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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色黄昏 + 番外-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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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着揉揉我头发:“我又没生气,干嘛道歉。” 
原来他没有生我的气,不会今天就把我抛弃,我一阵欣喜。 
我笑,伸手怀抱他的腰,整个人趴在他的怀里。 
他低头宠爱的亲亲我的面孔,笑道:“小米,你真可爱。” 
第一次,我为了这个“可爱”欢欣雀跃。 

在邮轮上的旅行就要结束,服务生根据我们的航班时间提供了行李标签和装小费的信封。我把 

小费放在信封里当面交给不同的服务生。行李在最后一夜子夜前收拾好,挂好标签后放在走廊 

里。 
离开的时候,最后在邮轮上独自走走。 
我想我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么多故事的男女主角会相逢在邮轮上。这里的庞大优雅,人们群聚而 

不是独处,船上永不停歇的节目,真是一个容易产生爱情的地方。 
哪有人像我一样,心死了,情却还留着? 
难道真成了古人说的“芳魂一缕”? 
自怨自艾够了,路却还是要走,只是前途漫漫,我再也看不清。 

第十章 


我随江景澄返回了他的宅子,并没有和郑清淮告别。从此乖乖的呆在江景澄身边,乖乖的让他 

抱着我,乖乖的哪里也不去。他十分高兴,亲亲我的脸颊夸我,“小米你好乖。” 
我要的也不过是这句话,果然甜甜的笑起来,让他更加高兴。 
心静了下来,不会像以前那样总觉得喜欢上他是我亏了许多,人活着贵在有自知之明,以前我 

虽然嘴上说“明白彼此只是交易”,可心里到底是有企盼的。所以非要做他不喜欢的事情,非 

要看他生气,看他能容忍我到什么程度。 
真是天真幼稚。 
江景澄想必也觉得我是只不听话的狗,真叫他费心思。 
不,也许他反而享受我这样的胡闹,毕竟没有几个人能在他面前还这般的放肆,这么吃了雄心 

豹子胆的,他恐怕也是初次看到。一定觉得好玩,一定觉得新奇,给他原本多彩的生活更添了 

许多乐趣。 
所以他才会容忍我这么久。 
如今我怎么能还不知好歹? 
再新奇也有厌倦的时候,有哪个人能一直喜欢给自己找麻烦的人,开始就是再觉得有意思,到 

最后也不免觉得烦躁。 
可我却不能想象那一天的到来。 
我已经不是原来那个随时可以抽身离开的程雪米,昔日的洒脱如今都只剩了个影子。 
我已经离不开他,甚至不能想象离开他的日子会是怎样。 
原来不知不觉间,我已经深陷其中,却还故作潇洒,简直自不量力。 
所以现在,怎么能不刻意讨好,怎么能不曲意逢迎,战战兢兢唯恐他厌倦了我。 
爱情竟可以让人下贱如此,连自尊也可以放弃。 

每天晚上江景澄还是照例回来的很早,搂住我看他的文件。因为在邮轮上呆了段日子,所以他 

最近都很忙,常常都是到凌晨才睡,我便陪着他,煮了咖啡给他喝。 
江景澄见了便笑,“小米我不知道你竟会煮咖啡。” 
我当然会,只是自己不再喝而已。 
我端过咖啡挨着他坐下,把头靠在他肩上,呼吸着他身上淡淡的清香,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我果然是爱着他的,在他身边就能觉得高兴,觉得自己的心跳,可又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莫名 

的难过。 
看看他盯着文件认真的侧脸,我想了想说,“景澄,我明天想随你到公司去看看。” 
江景澄愣了愣,转过头细细看我一阵才说,“小米,你不要勉强自己才好。” 
我推推他,“我这不是心疼你吗?” 
江景澄笑笑,“怎么今天小米这样好心情,心疼我了?” 

话说到这里,若是以前,我定然会说——那就算了,不去更好。 
可如今我还是硬贴上去说,“以前我在穆深宇那里做的怎么样你不知道?还没有人指过我的短 

处呢。” 
这话却叫江景澄脸色一变。 
哎呀,我暗叫一声“糟糕”。 
这话是怎么说的,我竟越活越回去,连这么句话也不会说。 
不过也就是一瞬间,江景澄的脸色缓下来,仍是笑道,“我知道你的厉害,只是怕小米累着。 

” 
所以我只能在这里等着,乖乖的做宠物对不对? 
我在心里暗暗冷笑,眼中却是一阵酸涩,急忙别过头去。 
江景澄以为我生气,急忙抱住我,笑着哄我说,“小米想去我怎么会拦着?明天就去我公司好 

