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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之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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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第41节:一只可爱乖顺的小狗 
  很想要一只可爱乖顺的小狗,取名叫董愈。我以为,这样是将自己无法给予的,都转嫁给另一个生命。宠它,爱它。借来算命婆婆的玻璃球,食指轻轻一点,灵魂交换。从此,他就只能待在我的身边。我可以爱护它,给它买最美味的粮食,最流行的狗玩具,用有很多泡沫的香波给它洗澡。我也可以让它和我一起绝食,一起失眠,一起被酒精麻醉,跟它生气,把它独自关在房间里……   
  为着抵抗疼痛,生活被注射了麻醉剂。我不再知道痒痛,不再感动。似乎那次九城事件,已是很久以前的事情。回头想想,已经快三个月了。都三个月了。才三个月。   
  我记恨他。故意不理睬他,是因为无法面对,却成了他心头挥之不去的一片云。窃喜。而事实上,他早早就在我心里打了结,不然,我又怎会记恨?   
  他生日的时候,我禁不住给他发了电子贺卡。他回复说他很郁闷,不解我为何不理睬他。他说在网上给我发了很多消息,毫无反应。   
  我感觉心里有一些液体在涌动,却流不出泪来。因为那颗心已经坠得很深很深,再多的泪水也涌不上来。   
  董愈给我的,除了伤害别无其他,我一律照单全收,随遇而安。可只要和他在一起,什么不说什么不做,我就已经莫名地开心了。真的就像舒琪在《千禧曼波》里说的一样,反反覆覆,像咒语,像催眠,我跑不掉,又回来了。   
  我把我们界定在朋友的位置,而后逼迫自己努力地朝着那个方向发展,至此不渝。   
  转眼已是炎夏。我们在深夜无人的街道散步。靠得很近的时候,可以闻见他的味道,男人的味道。他坐在我身边,指间青烟袅袅,如同虚幻。那些事情似乎就真的过去很久了。也许是在另一个世界,也许是在石器时代。我定定地看着他,大胆而放肆地。在网络里邂逅以后,心一直被一种奇异的东西牵引着。现在回到现实,看着他的脸,又为他并不出众的样貌着迷。   
  走累了就坐在路边。前方的路灯下,间歇有车或人经过。烟头的红光,在他指间忽明忽暗。夜太静,我听见烟草燃烧的声音,吱吱的,像是什么藏得很隐秘的东西,悄悄破碎的声音。譬如心。   
  我们拥抱彼此,仿佛使尽了全部的气力。我从来不知道,整个世界可以顷刻间缩略成一个怀抱的大小,高不过他的肩,宽不过他的臂。这种感觉,从不曾有过。   
  清晨,东边天空泛起鱼肚白的时候,他送我回家。空气呈淡蓝色。我一直要他牵着我的手。心里明白,每一次分手,也许都是最后一次。   
  睡醒以后,我再次见到董愈,喜悦如再次见到上帝手中的金苹果。他说他想我了,所以就来了。他说他是吸血鬼,试图咬断我的喉管。我任由着他。疼,我却没有挣扎,也没有出声,忍着,差点就挤出泪来。痛,却非常舒畅。原来我一直经受着痛苦的煎熬,已经习惯,无从察觉,现在一下子全都通过皮肉之苦释放了出来,自己竟喜欢这种畅快。   
  我们说好了,要做距离很近很近的朋友,也许只有一转身的距离。〃很近很近〃其实是很难把握的。就好像跳〃三级跳〃,我们都怕踏上踏板的一瞬踩线,于是最后一步格外小心,常常都是脚尖离线还有一段距离。我和董愈就好像怕吃亏的学生,一定要脚尖非常接近起跳线,才肯罢休。而我早已失去了平衡。   
  董愈和女朋友已交往两年多,在速食面爱情当道的年代,他们被朋友们奉为〃模范〃。那是一个异常标致的女子,我见过几次。她的鞋,她的衣,她的包,乃至发夹,都是大一化的淑女装扮。配在她身上,很是端庄。就好像日本偶像剧里楚楚动人的女主角。她一定是个精心的女子,在她身上,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一丝凌乱。 
第五部分 第42节:决绝的话 
  而我,每天穿肥阔的棉布裤子,裤管足以盖住整只脚。宽大的棉布衬衫,或者全棉T恤。颜色是一个调子的灰。我可能剪了被董愈称作〃小男孩〃的短发,可能是蓄了长发,头发柔细而凌乱得耷拉着。   
  我和她截然不同,一个淑女,一个落拓。我有种预感,他不会放弃她。   
