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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着屁股走路,小心被别人阉割了。”另一个警察叮嘱说。
我走到楼下,继续赶路。我饿得肚子紧贴在脊柱上,让我呼吸困难,但我尚能够做到气定神闲。闹市区已看不到乞丐,也许乞丐都被警察赶到小胡同里审问。我离开羊市街,向西一直走到成温桥。我在附近的小摊上坐下来准备吃一碗龙抄手,正在忙活着招徕客人的年轻老板娘看到我,立即把我拉到一处的角落里,我以为她会臭骂我一顿,然后揣我一脚,相反她给我端来一碗热腾腾的饭,让我蹲着吃,我吃了一碗又一碗,我的胃渐渐膨胀起来,保持和胸膛一样的高度。
我正准备走时,小吃摊老板娘问我,“你多大了?”
“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我说。
“我看你四十岁差不多。”她说。
我很久没有看过自己的映像,也许她就是一面真实的镜子,在她眼里我已值不惑之年。她穿着一件俗气的绣花小棉袄,个头不高,却很精神,她的眼神清澈如一池湖水,我站在她的瞳孔里面,如一株黑色的垂柳。
“你是不是疯子?”她这样问我,就像问一个喝了很多酒的人,是不是醉了。
“我没有疯。”我说。
“一加一等于几?”她继续问我。
“一加一。”我的声音从胡子底下传出来。我想我如果问她十万加十万等于几,她一定会清楚地回答我。可是她不知道我就是那个张贴在墙上价值二十万的人。
她不再问我,倒头照顾她的生意。每一碗龙抄手都给她带来利润,所有的利润都来供养她与身边的人生活,她忙忙碌碌的身影正是人类生存的缩影,只是人们忙碌的内容和方式不同罢了。本来我也是可以像她一样忙的,在有限的生涯中追求财富与权力,为我和丁丁的生活铺垫物质的基础,然后我们就踩在那个基础上体验生命多种形式的乐趣。可是我是一个被追捕的生命,这个世界随时都有可能将我钓起来,摔进法庭里面,然后给我判罪。为了躲避被判罪和挨枪子,我必须不断地前行,不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很久。我知道不管我的身体外形如何变化,科技总有办法剥去我的皮,通过某种验证来证明我就是杀了人的陈正强。
我不知道我还能侥幸活多久,不过惟一值得庆幸的是我还有选择的权利。我必须随时清醒地把握这种选择的权利,我选择现在浪迹天涯。我选择吃一碗龙抄手,如果吃不到,我可选择抢。我选择丁丁,如果不能得到我可以选择在活着的任何时间骚扰她的心。我选择喜马拉雅山。我选择裸体。如果我被摔进监狱,我选择在执行枪决死或者注射死前自己动手杀死自己。我认为,对一个理智的人来说,自已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是他最大的荣耀;对一个人来说,最大的耻辱就是自己不能进行选择,比如我不能选择出生在一个亿万富翁之家,因此我的人生充满了由贫穷带来的耻辱。
在成都西部我选择了一条宽阔的高速公路,我沿着路边的停车线走。远处的山影就是我心中的蛊,让我去了解山那边更高的山。有时侯我选择跑,追赶超过我的轿车,超不过她我就选择步行。越往西去路上的车辆越少,很多时候我路上只有我孤独的身影。独自一人走在路上,看到东部少有的蓝天和白云,我便感觉我的身体仿佛连着大地和天空,心中清净无为。高速公路很快中断,变为国道,后来我搭上了一辆给藏区兵站运送土豆的卡车。
副驾座上坐着一位三十多岁的妇女,头上系着红色围巾,皮肤白净,如往常看到的成都女性。我踩着踏板登上副驾座时,她摘下围巾让我盖住身体中间难看的部分,然后拿了一块面包给我吃。
“大冬天光着身子在川藏地区乱跑,你找死啊?”司机对我吼道。
“我就是找死。”我说。
“你看他多健壮啊,你要是有他的一半就好了。”妇女说。司机精瘦,妇女则体型滚圆,如中世纪的欧洲妇女,也许圆润的妇女就喜欢健壮的男性。
“我不健壮?黑灯瞎火的时候你没觉得我瘦啊。”司机说。
卡车在盘山公路上行驶,司机集中精神打方向盘的时候,脸上青筋暴突。但他仍不忘记与我聊天,以打发冬天长途行驶的枯燥。
“你刚才说你就是找死,你为什么找死?”他说。
“谁不是找死,我们生下来就是找死的。”我说。
“别死啊死的,在这么危险的路段开车,多晦气。”妇女说。
“你看,女人就是不愿听到别人谈死。”司机说,“谁不会死,有什么怕说的,对不对?”
