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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的下午茶-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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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欲行不轨时,小李子惊醒了,誓死不从,喊起救命来。小偷慌乱之下拿起台灯对着小李子的头猛砸几下。当时,他以为小李子被砸死了,又惊又怕,忽然看到正在燃烧的香薰灯,便起了歹心,拧开煤气并把房门层层上锁后逃走。他本来想煤气爆炸会把现场彻底炸毁,从而也就达到了毁尸灭迹的目的。没想到小李子却没有断气,而香薰灯也并未引起惊天动地的爆炸,只引起了一场火灾。浓烟又将小李子薰醒——至于小李子为什么会在消防车到来后竟然推窗跳楼,专家分析应该是在神智不清的状况下急于离开火场,看到下面站满了人一时情急就跳了下来。目的不是为了自杀,而恰恰相反,是为了求生……
我的泪再次涌出来,小李子,她的冤案终于水落石出了,她在天之灵,也该安息!
姐姐最后说:“警察已经找到宋宜中,通知了他这件事,宜中现在陕南山区,可惜的是,他不肯回来……”
“宜中在陕南山区?”我又吃了一惊。今天的意外太多了,多到我无法准确接收,“宜中去山区做什么?他现在怎么样?他好不好?他为什么不回来?”
“你一下子问我这么多,我又问谁去?”姐姐不以为意地“咯咯”笑起来,“你看你,一听宜中的名字就哭成这样子,你这辈子也真叫欠了他,二十多年了,还缠不清。”
但是我已经听不进姐姐的话,我心中只有一个概念:我要去找宜中,我要去见宜中,我要见到宜中!
我终于见到了宋宜中。
宜中,我的大师兄,我几乎不再认得他。
十年,已经十年了,我整整十年没有见他。十年,仅仅才十年吗?他的样子,分明像已经过完了一辈子。
怎么能相信面前这个满脸皱纹佝偻消瘦的人便是宋宜中?
他苍老而沧桑,分明已经是个老人。瘦,瘦得皮包着骨头;黑,黑得干枯如焦柴。仿佛当年宋家的那把火,把他的青春和斗志也一齐烧掉了。他在火中偷生苟活,却只活下来半个人,另外一半的生命,则葬在火里,化烟化灰了。不,他不是宜中,这个满面忧思的老中医,不是真正的宋宜中,而只是宜中的影子。
十年前,宜中随考察团深入山区义诊,从而注意到了这个被文明社会遗忘的角落,这贫困原始的世外桃源。他是为小李子的死讯而被提前终止义诊赶回西安的,在安葬妻子后,他的影子又独自回到山村。考察团早已离开了,他的影子却从此留了下来,替自己判了刑,终身流放,劳改赎罪。
他的罪,是帮我隐瞒真相,令妻子冤死!他无法背负良心的责备,更无法再面对我。于是,便把自己囚禁在这个与世隔绝的深山里,结草为庐,采药为生。
十年了,他不知救了多少贫病交加的村民,却始终救不了他自己。因为,山林深处,没有一种草叫做忘忧草!
我的泪流下来,叫他:“大师兄,我来看你。”
他看着我,却只是淡然。半晌,慢慢说:“是你,白术。”
“是我,大师兄。我好容易找到了你,我想告诉你,嫂子的事查清楚了,凶手抓到了……”
“我已经知道了。”宜中漠然地说,“警察来找过我。我知道你会来的。”
“我来接你回去。师兄,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好不好?我找了你十年,爱了你二十年,现在,没有什么理由再让我们分开了……”
忽然之间,我觉得这段话好熟悉,十年前,在北京,莲花池边,我也曾这样要求过他——宜中宜中,我已经等你十年,不要再浪费时间,从现在开始,我再也不要离开你。我绕了好远的路来找你,别再躲开我了。
记得当时,宜中应承我:不会,再也不会。我会还你许多个十年,还你所有的情。
然而,他终于负我,再次不告而别,扔下我又一个整整十年。
我哭着,悲哀于生命的不可推敲。当我哀求的时候,我已经预感到了那绝望的答案。即使宜中答应我,他会做到吗?何况,他给我的答案,竟然是否决——
“回去?”宜中迟疑地重复,接着缓缓摇头,“我不想回去。我喜欢这里,我已经习惯了这里。我是个中医,最合适的地方,就是呆在山里。”
“那么我呢?大师兄,我怎么办?”我惶惑地问,仿佛回到二十年前,那个刚刚失去父亲的十二岁的小女孩,她需要大师兄的保护。可是她的大师兄,何以忍心置她于不顾?
