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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夜行 (1-1016章)-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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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浔道:“多谢大叔提醒,我们也不是一定要马上就走的,不过如果真能有什么熟人,提前打声招呼,也能有个照应。另外……大叔帮我打听那些行商来路时,可不要先说出我们来……”

“哦,这是为什么?”

苏莱曼大叔稍稍有了些警觉,刘玉珏苦笑道:“大叔,我们商人可不像你们这儿的人,与世无争,无忧无虑。在商场上,我们有朋友,也有敌人啊,有的真的是斗得你死我活的,要是万一是我们的仇家,虽然不至于落井下石,可是叫他们奚弄嘲笑一番,却也……”

“哦哦!”

苏莱曼爽朗地笑起来:“你们外面的人呐,说得也是,当初我走沙州的时候,你们那边的世家豪门、商贾巨富,确实是勾心斗角,好好好,就依你们,我帮你们去偷偷打听消息!”说着,他还童心未泯地向夏浔和刘玉珏眨眨眼睛,似乎觉得这样偷偷摸摸的是件很有趣的事。

双方又唠了一阵,苏莱曼就领着两人去他二儿子的住处,那也是一间木板房,前边红柳枝扎得篱笆墙,门上既无栓也没锁,在这世外桃源一般的所在,只有村子里这些人住着,根本不需要这种东西。推开院门,就能登堂入室了。

夕阳西下的时候,村子里回来一个猎人,正是那古再丽的父亲和兄长,他们猎到了一头黄羊,全村人都像遇到了莫大的喜事似的兴高采烈,看得在村子里闲逛的夏浔和刘玉珏莫名其妙,似乎在这宁静的地方,一些很平淡的事,都能被当成一件大喜事大肆庆祝一番。

等到晚餐的时候他们才明白全村人为什么这么高兴,因为古再丽挨家挨户的邀请,请全村人一同品尝烤全羊,在这里,虽然财产是私有的,但是他们在很大程度上依旧保留了原始部落的一些习惯,有些什么好东西,是习惯与村人分享的。

村子中央的广场上,村民们一齐动手,堆起了一堆胡杨树枝,等树枝烧成炭火后,便在中间挖了一个大洞,然后将整只羊埋进去。紧接着,全村百姓就从自家搬来各种吃食和桌椅,举行大会餐。椅子是胡杨木墩,桌子是更大的胡杨木墩,杯子、碗、碟都是用胡杨木削制的,食物的品种其实乏善可陈,主要仍以各种做法的鱼为主,饮料则是鲜牛奶。

等那外焦里嫩、味道鲜美的烤羊被挖出来,撕成一块块的盛到木盘里,端到每个人面前时,盛宴到了高潮,有人弹起了白桦木做成的冬不拉,穿着染花裙子的姑娘则随着音乐尽情地起舞,很快,男人也加入进去,不止是年轻的小伙子,很多胡须花白的老人也灵活地跳起了舞蹈。

尽管夏浔和刘玉珏被带回来时,衣衫褴褛如同叫花子,但是他们还是被淳朴的村民奉为上宾,坐在了主席,刘玉珏看着眼前的一切,被村民们快乐的情绪感染了,他无限神往地叹息道:“大哥,我觉得,这里才是人间乐土呢,真想住在这儿,一辈子也不离开!”

“或许!”

夏浔微笑着,眼神却无比的清明:“或许,这是人间乐土。可是你只看到了他们幸福快乐的一面,却没有看到他们生活在这里的艰辛。如果他们见到中原的繁荣,又何尝不会心生向往呢?每个人都觉得别人比自己活得好,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幸与不幸,我们有自己的生活、也有自己的责任!”

夏浔转过脸,熊熊的火光映得他的脸庞半明半暗,在他肩后,顺着风吹扬起来的柴禾火星在夜空中飞舞,仿佛是比满天的星辰更遥远的存在,夏浔一字一字、非常认真地道:“我们有我们要卫护的东西,所以,不能放弃!困苦折磨不能改变我们!诱惑,一样不能!”

“是!”

刘玉珏用钦佩甚至带着些孺慕的目光看着夏浔,在他的心里,他的杨大哥意志像磐石一般坚定,有他在,自己就永远有了主心骨,永远不用怕迷失了方向!

另一处宿营之地,篝火前,嬴战对慵懒地偎在怀里的爱妻妙弋宠溺地笑道:“呵呵,我说大漠里很无趣吧,你偏要跟来,怎么样,现在觉得无聊了吧?”

他抚了抚自己的胡须,又道:“明天再休整一天,咱们就继续上路了。这样吧,明天我叫几个人陪着你,到罗布人的村子里去玩玩,这里的小村子其实还是挺有趣的。”

第782章 他乡遇

“拉禽,慢着点儿!”

