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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现在没有名字。”
“真无聊。那我给你起一个吧。”
“不用了。”
“不用客气,以后就是自家兄弟了啊!”
谁跟你是自家兄弟啊?果然是遇到鬼了。还觉得自己不算最倒霉那,这下大概是把一辈子的霉运都用完了。那个鬼自顾自的说话,反复的念道几个字,最后定下了他“今生”的名字:清雪之。因为我是他的“弟弟”,所以他很没文化的给我起名清之学。怎么听都觉得像“请止血”。清雪之说自己上一世死的太突然,估计老天怜惜他,所以才让他又多了一次活下去的机会。我就问他,他死的时候多少岁?他笑了笑,说二十五。我觉得,作为一个二十五岁的老鬼,他是在算不上成熟。不过为了和他交流,老鸨总觉得我现在脑袋不太正常,因为总是一个人自言自语,还有问有答的。
清雪之的脾气有些古怪,但是我觉得他是个好人。起码看我受欺负,他会生气。原因不用说,现在已经是共用的身体了,我受伤,他也会疼。不过他总说他是心疼我,这么小的年纪还受这种苦。大概他上一世活的很安逸。要知道,我的这些还不算什么,起码在这里有很多人的生活连狗都不如。而我,还能和狗拼一下。
唯一一个有两个灵魂的好处,是可以让我有更多的休息时间。我可以让意识沉睡,而清雪之则代替我做那些平常的工作。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但是他竟能让高傲的花魁愿意教他奏琴。而且不足三月已经有模有样的。清雪之很会讨人欢心,一张巧嘴能把黑的说成白的,能把死的说成活得。所以连老鸨都被他逗得慈眉善目了,笑得嘴角往下掉白粉。只是清雪之不肯吃亏,要是受了欺负,就一定想尽办法欺负回去。
所以后来,我干脆把身体的权限交给他,因为他更合适,比我适合活着。我以为这个老鬼是没有任何烦心的事的,因为情感上他一直都愉悦恣意。可是他似乎发现我的打算,有一天睡前,很正经的对我说:“之学。你的身体,还是你的。”
我开始不明白他的意思,毕竟让一个刚刚七岁的孩子了解他莫名其妙的诡秘思想还有些难。就听我自己的嘴继续自说自话:“你要知道,我凭空而来,或许有一天也会凭空离开。我做的这些,是希望我离开以后你也能活得很好。”
“你不会离开。”
“你怎么知道那?”他笑了,却有点为难:“世事难料。我以前也觉得我这种混蛋应该是打不死的蟑螂,怎么也得活个百八十年才能咽气。结果那?四分之一就画了句号。”
他的话语有很多我听不懂的词,可他的意思我却明白。“我不许你这么说!你给我取了名字,如果你离开,我是不会用的。”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所以说了更莫名其妙的话。本来觉得以后都会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他忽然出现,那怎么可以说走就走?
“之学。不要哭。”
“我没哭。”
“说谎。难道是我哭了?”伸手,摸到自己眼角的泪水。
“就是你。”两人都是哽噎,所以我也倔强的不肯承认。
“好吧好吧。我就我,那你来帮我擦眼泪吧。我好累……懒得动。”
那以后,清雪之很少谈起这件事,而他也更适应青楼的生活。在花魁无聊的时候陪她说话,我有次特意注意听了听,谈的竟是胭脂水粉,化妆描眉,还有怎么保持皮肤光泽和身段窈窕。后来我问他怎么知道这些,他故作神秘的笑了笑:“我没跟你说嘛?其实上一世我是女人。”
我当时愕然,然后惊讶。心情登时复杂起来。想了想他来了以后说的话,的确没有说过自己到底是什么性别。最重要的是,他的确比男人话痨的多。我很后悔问他这个问题,似乎暴露自己的性别后,清雪之越来越爱在女人堆里流连。
终于有一天,他从花魁身旁的丫头那里要来了小女孩的衣服。在我的沉默中,他真的用那身花花绿绿的缎子换下了自己身上的粗布……然后转了个圈,说:“可以还差了点珠钗,不然我清雪之也是倾国倾城。”
当小厮很少洗脸,更看不到铜镜。我已经忘记自己的模样。直到那天,我才发现,原来自己长的也不算很差。清雪之感觉到我的吃惊,说:“我想老天爷不能让我投到一个丑八怪身上吗?”
