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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的下午茶-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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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瞠目,不住摇头:“真没见过有像你这样做太太的,可着劲儿损自己老公。你呀,心早就野了,别说叶子臻,就是刘德华、李嘉诚站在这里,也会被你挑一堆毛病出来。总之世上只有宜中好,其余一切是垃圾。你中蛊了你!”
“是呀是呀。”这一回我终于点头,“大师兄精通医术,说不定真是给我下了什么痴情药也说不定。”
姐姐也笑了:“不过说的也是,送宜中也不知怎么搞的,年轻时比同龄人都显得成熟,过了这十来年,又比所有同龄人显得精神。男人的好处,他可都占尽了。”
我们两姐妹对着忽而长吁短叹,忽而嘻嘻哈哈,直聊到月落星沉才歇息。最终姐姐说:“想爱就爱吧,小心别让叶子臻知道。多一事不如省一事,婚姻管婚姻,恋爱管恋爱,开心就好。”
姐姐向来没是非观。
或者说,姐姐是非向来分明,总之自己的家人做什么都对,别人则怎么都不对,恨不得日月星河都随我心,潮汐不必跟着月亮走,月亮不必围着地球转,都只以我意志为转移便万事皆安。
聊得累了,她挥一挥手:“睡吧睡吧,明天我还得陪你姐夫去他家拜年。”
但是怎么睡得着?
我伏在枕上辗转反侧。睁眼闭眼,都看见宜中一双俊眼,含情相向。
罢罢罢,白白咬牙切齿发毒誓,又苦苦地修行两年,一见了他,功力全废,不必对方一兵一卒,甚至不必说一句话,只是双眼那么一睃,我已丢盔弃甲,溃不成军。
这一刻比任何时候,都更清楚地让我知道,我爱他,我爱宋宜中。爱上一个人是没法子的事,我早已堕入轮回,万劫不复。
爱上他,是我的命。
初三是宜中夫妻在酒店设宴回请我们。
姐姐随姐夫去了外地,子臻说有应酬,只有妈妈和我赴宴。妈妈虽然没有明说,颜色间并不大喜欢让我陪她。我明知这是鸿门宴,却不甘逃避,假装不懂妈妈的意思,一大早便起来梳妆打扮,把十几套衣裳换了又换,试了又试,存心与小李子一竞风采。
然而再没有想到,一进酒店,已经迎面看到最不该见到的一对人物。本能地身子一矮,藏到妈妈身后去,急急地说:“我们换一家酒店吧。”
小李子不明所以,还只管问:“已经订了台子,怎么忽然要走?”
妈妈叹口气,只道:“出去再说。”
出了酒店,我已经兴致全无,自己的老公都管不住,还与别的女人斗什么气?这世界真是公平,我惦记着人家的丈夫,而我的丈夫,在同人家偷情。
小李子莫名兴奋,本来就是铆足了劲儿要来对付我的,没想到不战而胜,十分得意,控制不住地咯咯笑:“做贼的不怕,捉贼的倒怕?白术,我要是你,我就走上前去把桌子掀了,一巴掌打得那狐狸精找不着北。”
狐狸精?我失笑。胡司容可不是姓胡?
妈妈还在替我遮掩:“也许是公事……”
“不是公事。”我叹息,失败到这种地步,反而无所谓,索性全翻出来讲,随他们笑去,“我躲开他们,不是怕,也不是气,只是不想听他跟我解释。到时候,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那个女人叫胡司容,是子臻的情人,他们来往已经有一段日子了,中间分过一次手,我还以为断了,原来还在联系。不知道是一直藕断丝连呢,还是最近才死灰复燃的,不过也都没什么所谓了。反正不是胡司容,也会是别的人。叶子臻不会甘于寂寞的。”
“你就这么由着他?”宜中青筋暴露,“白术,别让他欺你娘家无人,要不要我去找那小子谈谈?”
“有什么可谈的?”我无所谓地笑,看不惯小李子幸灾乐祸的样子,有意装疯卖傻,逼自己扮淘气,“男人都是这样子的了。大师兄,你过去不也是一样吗,天天换女朋友。”
“可是,叶子臻怎么对得起你?”宜中是真的动怒,“让我去教训那小子,他怎么能这样对你?”
我忽然感动起来。即使所有的男人都朝三暮四,可是在宜中心中,仍然认为我理该遇到一个例外,遇到千挑万选后那最好的一个。是为了这个渺茫的希望,他才会那么自制地对待我吧?留着我,留给一个或许不同的男人,从而得到幸福。
但是我只遇到了叶子臻,一个比宜中更加花心的纨绔子弟,二世祖。
现在,他还有什么理由来拒绝我?冷落我?
