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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重生 作者:甘草秋梨(起点大封推vip2014.8.1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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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臭小子!”

    。。。。。。

    十几个小时的航程结束,莫如风的脸上基本没有好颜色,终归米国在他的眼里就是蛮夷,不过到了地方,他却惊讶了起来,这地方的环境不错嘛!

    事实也是如此,人家老米和华夏一样大的领土,可就需要养活仅有华夏六分之一的人口,再加上这边的土地大多是平原,人老米当年的土地可是相当的便宜,相当的肥沃呢。

    此消彼长的,米国的环境还真比国内要好上一些。

    当然,这要是在纽约那样的大都市,空气质量什么的,都是好不到哪儿去的,至少莫如风肯定不会喜欢。

    但别看这一次的旅途看上去准备匆忙,可实际上盛景春早就让人安排得妥妥的了。

    早些年,盛景春就有在米国买下大片的土地,这边的地便宜呀。

    所说老米这个国家坑爹的每年还要征收房产税什么的,而且还不低,但是盛景春这样的生意头脑也不能叫土地平白空置不是?

    在国内,你要是种上一百亩地,那都算得上是种粮大户了。可盛景春在这边一买就是十几万英亩的土地,愣是还算不上啥。

    好的嘛,竟然是到米国当大地主来了。

    莫小言和盛晨光都很惊讶,没想到她们的最终目的地会是一座牧场,从来没听说老爹有做这个生意的呀。

    当然了,盛景春终究在做哪些方面的生意,他们也从来没能搞清楚过。

    可惜的是,这个季节的米国也是冬季,没有那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壮观景象,倒是大片的白雪,看得人心里一阵清爽。

    盛景春也是用足了心思的,他在米国的产业不少,但挑来挑去,最后还是选了这么个平白无奇的牧场,却是考虑了女儿的身心问题。

    你想啊,就是那些经过特殊培训的战士、狙击手们,要是在任务中杀了人,那都是要经过一番心理辅导的,更何况莫小言在京城一杀就是上百号人。

    别看莫小言暗自忧心着她老爹会因为自己杀了盛家血脉而难过。事实上,再亲的亲人,能比得上自己的儿女吗?盛家的那些败类和莫小言一比,连她的毫发都比不上的。盛景春就算是为难,也是在为女儿承受的心理压力而难受。

    米国虽然不是自己等人的家乡,但目前看来,这里,却算得上是一片适合休养的净土呢。

    有些话,做父亲的总是不好意思和女儿开口,莫锦绣却没那么多的顾虑,她认为一家人就该有什么说什么的。

    另一方面,莫锦绣又知道她老爹总是对自己丈夫的不满意,于是这一天,就把丈夫是怎么想的,如何考量的,又是怎样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他们安排好这一切,通通竹筒倒篓子的和大家说了。

    如果说听了这些,莫小言不感动,那肯定是假的,就连莫如风都感觉有些别扭的呢,唯有盛景春,这会儿却变得憨憨的了,男人嘛,做了啥事儿,总不愿意四处嚷嚷的。

    。。。。。。

    天天和盛晨光骑马打雪仗,也是会腻的,怎么说,莫小言这也算是第一次走出国门。

    虽说小时候盛景春和莫锦绣也有带她出国求医,可那时候,她不是身不由己的嘛。

    所以这一次,既然来了米国,莫小言肯定是要去大都市玩玩的。

    对此,积极响应的肯定是盛晨光了,这货下了飞机以后,只玩了一会儿,就直接联网上线鼓捣他的金融杠杆去了,除了每天被姐姐拉扯着出去骑马,打会儿雪仗,几乎连饭都是要端到眼面前才会吃。

    在米国,华裔最多的城市就是旧金山,也就是圣佛朗西斯科。随便走在马路上,都能看到一些黄种人的面孔。

    虽说在这地界,黄种人也不一定是华族,但华族肯定占的比例最高。

    要知道,华族人在旧金山的经营,可是从百多年前就开始了呢,据不完全统计,全米国有二百多万华裔,而其中有近一半的都在这座城市生活。

    来之前,就通过网络查到旧金山是座四季如春的城市,即便是冬天,也很少到要穿棉衣的地步。

    姐弟俩从靠近北方的牧场出发,各个都裹得跟熊宝宝似的,谁让他俩有个母爱甚浓的妈妈呢?所以在到达旧金山机场的第一时间,莫小言和盛晨光就开始脱衣服,这一脱,就是一路呀。

    当着那么多人一件件的扒衣服,的确是有些不雅观的,再加上华人的面孔,自然而然的,莫小言和盛晨光也就收获了不少异样的目光。

    可这俩货谁也没在意。

    在机场打个车,直接奔去市区的一家酒店,这对姐弟谁也不缺钱话,自然也不会委屈了自己,酒店的级别肯定也不能低了,当然,那价格也肯定是很好看的。

    姐弟俩在国内的时候,英语都学的不错,到了米国之后,又在牧场里和当地的牛仔交流过,所以普通的对答自是没有问题,就算有问题,旧金山的高级酒店,还能没有会中文的服务生?

