方向望去,在这里他不但没办法买东西也不可能逛街什么的,别说买马了,连食物都没人卖,萧瑟居的一切都是自力救济,达到与世隔绝的地步。
所以,他只好硬着头皮装晕,撞坏了萧瑟居一张木桌,弄得自己看起来很像那么一回事后,强装失去记忆,暂时栖身在萧瑟居当老爷爷总管的手下。
所有的人都当他是十一、二岁小孩子他也不澄清,反正他也不知道狄错月的年纪。
一个月就在与世无争的情况下溜走了。
卓文君从生涩到熟悉,渐渐地掌握生活的缓慢步调。
没电的世界总是无聊,唯一庆幸的一点是他的作息时间慢慢地变得稳定,而且与周遭的人全建立起良好关系。
萧瑟居很大住在里面的人却只有五户,老的、小的、男的、女的加加减减也不过四十七个,全是仆人阶级,互相分工,彼此之间多少都些亲戚关系。
因为他嘴巴不坏长得又实在比其它人出色,脑子动得快、手脚又利落,虽然积习以久改不过来导致早上依然是爬不起来,不过目前人气指数旺得不得了,老的宠、小的缠、男的罩护、女的照顾。
夜半无眠,他坐在跳了半天才没从另一边掉下去的屋顶上看月亮,突然有种想笑的情绪,难不成大神就是想到他会就这么平淡的老死在这里才说希望他别后悔啊!
今天月亮真大,大得像要掉下来似的。
好无聊喔!
他...有点想家了。
咦!有东西飞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降落...停在他身边。
一只好可爱的鸽子,肥嘟嘟的,朝他示好般靠过来,卓文君伸手摸摸牠。
真乖巧伶俐,还不怕人,鸽子咕噜咕噜地叫了几声。
呵呵!这提醒了他一件事...他的晚餐没吃饱。
以他之前在林子里为了自己的肚皮练出的抓兔子、捕野鸟身手,不到一小时,深夜无人的厨房里飘出烤肉的味道,虽然有一点太油,但是有了佐料添味后的烤鸽简直美味无比。
第二天天才刚亮,通常没有大事发生的萧瑟居突然人声鼎沸起来,冲过来冲过去的脚步声如奔雷一样将他吵起来,能当大侠的听力总是比较好,几公尺远的悄悄话在他耳里已是如大吼大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