时间过得很快,第二年冬天来时,我又长高了一些。他总有办法从厨房和花魁那里要来糕点,所以吃不饱的情况有所减少。我比狗活得强了很多。这时出了件事,有个客人带了一张古琴,点名要花魁弹奏。
他丢下一大叠银票,看的老鸨眼睛放光。不过那人说,如果花魁弹奏的不好,一文钱都拿不到。这点老鸨很有自信,因为就算放眼全国的青楼艺妓,我们的花魁也是数一数二的高手。那张看起来实在破旧的琴被放在案子上,花魁打扮的花枝招展。她的确很漂亮,虽然平时高傲的连眼皮都不抬,不过面对客人倒是很有“专业精神”。这四个字,是清雪之的评语。
纤纤素手,骨肉纤匀。只是放在琴弦上,失了往日的水准。那音色声嘶力竭,惹得全堂都皱了眉。窃窃私语在溃不成军的曲调中不断此起彼伏。花魁面色难看,我在角落看着那大客的样子。他并不是来捣乱的,不然不能这样失望,连连摇头。花魁掩面离开,好好的表演变成出丑的戏码。
老鸨看不得到手的鸭子又飞了,说这里还有更好的琴师。她摆明就是撒谎,因为整个青楼上下,花魁是最好的。但是那人和善,点了点头。老鸨让人送上酒菜,说马上去找那个高手。一副讨好的样子问起那琴的事。
天下名琴之首,名叫锦色。清雪之对这些最感兴趣,所以讨了上菜的差使,凑到那桌前。琴已经被小心的收回盒中,放在那人身侧。当我靠近,盒中陡然发出声响。我吓了一跳,连忙后退。还没有碰到它,怎么会有响声?不过那人却发现了我,同样吃惊。结果,在金钱的利诱下,老鸨让人把我粉饰一新,送上台去。
台是舞台。我觉得是断头台。虽然不是畏惧,但依然被目光灼得烫人。清雪之轻声说:“怕什么怕,弹琴又指望不上你!看我的。”他一直都很自信,当然除了死这件事以外,起码面对任何人,他都有坦然的可能。死过一次的人,到底和活人不同。
锦色在他手下,还未触摸就已经发出阵阵的蜂鸣。我有点吃惊,但身体处在他的控制之下,所以一颦一笑都如诗如画。老鸨眼中的惊艳和那个大客的动容甚至已经蔓延出各自的眼神,赤裸裸的投到我这里。清雪之的手指奏出了可以称为极品的音色,这天下名琴之首当然不是浪得虚名。我几乎以为自己会醉在其中,每个音入耳都会在脑海中化为飞花。更让人惊讶的是,在乐曲将毕时,从门口飞进几只白鸟。正是寒冬,不知它们从何而来。但这仙境一般的情境,第二日就会传遍全城。
“好……我以为有生之年都找不到能弹奏锦色的人,没想到这少年竟与它有缘。”银票自然是留下了,琴也赠给了清雪之。那人走前对清雪之说:“锦色有灵性,只要你还活着,他就只认你这一个主人。既然你能弹奏,我留着它也只是废物一个。送给你,但别用它杀人。”清雪之点头,我不知他是不是真的听明白了。一张琴,除非用它去砸,不然怎么杀人那?何况谁舍得用这么贵重的东西砸?
后来清雪之说:“那琴音简直是有魔性的,如果我和它配合得更好,弹奏的更纯熟,怕是所有人都会死。”抬起手指,我看到自己指尖一片血色。他说:“它连奏琴的人都想吞噬那……真是让人又爱又恨的宝贝。”
我不信,但第二日,那个花魁就死了。
找不到伤口,只是指尖同样血色无边。清雪之不顾旁人惊讶,坐在她床边,握着那几只手指:“你有幸弹奏锦色,就该笑了。”
那琴的确认主,如果是我刻意的拨弄,它怎么都不肯发出声音。不知道同一个身体的两个灵魂,这张怪琴是靠什么分辨的。但花魁死了,锦色又在我手中,清雪之这个名字也成为一个传说。虽然是男子,但却是当之无愧的头牌。老鸨恐我离开,所以给了我很大的自由。可以选择哪天登台,可以选择客人献艺。最重要的,还是不用接客。
他问到我的过去,我就告诉他其实我是江湖上某个门派的后人。被人灭门,父母托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