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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甫崧云一脸的为难。他从不想惹娘生气,但这些闺阁千金就是人不了自己的眼,他要的不是这种娇娇弱弱、矜持羞怯,只会“低头向暗壁”的应声虫,而是能够与他说古论今、随地一同遨游五湖四海的知己;这绝对不是平常的大家闺秀可胜任的。
身为“武林盟”的“风”,他自然也遇见过不少江湖女子,然而她们装模作样的本事也不输那些千金大小姐,粘得他差点喊救命,哪还对她们会有其他的兴趣。
他也曾下意识地找寻自己今生的伴侣,虽然有个差强人意的对象,但人家早有了心上人,根本不将他当一回事,这会儿连儿子都生了,况且他也只把她当妹妹,自然进不出火花来。
不过,若是司马静翔知道他说她“差强人意”,可就有好戏看了。
“娘,你别这样,这些千金小姐真的不是我要的,别逼我好吗?”皇甫崧云避过母亲的泪眼,“过两天我要出门一趟,你要好好保重,我不希望你也成了我的病人,好吗?”
卢氏偏过了头,故意不理会他。
见状,皇甫崧云叹口气,随即跨出大厅。
儿子前脚一走,她这做娘的后头眼泪也一收,原本那要哭要哭的模样也瞬间转换为得意的笑容。“臭小子,跟你娘斗?还差得远呢!”
云儿这个儿子是孝顺,但主观意识极强,绝对不肯接受别人帮他挑的媳妇,但让她这个做娘的如此一闹,他在此事上不积极一点都不成,这样一来,自己还怕抱不到孙子吗?
“夫人果然厉害。”服侍卢氏多年的陈姐亦佩服地道。跟随夫人这么些年,只见夫人捉弄少爷,可从没少爷忤逆夫人的分。
“那是当然,云儿总是从我肚子里蹦出来的,还能硬得过我吗?”卢氏将寒家千金的图像收起,“只是可惜了这寒小姐,平白让云儿损了一场,若是他能看上这位寒小姐,也不失是一场美事。”
“是啊!夫人的眼光当然不会有错。”陈姐应道。
然而,她们都不知道的是,当时在场“旁听”的还有几个嘴碎的下人,喜拿这些“家事”做下酒菜,常不慎当成笑料传了出去,而流言传播的速度可比野火,在一夜之间即传遍了全城。
结果,寒府千金成了无才无德的女子,尤其是从皇甫崧云口中说出,更多了“可信度”,让这位寒小姐就这么成为全城的笑柄。不过,流言中的女主角都还不知道这件事。
“最近一些小贩常乘机哄抬物价,但咱们商行一定要坚定立场,不可贸然跟进,毕竟成本上并没有多大的波动,并不会因此造成经营上的负担,也可藉此维护商行的信誉,百姓在比价之下自然会选择到寒氏购物;此长彼消之下反而是咱们获利较多。
“假以时日,就算其他商家降回原价,百姓已养成习惯并培养出对寒氏商行的信任感,回流的不会太多。这是长期性的考量,一开始多半看不出实际成效,但过些时日就会出现差异,蔡掌柜,你认为如何?”
