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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个阿弟,看到阿姐喝得如此辛苦,也不知道过来帮上一帮?!”大姐绣娘半醉地眯着眼儿扫了一眼,看到陈祗在一旁坐这边探望,不由得笑了起来,旋及又板着脸冲陈祗嗔道。边上的花蛮儿眼波流动,落到了陈祗的身上,抿唇轻笑了起来,一股子天生的媚惑看得人心摇曳。陈祗干笑两声:“阿姐,我方才不是在招呼小表弟嘛,嗯,表妹,你我今日,第一次见面,别的不需多说了,兄长敬你一盏,还望表妹莫要嫌弃才是。”陈祗踱步到了两人的席前,跪坐下来之后,邀饮道。
“表哥,蛮儿已经快醉了,饮不了这么多。”花蛮儿看到了陈祗那双清亮的双眼,没来由地避来了目光,心头轻轻一跳,软语道。“表妹这话可不尽不实,方才跟表姐说再饮上三盏的是何人呀?”大姐绣娘抿嘴笑了起来,故意作东张望望的样子,惹得花蛮儿脸蛋更粉了,手拉着阿姐连声不依,看得陈祗直瞪眼,恨不得这妞拉的是自己的手儿。
“既如此,蛮儿就饮了,省得让阿姐再来笑话人。”花蛮儿倒底是爽直的人,方才可能是有些害羞,让大姐绣娘这么一句话,倒激起了好胜之心,举起了盏,一口饮尽,少量地残酒沿着她的嘴角滑向了两腮,放下了酒盏,俏面含春的花蛮儿抬起皓腕抹了抹唇:“表哥,快喝呀。”
“好妹子,如此,表兄我也不客气了。”陈祗自然不能让这少数民族漂亮妞把自己给看扁了,抬盏就往喉里倒去,亦是很狂放地一口干掉,放下了盏,这时候花蛮儿已经舀了一杓酒浆,倾入了陈祗的酒盏中。“蛮儿亦回敬表哥一盏。”漂亮的大眼睛看着陈祗。
美人敬酒,就算是敬毒药,吾也甘之如饴,陈祗端起了酒盏,晃了晃发晕的脑袋,心里边不由得感叹道。
再干了这盏之后,陈祗已然够量了,大姐绣娘眼见自家弟弟坐得都有些歪歪斜斜地,赶紧将陈祗拉到了身侧,挟了一块菜塞进了陈祗的嘴里边。“混小子,饮酒也没你这么饮的,连菜都不吃,醉了活该。”
“小弟可没醉,就是有些晕呼呼的罢了。”陈祗岂肯在女人跟前拉了面子,强撑着坐直笑道,对面,花蛮儿哈了一口酒气,小手在鼻前轻扇了扇,挟起了一块蔬菜,沾了一些肉酱,递进了那张丰润的樱唇里边,甜美地嚼着,而且,还伸出了舌头舔了下沾在唇边的肉酱,两腮酡然,眼波朦胧中透着娇媚的诱惑,一眸一动,媚然天成,陈祗险些看直了眼,歪开了脑袋,心里边倒颇有些悲哀,倒底是自己的异性鉴赏水平发生了改变呢,还是古代的美女本就是后世的多?自己在前世,可从来没有对十六岁以下的萝莉滴过口水,而现在,几乎是天天对着贞儿滴,而现在,竟然对着刚刚见了没几面的表妹滴……难道是因为自己的心理年龄已经达到了三十之后,开始有着向邪恶大叔靠近的心理趋势?对于异性的需求已经从十八九岁降低到了十三四岁了?
陈祗很是纠结地看着跟前这位正对着桌案上的果蔬奋力搏杀的小萝莉表妹暗暗想到,浑没注意到,边上,大姐绣娘的目光在他与花蛮儿之间游来荡去,笑意越来越深。
※※※
夺夺连声,箭箭红心,边上,孟广美等家将喝彩如雷,睡了一夜,早锻炼耍了一套拳脚刀棒之后,份外精神抖擞的陈祗立到五十步外的箭靶之前,洋洋得意地显摆着箭术,连续十余箭,箭箭红心,这种成绩,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当然,要是想跟那辕门射戢的三国第一猛将吕布兄相比,差距还是相当的大,但是,陈祗坚信自己的箭术绝对能在百步外说射对方左脸,绝对不会射到对方的右脸上,已经很接近后世奥运会冠军的水平了。
“公子真厉害,奴婢就没见过比公子更强的射技了,怕是古代的养由基也比不上公子半分,公子加油!”贞儿仍旧是陈祗最忠诚的拥戴者,用力地拍着小巴掌,一脸的兴奋,两眼弯成了弯月状,星眸光彩灿烂。
贞儿的马屁受到了孟广美等陈府二流射手的集体暗中鄙视,不过,没人敢在明面上表露出来,废话,这妞可是公子爷罩的,日后,说不定就是公子的女人,孟广美可不是傻子。
“呵呵,贞儿你也太过份了,怎么能如此贬低那位楚国名射养由基养老前辈呢?这不太合适吧?”陈祗甩了甩头,显得相当地谦虚,然后,作抬眼看天状:“可惜那养老前辈生在战国之时,若是公子我能早生数百年,定要与之一较高较,一还平生夙愿。嗯,那些人都跑哪去了?”陈祗低下头来,只见到面白如纸的贞儿,不由得大奇道,贞儿翘着兰花指,指了指不远处,孟广美等人皆抱着树干在那边干呕。陈祗顿时七窍生烟:“你们这帮混蛋,要是再给本公子装模作样的,信不信我把箭全射你们屁股上!”
