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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些衣服放回衣柜。”叠好的衣服出现在身前。
“哦。”乖乖地听命而为,“我说了,我……”
“把这些玩偶放回原处。”
“哦。”
……
“把药箱放在……”手中的药箱被夺下,洛凡嘀咕着将话说完:“明显的地方。”
“够了。”甘平一把将药箱塞到放装饰品的台上,“我说了,我要自、己收拾。”她狠狠地瞪向他,狠狠地强调自己两个字。
“好。”嗯,药箱放在那里正合适。
哼,算你识相。她用鼻子喷出一口气,回头,咦?干净了,无论何时总有一些杂物的地板上,此刻一片清爽……
说实话,做家务他真的比她厉害多了,但——
“可恶,你耍我呀……”
“咦?”他没理会她的火气,好像是什么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果然,“这是什么?”他指得是墙壁上贴的一张大纸。
噢,怎么让他看到那个了。她忙不迭地上前欲将他拉开,可惜……
虹桥门户网。
第20节:平凡爱情(20)
“每天的睡眠时间不得少于六个小时;每天做保健操的时间不能少于一个小时;每天早晚的鲜奶的摄入量不得少于五百CC;每天正餐的次数不得少于三次;每次在电脑前工作不得超过四个小时;每星期吃方便面的次数不得多于三次……”
“不许念了,也不许再看了。”真丢脸。甘平挡住他的视线,将他推离墙边。
“那是什么东西?”洛凡好奇地向她身后探头,它给人的感觉像是某种守则,林林种种的约有三四十项,占满了整张纸。
“不要你管。”讨厌的家伙,不让他看他偏看。
“好好好,我不管。”他投降,为了表示诚意还特地退开数步。同一时间脑中突然灵光一闪,洛凡直觉叫道:“啊,那是你家里人给你定的生活守则?!”
可恶。
“关你什么事?”
真的是啊。洛凡极力忍住笑,“你家里人很关心你。”
还说?!她几乎瞪突了眼珠。
呃,他看自己还是识实务些比较好,“你这儿的书挺多的,全都看过了吗?”这句话纯属是用来转移话题的,毕竟她房间内的书柜足足占了一边墙壁,据他的目测至少有近三千本的藏书,她要全看过一遍至少也要五六年。
“哼。”由着他唱独角戏,她不理他。
“我猜你也不可能都看完。”他自问自答玩得不亦乐乎。
“每本书我都至少看过四五遍。”她终于忍不住泼他冷水。
“四五遍?!”呀,她又理他了,洛凡偷笑,“说谎会长长鼻子的。”
“这些只是我买下的书,我高中以前看书一般是租的。”哼,她干吗对他说谎,又不是吃撑了。
“租?看来你看书的面很窄。”
“不好意思。我看过十余部中国古典小说——原版文言,二十余部世界名著,莎翁选集,金庸全集,梁羽生的武侠,琼瑶的言情,福尔摩斯探案集……”喘口气,她斜睨着他补充,“这是我小学六年的战果。”
被她引出了兴致,洛凡开始吹毛求疵,“你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看这些书,你的理科成绩一定不好。”
“答对了。”她象征地拍手鼓励,“不过,我从小到大的文学奖状实在太多了,所以一路保送。”即使是斗大的英文不识半个,她依旧混到了大学毕业。
老天。他到底该说她是奇人还是怪人?扫视过她书柜上各式各类的书籍,他不由得由衷佩服,“我虽然也喜欢看书,但,我自认看得没你多。”
“那是因为在你的生活中,书籍不是最主要的部分。”而在她的生活中却是。
听出了她的言下之意,洛凡若有所思地注视了她半晌,“你的生活还真是简单。”
喜欢看书,便将书籍作为生活中的重心,这种单一且任性的专注对他而言似乎都好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而她只与他相差两岁却能生活得如此随性,这让他几乎都有些妒忌起来。
再一次扫视过书柜上的书籍,这次他的目光多了份佩服。
是的,她的生活很简单,可是,同时也很难。像他就已经想象不出自己将生命中大半的热忱全部投入到一件事情当中的情形了。
所以,他推测她有可能是——典型的梦想主义者,洛凡不无忌妒地想。
而若不慎被他言中的话,那他的追求之路恐怕会更加棘手。那,要是她的梦是爱情的话又如何呢?
