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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来,一双惊惶的泪眼,嘴唇嘟着,犹疑地看着我。
她看起来真小啊,有没有十岁?我从口袋里摸了半天,只摸到一块巧克力,放了几天了,捂得有点软,剥开锡纸,递给女孩:〃还能吃。〃
女孩接过来,声音细细小小:〃谢谢哥哥。〃
我笑了,眯着眼睛打量着她,眼前人有一张明山净水的容颜,淡淡的眉眼,说不尽的雅致,头发随意地用一块手绢扎着,额头光洁,隔得这么近,我能清晰地看到她脸上的绒毛和细小的血管。
女孩吃巧克力的模样挺好玩,先是伸出舌头舔一下,半闭着眼睛享受一番,再迫不及待地大口吞掉。
〃喜欢吃巧克力?〃
女孩点点头。
〃那就别哭了,下次看到你,给你带一大块。〃我比女生高出很多,弯下腰问她,〃小孩子,为什么要哭?〃
说话间,听见笃笃的高跟鞋声音,抬头一看,迎面走来一位中年美妇。我发誓我不曾看过这么美的女人,她的五官精致如欧美混血,皮肤很白,眼窝很深,长腿,长发。她朝我微微颔首,走到女孩面前:〃早春,回家了。〃
早春,回家了。
早晨的风有点凉,女孩仇视着,不情愿被她牵着手离开了。她一步三回头,泪痕斑斑地望着我,我朝她挥挥手:〃明天还给你带巧克力!〃
但次日我并未出现在小花园。我在网吧里打CS打得天昏地暗,熬了一个通宵,外加一个白天,待回校时,已是第二天傍晚。
傍晚的小花园人很多,一对对情侣坐在石凳边聊天,可乐瓶子东倒西歪,瓜子壳小心地用报纸包着,等离开时带走。
我又看到那女孩了。她穿着白裙子,坐在树冠繁盛的松树下,双手平放在裙子上,不言,不语,也不动,在喧嚣的人群中,是如此孤单而显眼。
※BOOK。※虹※桥书※吧※
第3节:第一章 没有花还有烟(2)
我丝毫没有料到,自己的无心之语竟成了那小女孩遵守的约定。她看到我,欣喜地站起来:〃哥哥!〃
我摸摸口袋,没有巧克力了。她走到我跟前,歪着头:〃哥哥今天很忙?我等了你整整一天呢。〃
素昧平生,我不知道会被她这么惦记着。但看到她那双充满渴盼的濡湿的眼睛,我心软:〃还没吃饭吗,哥哥带你去吃东西。〃
带她去了校园附近一家名叫彩的小酒吧。这是家清吧,人不多,厨子能做正宗的意大利面条,榛子蛋糕味道也好。和久儿相处那会儿,常来这家,连老板都认识我们,每次点餐,会附送一杯柠檬茶。
老板还记得我,一见面就问:〃好久没有来了,女朋友呢?〃
〃分了。〃最后一次见到久儿,是两年前的事情了,哦,两年了,居然过得这么快。
他不再多问。看到早春跟在我身后,他笑笑:〃这小姑娘长得真好看,你亲戚?〃
我给早春点的是久儿爱吃的几道小点心。久儿是个挑剔的女孩,她将彩吧里的菜式和点心尝了个遍后,固执地认定这些才是最可口,便不再更换。
老板将点心端过来,又问一遍:〃女朋友呢。〃
我再答:〃分了。〃
早春呼啦一声将点心托盘移到自己面前,拍拍手拈起一枚小蛋糕,递给我:〃哥哥,你吃。〃
我笑着接过来,久儿也是这样。
我怎么又想起那时候呢。
〃面条稍后就好。〃老板按了按我的肩膀,〃不要任性,追回去吧。哎……现在的年轻人啊,明明好得要命,还赌气。〃
赌气。唔,他说对了。就是赌。赌到后来,几乎连命都给搏掉。
〃哥哥,你吃呀。〃早春的眼睛真漂亮,她多大?十岁?我眯着眼睛打量她,她要是有十七岁,我敢说,我会追她。而现在?呵呵,至少我没有恋童癖。
久儿是我的师姐。十七岁的秋天,我在人群里发现她,就对自己说,这个女生,我要定了。
那天下着瓢泼大雨,我刚送外校来看我的美眉走,无处可去,赶到教室,照例又迟到了。从后门溜进去,坐在最后一排。连书都没有带,懒懒地听白发的先生讲的《现代高频开关电源应用技术》,这是我的选修课。我听说学工科比较酷,所以就选了这门。
