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纱帘的背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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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错了所有信号,却跌跌撞撞地退回到了“伟大”。    
    这样一成不变的观念,成了莫理循在接下来的十年中报道中国和慈禧的基本原则。虽然他将会把自己个人的政治支持从李鸿章总督转到袁世凯将军,以和英国的政策相协调,却从未重估过他对慈禧的谴责。在莫理循的头脑里,唯一的好太后,就是一位死了的太后。《泰晤士报》在它的字里行间衷心地赞同这样的观点。    
    1897年,罗伯特·赫德爵士第一次见到莫理循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个年轻人,因为,一个聪明而孤独的浪漫主义者总是会喜欢上另外一个同类的,但一个冷冰冰的事实慢慢显露出来,赫德开始觉察到莫理循骨子里的犬儒主义,他对中国人和中国文化的藐视,以及他为了自己职业生涯的发展而不断调整他的道德标准时的轻松自如。在1900年的拳乱中莫理循扮演操纵者的角色之后,两个人就很少说话了。    
    和赫德所认识的许多其他帝国主义者一样,莫理循也没能领会到:他们给中国喉咙强灌下的西方灵丹妙药正在杀死这个患者,他们既不愿意也没能力改变一下药方,他们更愿意死死绑住这个老人,直到他停止乱踢。英国不愿意通过简单的吞并中国而使自己过度扩张,这种不情不愿的态度助长了英国人当中那种凛然自制、自命不凡和踌躇满志的良好感觉,索性将这样一桩勉为其难的事交给日本和俄国去接手好了。作为一个新闻记者,莫理循不得不尽力去理解这种暧昧的意义,不过他发现了一个更容易的办法,那就是:把中国的所有事情,都归咎于那个顽固倔强、不谙世事的太后,她对目前形势的绝望完全懵然无知。    
    那时,人们对中国的了解甚少,也很少有人对它危险的内部有任何的经验,莫理循似乎是《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的一个理想人选。其时,他26岁,个子很高,声音嘶哑,膀大腰圆,相貌英俊,比漂亮的外表更可贵的是:他还胆子大、脸皮厚。他是个神枪手兼合格的骑手,他曾经徒步、骑马穿越中国内陆,进入缅甸的北部边境。这样一次旅行,另一些人在自担风险的情况下也尝试过。通常是在半道就送了命。对莫理循来说,追求远距离探险所带来的危险和光荣,是一个终身的习性。而且,他的聪明、魅力、胆大和令人愉快的写作风格,这一切结合在一起为他赢得了同侪的热情信赖。出于对帝国的藐视,他在自己的文章中写到:自己从未费心去学习汉语。即便是亨利·科伯恩这样的中文专家,也没能脱除那些维多利亚时代的恶习,在他来华10年之后,也就是1906年,当他从北京离任时,科伯恩自吹:在这期间,除了他的仆人,没有任何别的华人曾经踏进过他的房子,一次也没有。    
    莫理循因为对这种语言的轻蔑,而使自己完全受制于口译人员、文字翻译和中间材料。他没法直接报道或亲自核实他自己的一则故事。《泰晤士报》雇佣莫理循的时候知道他不会说汉语,说句公道话,掌握这门语言将会需要数年的努力。无论是他自己,还是《泰晤士报》,都不认为这是一个严重的不足。因为在领事服务机构中,学习语言是比较低级的活。没有哪位真正的绅士会有时间浪费在说外国话上,有足够多的仆人来处理这种事情。莫理循一直在那儿报道那些对英国在华利益有影响的事情。作为大不列颠帝国主义的联合鼓吹者,莫理循和他的编辑对中国的最高利益这个问题干脆视而不见。他们和英国政府此唱彼和、步调一致。    
    初到北京的时候,莫理循完全依赖“万事通”毕德格1,此人是李鸿章的美国秘书,专门传递秘密信息。莫理循总是急匆匆地乘火车去天津拜访毕德格。这也解释了他早期的一些独家新闻为什么那么迅速而准确。罗伯特·赫德爵士一直被蒙在鼓里,不知道毕德格不断喂给莫理循关于李鸿章和俄国人做交易的内幕消息,并称赞这位记者“从证据中提炼出真相的非凡技艺。”假如赫德知道了,他就能警告莫理循:毕德格并不是一个公正客观的消息来源,而是李鸿章的一位忠心耿耿的代理人,而李鸿章,则是一位天才卓著的媒体操纵者。李鸿章和毕德格屡次三番地喂给莫理循很好的消息,为的是赢得他的信任,帮助他形成自己的看法,这样一来,就能够巧妙地对他和他的报纸施加影响。李鸿章还有别的记者可供利用,他能够利用这些人直接撒谎或者耸动视听。但莫理循和《泰晤士报》则有专门的用途。    
