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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望着前面谈笑风生的两人,微微侧头,问身后的庄云翔。
“夫人今天好象很开心啊,是不是?”
庄云翔拖着怪腔说:“夫人当然很开心喽。”
他跟凌霄是一块长大的,私下里不怎么讲究尊卑。
凌霄从他的话里听出不祥的味道,追问道:“什么意思?”
庄云翔眨眨眼,嘿嘿笑着说:“夫人看你的眼神,还有那笑容,似乎别有深意呢。”
“呃,”凌霄顿了下,说,“你是说她想打柳柳的主意?”
“不,不是夫人想打柳柳姑娘的主意,而是想替您打她的主意。”庄云翔将话挑得更明了些。
“那可由不得她。”凌霄的口气非常笃定。
“是。”
庄云翔模凌两可地回答。
心道,接下来是不是有好戏看了呢?夫人的性格他知道,表面上似乎很慈祥,骨子里嘛,那可就难说了。
王这回啊,多半是祸从口出。
☆、王在面前不识王5
试想,这些年,除了这个柳柳姑娘,他对谁笑过?
金针夫人拉了柳柳,一路走到院子深处。
院子的中央,有一座粉墙碧瓦的房子,并不豪奢,但是十分清雅洁净,让人赏心悦目。
配上院中的林木药草,还有几声鸟鸣,仿佛世外桃源。
令人难以想象,在热闹繁华的王城,竟有这样清幽的避世之处。
房子一共有两进,从外面的小天井进去,是一个不大的客厅。
客厅的后面,有一个很宽的走廊。
此刻,走廊上已经掌上了灯,位于走廊中央的一张方形木桌上,已经摆好了四幅碗筷。
金针夫人拉了柳柳来到桌旁,说道:“在此处用餐,正好可以欣赏倦鸟夜归。”
柳柳满心欢喜,不客气地在桌旁坐了下来。
“在这儿吃饭,再好不过了。”
凌霄听见“倦鸟夜归”几个字,却在心里叹息了一回。
庄云翔看着面前的四个座位,迟疑地说:“属下怎可以同主子同桌用膳?”
凌霄拉他入座,说:“在这儿你还客套什么?坐下吧。”
庄云翔这才在最下首的位置坐下。
柳柳微偏着脑袋打量着他俩,冷不丁问:“你们是主仆?在你们这儿,很讲究尊卑贵贱吗?”
庄云翔道:“当然要讲究了,这是必要的礼仪。”
柳柳“切”了一声。
“讲究礼仪也要适度,过了头,而且是强迫人家讲究礼仪就没意思了,让人反感。”
她想起了今日在万福客栈遇见王的马车的事情,心里尚余不平。
凌霄问:“柳柳姑娘何出此言?遇到什么不平的事了吗?”
他不问倒好,这一问,顿时勾起了柳柳满腹的怨言。
她本就是个憋不住话的人嘛。
柳柳气愤难抑地说:“可不是吗,今日便遇到一桩。那个什么破王,坐着马车在大街上走,还非得让街上的人给他下跪,真是太过份了。”
☆、王在面前不识王6
此言一出,走廊上突然变得异样的安静。
太安静了,安静得有些诡异。
连在一旁烧着茶炉的小丫头都愣住了,手停在了半空,扇子纹丝不动。
柳柳奇怪地问:“怎么了?我说错什么了吗?”
随即恍然大悟。
“我知道了,是不是因为我说了王,你们怕惹祸上身?难道,在私下里说说也不行吗?”
金针夫人“扑哧”一笑,笑瞅了凌霄一眼。
身子微微前倾,神秘兮兮地对柳柳说:“你敢讲王的坏话?小心掉脑袋。”
柳柳害怕了,她想起了著名的锦衣卫。
喜欢偷听别人墙角,并且把背地里说了不当言辞的人给灭了的锦衣卫。
似乎历史上控制百姓言论的残暴的君主不在少数呢。
也朝前倾着身子,压低声音问:“隔墙有耳吗?哇,那个王是不是很残暴?到处派了人偷听别人的墙角?若听到谁说他的坏话就把谁咔嚓掉?”
金针夫人忍着笑,答道:“我也不知道王是不是喜欢偷听别人的墙角,我只知道,王无处不在。”
“啊?真的?这么恐怖?”
