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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夜行 (1-1016章)-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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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群来了,远远如云,很快便到了近处。因为已是初冬,草原已经枯萎,所以马蹄溅起了大片的尘土,地皮颤动着,马群像决堤的洪水一般势不可挡,隆隆的马蹄声、群马的嘶叫声,再加上牧人的吆喝声,汇集成一首特殊的歌曲。

这些马有黑色的、枣红色的、褐色的,还有几匹白马,油亮油亮的皮毛在夕阳下闪烁着金灿灿的光芒,长长的鬃毛和马尾在风中飘舞着,更显出它们的雄骏和魁伟。持着套马杆的汉子骑着马赶来了,看到策马立在山坡上,同样一身蒙古皮袍、皮帽的夏浔,便友好地向他吹一声口哨,然后便又随着马群的洪流呼啦啦地向前方跑去。

夏浔等那马群过去了,灰尘也渐渐散去,这才一踹马蹬,驰向那片蒙古包。

这个部落叫巴特伦,塞哈智和夏浔往大宁去的时候曾经路过这里,两人便约定,在这里会面,夏浔策马到了蒙古包间,正要找人问问塞哈智的下落,忽地看到前边小河边才人正弯腰宰着一头羊,旁边还站着一个穿皮袍、戴皮帽的姑娘。

夏浔一眼认出那人正是塞哈智,连忙踹马跑了过去。

“啊哈,大人来了!”

塞哈智听到马蹄响,抬头看了一眼,立即露出欢喜的笑容,羊已经宰了一半,一柄小小的刀子,手法非常利落。身上手上竟然没有溅上一滴羊血。他把小刀递给旁边那个看起来大约十五六岁,脸蛋圆圆的像红苹果似的姑娘,和她用蒙语嘀咕了几句,便向夏浔迎来。

夏浔看了眼那位可爱的姑娘,笑道:“本来还担心你不在,或者到了却无处安身,看起来,你在这儿混的不错呀,到了几天了?”

塞哈智哈哈笑道:“属下也是昨天夜里才赶到这儿,要安身还不容易么。”他拉着夏浔往前走:“大人没注意吧,草原上的部落,毡包门上都栓着一条皮绳儿的,这门是不关的,不管你认不认得毡包的主人,晚上赶到这里,你都不需要吵醒主人,直接拉开门进去歇息就可以啦。”

“夜不闭户?”夏浔没想到在关内人眼中野蛮落后的族群居然有这样的习俗,不禁有些感叹。

塞哈智走到一个帐蓬前边,拉开门进去,里边正有一对夫妻,塞哈智便跟他们打了声招呼,然后又拉着夏浔向他们叽哩咕噜地介绍一番,男主人带着满脸热情洋溢的笑容,冲上来给了夏浔一个大大的拥抱。这人高高的个子,身材很魁梧,看着有四十多岁,黑红的脸庞。

塞哈智拉着夏浔毫不见外地坐下,用汉语对他说道:“他叫乌恩奇,婆娘原本是另一个部落的,因为男人输了钱给他,还不起,就把媳妇抵给了他,来的时候还带着个女儿,十几年前的事了,现在已经长大嫁了人,方才你见到的那个姑娘是他们两个生的,喔,还有个三丫头,放羊去了,过一会儿也就该回来了。咱们在这儿住一晚,明天一早再走。大人,事情办成了?”

夏浔笑道:“成了,他们已经答应,追随燕王一同举事,咱们得尽快赶回去,把这个消息告诉殿下。”

“竟然真的成了?”

塞哈智一双眼睛瞪得圆圆的:“咱们那么说都不成,大人丢一封信,就成了?”

夏浔笑着拍拍他的肩膀道:“我说过,如果运用得妙,有时候一句话就能解决千军万马才能解决的事情。”

“啧,啧啧……”

寒哈智啧啧称奇,他的那颗大脑袋,现在还是理解不了这些东西,不过他感觉到了智慧的力量,人对未知的总是充满敬畏的,所以直肠子的塞哈智,看着夏浔的时候心中也充满了敬畏。

乌恩奇很好客,那头剥干净的小羊很快被他女儿拎回来,羊剖成几个大块丢进了锅里,煮得肉香四溢,晚餐的时候,浓香的奶茶、热腾腾的手把肉,油炸的小果子,酸甜奶香的奶酷,再加上塞哈智带来的烈酒,就是这一家人款待客人的盛宴。

女主人和女儿也是喝酒的,而且酒量还挺不错,乌恩奇的小女儿只比姐姐小了一岁,姐姐叫索布德,妹妹叫乌日娜。比起姐姐,乌日娜的骨架纤细了许多,虽然五官线条比中原女子的柔美要硬朗一些,不过很漂亮,草原红的脸蛋、俊俏的五官,而且比姐姐活泼,她的父亲走到夏浔身边劝酒,并且唱起祝酒歌的时候,她就坐在不远处,张着一双可爱的大眼睛,冲着明明忍俊不禁、还得一本正经的夏浔甜甜地笑。

