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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流而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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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这一天我呆在洞中没有出来,我躺在野柿子堆里孤苦伶仃,身体庠得难受,我抓来挠去,把周遭的野柿子弄烂了,洞里全是香甜的味道。我知道这里不是好的藏身之处,我必须尽早离开,可是十一黄金假日还没有过去,到处是游人,到处是警醒的二十万元一瞥的眼睛,如果稍不小心,就会死无葬身之地。在这个国家的游客嘴里,我可能就是游玩途中最好的谈资,所有人都会在想象我生活在什么地方,心理学家会出来研究我的性格,教育学家会出来评判我的教育之路,我就是这个国家黄金假日最热门的词汇,我可能还是百度搜索排行榜的第一名,论坛上回复最多的帖子,会有几亿张嘴巴因我而兴奋,成千上万个记者因我而雀跃。而对我来说,丁丁就是我的热门词汇,她不只几亿次出现在我的脑海,削破我的大脑皮层,又锯断我的神经,我必须为她而活着,也许就是她的灵魂把我河道里救出来,让我躺在一家渔民的家里,让我看到那个脏脏的又如同天使般的小女孩。也许那个小女孩就是她的化身。

  傍晚,我才真正认识到躺在这个潭边的山洞真是失策。两个女孩和三个男孩子早早来到这里,将帐篷支在水潭边的平地上,点起了篝火,带着鱼片和水果、快速食品,他们一边烤鱼片一边唱歌,又围着篝火跳舞,跳动的火焰,烤鱼片的味道,年轻的味道,让我心乱如麻。   

  她们唱够了,跳够了,又开始玩故事接龙,由一个男孩起头,其他人顺着情节继续向下编,一开始讲的是两个男孩同时爱上一个女孩的故事,轮流讲来讲去,最后女孩给他结了尾,说女孩最后谁也没有选择,出家做了尼姑。不知谁提议说我们讲陈正强的故事吧,五个人变得很兴奋,因为毕竟陈正强还没有被抓住,他就躺在旁边黑暗的山洞里,嘴里啃着柿子,脸颊上水溻溻的,额头上阴云密布。

  他们开始争谁先开头,每个人都想为我的故事开个头,争来争去说还是每个人都起一个头吧,毕竟结果是一样的,反正都要从逃跑开始编故事。在和煦的晚风中,在篝火的映照下,男孩女孩的脸红通通的。我是因为被人欺负报仇而杀人逃跑,我是因为赌博欠钱太多而杀人逃跑,我是因为女朋友被人污辱而杀人逃跑,我是因为酗酒丧失人性而杀人逃跑,我是因为陷入五角恋爱而杀人逃跑,最后这个故事是一个女孩讲的,她大概以为我杀了三个人,是因为我们同宿舍四个人同时爱上了一个女生,我想独自占有那个女生,只能把他们杀了。然后我的辉煌旅程开始循环播报,我穿洋过海,杀人越货,最后出家为僧,警察看到我已经遁入空门,就没有再抓我,在后来的日子里我每天都在敲着木鱼,想念我的女孩,日子久了,我就什么都不再想了,虽然我的女孩后来找到了我,但是我的心已归佛门,见了她视若无睹。在他们的年轻的幻想中,总喜欢讲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不知为什么结果和上一个故事一样,故事的主人公总要选择当和尚或者做尼姑。我在洞里听着他们清脆的声音,想着我的丁丁,想着如岩壁一样的现实,想着我的故事会如何结尾,也许真的会和他们想象的一样吧,但是既便皈依佛门,我想我永远都忘不了我的丁丁,是她给了我人生片刻的幸福,是她照耀着我让我活下去。

  困了,他们就钻进自己的帐篷睡觉,互相说了声晚安。篝火还在燃着,松木干裂的皮在火堆里发出啪啪的声音,偶而崩出点点火星。散落在地上的罐头、饮料、香肠等让我的胃简直要冲破肚皮,但是我不敢动,怕出来得太早惊醒了他们。大约又过去了两个多小时,我轻轻地拨开洞口的藤条,先探出一条腿,然后徐徐搬出僵硬的上身。篝火已经熄了,在漫天星光下还能隐约看到五个帐篷黑乎乎的鼓包,我用脚尖点地,悄悄地摸过去,找到一个帐篷的开口,心脏扑扑通通地跳着,我怕我太紧张了会跌倒,于是趴在地上,轻轻地拉开拉锁,这是一个女孩的帐篷,能够闻到里面化妆包发出的香味,我用手指慢慢地探着,想找一个可以把我和丁丁联系在一起的工具,我碰到了女孩的头发,头发细软却如针一样插射入我的心脏,我赶紧缩手。许久才把手又探进去,终于在旅行帽下面找到了手机,手机上的信号灯一闪一闪地,仿佛是丁丁镶嵌在上面的指导我的人生的明星。

