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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虚伪固执-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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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6点钟吃的晚饭,现在已过去8个小时,肚子能不饿吗?她微微点了点头。
不大一会儿工夫,夜餐全烧好了。说是吃夜餐,再过四个钟头这夜餐就变成早饭了。一小锅青菜煮面条,加上四个荷包蛋,一碟酱菜,一盘毛豆雪菜炒肉丝和半瓶辣椒酱,虽算不上丰盛的佳肴,但总比吃光面和泡饭的好。
“吃过夜餐你睡一会儿。”
“你呢?”她羞赧地垂下额头。
“我啊?熬夜熬惯了。待会儿,我在沙发上靠一靠就行了。”
“你平时几点睡觉?”
“大约临晨两点。有时候还要晚些。有时一夜不睡觉,白天照常上班。”
吃过夜餐,小腹开始发胀。由于水的作用,在医院挂了两瓶水,现在又吃了一碗面条,喝了一小碗汤,肚子确实承受不了那么大的压力,水全都集中到了膀胱,开始膨胀:“厕所在什么地方?”
“厕所?在医院那头。你是……”魏思林脸红了。他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显得束手无策。“如果是小方便,我这里有个痰盂,你……”他眼睛不知朝何处望。
“小方便。”
魏思林从床底下拿出痰盂,打开台灯,关掉日光灯:“我去外面,等会儿你把日光灯打开。”他走出房门。
她方便过后,将日光灯打开。这时刻,她联想到魏思林说的那番话“男女有别……”。是啊,如果自己是个男人,他也用不着站在门外了,深更半夜的自己也能去上厕所,别人瞧见也不会是非不分,黑白颠倒地乱说一通。
中国人就是这么个风俗,什么事情都好奇,什么事情都想探个究竟?遇事不管别人感觉如何,眼睛就跟雷达似的跟踪你,不管明白或者不明白,知晓或者不知晓,导弹随即发出,打的你东也不是,西也不是,叫你痛苦加烦恼。
记得第一次来这里,门口邻居个个就跟警察似的,用一种警觉、猜疑的目光看她,甚至把脖子伸出多长的或者干脆从家里跑出来像看什么西洋景似的看个究竟;时不时上前询问一番,然后背过身指手画脚议论。有时还指桑骂槐不知在骂谁?好在她受过正规教育,生活在一个较好的环境里,思想不平庸鄙俗,对待凡人小事不屑一顾。
她把痰盂搁在床下,准备明天早晨倒掉。说心里话,男女之间还真是不大方便。这所房子也没配套设施,不像在自己家里,想方便的话无需出门。可又有什么法子?整个国家又有多少家庭像她的家庭?她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贫困。
“你睡觉吧。”魏思林进屋说道。
“我爱你!”她终于向他诉说出那深埋心底的话。她扑在他的怀里,紧紧拥抱他。
魏思林惊愣,脸色苍白,心慌乱。大约分把钟,他与她嘴唇与嘴唇地粘在一起。青春的欲望和青春的花蕾终于绽放了,一个如惊如喜,一个如醉如痴……到后来,如果不是双方理智的话,真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是谁创造了这种令人朝思慕想,春心动动,无所顾虑的青春欲望?是上帝早已安排好的,还是人类自己刻画的?是人的本性,还是幻梦中学来的?这是一个迷,还是一个梦?是喜还是忧,是幸福还是痛苦?他们一无所知。
她只晓得从未经验过这种全身心都感受到骚动的情绪,一种如痴如醉的快乐,一种无法控制的内心深处的激动,只是沉溺于恋情之中,拼命吮吸着情欲的乳汁。她相信这就叫做初恋,这就叫做爱情。
忽然,有人敲门。
魏思林惊怔:这么晚了谁来捣蛋。他打开房门本想发作,瞧见来人一下惊愕了,门外站立一位警察和两名联防队员。警察一声不吭,径直朝屋里走……东瞧瞧,西瞅瞅,一眼瞧见了她。她坐在沙发上目睹他们的举动,一脸茫然的样子。
刚才,她已上床,门声一响,她慌忙起身。她怕来人瞧见她不规范的样子,让人误解。
“你是谁?干什么的?”警察讯问道。一双眼睛贼头贼脑地东张西望。
她忐忑不安,呆滞那里。
“我问你,你是干什么的?”警察加重了语气。
“我是他的女朋友,未婚妻。”不知什么原因,她竟然大胆地说出这番话。
“女朋友?未婚妻?你搞没搞错,女朋友就是女朋友,什么未婚妻,未婚妻的?现在哪儿还有什么未婚妻。你在哪个单位工作?多大年龄?家住何处?为何深夜在此留宿?”警察边问边从上衣口袋里掏出笔记本做记录。
“我病了。”
“病了?病了为何不去医院,待在这里做什么?”
