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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久——
他从女体里退了出来,在黑暗中静静地穿好了衣物,然后又悄然地退出了房间,过了今夜,一切又将回归原点,说实话,到现在他还不知道陪他上床的女人长得是什么模样,维持神秘,是游戏的规则。
走出旅馆,他的身影在五光十色的霓虹灯下渐渐拉长,手插着裤兜百无聊赖地闲逛,经过这么折腾,肚子有些饿了,想从书包里摸包科学面充饥,才发现身上空荡荡的,一定是忘在旅馆里面了,他做出了判断。
算了,不过是一包面嘛!还是回家煮碗面好了,虽然三年没有回去,但有亲爱的妈咪大人在,老狐狸不至于把他清理出门罢!再说,他在校外租赁的寓所已经到期了,现在,彻底的无家可归,考虑了一会儿,随便的找了一个公用电话亭,扔了一个硬币进去,接通了电话。
十几分钟后,一辆加长的林肯在他的身边停下,从车里走出一位身着驼色制服的老管家,看到曲陵的人影,他笑了,“陵少爷,欢迎回家。”
车子在风声中呼啸而去,留给夜的,只是即将到来的黎明。
躺在旅馆的床上,容容按下了床头灯的开关,柔和的灯光照在她那张娇媚动人的脸上,有说不出的好看。
看到自己的未婚夫和双胞胎姐姐躺在床上缠绵是什么感受?欺骗还是背叛,她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心寒的感觉早已大于心伤,这种结局,她早就预料到了。
她想要的,不是像陈绍文那样集众多优点于一身的黄金单身汉,而是一个能够与她携手到老的普通男子,说实话,她也根本不喜欢陈绍文,所以,在这出戏里,她努力的扮演了一个谁都不在乎谁都可以背叛的配角,反正从小到大,只要是她喜欢的,姐姐都要抢去,即使是未婚夫,也毫不例外。
喜欢就拿去好了,何必大费周折呢?冷冷的笑着,她叹了口气。大概她们两姐妹都继承了容家冷血的无情罢,即使对自己的亲人,也无一丝亲情。
在容家的生存原则里,没有所谓的姐妹友爱,共享天伦,有的只是手足相残,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同为双生子,同样有着一样美丽的外貌,姐姐诗韵外表柔美,举止得体,从小到大,一直是老师和家人心目中的好孩子,人人得以推崇的名门淑女,大家闺秀,然而,同样流着一样血液的她清楚的知道,那些,不过是掩人耳目的假象,段非怎么说诗韵的?没有男人就活不成的淑女荡妇,把所有的男人玩弄于股掌之间,让他们心甘情愿的成为裙下之臣。伪装成天使的恶魔永远是邪恶的,再经过多少年,也改不了她的本质。
而她,也好不到哪去,自嘲地笑着,没有一丝笑意的眼凝望着装饰华美的天花板,白天是容家患有轻微自闭症甚至连陌生人都怕的胆小小姐,晚上就化身冶艳的夜店女王,将所有的男人都踩在脚下,用这,来证明自己不亚于姐姐的魅力,证明自己确实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
游戏的存在是由当事人的规定而抉择,活了这么多年,她和姐姐的竞争游戏应该结束了,虽然,从一开始,她就不想去争什么。
诗韵,是朵带着刺的玫瑰,适合在尔虞我诈光怪陆离的贵族社会中生存,而她,不过是株路边没有人注意的小草,姐姐的光辉彻底掩盖了她的存在,腐草微萤又岂能如夜明珠般大放光华?这点,她非常有自知之明。
姐姐,享受的,是富贵荣华;喜欢的,是金钱首饰;追逐的,是权势地位;玩弄的,是真情实意……皇朝大小姐加上鹏程少夫人的头衔应该够了罢?如果不够的话,她还可以签下财产让渡书,她什么都可以不要,要的只是向往的自由。
养在笼中的金丝雀又怎么能知道翱翔于蓝天的快乐?在权势富贵打造的金笼中待得久了,人心也会变得丑恶,母亲早逝,父亲在外包养的情妇和私生子相继上门,大家族勾心斗角的丑态和残酷的现实造就了她和姐姐的过分早熟,不得已的在这种黑色的权利旋涡中轮回,她是奋力的向岸边挣扎,而姐姐,则选择了与黑暗沉沦,甚至不惜以伤害她为手段。