寒疏影坐在帐房的主位,一身简素的白衣,束着男子的发髻。其余在各地寒氏商行任职的掌柜则排排站在她面前,仔细聆听她的分析。
若是仔细打量,应可看出这名白衣公子其实是个大姑娘,只是那眉宇间的英气使娇美的五官少了点女子的柔弱,而让人容易误以为她是个气宇轩昂的大丈夫,而她那一身的气势也满能唬人的。
在与生意有关的事务中,寒疏影总是习惯以男装出现,除去性别的差异,许多事也会相对顺利许多,知道她是女儿身的人不会在意此事,不知晓的对象亦可免去分心的因素。
不过,最主要的原因是她受不了那些千金小姐过度繁复的装柬,光是里衣就不知要穿上几件,更则提那些绊手绊脚的纱裙,还有头上无故增加负担的饰物,而男子的束发就简单多了。
“小姐的见识果然高明,与平常短视近利的经营者采取相反的作法,属下相信如此必定能达到小姐所希望的结果。”蔡掌柜恭敬的态度与其他共同在寒氏须薪饷的夥伴相当寒疏影于半年前接掌寒氏的生意时,所有人都震惊于寒烽的大胆,竟然将所有家业都交在一个女子手中,甚至还有人怀疑他疯了。
然而,经过半年,寒氏不但没有衰弱,反而较往日更是蒸蒸日上,也让这些下属全都服膺于她的领导,且对她洞察先机的能力崇拜不已。
“好,如果没有其他的问题,今天就到此为止。”寒疏影淡淡地宣布散会,数名掌柜立即鱼贯退出。
“终于结束了,你每天做这些事不觉得无聊吗?”小灵现身在寒疏影,或者该说是洛阳荻的面前,徽言抱怨道。难得有穿越时空的机会,偏偏她老是有事要忙,他又不能离开藏身的宝珠太久,都在这里待了一年之久,到处晃晃的机会是少之又少,他当然有怨言了。
比起当初的茫然无措,现在的洛阳荻可说是再好不过。收留她的寒烽是当地的首富,手中的资产若找个合适的形容词便是富可敌国,当时因为她的突然出现,扰乱了原本意欲抢夺商队财物的时机,而省了一场麻烦,而他见她人生地不熟的,便给了她个栖身之处。
此后洛阳荻便是开始学习当地的语言,若是连沟通都成问题,那她也什么都不用做了,由于她熟知闽南语及粤语,再加上一点诺言天分,让她学习古语的速度相当惊人。
同时也因秦始皇“书同文”的德政,让她在接触艾化的方面并没有遇到多大困难,很快就熟悉了当代的文史状况,也融入了其中的生活。
洛阳荻可以说是有计划地进行自身的充实,藉着寒烽的帮助,使她能够迅速地了解周遭的一切,就算是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时代,她也不打算乖乖坐着什么也不做,觉得那样会愈活愈回去。
因此,在一个偶然,或者该说是她久候的机会里,她发挥了自己的企划专才,提供寒烽一个“划时代”的建议。
将二十世纪的作法搬到这边来,虽不见得惊世骇俗,却必是前无古人。而寒烽亦是有远见的商人,不因为人才的性别而有所顾虑,当下便收了洛阳荻为义女,并把寒氏的家业都交给了她,自己则无事一身轻。
从此,她便改名为寒疏影,成了寒烽的义女,也是寒家的大小姐。在这里,她能够随意地发展自己的抱负,没有人会排挤她,也不需要对任何人阿谀奉承,因为她才是那个必须被巴结的人,她的才能找到了懂得欣赏的人,终于,她得到一个安身立命之所。
“好,现在我事情做完了,刚好有个空档,就趁这机会到处走走吧。”洛阳荻微笑地说道。
“太好了!”小灵兴奋地四下飞舞,活像只漫无头绪的蜜蜂。
见状,她只觉得好笑。小灵虽然是个精灵,但他的好奇心比起人类可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要他安安分分地待着不动是太苛求了点,就不知道以前他怎么能乖乖地窝在宝珠里?
“天喜,你就不能别老这样跟着我吗?”皇甫崧云真的快受不了天喜的粘劲了,不管他到哪都死命跟着,若非不想在街上做出过于惊世骇俗的举动,早就把天喜甩开了。
“当然不成!”天喜身负天大的使命,“夫人要我好好看牢少爷,千万不能让少爷又不见了。”
“你以为这样跟着我就一定看得住吗?”皇甫崧云不怀好意地笑着。他从来就不是个太好心的人,玩了这么久的游戏也差不多了,是该准备结束的时候。
“少爷、少爷!”天喜才一个眨眼,就不见皇甫崧云的身影,惊得他四下张望,但市集的茫茫人潮是隐藏行纵最好的处所,加上对方又刻意躲他,只能凭籍.一股粘劲的地更不可能找得到人。
“哇!好热闹喔!”小灵张着大嘴看着四周。
还好除了她之外就没人看得见小灵,不然大街上出现这么个怪异的“生物”,只怕也能来场“街头卖艺”了。洛阳荻安步当车地随着人潮漫无目的地前进,觉得只是要让小灵开开眼界,怎么走都一样。
看了他一眼,洛阳荻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多管闲事。这个人气定神闲的模样一看即知不是等闲之辈,那个扒手怎么样也不可能逃出他的手掌心,真是多事,她很少犯这种错误的。
“你的擒拿手真是俐落。”皇甫崧云不吝惜给他欣赏的人一点赞赏,以他能称为“风”的功力,虽然分了心神,但动作快得过他的人是少之又少,而眼前男子的长相竟比自己还要俊秀,唇红齿白,却不会给人有种无用书生的恶感,反而英气迫人,让他不自觉地由内心升起一股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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