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元素的法则-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帝国又缺乏如此博学的智者。就请他们派些子弟去请求她教导哲学、魔法,好好地学习人生吧。”

    能够为帝国效力的圣阶,一个都没有!

    不给留下一个哪行?

    命不久俟?

    布尔笑了笑,下意识摸了摸挂在胸口的那枚不起眼的指环。这是一枚暗金色的指环,造型很是精美,柔和的魔法灯光照射下,却是泛起一圈圈弧光,仔细看去上面还缕空了几只深奥的古代文字。

    有了这枚第三位英雄皇留下来的戒指,卡妮丝小姐啊你认为我会给你白白死去么?

    ========================================

    4千奉上!

    先通知大家一句

    后天小弟英文测验!

    大专院校的测验绝对是要命的,还请大家体谅。

    抱歉!

一直以来的感想

    向大家宣布一件不知是高兴还是忧伤的事。

    我打算六十章内就结束陪伴了大家两年的《元素法则》。

    貌似太赶吧?

    主角没去天冰山,跟剑族没接触,剑都也没成形,连奇迹骑士团的成员都没出现。还有神冥魔三界那边的战争…。。六十章就填满这些坑,我也承认的确太过急。

    其实我目标是三百章内完本《元素法则》,这是我很早就订下了。六十章内开始填坑,应该足够的。现在跟大家说这些话,应该差不多时候了。

    如果要问为何这么突然,那么我想说……这书拖得太久了。

    我写书两年了。是的,不知不觉就写了两年。从最当初一个连排版也做不来的黄毛小子,到了今天我略略明白怎样用文字构建一个我心目中的世界。其实大家除了看我的剧情之外,我心底里,《元素法则》一笔一画都代表了我个人的成长史。

    从少不更事的傻小子,到了今天明白何谓责任的我。

    如果是老读者,你们一定会发现第一卷到今天的《元素法则》已经变了很多。嗯,当时还不是叫做法则,还是元素之神!变的还很多,有文笔、人物的说话、描述……很多很多。不知大家有没看出来,很多时候,元素法则剧情走一半,有时候会突然弹出几个人物出来。

    好吧,我承认那是我一时兴起的后果。我开始写书时候其实没明显主线,是想到了什么就写什么。直到布尔登场,这才出了一条比较明确的路线。

    总括来说,我觉得自己这书其实是失败之作。

    原因?

    嗯,如果要说原因。我会说自己太年轻!写不出我心中想写出来的感觉。

    真的,我告诉大家,其实第一次下笔写的时候,我还是个16岁的小子。也不告诉大家一个挺失脸子的事实。第一次写文,我是一个连排版也不懂的家伙!学会排版以后,我又研究用全形打符号还是用半形好?

    最后参考了某些大神的书,还是决定用全形。然后接下来,我又开始思考怎样写我的故事。

    那时候,我还不明白太多东西,专心上学,有空就写写小说、玩玩魔兽,跟朋友出去玩。有人说高中两年是人生最快乐的两年,我很认同!

    呵呵,不过人愈大,生活压力愈大,我也不例外。不知大家知道不,我是个香港人。各位都以为我是台湾人,呵,其实都不是,我是个香港人!

    香港有个影响年轻人一生的考试,叫中学会考,我们叫CE。也许是平日没有怎用功,我在这里第一次尝到人生上的失败。目前的我,暂时失去进入大学的门票。

    不过我这个人很不信命运。怎么他是人,我又是人,他做到的事,老子就做不了?所以,我决定从另一种方式上大学。

    用心读书,这是我目前唯一目标。当然这两年来,我家里也发生了不少事。大家还记得元素法则入面的阿龟吧?

    其实那是我养的一只乌龟。我是个爱龟的狂热份子,我试过抱著那小家伙睡,妈都说我疯了。

    我很像很傻吧?

