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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的子孙在天涯-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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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百姓全都哈哈大笑。天底下竟然有如此怪声怪调的语言!
刘大人仔细听取了张国利的治国设想。他觉得与英国人做贸易、仿照英国工厂都是富国强兵的良策。至于兴办洋校,他却有些顾虑。
“这洋学果真比圣贤之道更有用吗?本官不想误人子弟啊!”
“刘大人请放心,我们可以让洋教士先试着教教,看效果便知。”
“此计甚妙,此计甚妙啊!”
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新中华府正式实施张国利的改革新政。从皇家亲王号战舰上购买的火枪火炮成了新中华府军器局的第一批仿制样本。此外,公使团代表们根据在英国学到的新型火药配方和制造工艺,成功开设了第一家水动力火药厂,所有碾磨和混合均为机械化,所造产品组份稳定,质量上乘。
新政鼓励办厂通商,大批贫苦农民为此弃农从工。富农地主们不得不依赖新型农具和畜力,自己下田苦干。所幸的是,新中华府气候适宜,土地肥沃,无需精耕细作也能丰收。
这一阵子,张国利一心扑在办校上。他仔细研究了英国传教士的办校经历和课程设置,在他的安排下,一批有才干的成人也入教会学校学习,他们便是日后新中华府官办小学和官办中学的老师们。当然,张大人的梦想是有朝一日创建“金山大学”。
“艾尔,别紧张嘛!那牧师为人善良,不会难为你的。”王二战战兢兢地跟着爱蜜丽往前走,一边默默地为自己打着气:为娶老婆,只能豁出去了!他们总不会让我给耶稣磕十八个响头吧?
牧师的确没有过多地难为王二。他说,入教只有两个条件:一,要证明自己的诚心。王二在心里笑,这个好办,该说的话我早已背熟了!二,必须通过口试。
他一下子傻了。怎么又要考试?原来在学堂里不知挨了先生多少揍,不知这位红脸牧师的戒尺有多粗?可不考怎么娶老婆啊?他咬了咬牙答应了。
结果大出意料,牧师考的内容与爱蜜丽每天晚上教的几乎一模一样,王二对答如流,顺利通过了口试。
这真要好好感谢我的爱米粒!他想。多亏她那么早就开始帮我复习,这么多东西要临时抱佛脚可不行,抱耶稣脚也没用!想想也怪,这……这不象是巧合!莫非她心里早有那个打算?唉,我王二怎么就那么……突然,冰凉的水溅到他的额头上,打断了他的思绪。牧师正在用圣水为他洗礼呢。
两人开始张罗婚礼的事。总督送的那袋银币可真是及时雨,爱蜜丽在新阿姆斯特丹镇买到了一套漂亮的婚纱。可轮到王二买礼服时,他隔着裁缝店的玻璃窗看了一眼便摇头离去,那些黑不溜丘的衣服让人怎么穿啊?
“艾尔你去哪儿?”爱蜜丽大声叫住了他。“你没有礼服怎么去婚礼?”
王二回头望去,她那张粉红色的小脸蛋因生气而变得愈加红润,愈加动人。他叹了口气,回到了裁缝店。
“先生,您想要什么款式的礼服?”裁缝殷勤地问。
“你的这些衣服全是垃圾,我一件也看不上!”王二忍不住大喊道。
“你!不想买东西,别来这儿胡闹!”裁缝瞪着王二,一指大门,下了逐客令。
王二在心里大喊不妙,要为这点小事闹翻,爱米粒或许再也不会理睬自己!他狠了狠心,将自己的那份银币啪地按在桌子上。“谁说我不买东西?我买!”
裁缝见自己桌子上一下子多了十块闪光的吉尔德银币,立刻傻了眼。想想自己苦干一个月都挣不到一块银元,而这个其貌不扬的东方人竟然一出手就给十块!难怪别人都说,中国遍地是金。那位小姐真幸运,自己为什么没有与那些中国人沾亲带故的福分呢?
“先生请别生气,不管您想要什么,我都可以为您度身定做。”裁缝笑眯着眼,又恢复了先前的殷勤。
王二昂起头说:“一件真正的礼服应该是这样的……”
裁缝拿出纸和笔,认认真真地将客人所说的要领记录下来。“先生,这没问题。”他最后肯定地回答。
婚礼当天,两人穿戴完毕,样子还真不错:爱蜜丽身穿带拖摆的纯白色长裙,头披美丽的白纱;王二则一身大红宽袖袍,腰束金丝腰带。
走出自己的小屋,王二看了又看爱蜜丽的婚纱,最后忍不住摇了摇头。
“亲爱的,你不喜欢吗?”
