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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夜行 (1-1016章)-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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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浔当然知道伤口感染的常识,尤其是这年代,一旦伤口感染,可没有什么消炎药、抗生素使用,哪怕一个大拇指砸个伤口,感染之后都有死亡的危险,听了这话他只好乖乖爬起身来,走向旁边小溪,在溪边一块光滑的石头上坐下来。

徐茗儿蹲在他身边,轻轻卷起他的裤腿儿,他的小腿上有些流淌下来的已经干涸的血迹,再往上,裤子和伤口粘住了,轻轻一撕,夏浔就疼得直吸冷气,看到那血肉模糊的伤口和旁边淤青浮肿的一大块,徐茗儿小嘴一扁,便要掉下泪来,她忙扭过头去,先扑了两把河水在脸上,这才用小手掬着清水给他清洗伤口。

大腿、胳膊、腰、背……青的、紫的、血肉模糊的……全身上下已经找不出几处好肉来了,徐茗儿鼻子一酸,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都是我不好!”

徐茗儿噙着泪花儿道:“我是一个累赘,如果没有我的拖累,说不定你早就逃掉了。”

“别说傻话,我知道,你不愿意回那个没有人情味儿的家。从当初的北平府开始,我帮过你,你也帮过我,你我的缘份,可不是结在今日,我会护着你,一起逃出去,放心吧,只要有我在,绝不让人伤了你一根汗毛!”

夏浔一扭头见她眩然欲滴的样子,忙柔声安慰道。茗儿听了他的话,眼睛变得亮晶晶的,眸子里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光辉,在悄悄地荡漾。

夏浔重新趴下,把下巴搁在双臂上,笑着说:“好啦,别哭鼻子了,我给你讲个笑话听吧。”

“喔!”

“话说,有位姑娘姓祝,因为家就住在长城边上,所以取个名字就叫祝长城……”

“哪有女孩儿家叫这种名字的?”

“嗨,寻常百姓人家嘛,叫什么阿花阿草阿猫阿狗的没有啊,讲故事嘛,你别打岔。”

“喔……”

“这位叫祝长城的姑娘呢,渐渐地长大了,有一回,她爹带她去赶集,恰好碰见一个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老朋友也早已成家立业了,有个和那姑娘差不多大的儿子。姑娘她爹就介绍两个人认识,说到自己女儿叫长城时,那个小伙子忽然想起一句俗语,就开玩笑说:‘不上长城非好汉’,哈哈,哈哈,哈哈哈……呃……”

徐茗儿睁着一双无邪的大眼睛,像一只可爱的小鸟儿,歪着头凝睇着他,夏浔的开怀大笑终于变成了讪笑,的确,这个笑话是不怎么合适说给人家姑娘听,这可是公侯世家的千金小姐……

夏浔正后悔着,徐茗儿眨眨眼睛,好奇地问道:“后来呢?”

“后来?”

夏浔有些茫然:“没有后来了呀。”

“噢!”

徐茗儿想了想,又疑惑地道:“你不是说要讲笑话,哪里好笑了?”

夏浔:“……”

善解人意的茗儿见他一脸糗样,连忙安慰道:“其实……其实挺好笑的,我现在开始觉得好笑了,呵呵,呵呵……”

夏浔嘴角抽动了几下,忙干咳一声道:“好了,看你那小脸弄得脏兮兮的,你也清洗一下吧,我到附近转转,弄点野果子回来,如果能逮只山鸡兔子什么的更好,吃了东西,咱们有了力气,才好上路。”说着爬起身来,讪讪地走开了。

徐茗儿瞟着他的背影,无辜地低语道:“你讲的笑话确实不好笑,你叫人家怎么笑嘛……”

天黑了,夏浔没猎到甚么山鸡野兔,只摘来几十枚山果儿,还掏了七八个鸟蛋,两人随意地将就了一顿,便悄悄踏上了征程。

这山并不难走,山上也没有什么野兽。江宁府附近是帝都所在,人口众多、城市处处,而茅山自古就是道教圣地,游客四季不断,使得野兽绝迹,还踏出了许多条道路。夏浔这几天一直昼伏夜行,夜间虽然道路昏暗,但是隐约也能看清行人踏出的道路,所以并不难行。

两人歇息的时间尚短,体力还未恢复,不过一想到翻过茅山就要进入镇江府,逃脱的希望更大了几分,夏浔就兴奋起来,走起山路也不觉疲惫了。

他正走着,身旁徐茗儿忽然“呀”地一声轻叫,夏浔就象中了箭的兔子,倏地向下一伏,扭头一看,徐茗儿还站在那儿,夏浔赶紧一把把她拉倒,摁在自己身边,警觉地四下扫视着,低低问道:“你发现了甚么?”

徐茗儿茫然道:“我没发现甚么呀,你发现了甚么?”