    哈,我现在也有养龟。不过故事入面的”阿龟”,在我一年前的某个晚上,他死于肺炎。我的印像很深刻,我沉默了整个晚上,一直想不明为什么阿龟会死。他是我跟我妈第一只花钱去医的宠物,我全家都很喜欢这小家伙。他死的时候,连我那个一直很想吃掉阿龟的老爸都忍不住安慰了我妈几句。

    不谈阿龟了,有点伤感。

    当然给我放入故事的人物不止阿龟。其实元素法则里面的尼路、风豪、媚兰,他们都是我现实中的好朋友。

    由其是媚兰,故事的第一女主角。

    媚兰就是我一直暗恋了很久的女孩。她比我大一年,是个兼职模特儿,人品很好,长得很不错,有点天真,有少少势利,但有时又会颇为暴力。而我就是个又穷,又长得不帅,又幼稚的家伙。呵呵,我跟她的故事有点像”最长的电影”。最后我毕业前一日说那句话,可惜太迟,她早就有个很有钱的男友,我没泡上。

    曾经为她而心痛。也许是满足自己,我将她放入进故事里面。媚兰比凡迪年长很多,这是我刻意的。因为她给我感觉,有点像姐姐,也有点像朋友。直到今天,我都没放下她。

    唉,也不谈这件事了,免得老妈笑我哭。嗯,还有莉丝,她也是我放入故事的灵魂之一。也是一段不开心的经历,是比高中以前更早发生的。

    想跟大家说很久。很多人都问过我,为什么会写小说。由其是身边的朋友们几乎每个都问过我!

    那答案我一直屈了心里很久,任何人问我也只是笑了笑,没回答。

    因为我脑子充斥著很多幻想。我的所有灵感,所有剧情,所有写作动力,全来自一个动作。

    欺负。

    被人欺负!

    因为被人欺负,我没力反抗,才有了幻想,最后才写出这个故事。

    初中时候,我是个看上去傻傻的男生,属于那种容易给人欺负那种人。我入读那班成绩不错,但每班总有些”老大”之类的人的。而我这个傻小子,就理所当然地成他们的出气对像了。

    我初中经历很不好,被人排斥、改花名、欺负,连老师都管不来。班里面,曾经一半人都讨厌我。我当时不明为什么,还是现在才释然,原来一直是我自己看不开,他们那些家伙只是闹著玩,而我就耿耿于怀。

    上了高中,人人都成熟了,这种事才没有发生。但我又发现自己缺乏了一种东西~尊重!!

    我希望有人尊重我,将我当成一名不可缺少的朋友。

    为了这个目标,我开始写小说。将我的人生写入文字里面。我经常向新人说”努力创造属于自己的文字帝国。”我将这句话刻在书桌上,目的就想藉著写书,得到身边所有人的尊重。

    到了今天,我似乎跟目标有很遥远的距离。呵呵,人一生都在奋斗,我不例外。

    好吧,话题貌似拉得太远。

    其实第一次下笔,我是连名字也不会起。第一次上载文章的时候,还不是在说频,而是某些论坛里上载的。

    我记得写到风系班大战时候,人气很热。曾经上过新人榜十大,哈哈,我还炫耀过给朋友看。那些家伙都说我是买通管理员,一块儿作弊。呵,我是个很随和的人,人家怎说没所谓,我只要知道那真是自己的作品位居十大,那就心满意足了。

    到了两年后的今天,我18岁。

    今年就要领取成人身份证了。不敢说两年后的自己成熟了,但可以肯定我比从前更深思熟虑了。

    元素法则完结以后,我会展开另一本书。到了元素真正结束,我会再向大家说的。不过先预告一下,我还是写魔幻类小说。

    我忽然想起一句别的作者说过的话:写一部小说,难!写一部好的小说,难上加难!

    我心里认为,小说其实是个人对人生感受的一种表达,写小说,简而言之就是写人生。写出扣人心弦的剧情,少不了丰富的人生经历。我觉得自己的小说缺乏一种真实感,感觉像镜子里面的事物,太虚假。

    所以,我决定新书会主力走感情路线。不是纯爱情类,而是写主角本身和人与人的故事。

    分享了很多我的个人故事,不知大家看了有什么感觉,也许会觉得我是个古怪的人,但新年以来讨论区都静悄悄的,实在有点闷蛋,忍不住发了一篇感想。呵呵,话说又一个月了,大家要珍惜时间。

    PS:关于出书的事,我不多想了,顺其自然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