“好是好,只是……”王二四处张望。他看见邻居家的花园,顿时有了主意。
不一会儿,一支大红花插上了爱蜜丽的金发。“嗯,这下看起来就顺眼多了!”他站在一旁,越看越为自己的新创意得意。
爱蜜丽朝着他甜甜地一笑。“只要你喜欢。”
不出一年,爱蜜丽生下一大胖儿子,王二喜不胜收。他对妻子说:“这样吧,你出几个名,我来选。”
“Pieter。”
“彼得?”他大喊道,“不行,不行,太普通了。”
“Jan。”爱蜜丽又说。
“杨?这到底是名还是姓啊?”
爱蜜丽背过身去。“你怎么这么挑剔?我身子还疼着呢,需要休息!”
“我亲爱的小仙女,再出一个名,就一个啊?”他双手搂着她的腰苦劝道。
“Vincent。”她终于说。
“万胜?这个名字有气势!他长大后一定有出息!”
又过了几年,爱蜜丽生下一女,取名时还是老规矩。她苦笑一声说:“我就出一个名,不行你自己想办法!Megan。”
“什么什么?麦根?”王二惊呼。爱蜜丽在心里连喊糟糕,这次他又没完了!
“哎呀我的爱米粒,你起的这名与你自己的一样美!知道吗,我们庄稼人视粮食为命根子,有了麦根这样吉利的名字,往后的麦子一定年年丰收!”
〖注12〗人命天定是加尔文教的信仰基石。作者本人不是基督徒,也不想在小说中对各种宗教信仰进行褒贬评估,但是对于人生命运的探讨却是贯穿整本小说的核心,因此本书不得不多次引用教徒们的话。
第七章 成长
    “麦根,快捂上耳朵。”万胜挺了挺还没有枪高的身子,费力地端起了一支粗大的火枪。
“乒!”一团白烟冲出了枪膛,松鸡从树叶间应声落下。“打中了,打中了!”麦根一个箭步先跑了上去。
“嘿,你们两个小土人,拿我的猎物干吗?”林子的另一头走出一个衣着考究的中年人,他头戴插着孔雀羽毛的礼帽,一手举着朗姆酒壶,另一手提枪,很显然是从城里出来打猎游玩的富商。
“先生,我只听见一声枪响,这只松鸡肯定是我打的。”万胜很有礼貌地上前解释。
“哈,土人还会说荷兰话!”那富商惊讶地张大了嘴。万胜和麦根隔着很远便已闻到了他嘴里喷出的酒气。
“我们不是土人!”两人异口同声地说。
“别装了,就凭你们那头黑发和黑眼睛,错不了!听着,那破鸟我可不稀罕,你们想拿就拿吧。”
“先生,你一定是搞错了……”万胜还想继续解释,可那富商已哈哈大笑着离去。
他走出几步,回头又说:“别傻站在那儿,你们的土人爸妈正在林子里嗷嗷叫着找你们回家呢!”
“这实在太可气了!”万胜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说我们是土人?嗷嗷乱叫?”
“那人一定是喝醉了酒说胡话,别理他!”麦根朝着他消失的方向瞪了一眼说。
“可黑头发,黑眼睛又怎么了?”万胜还在不解地思索。住在这附近的村民全都认识他们一家,对他们也一向彬彬有礼,没想到今天突然冒出个城里人这么说!
“别再瞎想了,继续陪我玩吧!”麦根推着他的肩膀,撒起娇来。可他还在生那人的气,无动于衷。她悄悄地将嘴凑到他耳旁,大叫一声:“嗷,嗷!”然后笑着一溜烟地跑开了。
“好你个野人妹,看你往哪儿跑?”万胜终于被她逗乐,紧追而去。麦根跑得更欢了,快乐的笑声回荡在密林之中。
“妈妈,妈妈,今天遇到了件怪事。”万胜一进家门便说,“有个城里人竟然说我们是嗷嗷乱叫的土人!”
“瞎说,你们是真实的荷兰人。”爱蜜丽不假思索地回答。
“我说吧!”麦根朝着万胜胜利地一笑。
爱蜜丽想了想补充道:“再说,土人称印地安人,他们有自己的语言,也不嗷嗷乱叫。那城里人简直一派胡言!”万胜还想问什么,但到嘴边的话又被咽了下去。
“今天你们玩得也够多了,赶快来读书写字。”爱蜜丽说完拿出了她的圣经,这是家里唯一的一本书。
“爸爸,爸爸,我有件事问你……”从田里归来的王二还未卸下农具,就被儿子拦在门外。
“你说的话爹听不懂!”王二厉声打断了他的荷兰话,心想:在这儿教他说汉语真不容易,等他长大后一定让他去金山镇磨练磨练。
万胜顺从地换成了中文。“今天遇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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