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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离开的999天 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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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也亏得那疼痛,我才能痛下决心。尽管我和他毗邻而居,但只要你真正了解一个人,要躲他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我就是这么了解他,所以直到中考结束,我都没再和他说过一句话,甚至后来考上了同一个重点高中,也是相见如同不见。
  我能理解自己的坚持,却没想到他也能这样决绝。
  我想自己真的怒了,因此即使对向来排名一百五十以后的他,到底是怎么混进我们学校的事感到非常好奇,甚至好奇到了心痒难耐的境界,我还是为赌这口气,什么也没问,硬是将冷战持续到高二。
  当然,很多年后,我才万般感叹地知道,原来那时我们永远的年级第一名恰好就坐在易笙的前侧方,还刚好和他都用的A卷。
  全天下的狗屎都爱他,总爱是跟着他到处跑,而我却怎样也遇不上一坨!
  后来,我一直选择性地遗忘这最初的伤害,总觉得这厮挺好,哪里都好,对我尤其的好。
  但每当我在心里鞭笞他,想要讨厌他,或者企图阻止自己再喜欢他的时候,又会发现自己竟能很清晰地记忆起当时的每个细节。
  我其实挺虚伪,也挺能记恨。
  我想我娘真没错生我,我就一典型的天蝎座,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蝎子美好而阴暗的气息。

  如果有爱,不如忘记

  成年后,我们总自觉透彻地认为:爱情不过是人生的调味品,没什么大不了。
  可真遇见了爱情,我们却连在理智和情感中找平衡都学不会。
  仔细想来,竟还不如那些唾弃在嘴边的LOLI,她们的爱情或许幼稚盲目,但至少不夹虚伪。
  那些以爱为天,整日YY,并无限仇恨作业考试的日子,不管几世代出生的人,大多都经历过。
  只是大部分人在长大后,选择性地遗忘了那些不愿回首的时光,只余下了自己想要的记忆。
  ——by郝仁日记
  1.
  我不是足够淡定的人,每次交完样稿后都无心工作,在家当猪,狂吃狂睡。直到签约的结果下来,我才能安了心地继续动作。
  婉婉相当了解我的烂脾气,每次都会比别家编辑要求的字数少上三分之一,通常在我整出够交给别家的样稿时,她那里的结果也已经下来了,省了我不少事儿,也不耽误我的工作进度。
  可是,近来这招似乎不怎么好用。
  我的效率高得自己都害怕,每天都以一万二的定案稿速前进,估计稍微修改修改,三天内就可以交稿到别家公司了。
  婉婉知道后又是激动又是伤感:“郝郝,你终于长大了T0T,光看易笙那个半兽人随便发个情,也能产生如此惊人的效果,姐姐甚感欣慰!不过……稿子还是再帮我留几天吧,你要真的憋不住了,就去看看电影泡泡帅哥,再不然赶潮玩个419也行,姐姐会给你付套套钱的!”
  她连伤感中都无限精明的工作精神深深感动了我,我转头看着墙头耷拉着脑袋的气球,小小地贪心了下:“好啊!不过我想要欧美限量版的特殊尺寸,吹着带劲儿,放着也好看。”
  婉婉连连点头,还很牛气地承诺:“万一到时你效率回不来,我会带上春【世界真和谐啊,和谐】药皮鞭,拴着易大爷到你面前,让你使劲儿地碰撞灵感!”她盘算着,“下个月把成稿交了的话,正好可以赶上C市的书展!”
  我闻言忙找了个借口挂机,可满脑子还是易笙被捆绑成各种姿势的香【这章真多和谐……】艳画面,鼻子酸酸麻麻的,很是危机。
  听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我算算日子发现自己和狼的距离真的不甚遥远,再加上自己多年来清心寡欲又与兽为邻,定是格外的欲求不满。
  只是再这样下去,不久我就可以再次转型,改写色【和谐大神降落】情小说了!
  想起近来盛行到各个角落的和谐风,我几乎可以瞧见自己被列进各大出版社的黑名单,然后在嗖嗖的冷风中穿着破布衣服,可怜巴巴地对着垃圾桶里的半个馒头流口水。
  我打了个哆嗦,提着包包落荒而逃。
  没想到,才一出门,我就撞上了易笙,真正的撞——我的铁头正好顶到了他略嫌单薄的胸口,愣是让身高183cm,体重70kg的他结结实实往后退了一步,还狼狈地差点儿跌下楼去。
  他对此很是诧异,然而我想他更诧异的,是我那两管顺势而出的鼻血。
  “看什么看!没见过白血病患者啊!”我羞窘地捂着鼻子,很没出息地垂着脑袋不敢看他——要知道他的西装革履对此刻的我而言,简直形同虚设!我能透过现象看本质!
