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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大神进化论(完结+番外)-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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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空裂开了,到处都是火焰……”她捂住头,却无法缓解自己的疼痛,声音也断断续续。
  陈辅为陈靖仇丢失神器的事情,正在大发雷霆,陈靖仇在劝解师傅,拓跋玉儿到处找大夫医治小雪,导致于小雪孤零零地呆在客栈。
  疼痛稍微缓解了一点,于小雪看见垂落面前的白发,万分惊骇。
  “我的头发……”
  “于姑娘。”宇文齐突兀出现在客栈,将一道符咒贴在于小雪脑后,眼见那道符咒化为清光没入于小雪脑内,方道,“在下奉宇文太师之命前来,若姑娘想知道真相,请和属下走一趟。”
  明夕玦回到洛阳后,便对宇文齐下了死命令,一定要将于小雪带过来,如果她不愿意,就将她打昏。明夕玦怕出现什幺变故,眼下十神器就差女娲石,独孤宁珂根本没有办法阻止补天,若她知道于小雪是女娲石,指不定会使出什幺狠辣手段。
  明夕玦知道计划已经要收尾,便将宇文馨婚事放在首位。
  世家有意拉拢寒门士子,为自家增添新血,当年顾惜朝高中探花,便有人打算将自家庶女嫁给他,只可惜顾惜朝不接受这种拉拢。所以当他功名被革之后,很多人幸灾乐祸,落井下石,他着兵书《七略》,毛遂自荐投书权贵,却被鄙视而传为笑谈,无人肯用,只能在闹市卖艺,以求盘缠生计。
  “小夏认识顾惜朝?”去闹市的路上,明夕玦问。
  “顾惜朝从探花沦落到卖艺,被很多人当做笑话,小夏经常出府去玩,见过他几次。”欧阳婉兮叹道,“我一时没问,还不知道,她从前也见过原随云一次……”
  明夕玦微微挑眉:“是幺?”
  比起顾惜朝,他更看好原随云,在他看来,顾惜朝太过尖锐、孤傲和偏激,少了海纳百川的圆融气度,险招迭出却失于磅礴大气,不适合政客间的尔虞我诈,但欧阳婉兮不知道啊她以为明夕玦不喜欢顾惜朝,纯粹是因为他的出身,她认为原着中的原随云太令人害怕,便执意要明夕玦去看顾惜朝,希望他能回心转意。
  二人走到闹市,顾惜朝正好在卖艺,明夕玦眼力高明,自然看得出顾惜朝在强颜欢笑。
  欧阳婉兮轻声道:“自从我告诉你,小夏见过他之后,你便调出他所有卷宗,仔细查阅一遍,你觉得,他可有才?”
  “文章倒是慷慨激昂,诗词也是花团锦簇,却未免太过偏激,不懂得揣摩上意。行事剑走偏锋,运气好就能活下来,运气不好便死路一条。”明夕玦如是说。
  欧阳婉兮听见明夕玦这样说,顿觉不妙。
  她嫁给明夕玦这幺多年,深谙贵族之间的准则,无论皇族还是世家,靠的就是一个“装”字,装宽容、装高贵、装大气、装淡雅……就算恨对方恨得牙痒痒,脸上都能露出笑容,相谈甚欢。明夕玦这样评价,加上顾惜朝那个出身……原随云的确符合要求,此人心机深沉到一定程度,楚留香到最后都没有任何证据,也无法战胜原随云,所以古龙给这位蝙蝠公子安排了一个非常“好”的结局——原随云的未婚妻金灵芝强行抱着他跳海死了。欧阳婉兮想到蝙蝠岛中那些被缝住眼睛的女子,便觉不舒服,虽说原随云现在才十七,未必建起了蝙蝠岛,也还没有订婚,但……总之,她不喜欢原随云。
  欧阳婉兮刚要说什幺,便看见一个衣着华贵的少女,缓缓踏入圈子,要当飞刀的靶子,顿觉不妙。
  该死,怎幺刚好赶上剧情?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顾惜朝和傅晚晴是一见钟情……她向明夕玦望去,明夕玦面无表情站在那儿,不知想什幺,最后道:“我立刻去给原随云下帖子。”
  欧阳婉兮欲哭无泪。
  你们晚一天相遇都不行吗?为什幺要是今天?
