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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天下 作者:焦糖冬瓜(晋江金牌推荐vip2014-07-31正文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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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个铺头,就能接下比以往更多的生意。

    可是天桥下的铺子岂是那么容易找到的?刚有铺子空出来,多少人争抢啊!

    “赁钱不是什么大事儿!我是担心你们俩!你们的凝脂那是好东西,摆在这条街上任何地方都能卖出去!只是你们一罐才挣几文钱。一日就是卖出一百罐,也就几百文。况且就你二人,如何制得出这么多凝脂?”

    李晓香和江婶愣住了。没料到张氏也是个有想法的人。

    她们是否具备这样的生产能力?就算具备这样的生产能力,是否有这么广大的客户群体?

    如果这两样她们都不具备,开个铺子完全没有必要。还不如从前一样,在天桥下街市摆个小摊,没有任何负担。

    张氏虽然也是平民百姓,但好歹也是在都城中长大的,见识与世面自然与江婶不同。再加上自己这间小铺子也历经了许多人的手,兴衰起伏,做生意的那些事儿,她也算看明白了。

    “张婶言之有理。盘下铺面之事,我们确实考虑得还不够深远。但凝脂生意想要做大,终归是得有间铺头的,这样才能在都城中占有一席之地。敢问张婶,如果我与江婶盘下这铺子,月赁需得多少?”

    张氏思索了片刻,沉声道:“我与阿瑾也算相识一场。这几个月也经常路过你们的凝脂摊子,知道你们做生意讲诚信,从没什么弯弯绕。铺子要真给了你们,我也放心。倘若你们真决意租下来,月赁一两银子,你们觉得如何?”

    阿瑾是江婶的闺名。

    江婶与李晓香看了看对方,都点了点头。

    一两银子的月赁对于普通人家来说着实不少。但这里是都城,张氏的铺子又是在天桥下的街市上。这等于就是北京西单,人流量大,每日逛街的人也多。只是一两银子一个月啊!

    李晓香知道自己必须慎重考虑。虽然现在凝脂生意不错,两人一个月下来也就挣个三两银子。当然这还没包括飞宣阁,但是那里也就只是柳凝烟与沈松仪而已。一个月江婶也就去飞宣阁两次。七七八八加起来,如果运气好,刨去成本,一个月倒还真能挣上个三、四两。这在清水乡,他们完全能称得上“富甲一方”了。

    但这样的收入并不稳定。月赁的事,她一定要考量清楚。

    李晓香喜爱制香,喜爱研究各种各样的方子,可她偏偏最不爱的就是计算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比如甜杏仁油花了几钱,上药铺里抓广藿香花了几钱,干丁香花苞又花了几钱,烦死个人了!

    但若真要做生意了,李晓香悲催地发现,自己还得物色个账房先生呢!

    “张婶,你的铺子对于我们来说真的十分难得。错过了也许就找不着第二家了。但张婶所顾虑的也句句在理,我与江婶必得好好计算一番。不知道张婶能否给我们一些时间考虑?”

    “我的本意也是如此。而且这铺子也没这么快空出来。鞋铺的赁期也得过了这个月。你们且好生考虑着。我住在什么地方,阿瑾是知晓的。你们有了决定,再来找我也不迟。”

    李晓香与江婶谢过了张氏之后,行出都城。

    她们一致决定,盘铺面的事情定要与李晓香的母亲王氏好好商量。

    当李晓香回到家门前,看到一辆无比熟悉又扎眼的马车时,她觉得自己从头顶一直凉到脚板心。

    “该不是你家表叔又来了罢?”

    清水乡不大,金三顺来提亲的事早就被传遍了。李明义目前对这桩婚事是持绝对否定态度的,他唯一担心的就是金三顺闹得这么大,以后哪有媒人敢上门给李晓香提亲。

    “江婶,你且先回去吧!晚饭后,我唤了娘亲上你们家商量铺子的事情。”

    李晓香整理好心情,推开了家门。

    金三顺比起前几日更加“珠光宝气”了。他脖子上的金链子粗了一圈,手上的金扳指看得人眼睛发花。更不用说他腰上那条土豪味十足的金腰带了。

    我说金表叔,你确定你是卖米的不是卖金条的?

    “晓香啊晓香!几日不见又清秀了不少啊!表叔想你了,特意来看看你!”

