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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同事在酒店的大厅里等了一个多小时了,还不见那位重要人物的影子。同事有点不耐烦的说:“这有钱人架子就是大。”我镇定的笑了一下,没有说什么。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居然变的这么有耐心了。
可当那重要人物出现的时候,我那同事就傻了。
一袭黑色的长裙,忧郁的双眼散发着摄人的魅力,淡淡的微笑加上胸前那朵小小的白菊花,神秘,高贵……连我着女人都给迷住了,更何况是这个正常的男人呢。估计他现在正在为刚才的那句抱怨悔恨的要死。为这样的女人等1个多小时算什么呀,等一辈子都值得。
连吴晨那样纯洁的男人被她把魂勾走了,更何况是别人呢。所以我就一直不信曲歌没有为她着迷过。丁当那个花心的小混蛋都为她变为情圣了,更何况是别人呢。
所以我今天来的时候没化装,穿着很平常的工作服。在那样的美女面前显示自己的魅力实在是有自残倾向。
林雪娴看到我的时候,眼中闪过一丝惊诧,她是没想到报社会派我来。但马上又露出几分得意之色。她能不得意嘛,这个被她抢了老公的女人可在这里等了他足足两个小时。要不是怕弄砸了采访丢工作,我这巴掌早抽过去了。这个爱装屁的骚狐狸。
同事看情况不对,问道:“你们认识?”
林雪娴微笑着,不失幽雅的说:“不,只是觉得这位记者小姐有点眼熟,像我以前的一个旧识。”
我也笑了一下:“那真是有幸,看来是缘分了,我想我们今天的采访一定会很成功,我叫丁玲,这是我的同事张宇。”装,谁不会。
我们客套了半天,边正式开始了。
从出生讲起,简直是精彩绝伦。描绘出一部辛酸的成长史!恋爱史!创业史!
讲她纯情的初恋。如何付出真情,而一次次的被欺骗。在她用很久的时间扶平伤口后,鼓起所有的勇气去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真心换来的只是又一次的伤害。长叹命运不公。说的惊天地泣鬼神,简直鬼哭狼号,飞沙走石的。我实在惊讶于她厉害的表达能力,什么是巧舌如簧我算是见识了。
张宇不由的叹了一句:“真是自古佳人多薄命呀。”
我一听那话,胃部就有点冲动了,幸好早上过来的时候没有吃饭,现在想吐还没有材料,只是不断的往上反酸水。这娘们,下药也忒狠了点吧。
估计几年没见,她是躲哪个妖精洞里练了套绝世神功——乾坤大挪移回来了,说的我都晕晕忽忽,跟做梦似的,感觉她穿的那黑裙子怎么一下就给变成白色的呢。让我怀疑当初害曲歌和丁当的不是她了。怎么可能是她,那么个单纯!善良!可怜!美丽的多情女子!怎么会做的出那么狠毒的事情呢。一定不是她。
我实在听不下去了,就说:“林女士,我对您的遭遇感慨万千,我想要是知道真相的人一定会诅咒那些忘恩负义的人。”
张宇立即激愤的说:“我都开始诅咒了。”差点挽袖子去揍人了,一护花使者的势。
林雪娴狠狠的瞪了我一眼。
我一笑:“我们继续谈谈您和您的先生吧,我想他一定对你很好吧。”
她一下子五官都缩到一块去了。这种痛苦的表情实在不是做出来的,看来是叫我给扎到痛处了。
过了好一阵她才缓缓的说。在经过无数苦难和欺骗后,终于找到了久违了的真爱,让她感受到了什么才是真情,给她那颗伤痕累累的心一个安静的归宿。可当她正沉静在美满的生活中的时候,厄运又一次的降临。那个真爱她的,她真爱的人,在车祸中丧生。留下她一个人靠着过去的回忆孤独的生存。
说的我真想去给她立个贞洁牌坊。
哼,就她傍的那大款,长的跟个杀猪的一样,50多岁的人了,仗着有钱娶一个比他女儿还小的老婆。我呸,这种爆发户你要问他真爱是什么,他肯定反过来问你,一块钱能买几个呀。还爱情呢,要不是人家有几个钱,我估计她林雪娴就是宁愿被贩卖到山区去,也不会嫁他吧。
