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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妆乱天下 作者:脚滑的狐狸01(起点vip2014-05-11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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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清婉把头垂的更低了,自从李府被查抄,这具身体就没有吃过一顿饱饭。特别是嫂子出事以来,她更是粒米未进。
  “是嫲嫲想的不周到,应该给你准备些吃食,孩子肯定饿坏了。”老太太笑着站起身,就要出去给李清婉做饭。
  李清婉拉住老太太干枯温暖的手掌,满含孺慕的说道:“谢谢你嫲嫲。”说完,才惊觉眼泪早已滑落脸颊。
  “好孩子,莫哭,嫲嫲这就给你做饭。”
  看着老太太的身影消失在房间里,李清婉破涕为笑,老嫲嫲肯定以为自己是饿哭的,走的那么快。
  屋里就剩下她一个人,她先是检查了一下自己的伤势,怕暴露自己的女儿身,衣服她是不敢脱的,只能看看露在外面的伤口了。脚已经被清理过了,虽然只是皮外伤,看上去却十分的可怖。
  最严重的是额头,屋里没有镜子,她看不见具体的情况,但是只要轻轻一碰,就疼的要命。李清婉想,也不知道会不会留下疤痕,不是说古代女人都很注重容颜的嘛,脸上留了疤不知道还能不能嫁出去。
  想到嫁人,一张温润如玉的脸突然浮现在脑海。
  她使劲的甩了甩头,似乎是这样就能把脑海里的那张脸甩出去。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这具身体的竹马。那人长李清婉三岁,比李清逸小一岁,今年正好十八岁,他们自小就玩在一起,感情极好。李清婉一直都以为自己会嫁给他,哪成想,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她苦涩一笑,自己的现代灵魂和这具身体结合的也太好了吧,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的记忆,她都感同身受,想到那人,心竟真的隐隐作痛了。
  强迫自己不要想下去,李清婉仔细打量起这个简陋的房间,借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这个房间真的很简陋,除了身下的这个还算宽敞的床榻,就只有一张放着水壶的小几了。
  看来,这户人家生活的不太富裕,想想也是,居住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定然是没有什么生财之路的,勉强维生就不错了,哪里还想着发家致富了。
  正在胡思乱想间,那个老妇人已经煮好了粥,端了进来。
  李清婉真的是饿极了,也顾不得烫,接过来就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
  “慢一点,孩子,还有呢,莫烫到了。”老妇人有些担心的看着李清婉。
  把碗里的粥吃的干干净净,这才觉得自己是个有胃的人。
  “还要不?嫲嫲再给你盛些。”老太太接过碗,又要出去给李清婉盛粥。
  李清婉赶紧拉住老妇人,不好意思的道,“不必了嫲嫲,我吃饱了,我的胃口小,吃不了那许多。”
  老妇人狐疑的看了她一会儿,见她态度坚决,也没有说什么就出去了。
  其实,只一碗粥哪里吃的饱,但是李清婉也清楚,她饿了太久,不宜一下子吃的太饱,更何况,刚才粥快吃完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老妇人竟然给她煮的是粟米粥。
  在这个时代,粟米价格很高,普通人家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吃上一两次,她一定是把家里最好的东西拿出来煮给自己吃了,不知道的时候还能大快朵颐,知道了,再好吃的食物也变得难以下咽了。
  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老太太的儿子才采药回来。放下竹筐,他连一口热乎水都没来得及喝,就开始给李清婉准备伤药了。
  李清婉躺在床上下不了地,只能隐隐约约的听到外面的声响,自那救她的人回来,她还没有听过他说一句话,传进来的都是老太太的声音。
  正奇怪间,老太太领着一个四十出头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那人身材健硕,虎背熊腰,络腮胡子遮住了大半张脸,露出来的脸呈紫红色,如果不是在这穷乡僻壤见到他,她一定以为他是行伍之人。
  走到李清婉身边,老妇人笑着给她介绍,“这是我儿子,你叫他戈叔就行,他有哑疾,不过能听到声音,他给你上药,弄疼你了你就跟他说。”
  老妇人说话的时候,戈叔一直含笑看着李清婉,那高大的身躯配上憨憨的表情,竟不觉得违和。