 第三百零五章 见面就造杀孽

    “盛晨光,回魂了!”莫小言没气质的翻着小白眼,朝盛晨光耳边大喊了一句。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刚刚过来接待莫小言姐弟俩的那名服务员,的确称得上是天使的面容,魔鬼的身材,看其五官,较一般东方人深邃些,较西方人又柔和细腻许多,想来应该是混血儿的。

    盛晨光这个年纪的少年,会看傻眼,也是正常的。

    不过吧,你一刚过完十五岁生日的小屁孩儿,那姑娘至少都得二十多了,你要春心荡漾,也得找准了对象吧。

    是不是处神马的,莫小言倒是不在乎,要是弟弟真的喜欢,那就喜欢了呗。

    可偏生她六感敏锐,在那混血女服务生的身上,竟闻到了奶香,再加上傲娇白的佐证,那是位生完孩子不到半年的新晋母亲呀!

    这个。。。。。。这个。。。。。。对于弟弟喜欢少妇这种嗜好,莫小言真有些接受无能。不过吧,想想倒也是,盛晨光这孩子向来都比同龄的孩子要成熟,远的不提,就拿叶孤风来说吧,那小子较盛晨光还大两岁呢,在盛晨光面前不就幼稚得多了嘛。

    莫非,她弟弟真要找个年岁大的弟媳妇?莫小言有些纠结了,谁叫她和盛晨光是只差了前后几分钟出生的双胞胎呢。

    一想到这个,莫小言的脑海中,就自动的补充了刚才那位女服务员带着个小宝宝,挽着盛晨光的手,管她喊姐姐的画面。

    或许是临近过年,貌似那假想弟媳妇还指挥着她那孩子教他喊姑姑,跟姑姑要红包神马的。

    喜当爹的盛晨光,喜当姑的莫小言,喜当爷。。。。。。喜当奶。。。。。。喜当太爷。。。。。。

    揉着自己的耳朵。盛晨光敢怒不敢言的瞅着莫小言,结果,却发现他姐姐一会儿皱眉一会儿纠结的模样,她表情这么丰富,肯定又在乱七八糟地想些什么了。

    至于说盛晨光管那女服务员多看了几眼,这倒是真有,可他那是以纯欣赏的角度出发的好不好,哪有他姐姐以为的那么龌龊啊!

    。。。。。。

    莫小言是习惯了空间出品的食物,虽说盛晨光也爱的吧,但他却不能像莫小言那般顿顿吃一样的东西度日。

    这么大老远的跑来旧金山。总得找些美食来享受一下的,至于说好吃不好吃,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人生不就是各种的尝试?更何况还是年轻人。

    再说了。国外的食品监督这一块可比国内要完善得多,所以在大饭店里用餐,盛晨光丝毫不用担心会吃到地沟油啊,苏丹红啊,三聚氰胺神马的东东。

    这货又正值长身体的时候。所以甭管那一桌号称顶级法国大餐是不是可口,总之他是一个人包圆就是了,好几千美刀点的,不能浪费了不是?

    不过,莫小言估摸着,这估计也没多好吃。要不然,盛晨光能不当她面显摆一番?

    在酒店休憩用餐完毕,姐弟俩出了酒店。打算去欣赏一番旧金山的夜景。逛着逛着,盛晨光就憋不住了,肚子咕咕咕地叫了起来,可怜巴巴的看着他姐。

    事实上,他先前在餐厅里都是硬撑的。法国菜嘛,吃的就是一个精致。满满一大桌子,说实在的,要把那些盘子都归拢在一起,还没一盘蛋炒饭来得扛饿呢。

    “姐姐,赏个苹果吃呗!”盛晨光无奈,厚着脸皮朝莫小言伸手。

    “你不是说吃水果不扛饿的嘛,怎么?”别的也就算了,盛晨光那一顿饭吃了足足三个小时啊,吃得莫小言上下眼皮都打架了,这货哪儿值得同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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