“白术,你长大了。”师兄的眼睛终于落到我身上,从见面到现在,他是第一次认真地打量我。“白术,你还是这么漂亮,一点都没变。但是我不同,我老了,已经不再属于城市,我成了这山里的人了,再也回不去了。白术,你把我忘了吧。”
我如被雷击,几乎怀疑自己的耳朵。
忘了他?我爱他二十年,等他二十年,今天,我们终于都是自由之身了,终于重逢,他却让我,忘记他?师兄,你如何忍心?
“不!”我哭着,抱住他,几乎站立不稳。即使他是一棵枯萎的金银花,也该在我的眼泪中重生。“大师兄,我不信你会忘了我。我们是有缘的,我们纠缠了二十年了,终于可以在一起,你怎么忍心让我走?大师兄,跟我走,跟我回西安,我会帮你重新在城市立足的。你明知道,我愿意为你付出一切,你知道的。大师兄,告诉我,我可以为你做什么?我能做些什么,让你重新想起我?”
“白术,你有钱吗?”大师兄忽然开口了,犹豫地,嗫嚅地,渴望地,开口了,“我想吃一顿好的,你请我,行不行?”
我后退一步,忍不住再退一步。
心一再地沉下去,沉下去,沉到无底的深渊。虽然从见面第一眼,我已经发现大师兄变成了一个地道的农民,但是仍然没有料到,他会变得这么彻底。
十年,十年真的是一段不短的时间。十年的风餐露宿,十年的饥寒交迫,十年的身心俱疲。宋宜中,他是真的已经死了,不存在了。
如今的大师兄,只是一个躯壳,再也没有了曾经的感情和思想。他生命的活力早已被山风吹干,被林火吞没。他已经——成了一个野人!
他舔着嘴唇,那干裂的,没有血色的嘴唇,眼中露出原始的欲望——对食品的欲望。他不耐烦地催促:“你有钱吗?让我吃顿好的。我知道村口有家饭店,这里惟一的饭店,我想吃猪肉炖洋芋。”
饭店。村子里惟一的饭店。
那能叫饭店吗?一张破布挑起个“酒”字,在风中有气无力地展着。普通的农家房子,放着几张长条桌,长条凳。前面是店,后面是屋。老板娘系着围裙,喂完了猪再来喂人。倒是笑容满面,十分满足自得,毕竟,是村里惟一的饭店呀。
没有菜谱,有什么吃什么,而所有的不过是村蔬野食。
“有猪肉炖洋芋哩。”老板娘夸耀地说,仿佛猪肉炖洋芋是世上最珍稀的美味。
大师兄也迎着老板娘的笑脸畅快地笑了,显然认同有猪肉炖洋芋是件多么可喜的事。他有一点骄傲地说:“这是我师妹,西安城里来的,要请我哩。要猪肉炖洋芋,多放点肉,满上。”
我的心悲哀到极点,看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再一次清楚地意识到,我们,已经十年不见了。
时间的意义从没有一个时刻比此刻更具体鲜明地展现在我面前。十年,原来十年真的可以完全改造一个人。十年里,我亲爱的宜中躲在这深山老林中,没有电视,没有电话,汲水而饮,与猿为伴,只靠采药行医向村民换取最基本的生活用品。他看到的最远的地方就是村口,见过的最豪华的阵仗就是这家小饭店,接触到的最美味的享受就是猪肉炖洋芋——开始是为了自我放逐,后来便是习惯。他已经从内心深处接受了生活的改变,再也不打算回头。如今的城市对于他而言,已是一个遥远的童话。
我真想能够立刻变出一桌山珍海味,可是在这荒僻的山村,有钱也买不到除了猪肉炖洋芋以外的蔬菜鱼虾。况且,就算买得到,对于宜中来说也未必就比洋芋炖猪肉来的可口美味。旷日持久的寒素生活,已经使他失去了品味陈年红酒的味蕾,更没有兴致从容地享用一顿鸵鸟铁板烧。他还记得我的芙蓉蜜饯百合青果冰淇淋吗?
我想问他:记得白家的黄花梨木家具吗?记得情人节和我一起看通宵电影吗?记得兴庆宫的游船吗?记得我们关于私奔的笑谑和祈愿吗?记得我的百花粥和对他深沉执著的爱吗?
但是最后我什么也没有问,还问什么呢?他记得又如何?过去的再也回不来了,他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宜中大师兄。也许旧日的爱与纠缠,忘了比记得好。
我掏出身上所有的钱放在桌子上,轻轻说:“大师兄,这些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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