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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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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大婚

  唐嫣儿穿着一身便衣,头上戴着个在路边的花环,踩着短靴拉着楚歌在人群中穿来穿去。一会停下来看着那吐火舞狮的杂技连连拍手,一会站在河边听着花坊上的歌姬清喉婉转空灵,看起来很是兴奋。
  这大概是她生平第一次参加中秋灯会吧,以前两人总是扒在窗边,看着外面行人络绎不绝,敲锣打鼓也徒有艳羡,那个时候工作也最繁忙,便是连日连夜的赶工才能将女红做完,哪有时间去凑热闹。
  唐嫣儿戴着个刺金雕花的面具,她拉着楚歌的手最后停在了河道边,看着那些才子船上的才子斗酒斗诗,不由撇了撇嘴,回头看着楚歌,一对大眼睛眨呀眨呀,最后眯成了一条线。
  “楚大哥和别的读书人不一样。”
  楚歌面色一正,肃然道:“都和你说了,现在要叫相公,或者夫君也可以。”
  “才不呢。”
  小丫头皱了皱俏鼻,朝他吐了吐舌。
  楚歌失笑一声,便任由她去了。
  集市上的商品琳琅满目,无论是卖胭脂水粉还是卤物小吃的都是鳞次栉比,叫人看去便容易花了眼睛。
  两人牵着手在大街上瞎逛着,偶尔在小摊前停下买些小吃,偶尔停驻在花灯前猜猜灯谜。倒是颇有一副小情侣的模样,唐嫣儿觉得自己和楚大哥的关系变得很奇妙,以前虽说彼此照顾相依为命。可总是感觉差一点什么般。如今又未正式成婚,平常却也敢拉着小手在街上乱晃,虽然不知道是为什么。但她却是很喜欢这种感觉的。
  这个世界大概没有谈恋爱的说法,男婚女嫁,双方在成亲之前没见过一次面的也大有人在。即使见面,也不过是在媒婆的引见下,点水之交而已,要说像楚歌二人这般的情况却是少之又少。
  婚宴的事情几乎都是交给李婶的,说是婚宴。实际上可以请的人也不多,无非就是街坊邻居以及店里的伙计们罢了。常理上说是如此。但大婚之前的十多天内,渝州城稍为有些名气的大户人家,便有管家甚至家主登门造访,递上礼物清单一类。
  如今的楚歌可是州城里的风云人物。与仙人交好,甚至拥有可能进入宗门修行的机会。这样的人,就算是路边买卤猪蹄的小贩也想与巴结巴结的。位于西南角的小宅子,那青石台阶上的青苔可谓是遭了秧,而那道不高的门槛早已被踏破,屋子茶几上的礼物来自各个大户人家的礼物清淡已经堆了半人高,可谓是弄得楚歌头疼不已。
  虽然自己结婚当天收到的礼物总价值,几乎已经可以够他大半辈子活得逍遥自在,但这又并不见得会是件好事。
  “李家、黄家、刘家……真是。什么人都要来凑热闹,这些人我压根都不认识,又害得我要多写几张请柬。”
  楚歌捏了捏眉心。唐嫣儿替他斟了杯茶,笑道:“楚大哥不喜欢热闹吗?”
  “不喜欢,我想将婚宴办得有情调些,鲜花啊、琴师啊什么的。拜天地当然少不了,可走火炕叩门敬茶什么的我也险麻烦,人多了感觉就像菜市场。”
  “不知道你脑袋里整天都想些什么鬼点子。李婶可不会同意你这么做,婚宴上请琴师。实在太胡闹了些。”
  唐嫣儿嗔怪地看了他一眼,心里倒没有什么责怪之意,楚大哥想出来的点子总是很有趣的,如果有个与大部分女子不同的婚礼,她也是觉得期待。楚歌笑着将那双白玉般温润的小手捏在手心里,说道:“没事没事……到时候我就说这是仙人们的习俗,大家恐怕会以为开了眼界反倒纷纷效仿呢,李婶哪里能说什么。”
  “你就不怕仙人责怪吗?”
  唐嫣儿笑得如银铃一般,楚歌却是忽地想到一椿事,急忙抽出一张新折子,提笔而动,一边认真写着一边念叨:“对了对了,可不能忘了林大哥,我倒是好奇得很他会送我什么礼物,啧啧……仙人出手啊,这家伙要是敢小气我就瞧不起他。”
  “打住!”
  唐嫣儿立即捂住了他的嘴巴,气急道:“楚大哥可不要乱说话,被人听了传到星云府去,那就有大麻烦了。而且……仙人真的可能来参加我们的婚宴吗?”
  楚歌嘿嘿笑了两声,没有解释,不管如何,他都很希望林肃出现在自己的婚礼上。那可是他的大师兄,即便在这个世界里不是。
  见到楚歌没有继续作怪,唐嫣儿才拍了拍小胸脯坐了下来,一对如秋波般迷人的大眼睛紧紧盯着楚歌,那眸子就如明镜似的,被盯着久了便不免令人心里有些发慌。忽地,唐嫣儿展颜一笑:“要写请柬送去张府吗?柔佳小姐可惦记着呢……”
  楚歌心里咯噔一声,却是面不红心不跳,立即挺起了胸膛正色说道:“咳……这个,她是全渝州最有钱的小富婆,可不能轻易放过。”
  “咯咯……我以为楚大哥是真正视金钱为粪土呢,店子都敢交给嫣儿胡乱折腾。”
  “胡说,那哪里是折腾,换成我去做的话恐怕早就垮了。”
  楚歌用食指点了点小姑娘皱起的鼻尖,连连失笑。
  农历八月二十一便是二人大婚的日子,这是李婶花了大价钱请城里那位有名的王半仙看的,据说是天之降祥瑞,十年难遇的大好日子。楚歌对这方面的东西倒不以为然,不过将就着也能让她老人家顺心便成。而在大婚三天前,请柬便尽数送了出去,那帮忙送请柬的小伙计当得知,有一封是送往星云府时,眼里震惊之余便愈发相信了坊间的那些传言。这位楚掌柜当真是与那仙人关系极好,否则,渝州城里每年那些大户人家子弟成亲时,哪个又敢将喜帖送到星云府去的。
  而从星云府回来后,他对楚歌的崇拜已经可以用狂热来形容了,自己不过就是个跑腿的,但平日里那些趾高气扬,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管理人员,竟没给自己半分脸色看甚至以礼相待,光凭这一点便值得他吹嘘一辈子了。这下,哪怕是楚掌柜不给跑路银子,他都是乐意至极,甚至光是一天下来送喜帖,他自己收到的红包也不是个小数目了。
  在整座渝州城的老百姓们关注下,八月二十一的太阳终于破开晨雾,缓缓爬上了山头。(未完待续)
  ps:(ps:看见书评区里有书友说我写个心魔幻境是在骗字数,老实说吧,我是最想这本书赶快完结的一个人,因为摘星完结了,我就可以开新书了。书的成绩不好,我付出的劳动与收入是完全不成正比的,之所以坚持是因为开篇时的承诺,是因为还有你们一路跟下来了,我不能太监,也不能乱写匆匆完结。我相信是有人喜欢唐嫣儿这个小姑娘的,这幻境中的一世人生便是为了你们而写。至于骗字数什么的,除非我吃饱撑着了,望大家理解,不过这段剧情也马上写完了。) 
  