一个小孩子在前边跑得飞快,一会儿钻进胡杨树林,一会儿跑进芦苇丛中,激起野鸭无数,自得其乐,十分调皮。夏浔和刘玉珏跟在后面,他们已经换了一身整洁的衣服,虽然整洁,却很简陋,就是当地渔民的衣袍,颌下的胡须也没有刮,若不是没有那种尖高的鼻梁、凹深的眼窝,简直就和当地人一样了。

拉禽是他们游玩的向导,苏莱曼的一个侄子。

苏莱曼对客人照顾的很周到。据他说,陌生人在这里,很容易就会迷路,不要以为这儿有水有树、有人类活动的痕迹就不会迷路,有时候天气突变,连天上的太阳、星辰也无法用来判断方向,自己以为在往回走,其实却只会越走越远,等到发现不对的时候,已经彻底迷了路,最后活活渴死在沙漠中。

刘玉珏没有到过沙漠,对此不以为然,夏浔却是听说过沙漠的厉害,尤其是罗布泊,简直是东方的百慕大,他记得曾经看过的一则报导中说,六七十年代,曾经有一位监测站的战士走出房间去修理天线,结果就此失踪。在这里,还是乖乖听从当地人的安排妥当。

拉禽是个很活泼的小孩子,只懂得几句简单的汉语,双方沟通交流主要是通过手势,看到夏浔唤他的名字,并向他招手,拉禽笑嘻嘻地走了回来,用衣襟兜着几枚鸭蛋。野鸭在寒冷的季节很少产蛋,不过温度和阳光适宜时例外,这罗布泊是一个盆地,在其北方不远处又有库鲁克塔格山脉挡住了北方的严寒气流,温度比较高,而且已经进入春天,所以竟被小家伙掏了几枚鸭蛋回来。

拉禽向两位客人友好的演示着,他在蛋壳上敲开两个洞,生吞了蛋液,然后咂巴咂巴嘴巴,好像在品尝美味似的,示意夏浔和刘玉珏也可以像他一样。生吃鸭蛋实在太腥了,夏浔和刘玉珏可没有这样的好胃口,夏浔微笑着摇了摇头,又拍拍肚子,表示自己吃的很饱。拉禽这才笑嘻嘻地把鸭蛋揣起来,打手势向他们表示前边还有更好玩的地方。

就在这时,前边芦苇丛中,走出几个人来。

在这儿见到人是相当不容易的,本地的居民生活比较悠闲,打足了一天的口粮就会歇下来,在村外游走的除了少数打猎的人,是很难再遇到人的,尤其是一下子遇到六七个,所以不只夏浔和刘玉珏有些惊讶,就连拉禽也瞪大了眼睛。

过来的人正是妙弋以及嬴战派给她的几个嬴家武士,妙弋身着玄狐皮裘,卧兔儿暖套覆额,足蹬鹿皮小靴,秀媚靓丽,体态婀娜,在几个护院武士以及一个本地向导的陪同下,正姗姗行来。

大漠里太过枯燥,在罗布淖尔待了几天,让她一直觉得很无聊,而今天能够出来走走,她的心里很畅快。

此时,她也看见了对面走来的三人,一眼望去,她只以为是本地的渔民,妙弋看着可爱的拉禽浅浅一笑,目光又扫过夏浔和刘玉珏,这一眼看去,发现这两个同样穿着渔民衣服的人不似本地人的长相,妙弋不禁定了定神,然后目光落在夏浔脸上,微微有些怔愕。

虽然夏浔比起十年前微微有些发福,眼下又穿了一身当地渔民的衣袍,颌下还有一部胡须,可是不管恨也好、爱也好,杨旭是妙弋第一个男人,是她少女时代刻骨铭心的一个男人,那模样从不曾忘记,只凝视了一眼,妙弋就忽略了他的种种表象,看到了自己熟悉的面孔。

妙弋骇得俏脸一白,但是随即就平和下来:“不可能的!那个人是大明的国公,而且已经去了哈密,怎么可能出现在这儿?世间相似相像的大有人在,甚至长得完全相同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我真是自己吓自己!”

妙弋自嘲地一笑,可是那种不安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因为她发现那个长得酷肖某人的男人也正在看着她,而那目光,绝不是乍见陌生美女的惊艳和欣赏,那是一种久别的熟人相见时才会有的惊讶、分辨和犹疑。

两个人都站住了,就这么对视着,妙弋的瞳孔慢慢收缩如针,一抹苍白迅速爬上她的脸颊,转瞬又化为激动屈辱的嫣红:“不是他!就是他!怎么可能是他?可明明就是他!”

夏浔也是满脸的不可思议:“怎么可能是她?可是眼前这个女人虽然比起当年的她丰腴了些,显得珠圆玉润更加娇媚,可那眉眼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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