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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深不知处-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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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部落啰!”我说。心一动,原始部落?“他们有迁涉过吗?一般多少年迁涉一次?”
静兰摇摇头,“不太懂,似乎他们有百年没有迁涉了。”
我失望,想了想又问:“你们都是在城市被拐来的吗?多长时间了?没想过逃跑吗?”
雅子笑起来,有些无奈和凄凉,“逃啊——谁没想过?初来时谁没有做过?可是往哪里逃?这里是原始森林,平时寨里都会出现狮子老虎什么的,一个人逃出去,死得更快。”
我倒抽口冷气。
雪莹躺在床上翘着二郎腿赞同地说:“是啊,都有逃跑过可是都主动回来了,还有了,也誓死反抗过,不过后来也习惯了,认命了。”
我有些生气,“为什么要认命?为什么要习惯?你们怎么能这么快就习惯?什么习惯,哼,我看是屈服才对!”
雅子冷哼,“知道你意志坚定不屈服,总有一天你会和我们一样忽然想通,然后接受一切。”
我不以为然。
静兰深深地叹气,“歆,大家说的都是真心话,逃跑和反抗真的没用,许多抱着这种思想的女子,下场都很惨。这里对女子是不用死刑的,但是却有比死刑残酷一万倍的刑罚。生不如死!”
我呼吸一滞,身体渐渐发冷。
“我就带你下地狱吧。反正这一次你是脱身不得了。”艳若的声音忽然回响在耳边。
艳若!艳若!我闭起眼,感觉眼里一片酸涩。
——我们去哪?
——去地狱。
呵,果然是去地狱,女人的地狱。
* * * * * *
清晨,第一声钟响是起床准备,第二声钟响是洗漱,第三声钟响则开始一天的学习;上午学礼仪与戒律,下午学技艺,晚上是常识交流。——这就是律闺的坐息时间。
因为我是新来的,又是破格,所以可以休息三天。这闲着的时间,也了解到一些基本情况。
律闺里的女子分为侍奴,破格,乐安。
所谓侍奴,即奴龄在三年以上的女奴待嫁,或者准备成为女贡的待贡。待嫁的侍奴确定有男子娶为妻,就视为乐安。乐安的女子不再被贩卖。
在狐戎,一夫一妻白头偕老,没有休妻之说,成家的男子不能再购买女奴,也禁止流连女贡,否则就要受到责罚。狐戎如此规定,一是为了避免血液混杂,二是减少不必要的争端,三是节省女奴资源。
我合上笔记本,长吁一口气,总算把这些关系搞清楚了。名称都不复杂,只是规划得太细,像在背皇帝后宫的称谓。简略的归纳,狐戎女子大体分为五类:女奴,侍奴,破格,乐安,女贡。而侍奴又分为:待嫁,待贡。
我揉了揉太阳穴,打算出去走走。穿上白衣红裙,系紧裙带,束好长发,照了照镜子,才安心走向门口,手碰上门把时,想起窑洞的门牌——乐安闺5号——这么说,同住的四位女子都已确定了未婚夫。
刚拉开门,就与艳若打了个照面。
“咦?”艳若笑吟吟,“歆真是心有灵犀,特意为我开门。”
我愣,转而瞪他,“谁为你开门!我只是凑巧想走走。”
“呵——那也是缘分啊,我正要带你去逛逛呢。”艳若走近一步,稍打量我,估计没发现不妥,拉着我就往外走。
“去哪?”我警惕的问。
艳若笑:“瞧你紧张的,带你去了解女奴贩卖的形式。——你不是急着知道吗?”
我一听来了精神,“这么说,得上街啰?”
“当然,律闺可不是贩卖的场所。”
我暗喜,好机会,可以观察一下环境。
“歆,知道这里女子衣服的区别吗?”艳若忽然问。
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问,瞟了眼他说:“大概了解。”
“说说女奴和女贡的衣服区别。”
我又看了看他,“新鲜女奴只能穿白衣,除此外,女奴和女贡的衣服区别不大,款式都很多样,色彩也很缤纷。”
“那么如何区别她们?”他又问。
“女贡的前额会被纹上图腾。”
“对。在这里侍奴、破格、乐安的服装才有一定的限制规定。她们又怎么区别。”
“侍奴中的待嫁穿的是淡绿色的裙装配上粉红色的腰带,而待贡则是蓝衣白裙;乐安是红色系服装,允许掺杂一点其它的颜色;破格比较复杂,据说有格级之分,室友们还没来得急说,不过初为破格,是白衣红裙。”
艳若满意地点点头,“歆的记忆力和学习能力很强呵。”
我无视他的称赞,问:“破格的服装有什么讲究?”
