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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色匆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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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子
何谓爱情?对于这个问题,一千个人便会有一千种答案。只是,这一个个不同的答案背后或许都是那似曾相识的故事。我相信,每一个人于懵懵懂懂之时、情窦初开之际,都曾经努力寻找过那属于自己的爱情,寻觅于这飘渺尘世间,寻觅于这千万人之中。我是人,生于这凡尘俗世,我也渴望着属于自己的爱情,璨若火花、恒若星光。我用自己的方式寻觅着,是对还是错我并不知晓,只是如同一只饥饿的狼般用自己的本能寻找着食物。

  所以,我的答案是:爱是本能。

  我的朋友经常笑称我为“禽兽”,说我是一只用下半身思考的雄性动物。对于这个称呼,我是颇有些不以为然的。可以的话,我更喜欢别人称呼我为“情圣”。情人的情,圣人的圣。

  三月,春满枝头、绿意盎然。这寒冰初融之际,冬眠的动物也已苏醒。春;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潜入人间。

  可爱的春天,如同恋爱中的女孩,美丽温柔又骄蛮任性。这个时节里,白天时常有暖阳抚慰着大地,娇滴滴、红嫩嫩,将人的心头也照得暖烘烘的。阳光下,身着毛衣的你我也许不经意间眉头便会沁出丝丝的汗珠。而在日薄西山、皓月初升的那一刻,随之而来的却是那让人牙齿打颤的幽幽凉风。度过了这样的一天,总会生出经历了两个季节般的错觉。

  成都南门,在我的印象中这一带是相当漂亮相当精致的,如同一张刺绣精美的蜀锦。而人南路正是这缎锦上最鲜明夺目之处。不是吗 ?宽阔而大气的行车路面上车水马龙,清新且干净的人行道上行人悠悠,道旁婆娑的树影随着清风轻轻摇曳。树下,一间间的酒吧中飘溢出迷离的气息,如此醉人。在这城市的中心,庄重与雅致竟这般微妙地结合在了一起,相得益彰。此情此景,教人如何不爱呢?

  这样的时节中一个寻常的夜晚,我正坐在这美丽的人南路旁的一间酒吧里。昏暗而暧昧的灯光懒洋洋地洒在我的脸上、我的身上,快要将我催眠了一般。驻唱歌手轻弹着怀中那把木制吉他,口中唱着《无所谓》,沙哑的声音模仿得惟妙惟肖。遗憾的是,我一直不太喜欢这样的声音。所以,我的耳朵只好全无抵抗地接受了这音符的*。

  “干一杯吧!”我对坐在身旁的三人说道。

  “叮”玻璃制的酒杯在交错的时候总是这么清脆悦耳;“咕噜噜”酒入愁肠的声音。

  噢,对了,忘了介绍坐在我身旁的三位了。他们都是我大学时的同学。

  林风,人如其名。清秀而飘逸的脸庞,一双深邃如湖水般的眸子总是令人过目难忘。双重性格,也许这个词是对他的最好概括。身处红尘,心飘幽谷,入世时如恶狼,出世时如老僧。他就是这么一个不可捉摸的家伙。

  西装笔挺,头发被啫喱水整齐地定着形,以非常优雅的姿势坐在椅子上的这位叫刘宇。有人说,他有一张与梁家辉相似度为百分之八十五点九的脸庞;也有人说,他有一双李查基尔般深情的双眼。我不知道谁对谁错,只不过他确实很吸引女人就是了。大学的时候他应该也是个典型的浪荡子,身边的女人三天两头在换着。幸好早已迷途知返的他,对现在这个由一夜情发展而来的老婆死心塌地,不得不佩服啊!

  最后一位,是来自东北的汉子。黝黑的肌肤,略微卷曲的头发,无不昭显着黑土地孕育出的健康与热情。也许和他的老乡比起来,他并不算高大。但那身还算结实的肌肉却也不输旁人。海盛,这样的一位东北汉子,学生时代一直是老师的宠儿,学生会、团支部,都有他的身影。我一直不太想得通一个还算勤奋好学的学生怎么会和我们这种人混在一起。也许,同为男人的缘故吧。身为男人,共同的“爱好”可能正是友情维系的纽带。

  我们几个人已经有一段时间未能相聚了,当然,更别说这般悠闲地喝酒聊天。一起干了第5杯酒之后,继之而来的是短暂的沉默。四杯酒,四个人。杯前的人似乎都若有所思。是在想着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抑或想着亲情、友情还是爱情?

