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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汉语言啊汉语言,叫我怎么说你呢?你生不逢时,生不逢地,干嘛还非得把我拉了进来?
其实,我还是很热爱汉语言的,只因为这是我的汉语言,这是汉语言的我。
沉默的羔羊
郑智化
当别人误解我的时候
我总是沉默
沉默对我来说其实是一种反驳
当世界遗忘我的时候
我一个人过
幸福对我来说其实是一种传说
当敌人越来越多
朋友都离开我
当爱情变成一种负担却无法解脱
我不是沉默的羔羊
我有话要讲
给我一点酒,让我有勇气
向你吐露我的悲伤
我不是沉默的羔羊
我也有梦想
当明天太阳升起,照在我的脸上
我一样能散发光芒
羔羊也会怒吼
沉默是一种力量
你是不是和我一样
在现实中学会坚强
凌晨一点了。对面的中学情侣正互相取暖,睡得真香。还有九个小时就能到家。要不也眯会儿吧!
朦朦胧胧中,我仿佛还听见师姐在跟谁说:再也不坐火车了。
第五章 那些花儿
家乡的天气也不比北京暖多少,不过背着俩包下了火车,把我汗都累了出来。赶紧找一火车站旁的家乡旅馆,先把憋了一天的固体液体都给排了,顺便将师姐给的名片一块冲走,这姐姐一路上换了N个谈话对象,不过颠来倒去就是那几句话,在不同的人面前信誓旦旦地说:再也不坐火车。真不明白那些人怎么都能听得这么有耐心,仔细一想,也难怪,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我一样在广院见过世面,能够抗拒这种美女的诱惑的。她给那一片儿的人每人发了张名片,在为她想象中的被人追着索要签名的未来热身,那些人看起来都挺希望和她再见面的,只可惜他们都没有我机会多,而我却根本不想要这种他们求而不得的机会,真有些暴殄天物。
我下车时中学情侣依然在相互依偎,可见他们应该和我是老乡,只可惜江西各地的方言不通,无法一叙。(语言问题也导致了大学里头江西老乡会办不起来,喝酒时得说普通话的老乡会不叫老乡会,连北京老乡会都不用说普通话我们还得说,唉。)
还得坐三个小时的汽车才能到县城,然后还得半个小时公车,再加上半个小时步行,我才能真正地到达我的家,见到爸爸妈妈,见到我的书房和台灯。
家乡的冬季是绿色的,与灰白色的北方各有风韵。还记得军训时爬上北京门头沟的高山迎着烈风举目眺望的情景,棱角分明的石山绵延出恢弘的气势,那种险峻让人觉得浑身热血沸腾,充满力量。而家乡青翠的山头,缥缈着白色的云雾,白雾中隐约透出碧绿修长的翠竹,以及流水叮叮咚咚的声音,躲在竹林里的鸟儿的歌唱,又是另外一种的魅力。家乡的梯田真的很美,请想象一下一层一层的绿从天而降的情形。家乡的山总让我产生追随老乡陶渊明归隐的念头。相对而言,我可能更喜欢自己的家乡,但也正因为如此,我才更需要北方恢弘的熏陶。
很多事情能让人感觉自己长大,离开故土是其中的一件。
离开安静的家乡,步入嘈杂的城市,我发现自己原来可以做另外一个人,我仅仅是我,没有人在乎我我也不用在乎任何人。当我坐在夜晚的王府井路边的椅子上看着人来人往,当我挤入拥挤的地铁用漠然的双眼望着无数同样漠然的眼睛,当我站在工人体育场的座位上跟随人们声嘶力竭地大喊京骂,当我发现我只是茫茫人海芸芸众生中的微不足道的一员,当我发现任何人都影响不了我我也不想影响任何人,我觉得好轻松好轻松,很多不能放开的,放开了,很多无法忘却的,忘却了,很多难以接受的,接受了。
可是现在,穿过云雾盘旋在蜿蜒的山道,感觉着越来越近的熟悉的故土的气息(真的,能用鼻子闻到),我又觉得好亲切好亲切。虽然每次回家我都会想起一些原本已经忘记的不怎么愉快的事情,可是我更多地想起了许多许多美丽的儿时回忆。我永远不会羡慕在城里长大的孩子,虽然他们会弹吉他,会听交响乐,会做飞机模型,会很多很多我现在都不会的东西,可是他们不曾体会真正的野炊,不曾真正地和流水嬉戏,不曾真正地和小鸟说话,不曾亲眼看着自己插下的那棵稻苗一天天成长并最终结满谷子……不曾和不会是不一样的,我宁愿不会。