他注意到书柜上的言情类小说明显占较多的数量,但,其中的一排,作者是——甘平?是巧合吗?
“怎么了?”她的客人好像突然看到外星人入侵地球似的,表情滑稽地得叫人发噱。
“这个小说的作者名字和你一样。”
“我写的呀。”
“啊……”不会吧。洛凡忍不住疑惑,“写小说的一般不都用笔名吗?”
“是呀,我是我签约的编辑室里惟一用本名写作的。”
实在不想在她面前显得太无知了,但他同时也实在太好奇了,所以还是问出口:“为什么?”
“我记性不好。”
“嗯?”这是什么答案?他还是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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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平凡爱情(21)
领悟力真差。甘平皱皱鼻子,决定慢慢给他解释:“一般来说,作为作者都有笔名,甚至有些作者还有数个笔名。而我也不能免俗,所以写小说之初也曾为自己取过笔名。
“可是,我的记性一向不是很好。所以,投稿之后就忘了那个笔名,只好重新再取,然后还是记不住,最后……实在不愿意再浪费脑细胞了,就决定名字这东西一个就够了……”
她的记性哪里是不是很好啊,根本就是遭透了。洛凡啼笑皆非,“所以你干脆以本名来做笔名?”
“对啊,我觉得这种办法挺不错的。”蛮符合“三省”原则——省时间、省精力、省脑汁。
头一次听说这样稀奇古怪的事,他今天也算是大开“耳”界了。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一个奇怪的作家应该并不会有什么太奇怪的事——所谓负负得正,大概就是这么回事。
而他想要追求的人是写言情小说的作家,那么是否就表示她是对感情的事比常人更加敏感呢?憧憬着爱情,易感于浪漫似乎才符合她的职业特性?
嗯,若真如此,那他的追求路也许没有预期中的荆棘。
“平平,作为言情小说作家,你是否对爱情要求很高呢?”他问。
“爱情?那是什么东西?”她嗤道。
洛凡本以为她就是不正面回答是与不是,总也会让他感受到一些她对爱情的看法,没想到——他是感受到她对爱情的看法了,但……不该是这么充满不屑的呀。
她是写言情小说的不是吗?“平平,你不认为你很矛盾吗?”
矛盾?不会呀。“我只是分得清小说和现实罢了。”甘平耸肩,“在小说中,通常男主角都是英俊潇洒、富有多金的白马王子,而总裁和总经理更是泛滥成灾。虽说现实之中,也不乏听到总经理之类的称呼,然而这称呼听起来是够炫,不过,你没听说一个笑话吗,一个招牌被风刮下来,砸死了十个人,其中,九个是总经理,剩下的一个是副总经理。
“虽然那只是个笑话,但多少也说中一些事实,谁敢保证开个混沌铺也在名片上印上XX食品有限公司总裁的头衔的人不存在。
“现实之中是没有白马王子的。
“一般来说,真正够得上富有多金的男人十有八九已经年过半百,有家有室,灰姑娘是没戏了,包二奶还差不多。所以白痴才会做那种王子与公主从此以后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的大头梦。”爱情?!那不过是一个虚幻而空泛,用来自我安慰的字眼罢了,就因为现实中没有,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人沉浸在书中,感动于满篇虚幻的情感。
说白了,她根本就是不相信爱情。洛凡不禁有些无力,“那你为何还要写言情小说?”一个不懂爱情,同时也不相信爱情的女人,职业居然是言情小说的作家,她不觉得这很讽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