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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让你孤单(第一部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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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的再也没追回来。 
              
第34节:借书(2)           
  她真火了:你自己看就看吧,旁人起什么劲。他也觉得委屈:不就是一本书么,至于么?说也奇怪,就这么一件小事,两人固执的谁也不肯先低头,后来又别别扭扭地见过几次,渐渐地,好好的一段感情就冷了下来,结了冰又化成水,太阳一蒸发,就那样没有了。 
    
  他和她都是有些遗憾的。朋友面前也都抱怨。     
  他说,我在她心里竟就是不及一本书重要呢,多少次了,为了一本书吵得翻天覆地,真是想不明白。     
  她说,我的一本书他都不能好好珍惜,将来又怎会珍惜我?     
  钱钟书老人家一早说,男人和女人的关系往往始于借书。一借一还多出好多旁他的事情来。可是,男人和女人的关系终究不是一借一还书那般简单。这点小事里看出了其他端倪,一切都复杂起来。止于借书的男女,也是红尘的无奈。 
            
第35节:如何说再见           
  S     
  希望再见     
  总是因为     
  无法确定能否再见     
  再见的时候只说再见     
  不要说何时再见     
  如何说再见     
  他看到她的时候,她正在当地的电视台全面走红。城里的公交车身上,经常能看见她大幅的宣传画。每天晚上都能在广场的大屏幕上见到她和嘉宾侃侃而谈。别人都说,她拥有这个城市最温暖的笑容和眼神。 
    
  他只是她万千观众中的一个。租来的小房间里没有电视,夏天的时候他早早等在广场上,混在一大群纳凉的市民当中等待她的身影。他仰头看她总有种莫名的骄傲,仿佛那女子是他的人,散场之后她的笑容就属于他一个。 
    
  冬天的时候他赖在公司,饿着肚子从网上收看她的节目。他总是喜欢用手轻触屏幕上她的脸,偶尔也把嘴唇贴上去,屏幕的电流发出〃滋滋〃的声音,他在这样的私隐举动中获得一种从来没有的乐趣。 
    
  她是有些真才的。城中最著名的几家报纸上固定有她的专栏。他收集每一期。有时候她写工作感受,有时候也谈自己的点滴生活。他像一个少年那样对她的爱好兴趣血型生日以及最细微的癖好熟记于胸。他看到她在报纸上说,生日那天电视台的传达室里放着一束没留下署名的马蹄莲,数目正好是她的年龄。她在字里行间中流露出一种深情,她说不论你是谁,我都谢谢你,和你的细心。 
    
  他对着报纸傻笑。因为花是他悄悄送去的。他认为只有内心纯洁的姑娘才会喜欢那么廉价而低调的花朵。     
  春暖花开的时候她在市中心的广场上举行见面会。人山人海中挤着穿白衬衣的他。捧着洁白的马蹄莲,却只能交给栏杆边上的保安。他看见她在台上冲大家鞠躬。表情象个害羞的孩子,一脸无辜,他突然没有声响地落了泪,转身离开。 
    
  他内心不是不自卑的。他知道她和他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很想能离她近一点,再近一点。哪怕只是吃顿饭,但是,他又不愿意自己永远是她万千粉丝当中的一个。他对自己说:那么发奋图强吧。这样口号似的话,说给自己听,他竟然觉得心酸。 
    
  又过了几年他的事业真的开始好转,搬了大套的公寓,拥有一间可以看见湖景的办公室。她已经开始被新人称为前辈,逐渐减少了出境。他在一个酒会上看见她。她还是带着淡漠的笑,仿佛即使全世界放在眼前也依然不是她想要的。他的目光一直跟着她,却没有借故搭讪。她走的时候他听见有人对着她的背影说:那么孤芳自赏的性格,难怪她日渐失宠。他本想回头反驳几句,转念又觉得若是按她的性格,即使当面被人这样说,大抵也是笑笑就过去的。 
    
  哪怕是想象中的,他也不愿她看轻了他。     
  再后来的突然一天。她真的从视线中消失。他守在电视机前数日,一个频道一个频道地找过去,却再也不见那个身影。报纸上的专栏也没有了,一点点消息都未曾留给这个城市的人。他动用关系去打听,只得到一个自动辞职的消息。就像他第一次看见她一样,霸道得丝毫不理会别人的感受,强制性进入了他的视线,然后又没有任何痕迹消失不见。 
    