第三百三十三章 迎亲

  蜷缩在树叶上的露水还未睡醒低落,整个渝州城便热闹了起来,尤其是西南一角位于小城偏僻的这一方,一大早可谓是人山人海。谁家有婚事,街坊邻居们总是会操操心的,楚歌虽说是孤儿,但那毛遂自荐的迎亲客却是不少,不过这些事情有李婶和媒婆安排妥当了,当楚歌跨出贴了红双喜字的大门,走上了花轿,唢呐一声响起,鞭炮声笑语声便将清晨的最后一分惓意便尽数消散而去。
  楚歌家里并无长辈,便找了那家他经常去讲课的怀山书院的院长请了出来,临时撑撑场面,至于接客引座的下手都是店里的伙计。叶院长是个年过六旬的老头,老爷子身体硬朗,在渝州城又是有头有脸的老儒,与楚歌可谓是有往年之交,请他来当这个证婚人也极为合适。
  小院里自然容不下百桌筵席,店里的伙计加上帮忙的街坊邻居们也有些忙不过手来,临时搭建的几处露天灶台边,几家酒楼的招牌大厨都是被踢了过来。如今楚歌在渝州城里可是算得上个人物了,毕竟与仙家有缘,哪个不想跟着沾点光?这些大厨自然也没有别的想法,只一心要将自己的十八般厨艺展现出来。
  “王家,王老爷到!贺礼纹银六百两、丝绸一百一十匹、鹿茸人参各十只、观山字画一副”
  唱礼的青帽小倌擦了擦冷汗,陪着笑脸将那礼单递了上去。一名中年男子腰杆一挺便是大笑着跨过门,身后抬着礼物的小厮随之鱼贯而入。而这样的情况还在不断上演着,唱礼的人也算见过些世面。但随之时间的流逝,他额头上的冷汗也越积越多,这未免太夸张了些,渝州城里的富豪几乎是一个都没有落下,那些平日里连喝杯茶都要精打细算的生意人,今天怎地就一个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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