不好?” 
我急忙点点头,把头埋进他的胸口。 
那快落下的泪,绝不能让他看到。 

第二天我起来的很早,准备好衣服叫江景澄起床。他惊讶看我,不知道我还可以起得这么早。 
我却恍惚间又回到留学的那段日子。每天早上去晨跑,两旁是绿得融成一片的树荫,鸟儿叫得 

十分清脆,空气似乎也带着香味。常常随意和认识不认识的人打声招呼,大家都彼此微笑,仿 

佛老朋友。 
现在想起来,都似乎是在梦里前世的事情,怎么连记都记不清了。 
可偏偏其他的事情还那么清楚。无数人冷笑的看我,看昔日的贵公子如今却成了穷光蛋;然后 

是许玄熙对我说,“小米,我帮你好不好?”;最后是遇见江景澄的那个早上……真的是历历 

在目呢。 
我给江景澄打上领带,手势十分娴熟,他眼中有一闪而过的惊讶。 
原本我做的就是这些事情,只是从来没有为他做过而已,现在做起来也并没有什么困难。 
我们坐上来接江景澄的车子,傅青明为我们打开车门。他不愧是江景澄的得力手下,看到我也 

坐上去只是微微一怔,动作还是没有一点迟缓,坐进前面的座位吩咐司机“开车”。 

到了江氏大楼,我们下了车来,我抬头望望入云的大厦有些眩晕,正要跟进去,江景澄却回头 

捉住了我的手,把我带进去。 
我走在他后面,一路上都有人打招呼,我跟着一律点头微笑,并不见丝毫难堪,即使从他们的 

目光中,我知道他们都清楚我的身份。不过我现在好歹是“特别助理”,几乎可以是一人之下 

,万人之上。 
就算是小人得志,也该是他们怕了我,我何必要低头,觉得尴尬? 
程雪米只会对一个人低头而已。 
一个就已经够了,一个已经太多。 

大概是江景澄已经打过招呼,工作开始的几天我过的十分顺利。 
看来学校学的那些东西还有些用处,许玄熙教我的也没全部忘掉,很快就大致把自己要做的工 

作掌握了大概,同事对我也十分友好,相处十分融洽。 
随江景澄出席了几个会议,我知道他最近正在为一个项目做准备。上次和郑清淮的阳光合作案 

已经基本敲定,这次却是不逊于阳光的大举措。不过前些日子江景澄在邮轮上还能那样悠闲, 

真叫人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这次另一方的操着生杀大权的,是一个名叫曲熙和的人。相貌十分普通,面色苍白,只是一双 

眼睛精光四射。他们所提的条件也是十分苛刻,让人为难。虽然对方也是一个大型公司,可规 

模还是不比郑清淮,只是因为他们拥有一块黄金地皮,捏在手里怎么也不肯出让,非要同江氏 

一起开发。 
就连江景澄也有些伤脑筋。 

他这几天晚上睡得更晚,常常叫我先睡。 
我又怎么睡得着,心中为他着急。我明白他对这个项目的看重,如果万一失败,即使他面上一 

丝也看不出来,即使所有人都以为他不在意,我仍是知道的。 
该怎么帮他才好? 
这几天我日日想的就是这件事情。 

这天我拿了前几天记下的地址找上门去,开门的正是曲熙和。 
见我到访,他有些意外,还是把我请进屋。 
“程先生想喝些什么?”他礼仪还算周到。 
我也不客气,“一杯红茶就好。” 
茶很快就上来,我抿了一口,果然没有江景澄的手艺好。一抬头却看看曲熙和正盯着我的手看 

,目光闪闪。 
我也低头看去。 
哦,这只手生的真是罪过呢。 
从小我过的就是大少爷的生活,手是自小就养下来的;再加上先天条件好,手指十分修长漂亮 

。许玄熙曾说过我拿茶杯的姿势十分迷人,郑清淮也说我的手生的真是太好。 

看曲熙和这个样子,我也偏头看他,”曲先生可是觉得我的手好看?” 
一句话让他急忙收回目光,但并不见狼狈,只是说,”程先生的手和我的一位朋友十分相似。 

” 
真是常见的托词呢,看来我的暗示还不够明显。 
我接着说,”曲先生这是第一次到本市来吧,可否由我作东请曲先生一游?” 
曲熙和有些吃惊,但看着我渐渐微笑起来,我回他灿烂笑容,有一种交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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