  易笙的目光在我身上四下灼着,好一会儿,才听到他的声音:“是见过得白血病的,可没见过得了白血病还能晒得这样黑的!”
  我嘴角一抽,内心无比怨恨自己懒得擦防晒霜的坚强惰性:“我特立独行,我珍贵稀有!”
  易笙倒是爽快,立刻拿出手机拨出一个号。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得自己的手机欢畅地喊着:“哎呦我的妈,债主又上门啊那个债主又上门!”
  靠!他什么意思,当我接听不免费还是怎么的?
  我怒瞪着他,火大地接起电话:“你神经病啊,有钱没地方去不会存我卡里啊!”
  易笙却一本正经地好像在谈生意,态度自然,吐字清晰:“抱歉,请问这里是S市东区动物园么?我在XX小区XX栋502发现奇珍异兽一匹,特来报备,奖金请投往卡号110119114,谢谢。”
  我承认他本事——我现在很想吐血。
  我很遗憾自己嘴里没能含上一口红酒,不然,我可以毁掉他这身显然比Wang更价值不菲的行头。可惜早在一周前,我就喝尽了家中的红酒。
  我自暴自弃地想:这下好了,至少我现在有目的地了。
  我是该去一趟超市,为截稿期的闭关做好准备。我不觉得自己有毅力再和KFC和必胜客的宅急便的众多员工再相约一遍。我怕他们会以为我想调戏他们,报警抓我。
  我一直有被害妄想。
  下楼的时候,我听到易笙琅琅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在楼道里悠悠转转:“去哪儿?我开车送你。”
  这家伙居然先我一步买了车!我一阵愤愤,嫉妒得咬牙切齿。
  他见我没什么反应,又补上一句:“现在是下班高峰期。”
  我很现实地立马投降!回头,却看到他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仿若白莲初绽,温润如美玉。
  我顿时安静下来,在反应过来前,已听到嘴里吐出了一句:“好。”
  2.
  宝马730Li,看到易笙的爱车时我微微惊讶,复而又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若非开着这种车,顶级美女又怎会在半夜三点还跟着他来这边小坐。
  我很感兴趣地东摸摸,西碰碰,对这款五年内绝无希望购买的车子很是喜欢。
  这些年,我赚得不少,我娘是个牛人,我那点儿小小的收入在她的运作下,总能变成让人错愕不已的庞大数字。
  尽管如此,我还是没什么积蓄,旅游是一种至奢华的享受,如同名车。
  我既然选择了前者,所以只能在后者面前默默败退。
  易笙倒也不阻拦我,只是俯身为我绑好安全带。这在国内显得有些多余的行为,他却做得非常熟练,且在动作之余,还保持着相当的距离。十足的绅士。
  英俊、多金、体贴,上进,软硬件乍看之下都很完美,莫怪愿为他前赴后继的MM数之不尽。
  我想他应该也常常这样的“为美眉服务”,于是原本那一点受宠若惊自然而然地淡了下去:“谢了。”
  易笙愣了一下,依然挂着浅浅的笑,笑得我全身发毛,几欲跳车:“三年不见,你倒是礼貌了不少。”
  我撇撇嘴,懒得搭话。他倒也没再糗我,安安分分地开他车。
  车内,是那百年不曾换过的老歌《爱我,你怕了么》,姜育恒和李翊君正声嘶力竭地反复唱着悲情伤爱。
  我看着窗外风景倒退如流,熟悉的,陌生的,如同一幅流动的屏幕。
  易笙偶尔会说些什么,一如既往的不很多话,也一如既往的诙谐幽默。
  他说那栋多年都只有地基的商贸大楼在什么时候被哪个公司买下,终于脱离残废一族,可惜却给整成了个猫头鹰的样儿,晚上看去比半残更诡异;
  他说那座粉色的小洋楼其实就是原本的F大宿舍,结果改建的也只有外表,里头是破得更甚从前,被拐进去的兄弟个个伤感不已,直说内里太爷们儿,扭曲了性别大同的时代风潮,他们真诚希望学校能让他们屋一娘到底;
  他还说我们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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