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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蹲下的步兵爆了,他们用大盾护住要害,呼啸着急向对方奔跑。这就是经历过战争洗礼的好处,一百步距离正是弓箭的有效射程,只要两兵相交一处,弓箭的威胁就会解除。而弓弩兵向前奔出三十步时停了下来,举弓向天呈6o°角,进行抛射。由于张汤军也在向前推进,他们的射程保持在五十到六十步,而且张汤军比汉军人数多上太多,不用担心射伤自己人。
很快,一千五百名步兵在黄忠的带领下,士气高昂、气势如虹,巨浪般撞向敌军,刚刚接触张汤军就被砍倒一片,汉军每一次挥刀总会见到鲜血,他们飞快地收拾着敌军的生命。张汤军木质兵器,击打在装备着盔甲的汉军身上,很难给汉军造成实质上的伤害。一个个单薄的身体倒下了,鲜血染红了大地,残肢断臂在飞舞,凄厉地惨叫响彻战场,身体壮硕装备精良的汉军,像一**海浪,冲击着张汤军大阵。张汤军推进的势头被汉军遏止。
张汤军说到底,是一群没有见过血的农夫,不懂战术配合各自为战,再看汉军,两三名战士各司其职,攻守自如,在娴熟默契的配合下,往往一个敌军要遭到两名战士的合击。
汉军弓弩兵面前插满了箭矢,他们在两位曲长的指挥下,不断做着机械地动作,抽箭、上弦、射,一阵阵弓弦鸣响之后,箭矢在天空划过美丽的曲线,抛落在敌军身上,带走一片片鲜活的生命。
在汉军持续的进攻下,张汤军的士气降到了顶点,只有苦苦无力地支撑着。
张汤军个别呈匹夫之勇之徒,往往遭到黄忠的特别照顾,不多时,张汤军一线指挥鼓气的小头目,被黄忠清理干净,失去指挥的敌军前部已呈崩溃状态。
这时,张汤军中军有人叫道:“兄弟们,官军人数有限,只有四千,我们有三万多人,只要大家手上加把力,我们赢定了!到时候,周围的城池都是我们的,我们拥有土地,我们自己的土地,我们再也不用受苦了,杀呀!杀尽官兵!”
刘谦原以为他会说,把附近城池的钱财女人分给大家,结果提到了土地,看来这家伙也倒有点水平,假以时日,说不住能成气候。
“那人应该就是张汤,问题是偶会给他机会吗?”刘谦心中冷笑道。
“传令,命令越骑营从侧翼进攻,凿穿敌阵。”
早就列阵等待的越骑营缓缓驰上土坡,忽然出现在敌军面前,借助土坡之势,催动战马朝着敌军侧翼奔去,雄壮的马蹄敲击着大地,大地在轻微颤抖,一只充满了剽悍之气的骑兵,自地平线上升起,他们以排山倒海地气势,一路疯狂地咆哮着高呼着,仿佛是摧枯拉朽的洪流奔涌而出,风驰电掣一般扑向战场,漫天尘烟遮掩了视线。
张汤军不知道,究竟有多少骑兵藏在尘烟里边。他们看到,一匹匹奔驰的战马,在瞳仁中逐渐变大,心中惊呼,究竟拿什么阻挡这滚滚洪流。
一百五十步,越骑营抽出早已上好弩箭的臂张弩,伸臂射击,“咻咻咻咻”一千五百支弩箭好似漫天飞舞的蝗虫,短暂遮蔽了天空,名副其实地箭雨飞向贼众。
死神在收割生命,伴随着弦响,张汤军外围,被弩箭剥掉了几层,他们重重地倒在,鲜血染成的大地上,许多身体还在抽搐着,一张张不甘失去生命的狰狞面孔,即将化作永恒的神情。鲜血随着抽搐的伤口流出,逐渐汇集成,一条条殷红的小溪。
战场是死神最喜欢的地方,刘谦感叹道。
越骑营收回臂张弩,换上长矛,大笑着扑向张汤军。高奔驰的战马接近了大阵,长矛“噗噗”地刺入人体,而后是,飞舞在空中的死尸,还没有成为死尸的,等到落地之后,绝对不会再有生机。
他们是被骑兵用长矛挑飞的。一般情况下,长矛刺杀敌人之后,只有把长矛拔出,才能再次杀敌。可是这样太耽误时间,骑兵靠度取胜,失去了度,骑兵也许还不如步兵,长久征战之后,越骑营总结的经验就是,挑飞敌人。虽然此举比较耗力,可是杀敌效果,是刺杀的三倍,杀敌多了,从侧面看有利于骑兵生存。
战马继续向前狂奔,那些惊慌失措的农民,被战马撞飞出去,长矛再次对准四散奔逃的人们,没有阻隔,越骑营一路朝着中军杀去。
“主公!”