  “麻烦戈叔了。”李清婉笑着对戈叔说道。怪不得之前一直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呢,原来是不能说话啊,现下所有的疑惑都解开了。
  药材都已经处理好了,戈叔小心翼翼的把药涂抹在伤处,之后又用干净的布条把伤口包的严严实实。虽然戈叔很小心,但是还是不可避免的弄疼了李清婉,她一直咬牙忍着,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儿声音。戈叔见她这个样子,欣赏的点了点。
  等伤口包扎好,戈叔和李清婉都已是满头大汗。
  忙完之后,戈叔才和老太太出去吃饭。
  静静的躺在床上,李清婉还能听到老太太对戈叔的叮咛,“戈郎,多吃一点,今天一定累坏了。明天就不要进山了,好好歇一日,家里还有余粮,够咱们吃上几日的了……”
  她虽然看不到戈叔的表情,也猜的到那个大汉一定是笑着听老太太絮絮叨叨,还时不时的点头附和一下。
  真好,这样的日子真好,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拥有这样的宁静呢?怀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李清婉很快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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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打猎
更新时间2013…11…15 17:48:18  字数:4110

 戈叔的药很有效,李清婉在床上休养了半个月,脚上的伤就已经退了痂,额头上的痂虽然还没有退,但是已经没有眩晕的现象了。
  这段时间,她对这对半隐居的母子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老妇人姓余,年逾六十,当年是随父母逃难至此的,把她嫁给一个常年进山打猎的猎户,后来父母去世了,丈夫也在一次进山打猎后再也没有回来,只留她一个人孤零零的生活在山下,靠采食山菜野果维生。
  大约是十年前,她进山摘野果的时候捡到了身受重伤浑身是血的戈叔,余氏把受伤的戈叔带回家悉心照顾,戈叔昏迷了三天三夜才醒过来,醒过来之后就不会说话了。
  等戈叔完全康复之后,就认了余氏做干娘,两个人相依为命一直到现在。
  至于戈叔的名字,据余氏讲,当初戈叔伤愈之后,苦于不能说话无法和余氏交流,就拿出余氏发现他时在他身边放置的一支戈,对着余氏比比划划,余氏以为他想要告诉她他叫戈,于是余氏就一直称呼戈叔为戈郎。
  至于戈叔要表达的是不是这个含义,现在也就只有戈叔自己知道了。
  天刚微亮,李清婉就起来了,在床上躺了半个月,浑身都要生锈了。
  已经是十一月份了,天气渐渐转冷,早上起来只在里衣外面穿一件外衫还是能感觉到凉意。深深的呼吸一口山间的清新空气,伸了伸懒腰,李清婉觉得自己又生龙活虎了。
  “清郎,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你的伤刚好应该多休息。”正在李清婉陶醉在山间野趣的时候,余氏的声音传了过来。
  对于清郎这个称呼,李清婉很无语,她告诉余氏和戈叔自己叫李清,虽然他们对自己很好,但是她的真实身份太敏感,不仅自己随时可能遭遇不测,还可能连累他们,所以她就选择了名字中的前两个字告诉了余氏和戈叔,至少,她说的也不全都是谎话。
  戈叔还好些,不会说话也就不会称呼她了,余氏却一口一个清郎叫开了,听不好,就像是在叫情郎,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叫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情郎,想一想这个画面就很诡异。
  “嫲嫲,您起的好早啊,这么早就准备朝食,是戈叔要去打猎嘛?”李清婉见余氏生火,赶紧过去帮忙。
  “不用你不用你,你就好好的歇着吧,嫲嫲自己能行。”余氏把李清婉推出灶房,自己动起手来,她岁数虽然大了,但身体强健,干起活来也是干净利索。
  “你戈叔啊闲不住,几天不进山他就浑身不自在,他想趁着现在还没下雪,多进山几次,采些药物,也打些小猎物,进城换些银钱,你还没有过冬的衣物呢,嫲嫲给你添置一些。”余氏接着说道。
  原来,是为了自己。此刻李清婉的心被感动填的满满的。
  “谢谢你嫲嫲,以后我一定会报答您和戈叔的。”李清婉悄悄的拭去眼角的泪,信誓旦旦的对余氏说。
  余氏背对着她烧火,没有看到李清婉此时的表情,对于她的话更是没往心里去。
  两个人一里一外,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家常,气氛极其和谐。待到天光大亮的时候,戈叔从门外走进院子里,李清婉才知道,原来起的最早的人,是戈叔啊。
  “戈叔这么早是去哪里啦?”李清婉好奇的问戈叔,奈何戈叔不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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