和宜中一起面对面地看到我自己的丈夫偷情,反而让我觉得轻松,甚至有丝莫名的快意。
我反而同情起叶子臻来。他走到这一步,也许真不能怪他,毕竟,他曾经想过要悔改,还为此付出了五十万的代价。最终仍然还是要在一起,总是有点真感情的吧?
爱就是一种纠缠。无论是使了钱的情欲,还是不要钱的情欲,只要不是明媒正娶,便是藏奸偷情,五十步笑百步,即使有金钱交易,也仍不无真心;便不取一文,也仍然是悖德逆道,原无区别。
我自认是罪人,并不想扮贞洁,只对宜中说:“男人的心可以四分五裂,只要他的人一天在我身边,心里有没有我,我并不计较。同样的,如果我能得到一个人的心,也未必会计较是不是真的可以得到他的人。”
当着小李子的面,这样明白的宣言,反而逼得他们哑口无声。
反正是输,输得已经无可再输,也就是赢。
回到家,子臻问我:“白天玩得高兴吗?”
“不错,气氛挺融洽的,妈妈很开心,像年轻了几岁。你呢?应酬得怎么样?”
“普通的客户见面,增进交流的,也许年后会有生意往来。”
两个人说起谎来,都面不改色,对答如流。仿佛高手过招,势均力敌。
如果一直都能这样大度,看得开,一辈子也不是不容易过的。我反正没打算对子臻三贞九烈,便也不在意他的不忠。还是那句话,五十步笑百步,他不过是比我早行一招就是了。
晚上,我在镜前摆弄脂粉。子臻一卷在握,摇头晃脑:“红帐无尘白昼长,丫头日日待君王。”
我随口问:“宫里的婢女不是叫宫女吗?怎么叫丫头?”
子臻笑:“这你就不懂了。在古代,皇族们担心太子久居深宫,与世隔绝,通常会在宫中专门辟个地方养些小动物来对太子进行启蒙教育,比如带太子看公猫追母猫,看鸽子接吻什么的,还给那些猫儿狗儿封侯加爵。这个丫头呀,不是指人,而是指猫,是对猫的昵称。”
“丫头是猫?”我有些佩服,“你知道得还真挺多的。”
子臻受了鼓励,越发慷慨激昂:“自然间万事万物,都会适时发情,就像花应春而发,鸟应时而鸣。只有人,却一定要诸多启发,还要解开层层束缚,才能通灵。所以人是世界上最冷感迟钝的动物。”
说着,他走过来,要与我同领那些猫儿狗儿都会应时而发的奥妙。
我本能地推开,脸上忍不住挂下来。
再高明的演技,在玉帛相见时,也不得不打回原形。
我和子臻,都只是本色演员,上升不到演技派的水平。
结果当晚子臻搬到客房去睡。分屋而居,好过同床异梦。不过也许,在今晚我们心中所想的事情,终于可以内容一致了。
箭在弦上,是收回囊中,还是发弓射出?
转眼已是十五灯节。
我和姐姐相约了两家人一起去兴庆宫放灯。
兴庆宫建于唐朝,一度夷为废墟,文革后重建。内中亭台阁楼,早已不复皇家气派,但青山笼翠,绿水长流,每到佳节,不是灯会就是花展,倒是老百姓应景凑热闹最喜欢去的公园。好像正月十五,只有去兴庆宫放了灯,才算是过节了,不然,总觉遗憾。
灯做莲花五瓣,粉红晶莹,浮游水上。灯芯里,藏着女儿的心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长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常相见”之类。
但是我心中的君,不是身畔的夫,而是十年前,在青龙寺后坡亲手采摘玫瑰花赠我的那个人。赠人玫瑰之手,经久犹有余香,十年不散。
莲花灯迤逦而去,我和姐姐各自追着自己的那盏灯沿岸随行,渐渐走得散了。
灯擅自靠向对岸,缠在水草中不肯再走,我折了树枝伏在栏杆上隔着溪水去勾,那盏灯只是眷恋着无名水草,痴缠不肯去。
对岸的人说:“小姐,这是你的灯?我帮你。”随手一拨,莲花灯原地滴溜溜打个转儿,又向下游去了。
我望着对面,满腹狐疑:“先生,谢谢你。”
那人惊觉:“白术,是你?”声音清清楚楚地如钉子敲在砧板上,不是大师兄又是哪个?
“宜中……”我忽然哽咽起来,顾不得石滑露冷,只一径跌跌撞撞地向前赶。
那边师兄也沿着岸小跑起来,虽然隔得远看不清他的脸,可是我知道他在望着我,我们的眼光穿越了黑暗,已经比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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