  我脱下上衣,一件又臭又脏的牛仔衬衫,把地上的食品和饮料全部包起来,如地鼠一样消失在树林中。我已经不再害怕寂静的山林,我不分东南西北的跑着,伸长的枝条一次次鞭打我光着的胸脯,直到来到一个自认为和那帮男孩女孩距离较远的地方。天快亮了,树木的形状越来越清晰。我打开衬衫,都不知道吃什么好了,这些食品和饮料在我还安稳地生活在大学时都很少吃到,我曾经一度不会拉开易拉罐,因为易拉罐的生活距离我太远。我喝了一听百事可乐,吃了一根香肠,顿觉身体充满了力量。我端祥着那部女孩的手机,一款SAMSUN的翻盖小手机,机盖上贴着几个凯蒂猫和蜡笔小新的图像。我考虑我是否要拨通丁丁的电话,听一听那久违的声音,但又想丁丁的手机说不定早就被警察监听了,那岂不是自投罗网。我想可以给丁丁发条短信,恐怕这个时候她还没起床,没法给我立即回复。

  我呆在树丛里一直等到###点钟的太阳出现,这个时候我的丁丁也许正走在上课的路上,而我却像一只安静的狗熊。我打开手机,找到短信功能:丁丁,我还活着。我就输进了这几个字,发给了丁丁,然后把手机关了,我知道潭边的女孩早上起来找不到手机的话,一定会用同伴的手机猛打一通。

  我看到丁丁的泪水浸湿了她的脸庞,纵使再多的阳光也无法晒干,我看见我的泪水把地上的树叶打湿了,化成溪流穿过灌木,我心如刀绞地等着她的回复,她点滴的爱都可以让我恢复生机。大约二十分钟过后,我打开手机,屏幕上有个短信提示不停地跳动,我激动地手指酸软,都找不到哪个按键才能打开那条短信,“不要打电话,不要写信,我的手机不再是我的了,快逃吧,我爱你”,用的不是丁丁的号码回复的。我将手机扔在地上,用拳头痛击着旁边的树干,直至树皮脱落,血迹斑斑。从这一刻起我知道我已无法和丁丁联系,但我已经感受到她虽然没有像我一样流连野间,她的心一直和我一起流浪。

  我必须快速地离开这个地方,也许无法想象的技术会探测到我就藏在这个山上,也许不久警察就会带着狼狗包围这座小山。丁丁的短信在催促着我,如同她手中扯着风筝,我要跟着她跑动的方向飞奔,那个方向就是活着。我沿着山坡走,直到看到海岸线,两块漫坡插进水里,就像一个M形。我顺着其中一块走下去,来到海边,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大海,莫名的兴奋在鼓舞着我,让我想投入大海做一只鱼,终日在海浪中翻腾。

  在M形的漫坡中间,是一处静谧的海湾,有一些渔船停在那里,桅杆高耸着,帆都很脏破,大概是整日风吹日晒的缘故。有的船上没有人,有的船上有渔民坐在船沿上吃饭。我躲在树木浓密的地方看着这一切,正午的太阳照着这山坡间的海湾,水面粼光闪闪,时光仿佛停止不动。我思忖了许久,来到一侧的沙滩上,捧起海水洗了洗脸,在水的映照中我看到我的头发如一把杂草,我的胡子如一丛黑针,我就又洗了洗头,把头发理得整齐一点。回到树林中我找了些长着树叶的柔软枝条,编了个草帽戴在头上,然后又吃了一些东西,把剩余的一包饼干和一瓶可乐塞进裤兜里,脱下散发着臊味的内裤把弯刀的刀面起来,插进腰里,用衬衣盖着。

  我尽量让自己像一个若无其事的人一样走到一家有人的渔船。一位四十岁左右的男人正要撒开揽绳,准备再次出海。我向他招了招手,然后跳到他的船上。

  “你好,大叔,能不能跟着你出海?”我说。当我说出这句话时,才惊讶我竟然还可以说话,早忘记了自己成为哑巴的事,也许是我方才躲在树林里酝酿了很久这场对话的原因吧。

  “不行。我不认识你。”他说,说的是方言,但我能听懂他的意思。

  不认识我最好,认识我的话你可就拥有二十万元,不用再打渔了。我也想过,像他们这些终日生活在海上打渔的人未必知道我的事迹,才这样大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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