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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消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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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意
一条铁道穿过小小的县城,在快要出城的时候分为两条岔路。可惜其中一条已经废弃了很久,只有变轨闸静静的蹲在那儿,证明它曾经的价值。孩子们正在三岔路口玩耍,大部分都聚集在那条还在使用的铁轨上,只有一个小男孩独自站在废弃的铁轨上向这边张望。

  “过来啊”那群孩子在向孤独的男孩叫嚷。

  男孩摇了摇垂下的脑袋,“妈妈说那条路上不能玩的”

  “胆小鬼,不跟你玩了”一群孩子兴高采烈的玩着什么。却没有看到正在驶来的火车。及至那个孤独的男孩发现了危险,他只来得及对那群小孩发出一声叫喊“快跑啊”便闭上了眼睛。而火车却无法停下它的步伐。

  两条铁轨,变轨闸边恰好经过的路人该怎么抉择?

  历史的选择是:让那个可怜的男孩,为他的单纯去死吧。

  男孩被撞飞的瞬间,心里还在呼唤“不要撞到他们阿!”

年轻的誓言
图书馆的某张桌子边,林风漫不经心的看着他的小说。是的,上大学以来,他似乎就没专心的干过什么,即使是他曾经最爱的读书。

  不知哪位曾经用过这张桌子的师兄,在桌面上写下的一段小诗,此时吸引了林风的注意。“叫我如何不想她?枯树在冷风里招摇,野火在暮色中烧,阿,天边还有些残霞”仿若时光倒流,身边的环境切换回高中母校的阅览室。同样的,林风也曾在桌子上留下了一段人生的印记,只是,那时身边还有一个她。

  那是三年前的这个季节,元旦将至的时候。某座北方小城的中学里,鼓乐声天,各个教室都在为新的一年祝福。高二(1)班的门被猛地打开,一个秀气的大男孩蹿了进来,很随意的与正在唱歌的老师打了声招呼,就拉起角落里一个女生的手,大摇大摆的离开。留下满屋的羡慕。

  女的似乎有些腼腆,默默得跟在男生的身边。“教室里吵死了,歌唱得比我还难听。”男生笑着对女孩说。

  “我们是不是有点太招摇了?”女孩小声地回着话儿,好像声音在大一点就喘不过气来似的。

  “没事,还有谁不知道啊?”男孩指着操场上正在打雪仗的人群说“看,比屋里好玩多了。”

  “我们别过去了,不要被人家的雪球误砸到”女孩拉着男孩的臂膀,绕着操场边的花园闲逛。

  忽然一支雪球向二人飞来,男孩连忙把女孩拉入怀中。好巧,雪球从女孩原在的位置飞过。很老套的情节,读到这里,你可以闭上眼睛,幻想男孩的嘴唇已爬上了女孩的额头。只可惜当你睁开眼时却发现,女孩立刻挣开了男孩的怀抱,没给他丝毫机会。那个男生的脸皮,八成是老君炉里炼出来的,没感到一点尴尬,又握住了女孩的手。这次女孩没有挣开的意思,两个人刚刚向前走,一个雪球从背后袭来,正巧打在男孩后脑勺上。

  男生立即弯腰捧起一块雪,向身后寻找凶手。原来是女孩最要好的一个姊妹,还有她的男朋友。毫无怜香惜玉的念头,手中的雪蛋立马飞吻到了那个女孩。呵呵,两对情侣在花园里尽情享受雪的凉意。一开始还是一对战另一对,不一会儿,女同胞又把男同胞追的抱头鼠窜。

  不用多说,那个大男孩正是本文的主人公——林风,那个女孩是他的恋人——夏雪。

  戏雪意尽,寒意袭来。可教室里仍旧人声鼎沸。林风与夏雪象往常一样,十指相扣,迈进了校阅览室。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七八个人。两个人找了个僻静的桌子相邻而坐,夏雪很随意的把一只手伸入了林风的羽绒服内。就这样,静悄悄的,各自看着各自的书。

  林风正津津有味的读着《人生》,可书忽然被另一本书盖住,夏雪用手指着书上一行字,做着“喏,你看看”的嘴形。“不就是《诗经》里一段写爱情的话嘛!我看第一个字就能把全篇背出来”林风自信的闭上眼睛“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知道你厉害,你谁啊?你是林大才子啊”夏雪小声说着,然后猛地把书抽了回去。赌气似的,一个人把头低下装作看书。