“我?我也没……”

夏浔忽地瞪起眼睛道:“没发现什么,你叫什么?”

徐茗儿那双慧黠的大眼睛微微地眯了起来:“哼!我想明白了!”

“嗯?”

“你无耻!”

“啊?”

“你讲这么下流的笑话!”

“……”

第395章 要命还是要痒

茅山镇有一个巡检官,名叫熊珌。原本是县里的三班捕快头儿,只是为人耿直,不善上下维护,执法也不知权宜变通,不为知县大老爷所喜,寻个由头把他打发到了茅山镇做个巡检。

接到朝廷缉捕钦犯的消息之后,熊珌立刻行动起来,组织民壮四处设防,沿茅山脚下大道小径,蹲坑守候。夏浔终于知道地头蛇的厉害了,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巡检官,带着一群扛篙枪、挠钩的泥腿子,居然把一座茅山镇打造得风雨不透,夏浔根本没有机会进入镇内。

夏浔带着茗儿在镇外野地里伺伏了一阵之后,萧千月带着人赶到了,人马就驻在茅山上,把他们的退路也绝了,幸好他们根本没有发现两人的踪迹,否则发动民壮对这一片不过十来亩地大小的野草荒滩地毯式扫索一番,两人必然落网无疑。

半人高的野草丛中,茗儿鼙着秀气的眉毛,眼睛泪汪汪的。

她在奔跑之际,脚崴了,足踝肿起来,一动就钻心地痛。

夏浔鼹鼠般探头探脑,四下观察了一阵,放心地坐下,对她说:“来,我给你揉揉,虽然没有药酒,揉开淤肿,也容易恢复。”

“不要!哎哟!”

茗儿立即拒绝,脚丫急忙往回一缩,触动痛处,忍不住又是一声轻叫。

夏浔瞪起眼睛:“怎么不用,一旦有了机会,咱们怎么逃脱,一瘸一拐的还不叫人起疑?我倒是可以背你,可那不是更容易叫人注意了么?”

茗儿怯怯地道:“歇歇……就会好了吧……”

夏浔嗔怪地瞪她,加重了语气:“茗儿,我知道女儿家的身子不该让男人碰触,可是事急从权,眼下只是为了治伤,咱们千辛万苦,死里逃生,眼看只差一步就能逃出生天了,难道要在这里失手被擒?”

茗儿红着脸,嗫嚅地道:“我才没那么愚腐,我其实……我……”

“嗯?”

茗儿羞怩地低下头:“人家……人家的脚丫儿,别人碰不得。男人不成,女人……也不成……”

“啊?”

夏浔发现自己越来越呆,根本听不懂她的话,这就是代沟么?夏浔心下一阵唏嘘:“我老了……”

茗儿鼓足勇气,红着脸道:“我……我的脚一碰就痒,从心里往外痒,会……会痒得要命。从小儿,人家穿鞋子都一定要自己动手,就是贴身的丫环巧云,都不可以碰我的脚……”

夏浔发呆道:“怎么会这样?”

茗儿送了个白眼儿给他:“我怎么知道?”

夏浔挠挠头:“你……足踝都肿起来了,一碰就痛,哪还能痒,我揉揉没事……”

“不成不成!”

茗儿楚楚可怜地看着他,央求地道:“我……我只要一想要被人摸我的脚,就……就已痒得要命了……”

“……”

夏浔忍了半晌,正气凛然地道:“你是要命,还是要痒?”

茗儿孩子气的回答差点没把夏浔气晕过去:“我……宁可不要命……”

“还得连累我一命!”夏浔加重了砝码。

茗儿咬起嘴唇不说话了,她偷偷的瞟夏浔一眼,低着头想一想,再偷偷瞄他一眼,再咬着嘴唇想一想,过了好久,茗儿才像上刑场似的,把腿往他面前一递,咬紧牙关,扭过了头去,决然地道:“你揉吧!”

※※※※※※※

把她的小腿架在自己大腿上,轻轻地脱去她的靴子,再轻轻把布袜一点点地从足踝上部褪下来,脱掉的时候遇到了一点麻烦,她的足弓弯着,脚趾紧紧地蜷缩着,连袜子都夹住了,夏浔扯了一下,才把布袜扯下来。

一只漂亮的天足,白皙细嫩,晶莹剔透,青青的脉络也看得清楚,脚形非常纤美。爱洁的茗儿,昨夜在山中还用山泉濯了足,所以非常干净。夏浔伸出手,轻轻握住她的小脚丫,茗儿身子一震,小腿迅速向后一缩,但是早有所料的夏浔已紧紧握住了她的脚,根本挣之不动。

茗儿满脸红晕,细白的一排牙齿紧紧地咬着下唇,双手撑着草地,扭过了头,酥胸迅速地起伏起来,呼吸急促得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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