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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十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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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无法理解,但侦查人员毕竟发现,如果仅限于警方内部的信息,案犯似乎还不能掌握。

所以,这种大范围但主要依靠警方人员内部掌握的蹲守,也许可以打案犯一个冷不防。

“笨办法”确实生效了。

就在蹲守行动开始不久,侦查员肖毓敏在近距离和“老流氓”狭路相逢。

那也是一个深夜,蹲守的肖毓敏在田间发现一个背着大包,匆匆而过的人影,当即喝问盘查,对方扔下包就跑。

双方距离不到十米,肖毓敏是装甲兵子弟出身,胆大勇猛,试图将其生擒,一边喝令其站住,一边紧紧追赶。

但赶了一阵,双方却是越来越远–这里是一片收割过的稻子地,田埂,稻茬,障碍物极多,百米能进11秒的肖毓敏硬是跑不起来。

而对方却如一个鬼魂一样健步如飞!

眼看追不上,拔枪要打的肖毓敏一脚踩进了一个田鼠洞,足踝当即脱臼,剧痛使他的射击失去了准头,目标再次消失在黑夜里。

经查,被遗弃的背包中,正是一名被害者家中失窃的物品。

以后,警察和目标先后遭遇过三四次,每次都被他逃之夭夭。消息传出,老百姓给“老流氓“又起了一个外号,叫作”飞毛腿“。

我问老孙–“咱们的侦察员不是经常追捕案犯吗?怎么会就是追不上他呢?”

老孙说:“这个,和十八里店乡当时的环境是有关系的。”

老孙是1973年从公安学校毕业,1974年参加“十八里店飞毛腿”一案侦查行动的。曾亲身参加妇女主任家设伏,他还记得地点是在通县。其他具体情况就不好讲了,虽然已经过去这么多年,可人都在世,得保护当事人的隐私。这一点,警方在此案上是做得不错的,直到今天,大多数“飞毛腿”作案的对象情况,只保留在北京市公安局的档案室里,外界无人知道。

老孙回忆当时的双桥地区与今天大不相同。当时只有一条到通县的312路公共汽车线路经过此地,周围甚是荒凉。但荒凉也有荒凉的好处,那就是老百姓的宅基地普遍比较大,虽然穷,倒住得宽敞–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这种分散的居住环境也给“飞毛腿” 提供了作案的便利条件。因为当地稻田很多,湿度大,逢到春秋时节,夜间和清晨经常起雾。老孙第一次到现场,是在1974年4月份,一辆拉嘎69车开双桥居然开不到,因为周围都是雾,司机根本看不到前面的路。当地水田旱田间杂,稻田田埂密布,隔不远就有麦秸垛或者柴禾堆,不时有灌渠散布其间。当时还不多使用农药,分割田亩的土埂上长着桑树灌木,老孙他们潜伏蹲守的时候,经常可以看见泥鳅螃蟹水蛇田鼠,这中间就不少让侦察员们恨之入骨的打洞高手。

看看今天朝阳的房价,这地方您还能找着田鼠螃蟹?

在这样的环境中追捕案犯,障碍太多,很容易追丢。更要命的是,这个“飞毛腿”奔跑中从不走正路,都是从田间小路斜插而过。你走大道追他呢,事倍功半,你跟着他跑呢,夜间看不清脚下,三步一个跟头,两步一个跟头,再抬头他就不见了。好容易看见个影儿,扑上去一看,原来是堆柴禾–这荒山野岭的,不是柴禾还能是柱子吗?侦察员们回忆这人奔跑的速度也并不是象传说的那样快,关键是他非常熟悉当地地形。一般水田农民都留有自己走的小道,旁人无从知道,这个“飞毛腿”却了如指掌!

3。 德国黑背被“飞毛腿”吓哭了

这篇文章写到中间,有朋友说,这警察缺心眼啊,13处的本领不过尔尔。人追不上,不会放狗吗?用警犬追,看他小子往哪儿跑。

的确,追捕罪犯的时候,使用警犬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办法。当年横行南北的二王,最后逃到广宗山上,当地警方在拉网追捕中就出动了警犬,使两人无路可逃。

要是警察连这个都想不到,那确实有向中国足球队看齐的危险。

想想忽然一哆嗦,还好足球就是一个娱乐项目,如果我国警察都向中国足球队的水平看齐……

亡党亡国的危险啊!