“你们究竟是什么意思?”魏思林目光凌厉,愤怒的火花在眸子里跳跃。他敌视他们:“有什么事问我好啦。”
警察眉头一皱,冷然一笑,一脸狡诈的样子。“孤男寡女,深更半夜在一起搞什么名堂?你们是什么关系?她叫什么名子?家住何处?在哪个单位工作?”
“这与你何相干?你急什么?”魏思林满腔怒火。
“把他俩带到派出所去,到了那里我看你嘴还硬不硬?”警察恼羞成怒,起身朝门外走去。
“你待在这里,我去去就来。”
“一块儿去派出所。”警察说道。
“你们有没有良心啊?她病了。如果不相信的话,你们可以去清目路卫生院调查吗?”说着,魏思林将病历递给警察。
警察慢条斯理地接过病历,上面确实注明了看病日期,病状:“白血球减少症……这是什么病?”他不解地问道。
“白血病。”她答道。
“白血病……”警察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过了片刻,他指着魏思林:“你去派出所。”
“要不要带换洗衣裳?”
警察摇摇手。
在那个年代,法制还没有健全,作为一个警察只要怀疑你,或者别有用心的人告发你,不管有没有证据,也不管你的名声、公民权力、自身利益随时都能把你带进派出所进行审查,如果有问题或者确实是一个罪犯,警察便可关押你。即使错抓了人,也只是赔个不是。你如果不服气,告他们或者不买他们的帐,那倒霉的将是你自己!只要你有错误,或者有什么把柄捏在他们的手心里,他们随时随地都会找你的麻烦。
魏思林安顿了一番,面对强横霸道的警察,无所畏惧地跟着他们离去。这时候临晨3点。
自打魏思林走后,她苦恼不堪,心里不是滋味。如果从医院出来直接回家,恐怕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现在都八十年代了,还有那么不可一世,乱杀无辜的行为存在,简直是对人生的扼杀,让人担惊受怕,惶惶不可终日。她居住的那个地段绝对不会发生这种现象,也不会发生警察半夜三更,随随便便闯入民宅,更不会不分青红皂白地说把人说带走就带走,简直没无王法。这件事如果发生在家里,爸爸定会和他们大吵一番,甚至用枪把他们赶出家门。
今晚,她和魏思林幸亏没干那苟合之事,如果做那事,一辈子前途恐怕都给毁掉。然而这做与不做还不是一样遭到厄运吗!
男女之间难道真的不能交朋友?自己如果是个男人,或者魏思林是个女人会不会发生这种危难?她回答不上来。她想到了姐姐,男女相交要通过政治审查……除非同事或者亲戚,只要不符合上述条件都可以怀疑你图谋不轨,男女苟合。或者说,二十二点以后,男女就得有别,实行宵禁。
她后悔莫及,自己一时的任性反而害了魏思林。不过这也不能全怨她,毕竟她还年轻,处事浅薄,哪怕经历过一次,她也不会这么盲目无知。可话说回头,如果她真正经历过此事,并且尝到了甜头,她定会肆无忌惮越发不可收拾。
男人渴望女人,女人同样欲望男人;男人有性欲望,女人同样也渴求性欲望;这不是单方面的情欲。如果说,她爱魏思林,魏思林同样爱她,两人只是相爱,并没性欲望,这爱情和婚姻能否成立?能否长久?她断然否定了这一论述。这种爱和婚姻缺乏一种神秘感,一种依赖和占有,与其说爱情和婚姻是以情欲作为纽带,无宁说是以性欲占有维持着情欲,因为缺乏性欲的爱情和婚姻只是一种极其普通的友谊,人们不会承认缺乏性欲的男女会有情爱,会结合,成立婚姻。这不和男人与男人,女人与女人相识相交一样吗?男人需要的是性欲超越情欲,女人需求的同样也是性欲超越情欲——独家垄断占有。没有垄断的性欲和情欲其结合是不会长久的。她希望的就是献身精神,将贞洁无私地奉献给自己所爱的人,而不是爱她的人。她用贞洁换取所爱人的爱和情,这是等价交换。如果说,她爱魏思林,为了爱她能够奉献一切,以至献出自己的生命,却不能够将贞洁奉献给他,这岂不是自欺欺人吗!
记得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人为了论证“性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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