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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服了,我竟然忽略了我身边的橙子!我正挽着橙子呢!橙子!!
如果那个身影真的是路陆露,那她应该一眼就看出来我和橙子是一起的。橙子依然死死的缠住我的胳膊,我根本挣脱不开。我也没法挣脱开,如果我一下子挣脱开橙子的胳膊,橙子问我怎么了,我怎么说?我说我胳膊麻了?这借口怎么听都假的很,但甭管橙子怎么想我也只能这么说了。
拉倒吧,无需再做挣脱橙子胳膊的傻事了,她一转头的功夫,做什么都来不及。一男一女紧密的挨在一起,女的搂抱着男人的胳膊。这两人什么关系?
一切已无须说明。
为什么要让我再遇到路陆露,为什么要让我在今天遇到路陆露。我刚才为什么要跟路陆露走这么近?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如果真的是她我该怎么面对。
事已至此,死就死吧!我急速用余光扫了一眼前面那个回头的背影。
并不是路陆露,我看仔细了,不是!这个姑娘虽也面容清秀,蛮有味道。却不及路陆露之万一。我觉得自己当时狼狈的熊样儿肯定特逗,在北京路陆露已经把话说得很明白了,就算真的再遇到她,我们也已再无瓜葛。还算不错她告诉了我非分手不可的理由,就算是假的,她能为我专门编一个谎言,也算仁至义尽了。就像橙子愿意花自己的钱买电脑一样,毕竟钱是橙子的,她爱怎么花就怎么花。同理命是路陆露自己的,她想怎么活就怎么活,我永远无权干涉。
我感到懊恼又轻松。
我以为我折腾自己几天,几周,几个月,就能忘了路陆露,事实上我做不到!我以为橙子能代替路陆露,事实证明我是多么的幼稚或者说天真。我现在怎么变得这么令人恶心?我感觉自己像个的小丑,对外饰演不爱路陆露的蹩脚剧本,内心却无时无刻的思念着她。其实根本没有观众,谁他妈管你心里咋想的,但是我却依然演的认认真真,一丝不苟!我又感觉我自己像个娘们,唠唠叨叨,没完没了。我开始烦我自己,烦得很,但我无法释怀,更无法脱身。
那天我和橙子最终花了八千多把一个外观新潮,功能强大的笔记本电脑捧回了书屋。橙子选它是因为它漂亮,我选它是因为它三个月包换,一年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