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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好。乔青功夫好,眼下城外不是很太平,若真遇到什么事,她也好保护我……”黎牧坐在对面,看了她一眼,随即笑着加了个字:“们……”
……
想着祭奠先人是件很严肃的事情,陶晴没有带哪些鬼怪的本子,可上车没多久,黎牧那货便打开屁股下面的椅子,取了本书出来,陶晴看到封面上是写着“周氏外史”,看样子应该是野史了,确实是消遣时间的好东西。
黎牧见她看着自己手中的书,于心不忍,诚挚提醒:“我只放了这一本。”
一个时辰后,在陶晴的百无聊懒中,马车开始轻微地颠簸,想来是出城了,陶晴被晃得十分舒服,迷迷糊糊正要坠入梦乡,就看到有什么东西到了自己跟前,她努力抬了抬眼皮,就看到是先前那本外史。
对面的黎牧看着她,坦然道:“见你没有什么消遣,便想着不如就先让与你先读。”
泥煤!姐马上就要去梦里消遣了好伐?!!这货绝对是故意的!!!
既是故意的,那就算自己不看书,他也有办法扰人清梦,想到这里,陶晴只好将书接过来,道:“多谢。”
她翻了几页,这本《周氏外史》讲了周氏建立的小王朝——永兴年间的一些事。这本书的作者本职绝对是个说书人,极尽夸张渲染之能事,将故事讲得眉飞色舞。
等翻完第十五页,正讲到永兴皇帝看上了礼部尚书的闺女,要接她进宫做皇后,奈何这位千金小姐已怀了皇上弟弟三王爷的孩子,皇上为了说动自己的心上人,竟于夜幕降临后,亲自到了尚书家里,可心上人正陪着他弟弟看雪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孩子上学读书……
这情势一触即发啊,陶晴赶紧翻页,刚翻到十六页,就听对面的黎牧十分郑重地道:“有件事想问你。”
“嗯?”陶晴目光黏在书上,可三秒钟过去后,却没等到下文,只好抬头用询问的目光看着对面的人,见他正皱眉看着自己,很严肃的感觉,只好将书扣在面前的小几上。
黎牧这才开口,语气十分沉重:“你可知外史比正史好在哪里?”
陶晴笑笑,伸手去拿书,道:“不如我看完之后再告诉你?”
“历来成王败寇,正史不过是胜者的文过饰非歌功颂德罢了,可野史却不分好坏,都记在了里面,包括很多不辨真假的秘密,所以若要消遣的话,自然是野史好。”
你说的这些,我当然知道!可陶晴还是重重地点了头,表示同意,然后抬起膝盖上的手……
可她的手还没有伸出去,黎牧却已经将书握在了自己手里,道:“你既不喜欢看,便给我先看完罢……”
陶晴就是再迟钝,也知道自己被耍了!他先是拿了本书来馋自己,接着在自己将睡未睡时把人弄醒,再然后就拿书给自己看,最后等自己看到□时,将书抢回去……
乔桐是个典型的生意人,一切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陶晴此时若是扑上去掐他脖子,绝壁会暴露身份!
那就继续睡吧,陶晴闭上眼养神,可脑海里总想着《周氏外史》,那皇帝哥哥最后到底会怎么对自己的王爷弟弟和心上人啊?
就在陶晴濒临狂躁暴走边缘时,马车终于停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是有爱勤快的第三更~!
我要说的是:第一个炮灰要出来了,嘿嘿嘿……
正文 第52章 炮灰初登场
陶晴扛着背后的滚滚滚怒火下了马车;眼前是家客栈,且是没有名字的客栈;这还不稀奇;稀奇的是这是它坐落在不上不下的半山腰;藏身在绿树掩映中,请问一个以“接客”谋生的酒店,开在这前不着村后不靠路的地儿;真的合适么?
果然黑店才是现实主义存在啊!她感叹完;又瞟了一眼身为高手的乔青;才站稳步子;就见圆滚滚的掌柜从里面迎了出来;笑得合不拢嘴:“少爷;少夫人一路辛苦!”
这是自己家的黑店?陶晴顿时觉得这客栈开得好啊,背山靠水风光俊美格调高雅不食人间烟火……
黎牧点点头,就带头走了进去,那掌柜是个极有眼力劲的,在一旁十分殷勤地给陶晴引路。
等他们进去,早有伙计端了泡好的茶上来,用的竟是上好的青白釉,胎薄瓷细,做工考究,看样子,客栈是拿来招呼“自己人”的,不然这本钱也忒大了些。
“你没有来过,所以不知道。”黎牧亲身倒了茶,瞄了一眼杯中茶水的颜色,才继续,“因黎家祖坟就在山上,可在祖坟边上建别院,却有些不合宜,于是,我让人修了这客栈。”
陶晴:“……”话说在祖坟边上开客栈比盖别院更合适在哪里啊?
