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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公多多多-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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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臻忙赶过来拉住美女劝道:“珊表姐,小狗已经认主了,还是算了吧。”

美女回手就是一耳光,骂道:“滚开!吃里扒外的东西!”

待李臻的脸上浮出五道指痕,美女的怒火立即被浇灭,换上的是极度的懊恼,她懊恼的倒不是打人,而是暴露了本性,姻缘怕是难成。

两人虽然表姐表弟地相称,其实这亲戚关系,还真得用八竿子才打得着,不过是因为美女的父亲和李臻的亲舅舅嫁了同一个妻主。美女的父亲是工部侍郎叶秉良,母亲姚颖当的是闲差官职也比父亲低。她从小随父亲住在叶府,每日随下朝的父亲到母亲的府上用晚餐,如果母亲留宿就住一晚,不留宿父女二人就回叶府,逢年过节才会回母亲府上住几天。而李臻的舅舅只是个侍夫,一般女子的夫郎分为正夫、侧夫、侍夫、小爷,侍夫的地位低,家宴时都坐得远远的,她本来只是大概知道母亲娶了这么个人而已。直到三年前李臻进京赶考时,到姚府拜访舅舅被她遇见,她立即就被李臻的翩翩风采吸引住了,一心要娶他为侧夫,仗着母亲这层的这点关系,硬要李臻叫她表姐,还时不常跑到元希来看望他,可几年下来都没能说动李家答应这门亲事。现下又打了李臻一巴掌,这可怎么办才好?

美女慌忙掏出手绢帮李臻揉脸,歉意地嗲声说:“对不住呀臻表弟,我认错人了。我不是要打你……”

李臻不动声色地避开她,微笑着说:“无妨,并不疼。”

美女立即将矛头转向黎雨馨:“都怪她,是她强抢我的雪儿,我才会发怒的。”

黎雨馨正站在对面为美男惋惜“可怜的人啊,怎么就投错了胎跟这种人做亲戚呢?”突然被美女点名,十分不屑地冷哼一声,懒得回应,反正团团已经认她是主人了。

美女想到八万两白花花的银子,怒火再次升腾,“我就不信你养得活圣雪犬。”

黎雨馨闲闲地回应,“每天一盘白米饭而已,有什么养不活的。”

“哈~哈~哈~,天大的笑话,圣雪犬会吃白米饭?它们只吃山珍的,你这个土包子懂不懂呀?”

“团团就吃白米饭,才会长得这么雪白可爱,不信就让它吃给你看。”黎雨馨转头问齐掌柜:“齐掌柜,店里可有白米饭?去盛一碗来。”

齐掌柜忙说有,店里是包伙的,中午有剩,使了个眼色,一个伙计飞快地端上一碗白米饭。

黎雨馨抱着团团凑过去,嘴里还说着:“团团啊,你今天可要让这位小姐长长见识。”

团团看着那碗米饭,心中无奈到了极点。这时候晌午刚过不久,中饭还在肚子里,再说米饭又不是什么人间美味,叫它怎么吃得下去?不过看在主人刚才救它,又夸它雪白可爱的份上,它还是配合地“叭嗒叭嗒”舔了几口。

就这几口已经把美女给震得瞠目结舌,嘴巴张得能吞下一个鸡蛋,在她家中,雪儿是只吃山珍的,还得色香味俱全,再由三四个奴才伺候着,才肯吃,何时吃过白米饭啊?!

其实团团原来是很挑的,一开始黎雨馨用鲜肉沾高汤哄它吃,它还爱理不理。南宫羽初见团团时还取笑黎雨馨,“小心它把你家给吃穷了!”

哪知道团团十分好色,第一次见到韩夜他们,只顾盯着美男看,不知不觉吞下一大盘白米饭,自那之后,团团就再也没能从黎雨馨那要到什么好处。黎雨馨给它什么,它就得吃什么,不吃,黎雨馨就恐吓它,“团团呀,你不吃我就让人端走了哦!今天都不会再给你了!明天还是吃这个哦!你不吃就得一直饿下去,等你饿瘦了,毛都会掉光的,夜和羽就不会理你了,谁会喜欢一只秃毛瘦猴子狗啊?”团团没有办法,为了保持身材,为了美男的宠爱,只好眼含热泪吞下盘中的卤肉拌饭,吃着吃着,也就习惯了。

黎雨馨得意地扬起头,用眼角俯视美女,奖励地拍拍团团的头,示意它可以停下了。

美女尽管震惊得无以复加,还是不忘要回团团:“你……你居然虐待雪儿,明明那天是你抱走雪儿的!你说它是你的,你有买卖契约和血统证吗?”