    至于中国人的日常闲聊和他们的所思所想,莫理循干脆就依赖他的房东和男仆。他很少有机会在内部场合会晤满人或汉人。令人惊讶的是,尽管他完全依赖于毕德格(没准正是因为这一点),他和李鸿章却只会晤过一次。他见到庆亲王几乎是因为意外,当时,庆亲王将他的宅第误认作英国使馆。    
    莫理循所需要的,是一个可靠的材料来源,一位北京的助手。在最初的18个月里,他带着自己的难题坚持不懈地奋斗。他的工作是孤独的,而他的个人天性、他的急于要报道一切事情的迫切需要,则让他更加孤独。    
    接下来,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所有在华的西方人中,他最终选择了25岁的巴克斯,把自己的信任交给了此人。巴克斯一下子就满足了莫理循的许多迫切需要:智力方面的友谊,机智风趣的翻译风格(口译和笔译),还有内线可以了解到满清朝廷最幽深的秘密。    
    他们初次相识是1899年初在赫德爵士的一次草地晚会上。这个叫巴克斯的年轻人,在牛津镀过金,有良好的汉语运用能力,曾申请加入海关服务部门。赫德爵士写道:“巴克斯先生是个很优秀的候选人,刚到北京(带着索尔兹伯里勋爵、德文郡伯爵和张伯伦先生的介绍信),是巴克莱银行一位董事的儿子,他懂俄语和汉语,只有25岁。他会是一位令人满意的新成员,但我不能提供这个职位给他。”海关服务机构早已人满为患。    
    一周之后,巴克斯正和莫理循共进早餐。莫理循在自己的日记里语无伦次地嚷嚷道:“巴克斯来早餐,一位温彻斯特2学者。一个肖像刊登在最近一期《浮华世界》上的人的儿子。会说、会读、会写俄语、现代希腊语。认识2500个汉字。……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德语。天才人物。”打这以后,他们经常会面,共进早餐或晚餐。对于被北京的日常事务累得半死的莫理循来说,这是一次令人兴奋的改变。    
    巴克斯非常羞涩、内向,一张温文尔雅的脸,像只敏感的小白鼠。他和赛马会及野餐会上那些雄赳赳的使馆小丑呆在一起很不相称,于是在北京城外的深山老林里租了一间房子。那天,这两个人一起进行了一次长途骑驴跋涉,为的是逃避城市的灰尘和燥热。后来这成了莫理循的例行功课。早上9点,他就离开北京城,骑驴进山,来到巴克斯的村舍里,再一起吃午饭。他们有太多的共同点:都是以知识分子自命的单身汉,对书籍和手稿都大有兴趣,沉迷于各种性过失,两个人都自称对北京已经受够了。37岁的莫理循实在足够老了,又有足够多的经历,这使他可以自视为年轻人的守护神。而且,这个时候他所需要的并不仅仅是老婆,而是一个有用的受保护人。巴克斯是个完美的陪衬,他的羞涩隐藏着学识。两个人都因为别人的关注而美滋滋的。    
    关于自己,巴克斯透露得很少。他说自己来自兰开斯特一个教友派信徒家族,到19世纪,这个家族已经有一家自己的家族银行,并对煤矿和铁路很有兴趣。他的父亲乔纳森,打破了家族中严格的教友派传统,和康沃尔一个英国国教家庭联姻,新娘叫佛洛伦丝,是约翰·索尔兹伯里…特里劳尼爵士的女儿。婚后,他就把家族的银行生意转让给了巴克莱,自己则成了巴克莱银行一位董事,一直过着一种乡绅式的生活。他是一个政治积极分子,后来因为他对自由联合党的贡献而被封为从男爵。    
    巴克斯是他们的长子。他的弟妹们混得都很不错,两个弟弟成了海军将军,而第三个也是一个成功的士兵,他的妹妹哈里特嫁给了郡治安长官。巴克斯最初在温切斯特受教育,后来则在牛津大学的默顿学院,在那儿,他阅读经典作品并开始研究亚洲和欧洲语言。作为一个天生的模仿者,他在文学和语言方面的才能几乎接近于天才。他学习外国语毫不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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