“不急不急,律闺里会有人教你,现在你得先蒙上面纱,开门就是街区了。”艳若停下脚步,狡黠的冲我笑笑。
我才发觉已经走到了一扇大门前,由于回答问题,我忽略了观察地形。他是故意的,就是为了让我分心。我恨恨地瞪他。
这时大门旁的小门一开,凌风拿着一条缕空绣花白纱走了出来,微微朝我一笑:“歆,在律闺呆得习惯吗?”
我哼一声,懒得理这两只狐狸。
艳若轻笑,从凌风手中接过白纱,盖在了我的头上。面纱很长很宽,尾端用针线细细的锁了边,呈自然的波浪状。艳若耐心的帮我调整面纱,让前面只垂到肩部,两边则波浪般垂于腰部,后端则以斜纹状垂至髋部再至小腿。
凌风在旁边看了看,噼的点了一下指头儿。“我的天,庄歆小姐你这样一整,就像一位神秘的公主。”
我讥讽,“原来你们这种原始人也知道公主啊?”
艳若微弯下身,笑眯眯的透过薄纱看我。“你们这种现代人可就拿我们这种原始人没法,这不——被我们管制了呢。”
我对他瞠视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被气的!
凌风微笑的将大门打开。
哗啦——!大风吹过,外面的繁华一股脑儿的袭入眼帘。
与最初的印象不同,现在我不仅看到了男人,也看到了在街上行走的女人,唯独没有小孩子和老人。街上的铺儿也多,像影视里的古代街坊,各种民族工艺点点呈现于眼前,缤纷多彩,五花八门,甚至一些在城市里已经绝迹或者没落的传统手艺都在这里完美的展现。一时间,有种叫做历史文化骄傲的东西从骨髓里慢慢溢出来,让我热泪盈眶。
也许,有些东西一旦开放,真的不复存在。
“对你看到的是否满意?”艳若牵着我走着,“古民族文化不止于此呢,可惜,真正掌握和传承的没有多少了,当然有些在少数民族中还存在,但技艺上退步了很多。”
我默然。犹记得看到一些古物,手艺的精湛真的叹为观止,现在的确已经绝迹。
天蓝得出奇,白云是一朵朵一团团的凝在上面,风暖却不像城市里闷,带着一种春天才有的潮湿和泥土气味。街道上的人并不算多,各人做着各人的活儿。铺子都是零担摆卖的那种,偶尔几家室内小店,也是连着住房一块对外隔出一间,而且基本都在屋前搭棚。那搭棚的都是树干和藤条,夹杂着一些小花,散散落落,倒是美观。客人坐在下面也可以纳凉。在外闲游的自然是男多女少,女子都露着脸儿,没几个戴面纱的,无论男女个个出彩得漂亮。
我微仰起头,艳若会意地俯下耳朵。
“为什么只有我戴面纱?”我问。
“因为你是去贩卖场,所以需要戴面纱,否则到了哪儿,你可是会被贩卖的,呵。”
我寒。
忽然一声兽吼震响过街,随即一头狮子从街的一端窜了出来,背上还骑着位男子,而后就出现了三个同样骑着狮子的人,他们打过街道向我们这边迈进。一位手挎提蓝的女子发出一声恐怖的尖叫,跑到一位男子后边躲了起来。
狮子背上的男子衣服都非常华丽,紫绸缎子黑丝锈,金皮鞭白银刀,镶着金线的管脚裤,脚蹬露趾的皮靴子;长长的黑发用绳饰一圈一圈的束着,有的半垂至肩,有的高高扎起如彩辫,有的则盘踞于头上;精致的眉眼,一脸清爽,全身上下干干净,没有汗水与灰污,就那么骑在狮子上,透出一种即尊贵又骇人的纨绔感。
“是戎贵儿呢。”艳若的语调给我一种嘲讽的错觉。
“要去打招呼吗?”凌风问。
“这种攀谈的戏码比挖个窑洞还累,而且他们那一双目不斜视的眼睛,除了能看得见天上的太阳,还能看得到我们?”艳若笑着转头,继续拉着我往前走。
呼!一阵风刮来,掀飞了我的面纱,我回头要扯住,结果近距离的与一头狮子对上了眼,那狮子吼然张口,露出锋利的牙齿,带着血腥味,我骇得全身顿然发软,就要昏过去。身旁的艳若将我一提,抱了起来,我忙将头埋在他的颈侧,再也不敢看那狮子一眼。对于我来说,这种野生动物都太可怕,以前去动物园,就从来不去看这些,刚才还那么的贴近,幸好我没有心脏病,不然当场就抽了。
“艳若,这么大清早的要赶去哪儿,见了我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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