不过她眼光也太次了点。我要傍大款的话,除了他有钱,还的有品有型有才,当然主要的是我的喜欢他。这么完美的男人,男人都去追了,更何况是女人,大概我是没戏的。曲歌就说过:“就你这要身材没身材,要脸蛋没脸蛋,没一点女人味,招个草食性的恐龙还勉强,那样的完美男人想都别想,不过你还有机会的,等天下所有的女人和男人都死光了,人家大概会考虑到你吧。”可不是,像林雪娴那样的尤物也只得了大款中的最次品,更何况是我呢。
不过人家命好也没办法。刚结婚没多久那大款就拜拜了,无儿无女,留了一堆金子。她现在一边又修学校又修路的扬名立腕,一边勾引人家老公,双关齐下。甜蜜的生活呀。我想她大概做梦都是笑着吧。
采访结束后,我对张宇说:“这稿你写把,我胃痛。”
周末我在床上躺了两天。以前这个时候,吴晨总是一大早就过来敲门,我就故意装着,死活不起。我爸妈实在看不过去了就拿条帚过来,像小时候那样打我屁股,这老两口真是的,我都这么大个人了还来这套。吴晨就在一旁吃吃的偷乐。等我洗蔌完毕,老两口就把女儿扔到准女婿手里,然后再由他们的准女婿把我扔进车里,然后拉着我到处展览,照一大堆照片回来。我从上个月开始撕,到现在还没有撕完。
门开了,我忽的坐起来:“吴。哦,爸爸。”我失望的躺了下去。他再也不会来了,身边有那么一个大美女,他怎么想的起我。
爸爸坐到我的床边,拍拍我的头说:“又把房间弄的这么乱,都躺了两天了还不起?”
我把头一蒙,说:“烦。”
“你有什么可烦的呀,不就是没对象嘛,改明老爸给你搭个台,来个比武招亲。”
我哧的笑起来:“爸爸,我这辈子都不结婚了,就在你和我妈身边伺候你们。”
我妈正好过来打扫房间,挺不耐烦的说:“以前叫你跟吴晨早点结婚,你总是推三阻四的,现在好了吧,自找的。嘴上说的好,伺候我们,我看你是让我们伺候。整天早出晚归不着家,一回来就给人脸色看,像个死猪似的赖在床上不起,还把房子弄的跟猪圈一样……”我妈一唠叨起来就没完了,估计老太太是没失恋过,一点也不体谅失恋者的心情,专挑人家痛处说。好不容易把房间打扫完了,临出门的时候还转过头来,气宇轩昂的说:“告诉你,明儿我就去找李家那老太太给你找个婆家,多大的人了,在家里当什么老姑娘呀,我还想做丈母娘呢。”
我郁闷的心里都发酸了,那有这样的母亲呀,我小时候还厚着脸皮教我唱,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我算是明白了,我现在在她心里连草都不如,整天想着怎么把我扫地出门。
我求救似的看了我爸一眼,没想到他比我妈还狠,来了句:“你妈说的对,我还想着抱外孙呢。”
明白了。这未婚女人年龄一大就成一烫手山芋了,吴晨不要我了,连爸爸妈妈都不想要我了。
我一生气,嘴就没把门的了,冲我爸说:“你想抱外孙还不容易,我可以当未婚妈妈嘛。”
我爸一听那话就晕了,半张着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两只手直颤,幸好他心脏还好,不然这会儿肯定得插氧气了。
我看情况不妙,赶紧撤了。
一个人在街上散步。孤独。我第一次感到孤独。以前有曲歌跟我闹,林雪娴把他送进了监狱,有吴晨让我依靠,林雪娴把他抢走了。感觉一下子被人掏空了。哭也哭不出来。
玻璃鞋碎了,没有公主
吴晨。我没想到会遇见他。这是我们分手后的第一次相遇。他在和林雪娴逛街,两个人手中各自提着些东西。林雪娴挽着他的手臂,小鸟依人般温柔。
我的心像被扎了一下,打了个哆嗦。整个人都木了。
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也常买很多东西。他跟在我后面纯属搬运工和取款机,我就在前面摇头晃脑的的一边哼歌,一边呵斥他跟上大队人马。然后暗自发笑,享受着剥削阶级的乐趣。更有甚者,我会放弃打车,强迫他背我回家,还把买的东西一股脑都挂在他脖子上。他总是笑着说,你还真让我给你当牛做马呀。但他却从没有拒绝过我的无理要求。
要是曲歌,一定会把东西一扔,然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