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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至山穷处,坐看云起时————
无题
西山白露西山霞,
桃花一片美人颊。
燕雀无痕踏云去,
从来春秋伴冬夏。
*
蓝蓝的天空中有一只白白的东西挂着,那是太阳,虽然它那么亮,但是我知道他一点都不快乐。
因为天空中除了太阳,一丝云彩都没有。象狂风过境般的一丝不剩。平时相依相偎的同伴如此绝情的弃己不顾,太阳一定也很伤心。即使拼命的用光去把天空填满,也掩饰不了内心的空虚。
埋葬了师傅后,一直就是这样的天气。
我的心也和太阳一样,空荡荡的。
虽然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虽然师傅一直是我身边唯一的亲人,但是我一直觉得很满足。
我们总是在躲着什么人,总是不在一个地方呆超过半年。不过师傅从来不告诉我为什么,所以我也从来不问。其实这样的生活也很好,我不用担心以后的日子,不用考虑将来,只要浑浑噩噩的跟着师傅。
但是现在,现在师傅死了,他丢下我一个人,自己一个人走了。
我埋葬了师傅,和我的心。
师傅坚持要埋在连冥山穆龙顶,但是却不告诉我原因。这里对于师傅来说,一定是个很重要的地方,可是师傅从来没带我来过这里。原来很多事情,师傅并没有告诉我。
在空荡荡的山路上行走,远处渐渐有了城镇的影子,或许我应该到那里去。
低头看着前面的路,本来空空荡荡的街道却冒出几个游手好闲神色轻浮的世家子弟。
无聊的看看四周的人,我知道我这张脸又惹了麻烦,看来真的是不能留着它了。
费力用那些只剩下空架子却没有内力作后盾的花拳秀腿解决问题,我累的在一旁休息。
身体是大不如以前了,没有了师傅,这张脸带来的问题似乎让我穷于应付。而为小事情烦恼,似乎太不值得了。
看着镜中的自己,眉眼如画,特别是左眼角那点猩红,更是添了许多风韵。这相貌,这泪痣,实在是不应该长在身为男子的我的身上。
师傅曾经说过,他喜欢看我的脸。虽然我知道师傅喜欢的肯定是另外一个人,但是我仍然很高兴。
然而现在,既然师傅都不在了,我还留着它干什么呢?
于是,从第二天起,所有看向我的眼光都变成了惋惜。
的确,如此一个清秀的少年,左脸却有一道从眼角而下直至颊中的疤痕,狰狞的血红色疤痕,如此的引人注目,完全破坏了整体形象。少年就象是一朵尚未开放就被风雨夺去生机的雏菊,只能让人扼腕叹息。同时,那些扰人的苍蝇蜜蜂也迅速的消失踪影。
然而走在路上,我却感到了更深的迷茫。师傅不在了,我接着要干什么呢?我从没有什么人生目标,一向就听师傅的安排。师傅死前说,要我自己生活的快乐,可是什么叫做快乐呢?
如果象以前那样什么都不用想,只要师傅说什么我就做什么,什么都不用考虑,那就很快乐了。
什么都不要考虑……
于是我现在就站在了这里——号称武陵首富的翔龙山庄。其实翔龙山庄不仅仅是首富,还在江湖上享有盛誉,这也是为什么它富甲一方无人撼动的原因了。
我来到武陵的时候,正碰到山庄召奴,站在排队的队伍里,无聊的看着四周。成功与否我不是很在乎,毕竟有了这样一张脸,被回绝也是正常的。
“脸上的伤怎么弄的?”一个看上去象是管家的人问我。
“和父母赶集的时候,遇上山贼。只有我逃出来。”
“想报仇是吧。”
我低着头不说话。
“会写字吗?”
“会一点。”
“写上自己的名字吧。”
我握起笔,在纸上歪歪扭扭的写上白云起三个字。
这样我算是通过审核,成为正式家奴了吧。有了主人,就可以什么都不用考虑了吧。我轻轻的呼出口气。
“白云起?你的名字?”