黎牧像是看出她的疑虑,于是又加了句:“修客栈的话好歹还可以赚点钱。”
果然,为了钱把祖宗都卖了啊!陶晴嘴上随口接了句:“这是这种地方,‘路过’住店的人很少罢?”
她话音未落,就听外面有了动静,片刻之后,小二就引着一个穿锦衣的公子进来了,那人一身莲青色戎装,碧玉冠束黑发,整个人看上去如同雨后青山,教人只觉神清气爽,可周身的大家气度不减丝毫,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一个十分称职的精英高富帅”。
来人进屋扫了一眼,就看到了他们,面上立即浮出惊喜的神色,“黎公子!”接着,两步走了过来:“不想在此偶遇公子。”
黎牧此时已站了起来,露出一个儒雅斯文教养良好的一笑:“沈公子,别来无恙。”
陶晴也随着站了起来,这么大一个活物实在扎眼,黎牧打完招呼后,看了她一眼,跟对方介绍:“内子。”完了又对着陶晴道:“沈浩波沈公子。”
陶晴矜持地微笑着低了低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那沈公子忙回礼:“嫂夫人好。”
这人是个自来熟,因黎牧的一句“请坐”就抛弃下人,自己大大咧咧地坐在了他们这一桌,“今日打猎,不想出门晚了些,进山已是这个时辰了,本打算将就用过午饭再开始,可对黎公子这家客栈早有耳闻,念着机会难得,就过来了。不料竟有了意外之惊喜,巧遇贤伉俪,黎公子也是来打猎的么?”
“我们是来上坟的。” 黎牧略抬眼皮看了他一眼。
“在下唐突了。”对方连忙致歉,脸上带了一丝尴尬,十分诚挚,为了转移话题,又扭头对着乔桐,“对嫂夫人早有耳闻,今日一见实在是小弟三生荣幸。”
对于不认识又帅气逼人的货色,陶晴生怕给对方留下不好的影响,于是秉持一贯的应对之策,露出一个标准的礼仪式笑容。
“哦?”旁边的黎牧表现出很有兴趣倾听的样子。
“传闻黎少夫人秀外慧中,经商有道,巾帼不让须眉,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低头喝水的陶晴听到这里,不禁挑了挑眉毛,从眼角瞟了黎牧一眼,却见他面带浅笑,神情淡然。她本想上楼回客房休息,可小二已经开始上菜了,而黎牧也一个劲地给她续茶,看这架势是要她留下?
她只好继续八颗牙齿笑,然后就听他们相互问候了对方老妈和全家……
她吃完碗里最后一根青菜,抬头想夹一片藕,一不小心竟然看到黎牧那货在笑!她早就见过他的笑,包括冷笑、嘲笑、讥笑、皮笑肉不笑,只是如此发自肺腑且如沐春风般的笑还是第一次!
陶晴趁着筷子转弯的档口又看了一眼旁边的沈兴明,见他神采飞扬,并且玉面星眸,并且唇红齿白,并且脸带绯红,并且……
黎牧是个好同志,那么……陶晴露禁不住出一个十分荡漾的笑来,老哥诚不欺我啊!(某冈:腐女的恐怖之处就在于超越常人的一厢情愿啊!)
可相谈甚欢相见恨晚的沈兴明却忽然转过头,对着她露出一个有些腼腆的笑来:“说起来,几年前,我和乔老爷倒是有些生意上的往来,早知道乔家小家智慧不是常人所及,熟谙经商之道,自那时起,小弟盼着有朝一日机缘巧合,得见佳人。”
“公子谬赞,只是不太愚钝罢了。”陶晴瞥了一眼旁边的黎牧,看他又露出标准的皮笑肉不笑,小眼刀一个劲地往自己身上招呼,忙加了一句,“不及我家夫君和沈公子,二位才是经天纬地……”天造地设……
可那个沈兴明却是个没眼力劲的,见她如此说,面上竟闪过十分遗憾的神色,硬挤了一个笑出来,“在下确不如黎公子,也只有黎公子这样的人物,才可以尽享齐人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