既然不想随波逐流,那就为世所遗好了,简单的人生不需要太多的无关人等来安排,今天过后,她要主宰自己的未来。
今天,是她和姐姐的十八岁生日,同样的十八岁,同样在不同男人的床上度过,果然是血浓于水姐妹同心啊!想想,真是悲哀。
适才的激情还没有在她美丽娇媚的脸上逝去,空气中,还残留着男子身上干爽的味道,那个大男孩应该是欧伦的学生罢!她认识那所贵族高中的学校制服。
半坐起身子,她拿起了男子忘在这里没有拿走的书包,书包里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一支笔,一个黑色日记本,还有几包最便宜的科学面。
写得满满的日记本里记载的大多是日常开销和每月存下的钱,每一笔帐都记得清清楚楚的,甚至连一包面纸的金额都在上面记下,细心的程度令她忍俊不禁。
看他那龙飞凤舞的笔体,怎么看,怎么不像做来这种琐碎小事的人,这种人不做精算师真是浪费人才了,她好笑地想。
不过,依照本子上的金额来看,他的日常开销真是少的可怜,以科学面果腹是正常的三餐,省下那么多钱干什么?不会是泡夜店喝酒吧?但他似乎不是那种拿青春做赌注的人,从她见到他的第一眼,她就有这个直觉,换句话说,也正因为他和其他的男人不一样,她才选中他当她的第一个男人。
随意的翻了翻,首页潇洒的签名闯入了她的眼帘——曲陵,看到这个似乎有些熟悉的名字,她微微一愣,对了,这不是姐姐那个要文采有文采,要长相有长相,温文体贴的痴心情人的名字吗?据姐姐自己说,这个人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对象,唯一欠缺的,只是出身不好,光是这一点,就够被三振出局再出局了。
没错,一定是他,难怪会伤心的跑到酒吧里面买醉呢?他拼命打工拼命赚钱也是为了姐姐罢!也不想想打工能赚几个钱,就算一个月不吃不喝,省下的钱也不够给姐姐买一件名牌衣服的,简直傻瓜一个。
咦,这又是什么?从书包里摸出个红色绒布小盒来,她好奇的打了开,一枚做工精巧的白金戒指展现在她的眼前,一眼,她就相中了这个款式。
三颗小钻石简单的点缀在白金戒指的戒指上面,大方中不失典雅,虽然她不怎么太懂市面上的行情,但一看名家的手工,便知道价值不菲。
以一个学生来说,买这么贵的戒指也够难为他了,一定花了不少钱吧,估计是没等求婚便被甩了,倒霉的傻瓜!她幸灾乐祸地想:
将戒指套进自己修长的手指,简直像为她量身打造般合适,满意地看了看,准备摘下放回盒子里,可不凑巧的是,戒指像生了根似的,怎么脱也脱不下。
最后,她放弃了,反正戒指送也送不出去,而当事人也没有回来找,那么,先借着戴几天好了,大不了遇到当事人再还给他嘛!事实上,她相当喜欢这个戒指,自然要光明正大地居为己有。
从今夜开始,她要彻底的做她自己,不为任何人而活,她就像一只破茧而出的蝴蝶,在漫长痛苦的等待中得到重生。
别了!她的囚笼。
破晓的黎明冲淡了夜的黑暗,在大街上闪烁的霓虹灯也暗淡了色彩,渐渐消失在光明之中。
天亮了,一切有如辛德瑞拉的魔法,夜的游戏,回到了原点。
然而,留给疯狂堕落的人们的,不仅是纵情过后的欢愉,还有令人难以接受的后遗症。
生活,就这么简单,新的一天,在旭日东升时,开始了!
第二章
傲世集团
因集团老总宇文方成起家于台湾,再加上本身是华人的缘故,所以,主公司始终设立于台北,并无改动。
三十年来,傲世将经济的触角扩张到全球的各个角落去,集团的规模扩大了原有的数十倍,除却在亚洲的总公司外,世界各地又建立了分部,麾下的大小企业以及子公司就有五百多个,的确,这股不可忽视的势力大大的促进世界经济的迅速发展,甚至在某一程度上控制着东南亚的金融走向,政治贸易。
然而,据传闻,傲世与亚洲第一黑帮帮天盟有着密切的关系,而宇文方成正是天盟盟主殷天项的结拜兄弟,可想而知,天盟的黑道势力有多么的强,傲世的黑道商机就有多么的大,相对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