柳柳瞪大了眼睛。
她俩凑在桌前说话,就在凌霄的面前。
凌霄清清楚楚地听见了她俩的对话。
听见不奇怪,若说听不见,才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嘛。
这诺大的走廊上,就只有她俩说话的声音,除此之外,没有一丁点哪怕是最轻微的声响。
连晚归的倦鸟似乎都知趣地躲起来了。
凌霄哭笑不得。
柳柳不认识他,在他面前胡言乱语也就罢了,金针夫人竟然也跟着添乱。
不欲金针夫人再逗乐,凌霄说道:“你别担心,在这儿你大可以随便说。随便你说王什么坏话,都不会有事的。”
他这话一出,庄云翔一直紧绷着的神经这才放松下来。
同金针夫人一道,饶有兴味地打量着他和柳柳。
柳柳不放心地问:“真的?”
☆、尽管说本王的坏话1
“你凭什么敢这样保证?”
“凭什么?”凌霄沉吟了一下,答道,“你不觉得,夫人这院内很安静吗?若有人躲在暗处偷听墙角,我一定可以把他揪出来。”
“哇,”
柳柳顿时两眼放光。
“你是武林高手吗?”
凌霄模凌两可地说:“是不是高手我也不知道,反正,保证你的安全绝对没有问题。”
“你这样说,就一定是高手。”
柳柳兴奋之余,肆无忌惮地拍拍凌霄的肩头。
凌霄僵了一下,想要躲开,却终于没有躲闪,一动不动地任由柳柳拍他的肩。
“为什么?”凌霄不动声色地问。
“因为,高手一般都很谦虚,”柳柳头头是道地分析,“只有半罐水才叮当叮当地响个不停,乍乍呼呼的,以为自己很了不起。”
“嗯,也有道理。”凌霄认同。
金针夫人道:“什么叫也有道理,分明就是很有道理嘛。小子,吃饭了你还戴着斗笠干嘛?不嫌碍事?”
柳柳一听,马上好奇地注视着凌霄。
这个人气度不凡,绝对不是个普通人物,他长得什么样子呢?
凌霄听闻金针夫人的话,没有异议,取下了斗笠。
柳柳只觉眼前一亮,暗道自己今日真是交了美男运了。
单是遇见采花四盗和东方挽衣就已经是旷世奇遇了,没想到现在又冒出来个美男。
是这个时空的美男太多吗?
可是,刚才她在大街上走,没见到几个长得象样点的呀。
眼前这个男子未见得比东方挽衣更美,说不上谁更美一点,不不,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东方挽衣是让人惊艳,妖孽般的美。
而眼前这位确切来说,其实不能用美来形容吧。
他的皮肤并不白皙,面部的线条也不如何优美,十分硬朗,五官棱角分明。
他的面容同他的身形非常协调,给人一种非常震摄却又非常安全的感觉。
☆、尽管说本王的坏话2
如青松,如峰顶的岩石,坚不可摧。
柳柳想也没想,脱口说道:“如果你早点把斗笠拿下来,我是不会问你凭什么能保证我的安全的。”
“为什么?以貌取人?”
凌霄眼锋一转,看向柳柳。
柳柳心头一慌,不知怎么的,她竟不敢与凌霄对视。
点点头说:“以貌取人并非完全不可以,我看得懂你的眼神,你是个值得人信任的人。”
“柳柳姑娘过奖了。”
凌霄客套地说。
柳柳摆摆手说:“都说了,叫我柳柳就好了,别什么姑娘姑娘的,听着别扭。”
“好。”凌霄应允。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柳柳问。
凌霄迟疑了一下,答道:“我叫凌霄。”
“凌霄?”柳柳叫道,“哇,好名字啊,跟你这个人正好相配。”
她不知道凌霄就是栖霞王,凌霄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因为在栖霞国,人人均称他为王,除了朝庭重臣,普通人一般不知道他的名字。
这也是他敢于将自己的名字告诉柳柳的原因。
“柳柳,”凌霄问,“你刚才说,王的马车经过时,百姓给王下跪很过分,为什么?”
“当然过分啦。”
柳柳振振有词地说。
“百姓各有各的事要做,一见到王啊官啊什么的都得下跪,那不是耽误人家要做的事吗?”
“嗯,你说得也有道理。不过,百姓似乎都习惯了要向王下跪,栖霞国历来都这样。”
“切,”柳柳嗤之以鼻,“我看根本就是他强迫人家的。就如今日,我不下跪,差点被人鞭打,还差点被挖了眼珠子。”
柳柳一说起这个就来气。
“你的眼珠不是还好好的在你眼眶里吗?”
庄云翔看不过去,替凌霄辩解。
“还算幸运吧,看来王还没有坏到家。”
柳柳心有余悸地说。
她口中还没有坏到家的王不动声色地说:“王怎可能挖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