  又一年之后他在书店看到她的作品。扉页上有她的近照,梳着辫子站在一户农家门前。她在书里记录了自己作为公众人物的经历。言语间对那几年生活充满感激却并无留恋。她说只是突然厌倦了繁杂的都会生活,她内心里一直有个简单生活的愿望,她只是想去实现那个心愿而已。书的封底上还有一句话〃虽然恋恋不舍,但雍容大方地离去。〃 
    
  他这才意识到,她其实,真的把最好的年华献给了他和这座城。               
第36节:茶叶蛋           
  T     
  【雅情篇】     
  我提着一盏灯     
  站在夜的十字路口 痴痴地等     
  我不知道在等着谁     
  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路标隐约 看不清楚     
  风一吹 灯灭了       
  我就永远迷路了     
  茶叶蛋     
  加班到深夜,饿着肚子去24小时营业的超市找东西吃。买下几个茶叶蛋装进包里,骑车回家的路上想起从前。     
  那年她在异乡,认识了他。20几年来只会泡方便面,总买碗装的,吃过就丢,连洗碗都省去的懒惰。想,多亏这样的自己一直嫁不出去,少了一个人的胃受罪。     
  后来他来照顾她。在生病和情绪不好的时候。那是一个不爱说话的男人,嘴里常常哼着一首掉牙的老歌。     
  他从超市买了茶叶、花椒,还从老家带来特有的酱油,在深夜她敲击键盘的时候,闻到厨房飘出阵阵的香。他煮茶叶蛋。     
  咬下一个角在嘴里嚼。香,鸡蛋和茶叶的香,或许还有爱情的滋味。每天早上醒来,在他煮好的稀饭里放上一个茶叶蛋,有滋有味地吞下,一个人把幸福演绎到满脸微笑。    
 
  她学习上市场,买回鱼和蔬菜。却根本不知道鱼是要杀干净内脏才能烧菜的,整个扔在水里煮。他下班回来见到,笑死过去:你还是早早嫁给我,让我每天煮茶叶蛋给你吃吧。  
   
  嫁人是她的死穴,她一直信奉独身主义。听到这样的话心里一惊。心想:如何能因为几个茶叶蛋而放弃整个森林和自由?     
  心里有了反抗,便开始拒绝那种习惯了温情。夜夜和一群狐朋狗友在酒吧买醉。带着一身酒气推开家门,他从报纸上挪开眼睛,看着她:饿吗?煮了面和茶叶蛋给你,酒喝多了吃面对胃好,碱性的。 
    
  又是茶叶蛋。     
  她根本不理他,上床去睡。恍惚间感觉到身边的他在轻轻叹气:吃腻了你就告诉我,我再做其他的东西给你。     
  世上可添肚子的东西那么多,一辈子也是可以换过来花样的,只是身边的人若是腻了,再换也是徒劳。     
  她本是自私任性的女子,爱自己胜过一切,宁愿别人受伤,只想保全自己的完整。     
  终于他不再出现。那晚推开门,他的行李一点不剩。屋子里有熟悉的香味,揭开锅盖一看,里面有茶叶蛋。九个。整齐地躺着。     
  没有吃。放了几天后全部倒了。连同记忆。     
  再后来她也收拾行李打算离开这座城市。冰箱里居然发现一瓶他用剩下的家乡特有的酱油。打开来闻,仍是香的。     
  离开那个城市的最后一晚。她第一次在厨房里摆开了阵势。     
  学着记忆中他的样子,洗净了鸡蛋先煮熟,然后把鸡蛋敲烂,倒进酱油、水、茶叶和花椒在火上炖起来。半个小时之后房间里开始飘出香味,熟悉而久违的香,弥漫了眼睛和思想。剥了一个放进嘴里,噎的说不出话来,不明白为什么方法没错,味道却差很多。一气之下连锅倒掉了。她自认本是自由鸟,即使不能煮蛋给自己吃,花钱买也是一样度日,何必让自己做个黄脸婆。怒气之下连打个电话道别都省略了。 
    
  之后的几年,她依然是一个城市一个城市走,不停的脚步身边总有不停的身影出现又消失。只是再无人为她煮过哪怕一碗水。常常在一顿吃去上千块的饭桌旁,她看到自己苍白的笑和疲倦的眼神。胃里空空荡荡,潮湿一片。 
    
  没有再去过他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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