夏浔一碗酒被硬灌下去,晕乎乎地跌坐回席上的时候,塞哈智拐了拐他的胳膊,悄悄笑道:“喂,大人,乌日娜很喜欢大人呢。”

“咳,不要胡说!”夏浔端着架子,生怕被主人听见了不快,他偷偷扫了一眼,乌恩奇正在开怀畅饮,完全没有听到塞哈智的声音,这才放下心来。

“来来,大人,吃这个,对男人很好的喔。”塞哈智很体贴地挟了一个圆溜溜的东西到夏浔碗里,夏浔好奇地问:“这是什么?”

塞哈智道:“羊蛋子啊,大补的。”

“呃……我……就不用补了吧?”

塞哈智道:“要补的,要补的嘛,男人嘛……”

盛情难却,夏浔硬着头皮咬了一口,唔……有些骚气,索布德、乌日娜和她们的娘看见夏浔苦着脸的样子,都忍不住吃吃地笑起来。

晚上睡觉的时候,乌恩奇和老婆睡在毡包右边,塞哈智和夏浔则被安排在靠门的左边。如果晚上有路过的客人,进了门也要睡在这个位置的,如果真的有人来,大家就要在一起挤挤了,夏浔暗暗叹了口气,今天晚上又要忍受老哈那惊天地泣鬼神的呼噜了。

按着部落的习俗,家里未婚的女孩子也必须睡在靠左的位置,因此铺盖再往里一点,就是索布德和乌日娜这对小姐妹的宿处,塞哈智挨着夏浔,向他挤挤眼睛,小声道:“大人,索布德昨儿跟我老哈睡过了,本来今晚想尝尝乌日娜的滋味的,大人既然来了,就让给你吧,等一会儿熄了灯,你就可以过去了。”

夏浔吃惊地道:“什么?你说计么?”

塞哈智嘿嘿地笑道:“大人不知道吗?如果主人家有未婚的姑娘,你喜欢的话,可以跟她睡觉,没人会干涉的,女孩的父亲也不可以。”

夏浔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什么?岂有此理,你别唬我,怎么可能!”

塞哈智道:“怎么不可能,祖祖辈辈,咱们这儿就这规矩。”

不知道是因为草原上生活艰苦,孩子的生存率低,还是因为草原上的男女关系一直保持着比较古老的自由习惯,夏浔见他不像是开玩笑,倒是有些相信了,但他却无法接受这样的风俗,他连连摇头道:“算啦算啦,我可不要,还是好好睡觉吧,明天一早还要赶路。”

塞哈智大喜道:“大人不要,那属下就要啦,哈哈哈,两个姑娘,我都要啦!”

夏浔:“……”

当天夜里,夏浔发现,这一晚他没有听到塞哈智的呼噜,但他根本就睡不着觉,呻吟声、嘻笑声、粗的细的喘息声,甚至黑暗中不知道是那个大的还是那个小的姑娘光着屁股跑过来,大胆地要钻进他的被窝,害得生怕被侵犯的他,只能把一床被子紧紧裹在身上,“惊恐”地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

悲催的夏浔……

第307章 刘家口

这一夜,李景隆比夏浔还惊恐。

李景隆率军赶到北平城下,安营扎寨,把一座北平城围得水泄不通,九门之外俱筑碉垒,攻城车、云梯、壕桥、火炮、抛石机,各种攻城器械层出不穷,在战术上,诸如挖地洞、洒传单、火烤城墙复泼以火,期望把城墙烤垮烤裂,总之,明军熟悉的各种攻城方法全都用在了北平城上。

但是北平城在燕王朱棣早有准备的精心部署下,深沟高垒,城墙加厚,明初的火炮又不够犀利,五十万明军一时也奈何不得城中的守军。当然,其实最关键的主要因素,仍旧是人。

北平城中守军有限,决死之心甚浓,而且燕王在北平是一位贤王,极得民意、甚孚人望。尤其是道衍等佛教界的高僧对百姓们的宗教洗脑甚是成功,妇女儿童都被派到城头坚守,帮助燕兵御敌,极大地弥补了守军兵力不足的因素。

燕王第二子朱高煦随父在外征战,世子朱高炽、三子朱高燧都同母亲守在城上,燕王妃全副披挂,亲冒矢石守在城头,大胖子朱高煦虽然行动艰难,痴胖如猪,但是蠢笨的只是他的身体,这位世子兵法韬略也是胸有成竹,后勤及民政方面更是得心应手,把个北平城中各种资源调配调济的井井有条,一丝不乱。

他还时常走上城头与母亲一起指挥战斗,甚至抱起大石抛下城去。王妃和世子能做到这个份上,于军心士气乃至民心都是极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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