  看到公主生气了,嬉皮笑脸的林风不得不正经起来。趴到夏雪身边,指着那行诗句,十分夸张地说道“你看这首诗,无论从结构上还是意蕴上都堪称经典。阿,你看,这个连用——”可惜话还没说完,就被夏雪打断“小声点好吧?我的大才子?!”林风环顾四周,刚才那几句“高谈”以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呵呵,看着夏雪双颊升起的红霞,林风脸上露出胜利的笑容,暗笑计谋得逞——终于使她脸上的冰霜融化。

  林风握住夏雪的右手,小声说“别管他们,老婆。为了纪念我们地老天荒的爱情,咱把他抄在桌子上好不好?”

  “死一边去,谁是你老婆!”夏雪脸烧得更红,可也掩藏不住幸福。她的小手随着林风的右手,一字一字的把诗句抄在桌子上。

  想到这里,林风的心猛地一痛。那个古老的誓言,在两个人的口中共同吟出,多像某种仪式。可惜,三年后的今天,他们却是不再往来。即使,他们之间只须四十分钟的公交。他有她的号码,是刚开学时,她的那个姊妹发给他的;短信简单的只有11个数字。他没有回,也不需要,他明白。

  那些曾经的誓言,毫无能力去承受时光的变迁。

  林风拿出手机,很容易的拨出那个一次也没打出去的号码。犹豫了一下,算了。何必去打扰人家平静的生活呢?又把手机放了回去。

  大学这一年半以来,他已不知多少次重复了这个动作。林风有时真的很恨自己,这还是高中时那个自信的林风吗?想想自己以全校第三的成绩进入大学,而今在班里都沦入末流。他知道为什么,可他却真不懂该怎么解决。他还是那么深深地爱着她吗?他不晓得,他只知道自己再也没有喜欢上其他的女孩子,或许是因为寂寞才让他念念不忘,可这个伤口已让他舔舐了一年半。

  手机在包里震动个不停,林风掏出手机,原来是区队长打来的。“有事?”林风问着电话那头。“下午区队足球赛,你来操场阿。!”

  “我又不会踢,去干吗?”

  “做拉拉队,全班都到了!”

  “我不去了,没事挂电话了?”林风小声地说道。

  “还有明天区队出去执勤,把衣服准备好”电话那头把电话挂断。

曾经的美好
班级有球赛,所以宿舍里就林风一个人。泡了脚,钻进被窝。林风在心里骂着,妈的,就一贱命。平时有晚自习不能早睡,好不容易盼到周五没晚自修,五点多钟,却怎么都睡不着,又不想看书,只能干瞪眼等宿舍里人回来。

  无聊啊,不知怎么就又想起了高中时那段光阴。她不是他喜欢的第一个女孩,但是,是他的初恋。

  当一团火红从窗外飘过,林风有种要发生点啥的预感。不仅仅是被她美丽的外貌而吸引,更令他好奇的是,这个冷逾冰霜的女孩,却总喜欢穿耀眼出众的衣服。或许前生注定,夏雪这个全校闻名的冷艳女生,遇到了她今世的第一位王子。林风也走进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春天。

  虽然三年多过去了,可两个人第一次牵手走在校园里的那种甜蜜,萦绕心头仿若刚才。甚至,林风的右手此时还能感受到她左手的温暖。林风不切实际的幻想着,或许他们明天就会手牵手走在大学的林荫道下,或许后天他们会相拥在繁华的街头…

  还记得第一次在校园里公开牵手,于那个北方小城的中学所引起的轰动。他们成为多少少男少女羡慕的对象,毕竟这里还只是中学,而且是个相对落后地区的中学。就算是“双差生”也只敢在僻静无人的地方,慢慢温存。可他们竟敢在学校里大摇大摆的牵手,无视教导主任杀人的目光。

  呵呵,想到这里,林风生出一种“想当年”的豪情。他是理科班的皎皎者,学校里争夺县状元的种子选手。而夏雪是文科班的才女,一个四门功课能考第一,数学却难以及格的才女。谁还会来做棒打鸳鸯的恶人?在老师眼中,这种学生的“早恋”,他们是不至于促膝长谈劝其分开的。

  是的,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学习,可当他们学业上已无可挑剔,为什么还要束缚人性的发展?老师们倒希望,恋情这个奇妙的东西,能成为促进他们学业上突破的催化剂。事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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