一个陌生的声音,不是管家的。我抬头望他,剑眉星目,不怒而威,想是某位路过的少爷吧。
“是小人的名字。”
他的眼光在我的左脸上徘徊。然后我觉得银光一闪,眼前一花,左面便有几缕发丝飘下。原来是帮我改变发型啊——我看着正好遮住我伤疤长长的流海,默不作声。
“以后就这样吧。”
话没有说完,人就已经走远了。
我有点开始后怕起来,希望我的毫无反映在他看来是因为是被吓傻了,而不是——其实我早就看出了剑锋行走的方向,所以毫不躲避,也没有畏缩。
他倒是比我还在意我脸上的疤痕,我低下头,努力不让人看到我脸上嘲讽的笑。
一个眼睛里容不进沙子的人。
就这样,我成了一名杜家家奴。
*
家奴的生活很有规律,几乎不用动什么脑子——基本符合我的要求吧。
每天三更天就起床,到后院集合,上早课。然后到厨房领早饭,吃完以后开始一整天的工作。
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一个在别人眼里是除了干活就是干活的普通家奴。
可是管家还是用那种发现可造之才的眼神看我,可能还被我胡说的身世所感动,他经常向我暗示,说我很可能提升为习武家奴,每天都去后院学习杜家的剑术。被当作璞玉的状态并不是我要的,如果真的这样的话,我就马上离开这里。引人注目并不是我想要的,如果这样的话我还不如离开这里,这里并不是我舍不得离开的地方。
不过,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后,我也喜欢上了这种安定的生活,喜欢这种有规律的生活,开始变的不喜欢四处跑了。
那种站在路口却不知道应该向左还是向的感觉,变的越来越讨厌了。
大概是我素行良好,不出几个月,我就从一个挑水砍柴的杂工升级为整理内室的小厮了。和我搭档的是个叫小华的孩子,也是集家奴优点于一身的好孩子。打扫的工作相对轻松,而且有更多的机会学习到杜家的独门剑法,因为运气好的时候常可以看到少爷们练剑。这可比每天上早课的时候那些低级弟子教的基础知识来的有用多了。管家特地把我调来作这个普通家奴需要爬几年才能混到的职位,用心可谓良苦。可惜他不知道我实在是朽木一棵了,没有力气和那些风华正茂的木头争阳光。
无聊的坐在院子里的梧桐树下,我抱着扫帚直想打瞌睡。小华正在我前面的空地上兴奋的拿着鸡毛掸挥舞。刚刚我们来打扫时,正碰到二少爷在这里练剑。那个二少爷,就替我改变头发造型的那个,我在这里呆了几个月,所以我知道他叫杜琪烽。
我是第一次看到二少爷练剑,杜家的剑法果然名不虚传,行云流水,流畅自如,起承转接都滴水不漏。我在心里暗暗的叫好,小华更是把眼睛瞪的大大的,一眨也不眨。我觉得他好学的样子真是可爱的紧,忍不住轻轻的笑了起来。
不过立刻感到有凌厉的目光射过来,脸上的笑容马上转为献媚,“二少爷的剑法实在让小人大开眼界,一时忘记回避,打扰了二少爷的雅兴,实在是罪无可恕。”
竭尽使用我近来学会的奴才技巧,期望他不要追究我瞻仰剑法时的小小走神。
“你心里好像并不是这样想的吧,你刚刚的眼睛并不是看着我。”
“是啊,小人身心驽钝,实在无法参透少爷的剑法,所以连眼睛都跟不上少爷了。”我把头低的更低,诚惶诚恐的回答。
这次他没有说话,只有又看了我一会儿,轻轻哼了一下。
小华就和游手好闲的我不同了,少爷一走,他就忙不迭的模仿起刚刚看到剑法起来。
我无可奈何的坐到树下,看着一院子的尘土飞扬,想着现在打扫也是白忙,就闲闲的打起瞌睡。
已经是深秋了,金色的阳光撒下来,梧桐树的叶子一片片的飘落。被阳光暖暖的照着,脑中竟然会浮现二少爷刚刚在落叶中舞剑的样子,一惊之下睁开眼睛,看到小华正在努力的破坏这院子美丽的景色。看他满头大汗却不得要领的样子,忍不住开口,
“小华,那样子不对,右脚在往右跨一步。”
“不对,是先向后转半身在从左面刺出。”
“起跳的太早了。”
……
声言阵阵,竟恍若师傅当年教我入门剑法之时,思绪不禁有点恍惚。
不过小华这木头还是无甚长进,我想起师傅当年无奈的笑脸,难道是我的言语表达有误?站起来想要去亲身指导,抬眼却看见二少爷赫然站在不远处。
尽量让自己不要表现的太明显,我仍然向小华走去,拉着他的手。
“小华,今天就算了,二少爷的剑法岂是你我这么容易学的,我们都看花了眼,就不要再研究了。正事要紧,先打扫院子吧。”
小华不甘心的扁扁嘴,却也是无可奈何,乖乖的打扫。
他当然没有看到二少爷,因为就在我看到二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