  每天起床,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我得董愈尽快有个了结。南京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到了。晌午那会儿,我满城奔走。手上发短信和心爱的人说着决绝的话,一边还得笑脸迎人地工作。当小雨以顾全大局的口吻,同意从此不见时,我感觉,那颗心脏又不争气地隐隐作痛了。   
  怎么?你不愿意和我做好朋友?他察言观色地问我。   
  第一次我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来淡忘;第二次用了三个月的时候来扶平伤口。第三次我又要用多久,才可以理直气壮地做朋友?我告诉董愈,我恐怕是做不到了。   
  我终于遏制不住,在他面前潸然落泪。董愈说,其实,我舍不得你。   
  从未遇见令自己如此心折的人。我爱他,这是我的劫难。也许,真正舍不得的人,是我。   
  董愈逐渐熟悉了我的生活习惯。上午十点半的时候,他会打电话叫我起床,约了一起吃午饭。两人互相喂食,甜蜜不已。他帮我将悬在额前的头发顺到耳后,用手托着我的脸,凝视着。任谁都无法拒绝这种被重视的感动。仿佛在他的眼前,他的心里,就全都是自己。   
  我们手牵着手走路,十指紧扣。我深信,那一刻我们是真的快乐,所有复杂而烦扰的事情统统抛之脑后。我习惯走在左边。我说,在教堂结婚时,新娘应当走在新郎的左边。起源于一个小部落。当地人有抢亲的习俗。如若男子在别人的婚礼上抢到了新娘,新娘就归自己。所以,他们结婚时,男子左手牵着新娘,右手持剑搏杀,以保婚礼顺利完成。后来,这个习俗在西方广泛流传开来。西方的婚礼上,新娘都是在新郎左边的。   
  董愈连忙握紧我的手,右手以公文包为剑不停挥舞。他神情专注,口中念道,前面有个电线杆,走过去了,你就是我的新娘了。而后不由分说地拉着我,大步流星往前走。我转身就逃。他反应灵敏,一把将我擒住,得意洋洋地挟持我越过他指定的婚姻界限。他不叫我〃老婆〃,他称我为〃妻子〃。他的每一句话里,都包含〃新婚燕尔〃四个字。   
  他与女朋友分手了。知道他们隔日便复合,那是后来的事了。   
  那天晚上,在道别的时候,他意味深长地说,你应该考虑一下身边其他爱你的人。我的眼神四处游离,不知道该落向何处。正如我的心在被放逐的边缘,不知所措。事实是,他终究放弃了我这个外遇。   
  董愈是不愿失去我的。他担心我与他决绝,每天给我打电话。接通了,无言,互相问候便挂断。   
  你还爱我吗?他问。   
  不管你在哪里,我们都只有一转身的距离。你从来都不曾远去,因为从一开始,你就住进了我心里。   
  Same。心倏地又揪痛起来。有一个撕心裂肺的男声曾经唱过,因为对你有爱就不能成为朋友。我跟董愈又该怎么做朋友?   
  你爱的人不爱你,你爱他就会变成他的负担、痛苦和麻烦。感情陷入狗咬尾巴的纠缠局面,该如何脱身?无法脱身。兜兜转转,我爱他终究是我的一场独角戏。我只有退回到只有自己的世界,才能成全大局的完满,决绝是唯一的距离。   
  昨夜我又梦见了董愈。路的那一头走来,他迎面走来,怒火中烧。他的样子已模糊。我张开双臂微笑着不能自已地一步步走向他,心中有愉悦掺杂着恐惧。我渴望他的怀抱。在拥抱前的一刹那,他将匕首刺入我腹。可怜我的双手没来得及抱牢,已丧失气力。我笑了。我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死去。借着死亡,我终于可以逃离这份纠缠不清的感情和这个纷争的世界,解脱了。 
第五部分 第43节:放爱一条生路 
  你为什么要怪我?你也爱过我的。为什么?!我听见自己凄厉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身体笔直向后倾倒,双臂环成一道弧线。我拥抱了全世界,却惟独没有董愈。   
  放爱一条生路   
  阿哭   
  清清今天跟我提出分手,我一点也不紧张。这是一种在我们之间曾发生过无数次的事件,就好像陪女朋友逛街一样平常,在无奈中不断重演。她提出分手,我平静面对,隔日去哄哄她便可言归于好。无数次她都不能从我手中挣脱,这次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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