终于重新踏上了熟悉的故土,只有这块厚实的大地能给我完全的安全感。
维和八戒在车站接我,我老远就看见他们俩见到我后先是朝我招手然后又相视一笑的样子。甜蜜的一对。
他们是在上个暑假开始在一起的,八戒向她表白的时候和我跟娟说我依然爱她那天(2003年8月15日)隔不了多久,还记得我和八戒拿着中国地图比来比去结果发现,北京和石家庄的距离,几乎与南京离上海的距离一样长(北京,石家庄,南京,上海,分别是我,娟,八戒,维四人的大学所在地。)两个同样等待着心爱的女生回答的男生打赌,看谁能先把这段相同的路程走完。结果我不仅输了,还输得很惨。然而看到我的两个好朋友能走到一起,尽管第一次听到八戒追维的消息时曾笑得直不起腰来(结果引来维的一阵捶打),我还是非常高兴的,因为一切顺利的话我就能省下一份结婚礼物了。
之所以一开始会笑他们俩,是因为他们的搭配太可爱了。把高中同学任何一位拉过来,在他事前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告诉他维和八戒在谈恋爱,十个有八个能比我笑得厉害。因为每个人都会在脑海里冒出迪斯尼般的卡通镜头:一根电线杆正在追一只可爱的兔子,兔子狡猾地转圈把跟着转的电线杆转得晕头转向。
维是位非常开朗的女孩,她可以带给人快乐,在我为娟伤心的时候,总是她和萍在身边安慰我鼓励我,而我呢,总能在收起叹息后立刻变得油腔滑调,因此总是在被她们安慰过后紧接着被她们暴打。维称我为她的“蓝颜知己”,而我把她和萍叫做我的“左右护法”。曾跟维开玩笑说,等我以后实在没人可娶的时候,我就娶你吧。维回敬道,等实在没人愿意娶我的时候我会考虑的,问题是你觉得可能吗,像我这种人见人爱的女生?最后双方达成妥协,三十岁后要是双方都没有,就在一起好了。虽然这话是在她和八戒成功之前说的,但是她还是一直叮嘱我千万别让他知道,未来的新郎会吃伴郎的醋的。
八戒(又名猪)是我高中三年的同桌,他的外号全是他那不大走运的姓氏所赐,否则如何能将唐僧二号高徒与一根电线杆联系起来?小子瘦得没救了,还架一副把整张脸盖住的五百度近视加三百度散光的眼镜,这副样子真的很难让人相信他能踢足球,然而他不仅能踢而且踢得叫一个棒,司职后卫的他在班队训练时几乎没被我这位中场核心过过,被那频率极快的小腿死缠是很难受的,更何况一身鱼刺般的骨头插过来比护士小姐的针头还厉害,所以踢小场时我第一个要把他拉来做队友,否则能盘善带传球极具创造性射门精准这一串词儿都无法和我联系上,久而久之,我们之间的配合炉火纯青,往往把场下的维看得心花怒放。同桌三年,除了我的两位护法外,最了解我“隐私”的就算猪了,他总是一副稳重的样子,劝我放开,千方百计试图使我明白,被情所困使多么的愚蠢,而且动辄运用哲学原理来说明一切都是发展变化的,而他自己呢,似乎超凡脱俗,不食人间烟火,曾经一段时间我还真怀疑他是不是激素不够,否则头发怎么长这么慢?——猪一年只要理两到三次发。当我知道猪也要追女生时我的感受,就好比,这么说吧,假设我是个惯偷,老是被同一个警官抓住并教育N次后(纳闷啊!)终于还是进了监狱,结果还没进铁门,赫然发现该警官穿着和我一样的囚服早就在里头等着我哪!警官坐监狱也就算了,问题是他还坐进了维这所非惯犯不敢坐的“监狱”!
八戒跑了过来踢我一脚,我也还他两脚。我说:一回到家怎么感觉自己好像就从来没离开过呢?废话,这是你的家啊!什么叫根儿你丫知道吗?维每次和我久别重逢总是这样的“粗暴”开头(郭敬明教的新花样)。不过还是女生细心,知道帮我拿行礼。
他们把我从长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