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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报复他,虽然不服也拿我没办法,于是我就适时地丢过一句话:“真乖,看来孺子可教也。”佳诺没辙了,除了苦笑还能怎样,他答应过我不再欺负我的,我可没有许诺不欺他一把。
看着他在病人床前认真地查询,看着他在写着那些头痛心烦的病历,我迈着碎碎的步子下班了。下班后的我特想佳诺,特想佳诺的时候我就去了他的家,一个城市郊外的一所雅雅的小院落。佳诺的夫人是一个叫兰的灰姑娘:并不美丽但可爱至极的女人。她会用细细的厚厚的声音问我:想吃些什么,我为你去做?我说什么都不要,我只想看着你做事,于是看着她轻盈的脚步由院子到屋子进进出出,看着她喂那些可爱的小猪猪,小鸭子和一只特漂亮的小花猫。看累了我就躺在他们的新房里,在他们结婚的那张床上静静地躺着。看着英俊帅气的佳诺和他小巧玲珑的妻子的结婚照,挂满房间也挂满我的心房,那些照片散发出淡淡的香味使我薰薰欲醉,听着兰的脚步轻轻和幸福地喘息声,我睡得很香很甜也很安静。那几个月下班的时间几乎大部份全在兰的那个小院落里度过。……
终于调令下来了,我被调回了老家,我默默地收拾东西,准备起程。一夜之间佳诺似乎老了许多,满脸的胡子全没有了平时的英气。我们的心都在碎着,却毫无选择。那一晚送走最后一批同事在回身的时候,他从后面蒙住我的眼睛,让我猜猜他是谁,我说不用猜你是我的徒儿佳诺,接着是沉默,沉默得我听见后面有秋天的雨声在男人的脸上流淌,于是我也不小心就淋湿了那只蒙着眼睛的手心和手背。当那双手正准备换个姿势的时候,我的声音严厉地响起:“佳诺你听着,你只能保持这种姿势,我已经很容忍的了。知道这些时候我去了哪里吗?我一直在你的新房里度过,看着你的新娘子给我做饭给我掖被子。你喜不喜欢她不关我的事,可是我喜欢她,我是不会伤害我喜欢的人。这是我们唯一能保持的姿势,我们珍惜吧。”
许久的沉默后:“好,我答应你,只是因为我真的很尊重你,但是如果若干年以后,你还是你的话,那就由不得你了。”
“嗯,这才叫乖,若干年以后我就会忘记你,不,明天我就不记得你!”
转身的时候两个人的眼眸里全是秋天的景色。
南方的夜玫瑰在百媚千娇地绽开着,这是它的使命:爱情的召唤随时都会呼之欲出。在一片花香花醉的诱惑中,我们都同时被一枝满含香馥而温馨的花瓣吸引着,那是一朵勿忘我。
记得那晚有红红的葡萄酒,记得那晚有浓浓的苦咖啡,记得那晚他说他的钱包根本没被人偷,而是想给我来一个红色的幽默,于是我们那一晚说了很多很多,我们是那种极富情感极其脆弱又极要面子的一对混蛋,他现在是主任医师,行内有句话形容一个医师的杰出:做一个会拿刀子的内科医生。佳诺做到了,他成功了,这次是应邀来南方一所大医院做外科主任。面对这样权威级的男人,我幽默不出。
还记得那晚他理所当然地进出我的房间卧室,因为心照不宣地大家都记得那个许诺:“如果若干年后你还是你,那可由不得你。”恨自己这般地不争气,若干年后这一副狼狈的样子让他逮个正着。
于是他说他要好好洗一下,冲掉旅途中的疲劳,看着他走进浴室,我迅速拨通了助手的电话:“欧阳,放你两天假,我现在过来值夜班,听到欧阳的欢叫声。留下一张字条:
“佳诺,你这个混蛋,迟不来早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我今晚有急诊手术,记住晚上留好门,我随时都会回来。”
轻轻关上门,我想起了佳诺的小院落不知是否还是原来的样子,想起了兰的脸不知是否已开始有些象我一样地沧桑。还想起了那间新房……
第二天早晨佳诺打来电话:“真后悔没把你抓进洗手间,让你耍了我一猴,又让你幽了我一默,那么再警告你,如果若干年后……”我立马接过话来:“那可由不得你!”听到狠狠的关门声,想象着佳诺下楼梯时那嘴角上浮起的一抹幽默的苦笑。
于是我对着只有茫音的手机喊着:“佳诺,你这个混蛋,你欠我一个拥抱,欠我一长吻,欠我很多很多,如果若干年后,你还是你的话,那可真的由不得你。”……