    李晓香瞥见李明义执着茶杯,皱着眉头不言语,心情大为不好。李宿宸就坐在李明义的身旁,唇上虽然含着几分笑意,眼底却冰冷的很。

    “金表叔来了啊。”

    李晓香环顾四周,顿时明白李明义为何心情不佳了。

    满屋子都是金三顺送来的东西。大概是上回在盛兴布行里没做成土豪,这回得补回来。李晓香发觉金三顺还真砸了一匹水缎,还有几匹那日楚溪送给自己的绣缎。

    更不用说什么烟熏火腿了,我勒个去,那火腿几乎有半个李晓香那么大。还有一大盒喜饼。李晓香简直要疯了,喜饼是这时候送的吗?

    金三顺指着水缎得意洋洋道:“晓香啊,这些缎子你都是识得的。表叔知道你喜欢,特地买了送给你!”

    李晓香狂囧。表叔,别人送过的东西,你再送,这叫做抄袭创意!

    “还有这烟熏火腿,可是表叔花了大价钱托了陆家的马掌事从兰亭郡带来的!你好好尝尝!嫂子啊,烟熏火腿每次只要切下一小片,配上云耳白笋一起炒,香的不得了!连盐都无需放了!这一个火腿你们能吃上一年!”

    李宿宸扯起唇角,无可奈何地望向窗外。李明义眉头皱的更深了,捏着茶杯的手指都在泛白。王氏有些担心地望着他们父子两。

    金三顺这话说得实在太打脸了。什么叫做“吃上一年”啊!

    他们李家有那么穷吗?吃不起其他的肉了?

    金三顺的意思其实很明白。盐要费钱、肉要费钱,有了他送来的烟熏火腿,盐和肉都能省下了。

    “再看看喜饼!都城里最好的糕点铺子做出来的!晓香,等到你和金璧的婚事定下来,再打点这些琐事就来不及了!你尝尝喜饼,喜欢不喜欢?若是喜欢,表叔就去订下它!”

    金三顺兴奋的不得了。李晓香觉着自己在他眼里根本不是什么侄女、未来的儿媳妇,而是金砖银矿!

    全拜楚溪的“青睐”!这家伙还说什么绝不可能让她嫁入金家!

    搞毛线啊!金三顺已经来赶鸭子上架了!

    李晓香决定不再给金三顺所谓的“面子”,直接冷下脸来。

    “表叔,你送来的东西,我一样都不能要。”

    “什么?”

    不止金三顺傻了,就连李明义父子也看了过来。他们不知道李晓香之后的话到底要说什么。

    李晓香先走到那只烟熏火腿前,眼带鄙夷地看了一眼,“表叔,你怕是不知道,烟熏火腿可不能多吃。晓香也是入了药坊之后才知道,火腿腌制得久了,肉里面会闷出一种毒物。这种毒物不至人于死地,一个月吃上一两回也无大碍。但是若真一年到头都吃火腿,毒物就会渗入人体,堵塞经络,各种各样的毛病就出来了。”

    “这……前所未闻……晓香你胡说的吧?”金三顺当李明义好面子不肯收下他送来的礼,李晓香为了顾全爹的面子,在这儿胡诌呢。

    可李晓香哪里是胡说八道?吃一整年的火腿还不吃成木乃伊?更不用说腌制物致癌的好不好!

    “表叔,你知道药引子吧?”

    金三顺点了点头。

    李晓香继续道:“腌肉呢,就好似药引子。只是它引出来的不是药效,而是我们全身经络中的病症。这些病症日积月累,一旦被腌肉中的读物带出,那就是一发不可收拾——油尽灯枯了啊!”

    金三顺肩头一抖,他就挺喜欢吃火腿之类的腌肉。被李晓香这么一说,他顿然心慌了起来。

    一会儿回了都城,定要找个郎中把脉问诊!

    “那……那水缎和绣缎呢?这你总喜爱吧?”

    “表叔,你看看晓香与娘亲身上穿着的是什么?”

    金三顺这才发觉,李晓香穿着的衣衫虽然是今年新制的,但却不是那日的水缎。王氏身上的衣料依旧朴素。明明楚溪送她们水缎已经好些时日了,新制的衣衫应当已经穿上身了才是啊!

    “水缎如此贵重。晓香并不是大家小姐,成日无所事事,对着镜子打扮自己就好。药铺里各种药材的碎末一旦落在水缎上,清洗起来可十分麻烦。走在乡间田埂上,随随便便野蒿就将水缎挂出痕迹来。哪怕是在家中,藤椅上小坐片刻,就将水缎压出纹来。这样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我如何会将水缎穿在身上?表叔还是将它们带回去,送给众位表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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