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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续三百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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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的那刻有月字的手镯也还戴在我手上!它们时时的提醒我,那绝对不是一个梦!那是我所经历的,我亲身感受到的,不可能有假!

只是不管那是不是梦,我都该清醒了,都该忘记了,我也没那么好的运气可以再回去一次,况且,好不容易才得以逃脱,若再回去一次,我还有勇气和能力去接受那些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忽然出现的伤害么?

“我说你们,有人会写毛笔字吗?”这一句说话把我的思绪全拉了回来,回头看了下问出这话的人—同事兼死党小吴,此刻的她手里正拿着毛笔墨水等和一堆红色的东西,看来象是贺卡之类的。

“你要做什么?”正在泡茶的小陈问到。

“哦,我哥哥要结婚了,我家那死板老爸说喜帖一定要用毛笔来写,这样才正宗有意义,所以,我就来问问咯。”小吴解释到。

“那他自己为什么不写?”小陈继续发问,大家都知道,小吴的父亲是个小有名气的书法家。

“因为他手脚不方便。。。。。”小吴的声音低了下去,显然小陈触及了她不想触及的话题:事实上谁都知道,她的父亲右手因为一场车祸而被迫去掉了。。。。。

“这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有人会写毛笔字呢?”气氛忽然变的很尴尬,小陈更是涨红了脸,同事小李赶紧接口转换话题。

“唉,看来是没人会了,那我看来要找专门的人了。”这是小吴乐见的,而事实上,她也只是试探性的问问罢了,她其实清楚的明白这个年代,会写毛笔字的人是很少的,至少我们这些坐办公室的人是几乎不可能会的。

“我会。”在他转身要走出办公室的时候,我顺口的说了一句。

“小林?你会?”小吴惊讶的极了“以前没听说过你会啊!”

“没说过我会,却也不代表我不会。”我缓缓的站了起来走到她面前。

“真的假的啊?我爸爸对书写的要求可是很高的哦!”小吴与我向来熟络,知道我最擅长的不是演讲就是主持配音,根本就没有书法这一说。“不然这样,你写几个字试试?”

“恩,好。”事实胜于雄辩,我不多说的从她手中接过毛笔和墨水,熟练的把墨水倒出来细细的磨了磨,再把毛笔沾湿,然后顺手拿起一张纸放在桌上,提起笔,想了片刻写到我最喜欢的一首诗,纳兰性德的:一生一代一双人,争叫两处销魂;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

“挖塞!”将笔搁下,把纸递到小吴面前,“我的天,好小子,你以前瞒的我们好苦啊!居然写了这么一手好字!”小吴在我听来夸张的感慨。

呵呵,顺治皇帝的徒弟,字能不好看么?想到这里,眼睛有些发红,我努力的定了定心神,“呵呵,我都说了我会嘛,不会,我哪敢在你父亲面前献丑?”

“恩,那一会午饭过后,麻烦你帮我把这堆请帖写完吧!”小吴晃了晃手里的请帖。

“哦,好。”好像很多,不过正好用来阻止我继续胡思乱想,所以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第二章 思念

内心的挣扎不够矛盾?不够激烈?呃。。。。我真的不擅长表达这类情感的说~

不管怎么说PK票推荐票收藏一样都别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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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不过,我仍是赶在下午上班前帮小吴把请帖都写完了;本想靠写请帖来阻止自己的胡思乱想,却不想每写一个字,就加深一分思念。

现在才发现,忘情,是多么可笑的一词!既然动了情,又怎么可能忘却呢?

因着这份思念,当我重新回到办公室的时候,我坐回了电脑前。

这是我回来后鼓起第N次勇气,而我也终于成功了,我打开了百度,勇敢的输入顺治二字,只是,只这两个字,删了又输,输了又删,不知费了多少时间,才终于按下了那确认百度一下的按键。

‘清世祖顺治皇帝,名爱新觉罗福临(1638年—1661年)。是清爱新觉罗皇太极太宗文皇帝的第九子。崇德三年戊寅正月三十日戊时(晚七点至九点)生,其母为永福宫庄妃,博尔济吉特氏,即孝庄文皇后。

世祖章皇帝在顺治十八年因病而死。具体原因是因为爱子皇四子既董鄂妃之子以及宠妃董鄂妃的相继病亡,福临受到了巨大的精神打击,身体每况愈下,后又染上了天花,顺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初七日子刻崩于紫禁城内的养心殿,年仅24岁。

据历史文献记载,福临确实想要出家,但受到皇宫内保守势力的极度反对,最终未能成行;而不久则死于天花。他也是清朝历史上唯一公开皈依禅门的皇帝。’

看完这段文字,我的心猛的一沉,原来我的存在并没能改变历史的分毫!董鄂妃终是出现了!终是成为福临最爱的女人并且成为佳话了!