教室里认真听讲的人很少,坐在第三排的一对情侣公然耳鬓厮磨,再看左边,有女生偷偷剥橘子,满手汁水,右边,有人轻微地扯起了鼾……总之,举目望去,满是像我一样找个地方打发时间的人。
我正思量着是再熬半节课就闪人,还是现在就溜,随手操起刚带进来的一瓶可乐一通猛灌。
放下可乐瓶子时,我看到了她。久儿。她坐在第一排,背影窈窕,军绿裙子,右手撑在桌子上,专心致志。她的头发大约是刚刚洗过的,隔得那么远,好像也能闻到薄荷香。
她的身影,在一干心不在焉的学生中很醒目。
军绿色的裙子和湿漉漉的长发,之于我,不可抗拒。很多很多年前,我初恋的小爱人,曾在某天阳光下,这么一身装扮,向我跑来,生平头一次,我领略到眩晕的滋味。
下课铃响了,先生讲起下一节内容,无视教室里愈来愈大的抗议声。抗议到后来,有人干脆从后门溜走。
一个小时后,先生的课仍不见停,就像窗外的大雨,有下一天的架势。我呆不住,起身。
但我没有走后门,向前走去,向她的方向走去。穿过人群,穿过目光,穿过阻隔在我和她之间的一切障碍物,我径直走到第一排,几乎和先生平行的位置,回头一望。
她的容颜近在咫尺,淡淡的眉,淡淡的眼,称不上惊艳,但足够舒服。
舒服也就够了。
我朝先生鞠躬,转身离开教室。我想他们都被我弄傻了,可我只是想感谢他,感谢因了他的课,让我认识了一个美女。我很赚。
小阳哥再烂,总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是不是,这点礼貌还是有的。
寝室的那帮兄弟都叫我小阳哥。眉目晴朗,寸头。除了穷点,花点,我自认没有缺点。
对一个想在猎艳领域有所造诣的帅哥来说,以上种种,甚是致命。贫穷的帅哥混不开,有钱的帅哥是祸害,做人真难啊。
好在我也不亏,自古高校多娇娘,师大美女排成行。
我并没有在教室外守侯佳人出来,也不急着找人打听她姓甚名谁,哪个专业哪一级。这些,我统统不着急。我有的是时间。
忘了是在哪个网站上看到一句话:爱情在将要开始而未开始的时候最为象样,不是吗?就是鼠标胡乱一点时看到的,我挺信的。好像是个小说吧,叫什么名字,我记不大清楚了,我不爱看书的。哦,好像那作者还说过,也许乐趣仅仅只是在试探、追逐和征服的过程中。太早触摸到结果,很容易索然。
虫工木桥◇。◇欢◇迎访◇问◇
第4节:第一章 没有花还有烟(3)
〃哥哥,你叫什么名字?〃早春含着一口蛋糕,问我。
〃你可以叫我小阳哥。〃我伸出手指,蘸了点柠檬水,在木桌上写给她看:秦正阳。
据妈妈说,我出生在正午,那日阳光漫天。
早春凑近看,我随着她的视线,也看着被我写得龙飞凤舞的三个字,秦正阳。
字迹很快干涸,一撇一捺淡去。然后,我看到了那行字,像那天的她的背影,猝不及防地撞入我的眼睛。
字体痕迹很深,先是用黑色钢笔写下,再用利器刻成深深印痕,写的是:我们都是回头箭,穿心断肠,穿自己的心,断自己的肠。没有署名,仍在第一眼就认出,它出自久儿之手。长长的《长恨歌》、张雨生的《大海》、我的论文,还有最后的那封绝情信,一笔一划,是她的手写体,我没有理由不认识它们。
就算和她失散两年。
一扬声唤过老板:〃这……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变调,可已顾不得。
他眼里全是自以为是的洞察:〃看看,我就说嘛,年轻人嘛,闹闹别扭,过几天,哄上一哄,不也就好了?何苦动不动就提到分手!这是前天,哦,不对,大前天,你女朋友独自来这里喝酒,拿小刀刻的,我看她是熟客,虽然心疼桌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