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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没这种想法了。
那时是四年级吧,我亲眼看着她把一个什么东西塞到一个瘦不拉几的女的手里,开始不明白,但多看了两天就懂了。像她这样的人,居然愿意每天省下一根棒棒糖贿赂某个同班,条件就是那个谁就必须陪我玩一天。
初中之后,我奇迹般的不掉鼻涕了,然后怪异的事情发生了——我的桌肚里开始出现粉红色信封,接着是粉蓝的,粉紫的,直到粉绿的也出现,我终于受不了了,这些人的人生找不到有意义的事可以做了么?叶汐媛的棒棒糖有了保障,再也不用她去雇人来陪我,自然就有很多不请自来之人,问的问题都是千篇一律的无聊,整个初一上半学期,我有无数次想冲到学校播音室的冲动,拿着大喇叭喊一遍,顺便警告那些老烦着我的,我们叶氏的祖训一向是鼓励以暴制暴。最后我选择了沉默,对于无聊的人,没什么比沉默更好的方式了。接着,更为怪异的事出现了,初三时,叶汐媛竟然主动要请我吃饭,几年来虽然早看出了她的不甘愿,我却从未点明过,对于她的态度,不仅没有丝毫的愤怒,似乎还有些乐在其中了,有时真怀疑自己是不是有受虐情节。这么多年的相处,我自然不会自作多情地认为她这是对我有什么,不过也没有想到会是眼前这样,如果说她无聊到想帮我做媒,这我能理解,但该死的为什么还是个男的?!看着端坐那边直冲我笑的高中男生,我就有掐死那白痴的冲动,有人请我吃饭?她以为我缺钱还是怎样,大老远跑来就为了顿饭!最郁闷的是我就是生气了也没人看得出,然而这次智商不高的她却奇迹地看出来了,说话都变得小心翼翼,我无奈开口:“这次收了人家多少棒棒糖?”她却很无辜:“什么嘛,他说要给你介绍个人,我哪知道是说他自己的。我保证,我真的什么好处都没有的,完全是义务劳动。”也是因此事我才知道,原来世上有玻璃这种东西了。
作为叶氏的唯一继承人,初三毕业的暑假里,我被家里送到北山集训营,集训的主要内容自然是擒拿和摔跤,也是在那里认识了同种情况的其他人。开学两个月后去高中报道,所有人都把我当插班生看,准确地说,是我们。这也不算是巧合,毕竟这Z中在本市的自有其微妙之处。。。
本来就这么平淡着下去也没有任何不妥,但不容我忽视的是某人的不正常,对话总围绕着某个方向在进行,或者说是某个人吧。她很笨这我知道,但为什么连暗恋个人都不会,她的想法我能看得出,其他人会看不出,更不用说那时就已深不可测的老七了。这白痴看不出人家的回避态度么?不知道自己出于什么心理,下意识地我带她回避任何老七有可能出现的场所,七人的聚会我大多缺席,因为我有这个拖油瓶,高中之后好像就是她跟着我的成分居多了,我们都姓叶,几乎所有人都把我们当兄妹,有女的跟她示好,单蠢的白痴还当真了,对着谁都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而我,咳咳,为了杜绝这种现象,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小白痴一直拴在身边了。
于是我的一切行动也便有了合理的解释,我不让她接近老七是因为我知道老七对她不感冒,她这样下去自己会越陷越深,也会造成老七的困扰,而我,无疑是阻止这种现象的最佳人选,罪恶的种子扼杀在萌芽的状态向来是比较明智的;我一直把她带身边,是因为她很容易就对人掏心掏肺,恨不得把我的生辰八字都给人家,这种叛徒,如果不能除去,那就只能监视,这点我选择亲自行动;至于我为什么不让别的男生接近她,这还用问,就她那脑袋能不被骗,天下就都是活雷锋了。
一直觉得自己的行动理所当然,怀疑自己的用心是缘于一本书,和一个很。。。幼稚的举动。
番外据说我闷骚(下)——叶潇帆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5000字,还有5小时,抽搐。。。。