第九十章 士大夫阶级的典型与样板
孟广美吓得赶紧赶跑回来,排队、稍息,手交握于身后,昂着挺胸,目不斜视,陈祗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嗯,方才自己似乎也吹嘘得有些过头了,不过,贞儿说的,倒也不差,至少自己英俊的容貌,潇洒的风度,挺拔,呕……嗯,太帅了,反正一句话,在先天条件上,要远超过那位战国名射手,至少历史书上没说这家伙是个帅哥。而自己,虽然让陈寿那家伙在《三国志》里边贬的一无是处,但是,他也不得不说了一句实话:矜厉有威容,多技艺,挟数术……
大意就是指本公子我长得既帅,又很是威仪,很有气质,而且有多门学问的博学之才。嗯,陈祗,是一位帅哥,这是历史都能证明的!陈祗得意地咧开了嘴,看着这群歪瓜劣枣的家将们,嗯,当然是指英俊程度而言。
“尔等难道不知吾府家兵之纪吗?”陈祗提着弓,板起了脸,对这一帮子混球进行严厉的谴责:“所谓立于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大河溃于前不弯腰,嗯?看看你们几个,本公子我不过发表一下内心的感慨,一个二个就成了啥样了,莫非,你们嫉妒本公子箭术不成?”
“小的不敢,公子箭术,天下无双,给小的十个胆,也不敢跟您较劲啊。”孟广美看到了陈祗瞪过来的目光,赶紧陪笑道:“方才只是觉得肠胃略略不适,所以……”
“正是,我等今日一早一起用的早膳,怕是可能吃坏了肚子,所以才如此。”陈忠也赶紧插言,以便澄清公子对自己这一票人的误会,省得公子爷抓狂来,整人的手段层出不穷,到时候哭都来不及。
“哼!今日公子我心情不错,且饶尔等一回,下次再犯,小心公子我的手段。”陈祗伸手一弹弓弦最后威胁一次,看到这票家将全都作垂头丧气状,方自满意地回身,从腰间箭壶抽出了一根羽箭,瞄住了五十步外的箭靶红心,汉代以六尺为一步,一尺二十多公分,折算下来,距离也就大约是后世的一百三十米左右。
瞄了约两息,指扣一松,仙嗡一声,旋及,羽箭已然深深刺入靶心之上,还把先前的一支羽箭给挤歪到了一边,后尾的羽毛还给割落了一些,顿时,孟广美等人喝彩如雷,拼命地鼓掌,嗯,也算是将功赎罪之举。
※※※
由于天热,所以陈祗上身只着了一件很接近衬衫的短褂子,身上的健子肉像李小龙一般分布均称而不失形体美,而绝对不像孟广美那种肌肉失调,浑身上下瞎长的暴力男。下身,乃是扎着绑腿的裤子,虽然看起来打扮得有些像后世三四十年代的黄包车拉车工,不过,像自己这么帅的黄包车工怕是全中国都没有。
孟广美等人所穿的又与陈祗有所不同,一水的长袖立领衬衫,下身倒是与陈祗一般,皆扎绑腿,至少扎绑腿的优点已经让他们早就尝到了甜头,不管是陈府内的家兵家将,又或者是郡太守王累所领导的江阳郡健卒,全都学会了扎绑腿,就算是有些行脚商人,还有些少数民族,也都意识到了绑腿的优点。
可以说,扎绑腿已经在江阳郡及附近形成了一种风气,最主要就是扎绑腿对于山区百姓及士兵们在丛林地区的作战效果尤其明显。第一,翻山越岭时,有防止血脉下积而引发的涨痛,而且还能防止各种蚊虫找你小腿肚子的麻烦,更能有效防止荆棘树枝刺扎与牵挂;又还能拿来搭配树枝之后制作成简易的担架,抬着战友离开危险区域,总而言之,好处是数不胜数。
孟广美虽然还是陈祗最忠实的保镖之一,但是,他目前已经是益州江阳郡郡卒的高级指战员:兵曹从事。嗯,这属于是太守自行辟任的属吏,兵曹从事,虽然不过是个不起眼的小官,可眼下,咱江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