那我呢?我算什么?福临!你们我之间的那段情,你的承诺又是真是假?你叫我情何以堪?

奈何我搜遍各个网站,都未能搜到关于完颜熙月这个名字的蛛丝马迹!是了,一个小小的宫女,哪怕是皇帝身边的管事宫女,又有何资格名留历史?我连念锦、孟古青她们都不如!

“潇潇,你怎么哭了?”小吴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回到办公室,此刻正担忧的看着我,我这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哭了!是不甘吗?我自嘲的笑了笑。





“我先走咯!各位88~”一整天的心不在焉,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时间,向还未离开的同事们打了招呼,我便头也不回的离开公司。

坐上公车,却忽然不想回家,于是,拨通的母亲的电话号码“喂,妈啊!”

“恩,怎么拉?”电话那头母亲的声音让我觉得有些心不在焉的,估计又在看她最爱的台湾长剧了。

“哦,没什么,就是有同事说要请客,约大家一起出去吃饭。”信口捏来的丢出这么段说辞:“我晚上不回去吃饭了!”

“哦,好,早点回来啊!”女儿大了,老妈也不爱管了,于是只是照例的交代了句:“注意安全!”便不再多问什么。

“恩,我知道了,88。”不管更好,不问,我省得继续编借口。

“恩,88。”老妈丝毫都不眷恋的把电话挂上。

“唉。”重重的叹了口气。

我一个人走在中山路的步行街上,晚上的步行街灯火通明,热闹极了,周围的人们有成双成对的情侣;成群结队的伙伴;有饭后出来散步的老人家;也有放学匆忙要赶回家的学生。

忽然有一种错觉,觉得这里的繁华,这里的热闹,根本就不属于我,虽然,我曾经也是喜欢没事就来这里逛街吃饭看电影的年轻人。

“咦?林潇潇?”正低着头无趣的走着,却听到有人唤我的名字。

抬头一看,竟是多年未见的高中同学,“程彬?”我试探性的喊了句,因为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见到他了。

“是啊!”程彬礼貌的笑了笑:“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我刚才还不敢确定呢,因为你一直低着头。”

我对他回以微笑:“恩,好久不见了!”程彬除了是我高中同学之外,还是我高中时候的‘暗恋’或者准确点说是‘明恋’的对象,因为这事他是知道的。不禁有些感慨,暗恋?高中?那仿佛是好遥远好遥远以前的事情了!那时候的我们,是单纯的,我们只知道,我们要努力认真的学习,用尽全力的拼进重点大学!然后,课间的时候,一群女生会聚在走廊上,谈论哪个班的男生比较帅,或是某校花又和谁交往了之类的八卦话题,无忧无虑,自在开心。

若说有烦恼,唯一的烦恼的,大概就是情窦初开的时候,想表白又不敢表白的心情,有些期待,又有些害怕。现在才知道,那时候所谓的“爱”不过是滑稽的‘喜欢’。

“你没事吧?”程彬看我有些发呆,“刚就看到你一直低着头,闷闷不乐的样子。”

“啊?”被他这么一说,我猛的回过神来,“哦,我没事拉!只是在想一些事情。”就在这时候,我的肚子很不恰当的发出,“咕噜”的声音,呃,我这才想起,现在是北京时间8点整,而我,居然在这里晃了半天,都没有吃饭的打算。

“呵呵!”听着程彬有些强憋的笑,我很是尴尬。“还没吃饭吧?可否赏脸让我请你吃顿饭呢?”不过他最终没有笑出声来,而是丢了这么一句话。

“啊?”我愣了下,终是反应了过来,“哦,好啊,反正我是真的还没吃饭,有人请客嘛,我求知不得!”呵呵,这是我高中时期最期盼的事情了呢~虽然现在早就失去了当时的感觉与意义,不过,就当实践自己的一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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