虾米?这年代也有血统证明?黎雨馨实在是没料到这个,不过遇上高深的难题、尴尬的窘况,实在无话可接时,黎雨馨的经验就是:先木无表情地用眼睛直视对方,心里默数一到十,让对方自己领悟到那是个极度无聊愚蠢的问题。然后,当完全没有听到那个问题一样若无其事。

美女果然被她盯得心虚了起来,但又不甘心就此放弃,边撤退边说:“我是工部侍郎之女叶珊珊,有胆你报上名来,我有的是办法要你拿契约和血统证明出来看,你等着瞧!”

黎雨馨才不胆怯,“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本小姐名叫黎雨馨!你先拿出证据,证明团团是你的再说吧!”

现代人确定血缘要验DNA,身份证上还得有照片不是?她才不信一纸血统证能证明团团是谁的,不过如果一定要她拿出血统证来倒是件麻烦事。

李臻走过她身边时好意提醒:“表姐不会善罢甘休的,千万小心。”

黎雨馨也知道这事麻烦,朝他笑笑谢谢他的善意,待他们一行人走远了,决定先去悦心楼接爹爹,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也许南宫羽能帮上忙,他不是郡子吗?弄张血统证应该不难。



元希篇 第三十一章   李臻的亲事(一)

在回李院的马车上,叶珊珊不住地撒娇,抱怨李臻没有站在她这边为她说话,又咬牙切齿地咒骂黎雨馨,强占他人财物不知羞耻,扬言一定要将她丢入大牢,把牢底坐穿。

李臻好脾气地听着,不发一言,自始至终都维持着淡定的微笑,完全不在意脸上的五指山是拜身边的美女所赐。

叶珊珊的话语尤如山风吹过,半句都没进入李臻的耳朵里,他一直在回想着黎雨馨调皮灵动的眼睛、洋洋得意的娇俏表情,丰姿婀娜而高雅,看似娇怯怯的她,竟能推倒高她半个头的表姐。他以前从未见过将活泼开朗和端庄高雅结合得如此完美的女子,他见过的女子不是柔弱得过头就是强悍得过分(当然,李臻总共也就见过不到二十个女子而已)。

“表弟,你到底帮不帮我嘛。”叶珊珊问了几次都没得到回答,娇嗔地用力摇晃李臻。

李臻心里叹口气,先奋力将胳膊从叶珊珊的手中解救出来,再不急不缓地说:“若表姐能证明小狗是你的,李臻当然会帮表姐的。”他心道:“虽然黎小姐可能没有血统证,可表姐要证明小狗是她的也很难,光是一张血统证并不能证明黎小姐的小狗就是血统证上的这只。”

想起黎雨馨将小狗护在怀里的情形,李臻觉得黎雨馨更配当小狗的主人,就连小狗自己都是这么认为的不是么?而且他敏锐地发现,黎雨馨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过自己是小狗的主人,只是说不相信叶珊珊是主人,要叶珊珊拿出证据来证明。就算叶珊珊要告她,将来对簿公堂,她也能推得干干净净。“是个极聪明的女子呢,”李臻笑着想:“自己为她担心似乎是多余了。”

叶珊珊见李臻又魂游天外,心中极度不满,怎么有她这个大美女在身边,他还有心思想些有的没的?他怎么就不会象京城中的公子哥那样,只专心致志地看着她、听她说话?只不过刚刚才打了他一巴掌,现下不好发作。

她将丰满的身子贴向李臻,正要撒娇发嗲,马车忽然停了,家奴在车外禀告:“四少爷,表小姐,到了。”

李臻立即侧身闪开,钻出马车,深吸一口车外自由的空气。

叶珊珊恨得银牙紧咬,只有李臻敢让她碰软钉子,不过就是个县令而已,她肯看上他是他的福气。尽管心中愤恨,叶珊珊还是挤出微笑,扶着李臻的手,一步一扭摇曳生姿地顺着矮梯下了马车。

早已候在堂前的李家家主李秀珠忙走过来,一把拉住叶珊珊的小手,热络地说:“珊珊啊,逛了一天累了吧?姑母备了些茶点,快快进屋歇歇。”

李臻向母亲深施一礼,“母亲大人安好,孩儿想先去看望爹爹。”

“也好,你们父子也有些日子没见了,你爹爹今早还在念叨你呢,你先去吧。我来陪珊珊说说贴己话。”

李臻转身往爹爹的院子去了。叶珊珊想留他一起喝茶,却被李秀珠热情地拉着往前堂走,她忍不住翻了个大白眼,她跟这个母猪有什么贴已话好谈的。

李秀珠圆圆胖胖的脸笑成一朵花,体贴地询问今日逛街的种种,周到热情得令叶珊珊招架不住。

胖胖的李秀珠看上去憨厚,实则精明强干。正所谓无商不奸,作为全国数一数二的米粮商,手下掌管着上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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