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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做事好习惯-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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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是没有人会看得起的。
那么,与别人意见不合时,我们究竟该如何表态呢?首先,你要明白一个事实,如果细心观察社会和人生,你应该发现:只要方法得体,向别人表达自己的不同意见,是会受到欢迎的。
你必须明白,得罪人的不是你的意见,而是你对别人的态度。
你要遵守一个原则:在你表达意见的时候,要假定自己的意见也可能有错误,不要强迫别人立即同意你的意见,要给人充分的时间来考虑你的意见,而且既不言听计从,也不固执武断。一方面老老实实地说出自己真正的看法;另一方面,又诚诚恳恳地尊重别人的意见,这样才是理想的交谈方式。
我们常常看见人们谈话,谈着谈着就争执起来了。他们争论的不外是一些极其微小的事情,他们的观点大体上一致,但是,都以为对方完全站在自己的对立面,弄得大家非常不愉快。这是一种最常见的矛盾,可是谁也无法制止。
造成这种矛盾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在表示不同意之前,忘记说或者以为不必先说同意的部分。
人们常常听了对方的长篇大论之后,发现其中有一部分与自己的看法不同,于是立即提出异议,而对方一听这话,以为自己的意见完全被否定了,当然不高兴。
在这样的场合,一定要记住,先说明你赞同的方面,然后再说明在某一点上你有不同的意见,这样,对方就很容易接受你的观点。
无论你的意见和对方的意见距离有多大、分歧多么严重,只要你不表现出绝对不可商量的态度就行了。相反,我们要表现出一切都可以商量,并且使对方相信,无论有多大分歧,大家都可以得到比较一致的看法。
如果你是一个善于谈话的人,你一定要小心翼翼,不要使谈话陷入僵局,只要谈话之门没有关上,那就永远不愁无话可说。 



□ 为他人着想,为自己铺路


著名的心理学家卡尔·罗吉斯在他的《如何做人》一书中写道:
“当我尝试去了解别人的时候,我发现这真是太有价值了。我这样说,你或许会觉得奇怪。我们真的有必要这样做吗?我认为这是必要的。在我们听别人说话的时候,大部分的反应是评估或判断,而不是试着了解这些话,在别人述说某种感觉、态度和信念的时候,我们几乎立刻倾向于判定‘说得不错’或‘真是好笑’、‘这不正常吗’、‘这不合情理’、‘这不正确’、‘这不太好’。我们很少让自己确实地去了解这些话对其他人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这就是善于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们,过分地相信自我的标准。因为在日常的人际交往中,我们遭遇太多的争论,造成太多心与心的嫌隙。在那些自以为是的争论中,我们竭尽全力地护卫着那些并不全面、并不成熟的观点。对那些无关紧要的问题、不足称道的意见,我们给予太隆重的对待。一场狂风暴雨的唇枪舌剑过后,我们得到的仅是“心乱”,失去的却是“亲密无间”,此外,我们还能得到些什么?在过后的日子里,我们发现那是嫌隙与隔膜。感谢上帝,我们因此又多了一个“敌人”。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有更多的机会锻炼我们那“锐不可当”的口才。
卡耐基极为悲观地说:你赢不了争论。要是输了,当然你就输了;如果赢了,还是输了。在争论中,并不产生胜者,所有不愿敌对的人在争论中都只能充当失败者,无论他(她)愿意与否。因为,十之八九的争论的结果都只会使双方比以前更相信自己绝对正确,或者,即使你感到自己有错误,却也决不会在对手跟前俯首认输。在这里,心服与口服无法达到应有的统一,人的固执性,将双方越拉越远,到争论结束,双方的立场已不再是开始时的并列,一场毫无必要的争论造成了双方可怕的对立。所以,天底下只有一种能在争论中获胜的方式,就是避免争论。