  “原随云?父亲请他来干什幺?”宇文馨不解。
  欧阳婉兮坐在一旁,不大高兴,明夕玦淡淡道:“有些事情想要找他,仅此而已。”
  “说起来,我觉得原随云很像裴叔叔的徒弟。”宇文馨笑道,“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吓了一跳,心想这世上怎幺有和裴叔叔这幺像的人,但大家都说他们没一点相像的地方。”
  明夕玦听见宇文馨这样说,不得不佩服她的眼力。
  石之轩没将道、佛、魔三家功法完美融合时,言行举止极为温柔,脸上挂着醉人的笑意,眼睛却冷若冰雪,没有一点感情,明明极为矛盾的存在,却又让人觉得无比和谐。虽然那时候宇文馨还小,但她却记住了石之轩,并且固执地认为那才是真正的石之轩,所以她看出了原随云的本质。
  外表伪装得特别温文淡泊,内心却燃烧着熊熊的野望,并且冷酷无情到令人发指。
  明夕玦知道,宇文馨说话只说了一半。
  石之轩如此,杨广又何尝不是?只不过杨广喜欢装出高深莫测的样子,引得旁人提心吊胆,恶趣味浓重,只不过他是皇帝,宇文馨不好用他打比方。听宇文馨这口气,好像并不讨厌这种人……也对,宇文馨从小接触各种三观不正的BOSS,诸如向雨田、玉罗刹、慕清流等,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用完美的礼仪与笑容掩盖自己真实的想法,大家都是这样表里不一的长大,怎幺会产生排斥?
  只要她不知道蝙蝠岛的事情……
  如果原随云对小夏有意的话,明夕玦自然会采取一些手段,蝙蝠公子可以存在,但灭绝人性玩弄人心的蝙蝠岛却不能存在,反正原随云可以换一种方式施展才华,朝堂不就是靠这些吃饭吗?
  只要治好他的眼睛……无争山庄在江湖地位颇高,自己的手下全留给小夏,若是有不长眼的来,自然让他们没有好结果……若是原随云不同意,明夕玦便修书一封,亲启凌云,不让宇文馨嫁给凌云嫡长子,而是问凌云嫡次子能不能入赘,并愿意付出大量金银、宅地、珠宝。
  入赘这种事情,在豪门大户看来非常丢人,所以明夕玦才放到最后,省得破坏友谊。凌云受封国公,又是安东大都督,还出身皇族,宇文馨郡主身份不大顶用。明夕玦为她好,也为杨丽华好,省得以后乱七八糟的家事一堆,只能这样做。
  宇文齐非常知趣,他知道明夕玦一家谈话,自己必定不能进去,但明夕玦吩咐过,于小雪非常重要,所以他便传音入密,告知明夕玦,他已经将于小雪带回来了。
  听见这一消息,明夕玦便对欧阳婉兮道:“于小雪已经来了。”
  于小雪是于家夫妇的养女,她害怕养父养母将自己赶出去,所以拼命干活,逆来顺受,希望讨得他们欢心。正因为从小生活的环境,她腼腆善良,说话细声细气,旁人稍微逗她,她就会脸红。明夕玦知道她的性格,便让欧阳婉兮随他一道去,省得于小雪害怕。
  天之痕两位女主角,于小雪温柔体贴,善良大方,陈靖仇说什幺就是什幺,几乎不提出反对意见,简直就是古代女子的典范,温柔似水的写照;拓跋玉儿却截然相反,她虽然率直,心思也不坏,但有些时候过于冲动自我,总是忽略旁人的感受,而且喜欢独自行动,老是惹祸……明夕玦暗自庆幸,女娲石的转世是于小雪,如果是拓跋玉儿,明夕玦根本不会和她说什幺,直接控制她,绑着补天便是。
  于小雪被打昏,带来太师府,又发现自己的头发变得雪白,眼眸变成蓝色,心中非常惶恐。幸好欧阳婉兮容貌极美,她当了这幺多年王妃,别的不说,温柔高贵那是学了十成十,于小雪看见欧阳婉兮,便渐渐放下心,听明夕玦说明情况。
  “你这些日子,可是经常头疼,并且梦见到处都是火焰,大地一片血海,有形状狰狞的妖魔在吃人?”明夕玦问。
  于小雪听见明夕玦说中,便轻轻点头。
  “你一路走来,关于我的传言也听过不少,我佩剑是上古神器轩辕剑,你可知道?”明夕玦又问。
  他这两个问题看似毫不相关,于小雪虽然觉得奇怪,但还是点头。
  明夕玦便道:“世人认为,我强大的力量都来源于神器,是以对神器趋之若鹜,却不知我本人便是上古神器之一的昆仑镜转世,你亦是神器转世。所以普天之下,唯有你我二人容貌妖化,异于常人,十五年前,我命人将你送到偏远村庄,又派人暗中保护你,在你的饮食中加上特殊的药物。唯有如此,你才能躲过众多世家、门派的搜寻,安然活下来。”
  “啊?”于小雪不由惊呼。
  明夕玦不等她仔细想,又道:“在两次天狗蚀日之间出现的赤贯轨迹,它会将天空划成两半,由上古十神器构成的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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