陈武双目血红,再次提醒刘谦,该上场了。
浓郁的血腥使刘谦难以呼吸,胃中的酸水不断上涌,刘谦脸色铁青,极力忍受着,强烈地呕吐感。
“这就是我期待的战争,我必须依靠这些失去鲜血的人们,我要用他们的累累白骨,搭建成功之路。在没有见证过战争的时候,我期待,我期待着属于自己的战争,在想象里,是男人就应该去战斗,是男人就应该在战场上,展露自己的阳刚,以鲜血证明自己无愧于男人之名。
现在,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像牛羊一般被屠杀,难道为了自己的私欲,这些人必须要死吗?难道我错了吗?可是,纵使没有自己,他们也要淹没在历史长河里。大汉不需要叛徒,黄巾投降士卒都被无情的杀戮。”
上次,当刘谦对何苗提出,收容降卒的时候,何苗大为震惊,半晌后,何苗只说一句话:“谦儿,你想造反吗?”
刘谦讲出一大筐的道理,证明收容降卒的好处。
何苗面色白睁道:“谦儿,这些话只能对我说,除此以外一概不准提起。你简直太荒唐了,收容降卒形同造反,如今天下不平,各地坞堡林立,过一千人前行,难免会被人现,再说你让他们吃什么?行军和坐在家里吃粮食是不一样的,你没看过《孙子兵法》吗?卖做奴隶?谦儿,谁敢要,这些人可是钦犯,闹不好可是掉脑袋的事情。再说,家主就不怕他们以后造自己的反。”
刘谦小脸涨得通红,没办法,谁让他受小说的流毒过深。
杀!杀光!杀光造京观(用头颅堆积的大丘,古代张扬武力的一种方式。),杀不光押往京城,让皇帝杀。
Tmd!想那么多干吗?
刘谦拨转马头,对着两百名亲兵说道:“大好男儿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万户侯向我们招手,弟兄们!废话不再多说,让他们知道,能打的不止越骑营,还有我们!”说完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第四十三章 初战——破城
战前,刘谦根本没想到,自己会真上战场,不管怎么说,他也是三军统帅。可是,如今的刘谦很压抑,如果不去泄,只怕他会立即疯了。也许是心底太过柔软,他需要坚强,他需要证明自己是一个男人,一个没有长大的男人需要证明自己。
风声在耳畔呼啸,一个年纪和刘谦相仿的男孩,进入他的视野。握枪的双手在颤动,刘谦的嗓子干涩极了,他的鼻翼在不断噏动,他的心跳“嚯嚯嚯嚯”,跳动地像一匹小马达,浑身毛孔冒出黏稠的汗水,湿滑地差点握不住银枪。
“杀!不杀!杀!不杀!”
战马追风掠过男孩时,刘谦闭上了眼睛,脸涨得通红,他下不了手,他为自己而羞耻。
猛然,刘谦感到大腿上传来刺骨地疼痛,睁开双眼,看到一双冷漠的眼神,冷漠得仿佛他们之间,有着千年仇恨,当追风带刘谦离开的瞬间,刘谦看到那冷漠面孔飞了起来,只听到陈武骂道:“我c你祖宗十八代,你这不是给老子上眼药吗?敢刺我主公,活腻了!”
“主公,刚快停下来包扎一下,你可是三军主将。”
刘谦仰天大笑,笑得眼泪都流了下来,“白痴?三军主将是个大白痴!战场之上还婆婆妈妈,讲究着狗屎一般的慈悲,我Tmd真是天下第一白痴!
说心里话,刘谦十分同情他们,如果是幸福美满地生活,谁愿意造反?造反还不是活不下去了。可是,今天刘谦明白了一个道理,战场就是战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一丝回旋的余地,这是刘谦穿越之后,学到最生动的一课。
白苍苍的老人,不再眨眼,杀!年富力强的中年,不再眨眼,杀!头还没挽起,依旧扎簪的少年,不再眨眼,杀!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手中银枪化为一条蛟龙,划起道道残影,不再保留,全力以赴,眼前再也不分人的年纪面孔,只要是敌人都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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