“爽快。”我说。
“冷吗?要不我把外衣脱下来给你穿。”妇女说。
还没等我回应,卡车在上坡路上方向失灵,司机一着急挂上了倒档,就像时光倒流一样,车快速地向后退去,撞开了路边的石栏。山坡上的树木矮小,未能挡住沉重的卡车,车身斜侧着倒下去,我听见土豆稀里哗啦地滚落的声音。我想,这下没得选择了。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十三章
那天下午回到学校的时候,我感觉特别不适应这个地方,就像漂泊了数年的人回到已改变很多的家乡一样。下午穿着那身名牌西装,一瘸一拐地到教室上课,我发现周围的同学也特别不适应我。
“脱胎换骨了?陈正强,以后可以叫你西装强了吧。”一个女生评价说。
“一下变得有钱了,你平时不是挺节俭的吗?”一位男生对我说。
“穿那么新的西装,跟新郎一样啊。”有人说得比较中性。
“呵,发型也改了,这叫从头开始,痛改前非吧。”有人特别关注我的头。
这些都让我无言以对。
深色西装外套里面的白色衬衣非常刺目,与我原先的颜色相去甚远。坐在这个与我格格不入的教室里,我发现我特别讨厌上学。如果我的身体可以随意膨胀变形的话,我一定让我的身体充满整个教室,把所有的同学都挤成肉饼,让他们像被拍死的苍蝇一样粘在墙壁和黑板上。相反我的身体是浓缩型的,仿佛我的身体有个中心,中心之外的骨肉全都向中心收缩,以加重我对丁丁的想念。也许我在毕业前也无法安心上课了,我想。
下午课间我和胖子一起去卫生间。
“该还我钱了吧,都买新衣服了,总留点钱还账吧。”他说。
“我暂时还没钱还。”
“不行,我最近看上了一款笔记本电脑,我得凑钱买。你想办法抓紧还我。”
“好,再给我几天时间我想想办法。”我说。我兜里还有从辅导员那里借来剩余的一百多,看来我得节俭着花,实在不行我就先还他一百。
“你没钱怎么敢买这么贵的西装。你知道吗?李思齐的花花公子西装还是买的冒牌货呢,你穿的这身看上去可很正点。”
我不可能告诉他这是丁丁给我买的。“你别着急,我一定尽快还你。”我说。
“是那个姓丁的给你买的吧?”曹路试探着说。
“她怎么可能给我买衣服。”我说。“快上课了,赶紧走吧。”
“你不用不承认,一定是她给你买的。”
放学后我赶紧到宿舍换上我的破衣服,并快速离开宿舍。我在和丁丁约好的地点等她,我巴不得随时随刻萦绕在她身边。她来了,还隔着几个人头我就看到了她,她总是穿得那样新鲜、突出,既便是站人潮中,也会让人很快发现她。
“明天早你得穿上那身西装,中午我爸妈就到了。我们一起到校门口接,然后一起吃饭。”她说。这我知道,她给我买衣服主要还是为了此次聚会。我没法想象那是一场什么样的聚会,以及它会给我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既然丁丁那么快向她妈妈公开了我们的恋情,他们也一定急切地想了解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毕竟是作为一个陌生人进入了他们的掌上千金的生活。
“我不会忘的。”我说。
“你害怕吗?”她说。
“怕什么?”
“怕见我爸妈?”
“有点。如果我表现不好,你会不会不喜欢我了?”我说。
“你不用怎么表现,只要保持你自己的本来面目就可以了。”她说。
我不再想那场聚会,其实我也不愿去想。只要和她在一起,整个世界就剩下我们两个人,其它的我一概不想。我们晚上一直相处到不得不回宿舍的那一刻。
在宿舍里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