业余的朋友都知道“关门,放狗”,警察怎么会不知道?但是,正是在使用警犬追击的时候,发生了一连串本案中最诡异的事情。这个案子十年难破,自有其难破的道理。

事后回忆起来,老孙颇为懊丧,说当时发生的事情虽然无法理解,却给了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如果能够注意到这条线索,此案顷日可破。可惜,当时没人想到这一点,所以没能顺着这条线追下去。

侦破“飞毛腿”案动用警犬,在当时北京的刑事侦破中也算个新鲜的事情。

怎么能算新鲜事情呢?我国警犬事业开始很早,甚至国民党统治时期,广州就已经开始使用缉毒犬了。中苏合作时期,在长春还有警犬学校,用个警犬怎么会是新鲜事儿呢?

这不是碰上文革了吗?文革的时候很多事情都不正常,特别是有些逻辑无法理解,这驯养警犬不知道怎么的就被跟资产阶级警察制度挂上了钩。在砸烂公检法的时期,中国的警犬事业出现了大规模的倒退。萨虽然不了解其中全部的情况,但大家可以轻易在网上找到有关资料,在文革期间,中国公安机关的警犬队几乎全被解散,废除,驯犬员转行,警犬学校关闭。很多警犬被打掉吃掉,仅有部分幸运儿被转入军队系统加入军犬行列。

这人的路线斗争,关狗什么事儿呢?老萨看着这些材料,至今琢磨不明白。

不过,警犬被废除造成的问题很快就暴露出来,许多案子明明该狗干的事儿,非得改人来干,那结果如何可想而知。最后大家发现还得用狗。

警犬事业的恢复,是从七十年代初期开始的。但是,废除一个东西容易,想恢复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不是把人和狗拉回来那么简单–当初反对废除警犬被什么了的,算人家对了还是错了?没打倒的人关系已经到了新的部门,干得好的人家不放,干得不好的人家要整你更不放;狗则是流落各地,既无训练又无保养,老化加上管理混乱,好好的警犬拉回来一看没事儿就去抓耗子,这还如何能用?

更不要提运动给人与人之间,组织之间造成的层层创伤,派性斗争,几十年之后也未必完全能够清除干净。

这个稀泥可不是好和的。

不过中国人到底是中国人,在这种情况下,到1972,73年,中国警犬事业居然又慢慢地恢复了一点元气。至少,在首都使用警犬参加破案,已经成为了可能的事情。

几次抓捕“飞毛腿”不成,13处发出请求,要求抽调警犬助战。

正想找机会露一手,重振“狗”名的警犬队当然大力协助。

人家警犬队的领导很傲气,说什么飞毛腿,只要他作案啊,我们的狗就能把他找着,只要能碰上他啊,我们的狗就能把他追上。

警员们皆以为然,而且颇有人不如狗的惭愧。

警犬队参战之后,很快出现战机,就在肖毓敏受伤后不久,“飞毛腿”再次与警方的蹲守人员遭遇,而这支队伍恰好带着两条警犬!

双方在接近中“飞毛腿”发现警方人员,故伎重演,向田野中奔逃。喝止无效,驯犬员随即放警犬追捕。

只见一团黑影在前,两团灰影在后,伴随着声声狗吠消失在浓雾之中

驯犬员自信地说道:“等着吧,一条就够要他命,两条都上,准能抓回来!”

警员们也很有信心地跟着追了过去。

就在这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警犬投入追击,警方人员抱了很大希望。但是,就在警方人员跟着警犬追上去的时候,两头警犬却耷拉着耳朵跑了回来。

没追上?!警察们面面相觑。

驯犬员愣了半晌,忽然冒出一句……他娘的,不会是他把狗都给跑赢了吧?!

这句话不胫而走,后来一提就是“那小子是把狗都跑赢了的飞毛腿”。

人把狗都跑赢了的事不是没有。上个月在北京见到一位也喜欢写东西的警方老大,说他有一个小弟来找他帮着抓一个盗窃犯。他有点儿奇怪,说这么个简单的盗窃案子,怎么会劳动到我老人家头上?那位老弟兄说请你帮着抓人不是因为案子大,是因为这人太有意思了,我就是想跟他聊聊。

三条腿的驴不好找,两条腿的人还能有多大区别。你干嘛非得见一个偷东西的呢?他让你丢面子了?要收拾他?

哥啊,我才不想收拾他呢。抓住这小子,我直接就送他去奥运会啦。

怎么回事儿?

原来,这小子作案的时候被警方发现,一直追进一个正在施工的工地里。里边地形复杂,南方警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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