带血的玫瑰
序言):因为职业的原因,接触人物的层面广泛,所以也就感触颇多,见识得多也就看得亦透。喜欢用心去阅读这个眼花撩乱的世界,发生在身边的所见所闻,脑海里的心灵快照摄下太多人生悲喜剧的片段。所以常常是故事尚未开头,便已明了那最终的结局。有时候想给自己来个评价,到底算哪类基因的变种,却发现自己竟然是克隆族的姑奶奶——一个身置其中而心在其外,既是欣然参与又是旁观漠视的变形组合者。
人们常说难得糊涂,喜欢琢磨着这意思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呢?是说聪明的人难得去糊涂还是这世上糊涂的人很难得呢?看来我是真的糊涂了。其实两者太过:太糊涂与太不糊涂,都是不可取的。介于两者之间大概才是智者聪明的选择吧。
人人都想作智者,于是人人都在探索智者的真谛。我也一样。与人不同的是把网络带到现实中来,又把现实带到网络中去。虽然很不合时宜,但也自得其乐。既陷入其中忘掉自己也在一旁隔岸观火,常调侃自己:慢一步又何妨。看到前面掉下去的壮观,暗自庆幸:幸亏没有糊涂。
剧情:
算是知交的朋友叫淡云。
淡云真的是一朵淡如菊花洁如飘雪的白云。天生丽质才貌双全用在她身上一点不为过,是那种心地善良女人味特浓的尤物。认识云的时候我们还是刚刚在文字上蹒跚学步的痴迷者。因为相同的爱好又是相同的处境,使得我们之间几乎无话不谈。
一天她很神秘也很甜蜜地找到我,说有重要的话要跟我说,那神情很激动的样子。于是晚上我们见面了,是在一个咖啡小屋里,蓝色的灯光下,云的脸很美,大眼睛小嘴巴无一不恰到好处的温柔。还有那身段那高挺的双峰,我相信其粘合力绝对比502还502。
或许被爱情滋润的女人最迷人吧,那晚她美丽极了,一阵沉默过后,她叫了我一声:
“丹,有个男人在追我。”
“谁呀,这么大胆敢追我的冷美人。”
“丹,你应该想得到的,还能有谁会让我这颗冷了的心激活起来。”
“哎呀,我的国色天香啊,你快讲嘛,我哪猜得出来。”
“是岚!”似乎怕我没听清楚,她靠近我的耳边象唱歌一样:
“是那位名振珠江三角州的大富商大智商大情商的岚泰扬啊!”
那一刻我惊呆了,感觉整个地球在崩塌,而我也整个的人变得轻飘飘的,然后又如灌了铅似的重重的一个劲地下沉,四周是无边无尽的黑暗……
世界如此大又如此小,命运竟然会戏剧性的在我们中间上演。一年来岚一直在爱着我,爱得深沉爱得执着,我相信那绝不是在演戏。虽然我没有正式地表示接受那对于我来说是木已成舟的爱情,而他的才干他的优秀杰出把一个男人的魅力展现无遗。更叫人迷恋的是那男子汉一种大侠的风采,是那样深深地吸引着我,曾经无数次地在心里发誓,今生今世爱他无悔,曾经无数次在告诉自己,明天一定要向他表明心迹。啊!明天,明天的明天就这样永远从我指间滑过,难道真的要成为永远的明天么?
一时间云里雾里,如同打翻了人生的调味瓶,五味俱全。看着云在那里幸福得一塌糊涂,我这里痛得品不出是咖啡的苦还是泪水的涩。很吃惊我竟然还笑得出来,就象云那脸上盛开的桃花。
不!是玫瑰。于是她的美丽我的血,染得咖啡厅里的玫瑰鲜红欲滴。那一刻我明白了:爱情原是要情人的血来浇注,就象那朵摆在桌上带血的玫,今夜是这般的美丽。
看着陶醉如痴的云,突然我问了一句:“你觉得他会爱你一生一世吗?”不等我说完云的声音急不可奈地响起来:“会的会的,丹,你不知道他有多爱我呢,他说过会爱我地老天荒的,你没看到每当他拥我入怀的时候,那一刻的温柔幸福得我快要死去,真的丹,我不骗你。”
我知道云是个极重情感的女子,极富才华又倾国倾城,还有一颗菩萨的善良心地,几乎使她完美得快要成了上帝的绝品。
我希望这一切是真的,上帝把这么杰出的男人配给了这么完美的女人,这世界上的一切都变得美好起来,至少在文人的笔下会是创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绝世奇章。如果上帝再犯错,我是绝对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