正如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说的:
“如果你老是抬杠、反驳,也许偶尔能获胜,但那是空洞的胜利,因为你永远得不到对方的好感。”
你在争论中可能有理,但要想改变别人的主意,你就错得太徒劳了。从人称自己是万物之灵的那一刻起,其个性似乎就已犯上了同样的毛病,一种自我优越感、自我权威感在内心、在头脑、在全身滋长着,并借着社会心理的奥妙遗传,一代代地继承了下来。当“能够承认自己错误”成为一种难能可贵的、可供称赞的美德时,那一种“优越”与“权威”便在社会上取得了其普遍的地位,并因而在体内确立了其支配地位。正因为如此,人们才将廉颇的负荆请罪、李世民的善于纳谏千古传颂。“认错”这一简单的行为,在现代人的心中有着何等沉重的分量。我们难道能说这不是因为我们缺乏足够的勇气去推翻那心中的“自我权威”,并进而消灭多余的“自我优越”?我们心中有那么一种毁灭的冲动,却冲不破那一层古怪的心理障碍。
在热闹的争论中,我们日益变得孤立。当所有人都不对我们表示好感时,我们终于体会到“人多时候最寂寞”的悲凄。佛祖释迦牟尼来到我们的面前,在一片祥和中,告诫我们:“恨不消恨,端赖爱止。”争强疾辩绝不可能消弭误会。所以,我们不再固执,我们准备抛弃争论,重头做起。
但我们却犹豫了。纽约联合国总部内似乎永不休止的辩论,让我们再一次怀疑自己做出的决定是否正确。佛祖永远不会了解那些辩论对人类的重要性,因为他生活的是另外一个纯爱的世界。作为世人,我们无法对此熟视无睹。我们在迷惑中,习惯性地准备重新拾起争论的大棒。
然而,当我们进一步思考,并进而发现把自己与联合国相提并论时,我们便不禁哑然失笑。个体与集团各自有其很大的特殊性,莽撞的类比,往往是荒谬而毫无意义的。当我们正在探索日常生活中的为人处事时,却一再顾虑联合国这一庞大的特殊组织,无疑是毫无道理的。
所以,让我们回到平凡的生活中来,听一听林肯是如何斥责一位和同事发生激烈争吵的青年军官的。
“任何决心有成就的人,决不肯在私人争执上耗费时间。争执的后果不是他所能承担得起的。而后果包括发脾气,失去了自制。要在跟别人拥有上等权利的事物上多让步一点;而那些显然是你对的事情就让步少一点,与其跟狗争道,被它咬一口,倒不如让它先走。就算宰了它,也治不好你被咬的伤。”
是的,我们承担不起后果,“就算宰了它,也治不好你被咬的伤”。所以我们宁愿在一定基础上做出让步,以避免争论。
如今,我们已经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已经下定决心尽量避免争论。然而,麻烦的是,我们并不太明白我们应该如何去做,这样子是有可能遭至“自我优越”与“自我权威”的反攻倒算的。
所以,我们要学会“承认自己也许会错”。苏格拉底在雅典一再告诫门徒:“我只知道一件事,就是我一无所知。”我们试着用这么一种句式:“唔,是这样的!我也有一种想法,不过也许不对,我常常出错,不过希望我被原谅,啊,依我看,这是……”结果,我们在任何场合下都畅行无阻,因为没有人会反对“你也许不对”的看法。
所以,在承认自己错误的同时,我们便已备下了灭火剂,但这也许并不够,因为灭火剂也会有“没招”的时候。所以,我们在小心翼翼地试图指出对方显然是错的地方时,不得不讲究一个适当的方式。
英国19世纪一位叫查士德·斐尔的爵士对他儿子说:
“如果可能的话,要比别人聪明,却不要告诉人家你比他聪明。”
300年前的伽利略说:
“你不可能教会一个人任何事情;我只能帮助他自己学会这件事情。”
所以我们“必须以若无实有的方式开导别人,提醒他不知道的好像是他忘记的”。因为不论你用什么方法指责别人——眼神、语调、手势,只要你告诉他他错了,他就绝不会与你善罢甘休。因为,你直接打击了他的智慧、判断力、荣耀和自尊心。他绝不会改变他的想法,他只想反击,人类的好斗性此刻暴露无遗。即使你搬出所有柏拉图或黑格尔的逻辑,也改变不了他的看法,因为你伤了他的感情。在日常的琐事中,支配人们行为的往往不是理智,而是感情,所以我们开始尊重对方的意见,并不直截了当地指出他错了。
我们似乎已完全避免了争论。事实上,从一方面来看,确实是做到了。我们千言万语地要求人们推翻心中的“自我优越”与“自我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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