很有成效的一点是,叶汐媛对老七的迷恋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不屑一顾,全然的不屑一顾,转变速度之惊人,虽然大家都不是好口舌之人,但此事实在诡异,更何况,有没有人可以告诉我,何以琛是谁?我们认识也有十几年了,怎么就没听说过有这号人物,带着莫名其妙的思绪,某天我首次出现在了3班门口,等的人却不是叶汐媛,而是那个叫任落雪的女的,如果说叶汐媛身边真的有什么朋友的话,应该就是这个人了,我问得很直接(以致我至今仍是众人的笑柄)。“何以琛是谁?”我尽量不让自己泄露情绪,我不紧张,我不紧张!!人家明显一阵错愕,之后是完全不要形象的大笑,这点,我至今后悔没有让老六陪我去见识见识。
答案很明显,那个何以琛,竟然不是真人,只是个出现在小说里的人!我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如果对于赢过老七我没有必胜的把握,那么我拿什么去跟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争?!然后就在当天下午,我第一次走进书店,在众目睽睽之下光明正大地带回了一本言情——《何以笙箫默》。
第一次看这种东西,老实说不是很懂为什么女的都喜欢看这种东西,生活在不切实际的幻想中,只是不明白为什么,明明很无聊的事情,我硬是钻研了一个晚上,到凌晨才睡。
之后考入T大基本没有什么悬念,只是某个中毒至深的人义无反顾地选了新闻系,志向远大的口号“我有预感,我的何以琛就在法学系!”比她还无可救药的是另一个人。看着密密麻麻的专业,我却迟迟不下笔,家里的意思我很明白,自然是属意我念经济的,最后我也不知抽什么风,把法律勾在了第一个,经济第二。我的分数自然是进去了,而我现在会身在经管系也只有一个合理解释了。不能说完全不庆幸,毕竟单是一本民法就足以让我对法学却步,只是在看见某人不断眺望法学院时会突生怨念。我不是她,那晚之后我自然明白自己应该不会为了个妹妹去研究言情,更不用说去选法学。
在大一上半学期,我就带她去了趟法学院,那次之后,基本做到了让叶汐媛谈“法”色变。我不可否认自己特地设计,但效果好象不错,那时任落雪已经和老六走到一起,我记得她后来对我怀疑道:“二哥,你带汐媛去看的什么啊?她回来后直喊法学系变态恶心猪头,还指手画脚说什么乱摸的。”不是我要教坏汐媛,只是带她看清这,才是现实。
事实证明,她对法学系的热情是淡了下去,对小说的狂热却有增无减,范围也越来越广。接着出现了个姓肖的,她开始迷计算机系,我经过重重考虑,然后选择了一条不归路,既然不能阻止她看,那么就有我来帮她规范“学习的内容”。
我开始承担下购书的任务,很简单的标准,内容浅显易懂,文字没有色彩成分,最重要的一点,男主千篇一律的商学院!直到认清一个事实,商学院不止我一个!!所以,再也不能就这么下去了!
我从来不懂什么迂回转折,这次就尤为难办了。让她陪我去参加个宴会,她却硬是要把任落雪塞给了我,想我跟老六决裂么?几乎是半胁迫的,琴姨一声令下,叶汐媛乖乖地爬上了我的迈巴赫。凡是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一百次,很自然的某人成了我的专用女伴。
一次去邻城参加个饭局,她喝了很多,因为这次,我没有办法抽身帮她挡酒,所以很自然的我成了免费劳动力,多喝了些,自己也就没开车,背着她就这么走回饭店,召来服务员帮她清理完毕,自己也就在一边躺下了。先醒的却是她,还用她特有的方式叫醒了我,没错,真的是叫醒,她大叫一声,然后我醒了。叶汐媛指着我一脸控诉,我低头,有穿睡衣,我没裸睡就很对得起她了,乱叫个什么?!从她断断续续的语言中,我终于懂了,她不会是以为那个什么乱七八糟花纹是血吧,没常识的女人以为我们做全套了!不过突然觉得我没有解释的必要,事实上,这个误会来的很及时。“我会负责。”我很轻易地带她在误区就这么一直走下去。
往后的一切就自然了,真正的第一次是在大二下半学期,晚饭时叶汐媛激动地跟我讲他们辅导员的儿子,我对别人的事向来没什么兴趣,只是这样听着也不好,关键时提点意见也是正常的。“孩子的话。。。刚好我也喜欢,我们可以自己生。”我看向她,或许,现在生是早了些,但有些事应该不算早了。她大叫问我为什么会那么痛?不是只有第一次会痛的么。。这种问题我自然不会回答,也,没空回答,那个时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