  这种时候打破沉默的一定不会是林风,看刘宇和海盛的神情,也没有马上说话的意思。所以我说话了。

  “林风啊,毕业都这么久了,你还没找个女朋友?”

  “浊浊尘世,难寻一知己红颜啊!”这个家伙和我推着太极。

  “呵呵,你要小心啊。再这样下去你不变成GAY就会变成和尚啊!”我微笑着看着他,其实说这话的时候我还是带着三分真心的。

  “这倒不用担心,我对男人完全没有性趣,所以GAY这辈子可是做不成的了。至于做和尚嘛,那也不必,虽然我最近潜心向佛,但也不必出家当和尚吧,我在家修行就可以了。”

  在家修行?看着他一脸严肃地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还真吃了一惊。这小子,不会来真的吧?不行!我是绝对不会看着我的兄弟就这么消极沉沦的。我决定要拯救他。破而后立,同样的,要拯救这家伙当然就得先打击他。

  “哈哈!你!修佛?!我没听错吧,佛家那么多清规戒律可别被你一个人全坏了。到时候可要小心报应啊。你要是真能把那些戒律都守住了,府南河的水都会变清啊。”为了打消他的念头,我说的话也挺绝的。

  “佛门有五戒。杀、盗、淫、妄、酒。今天既然碰上了你们,酒这东西只好明日再戒了。杀嘛,我是断不敢杀人的,别说人,就是一只正在吸我血的蚊子我也不忍心杀它的,最多也只是掐掉它的翅膀再放生。盗嘛,我11岁那年从银行保卫科里拿出了一部手机、一根电警棍,被我老爸罚跪了4个小时之后,就再也不敢生此念头了。淫这东西,,要戒可能就比较难了吧,弗洛伊德不也说过人性最大的弱点就是*吗?我尽力而为。剩下还有一个妄,应该是最好戒的,我连话都懒得说,妄语就更不会打了。”

  听着林风连珠炮似的说完这通话后,我长嘘了一口气。要是他这样修行也能得道的话,世间佛法何存啊?

  “别老说我,说说你们吧。我这次过来可是好不容易才凑的路费啊。刘宇、海盛,说说你们现在的情况吧。”林风对着他俩说着。

  “呼”刘宇吐出了一口烟说道:“我们俩有什么好说的,还不是那样。老张可就不同了,最近才搞定了一笔大单,身边又是群芳争艳。真是让人又羡慕又嫉妒啊。”

  刘宇口中的老张就是我。我的全名叫张巍。老爸给我取这个名字应该是想让我生得高大一点吧,可惜,天下事不如人愿者十之*。所以,我生得并不高大。幸好,上帝还算公平。虽然没有赐予我巍峨如山、高大挺拔的身材,至少还给了我一张对得起观众的脸。知足者常乐,既然在我身上还能找到一点儿优点,我就应该快乐的活着。所以,这二十六年我活得还算愉快。

  酒逢知己千杯少。离千杯尚远,不过也喝得不少了。

  夜已醉,游荡在夜色中的人呢?

  “饱暖思*,饭也吃了,酒也喝了,该去找乐子了。”一直沉默着的海盛冷不丁冒出一句话来,大有语不惊人死不休之势。

  海盛的话刚说完,林风已站起身来,低着头,用手在丹田下方某个部位拍了拍,说道:“兄弟,对不起你了,为了我的修佛大计,你只能吃素了。”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一直注视着自己的两腿之间。

  看来,徜徉在这夜色中的人也已经醉了。

  我用最后的三分清醒对这几个醉鬼说道:“今天到此为止,修佛的修佛,睡觉的睡觉,该干啥干啥去。”

  酒尽群狼散,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到家,倒在床上。双人床,很大,柔软舒适却有些冰冷。我习惯性的朝旁边搂了搂,空荡荡的,偌大的床上只有我一个人。床单上残留的香水味沁入我的鼻息,熟悉的兰蔻“envy”,其间夹杂着“一生之水”的味道,淡淡的。本就晕乎乎的脑袋,在呼吸了这淡薄的香水味后愈发的眩晕。灵魂仿佛已经脱离了身体,游荡着、游荡着,飘出了窗外,飘向了天空。

  半梦半醒之间,我好象又回到了那年夏天……蔚蓝的天,纯白的云,还有如这碧海云天般同样纯洁的我。

二.初来乍到
“张巍?你是张巍吧?”

  今天是大学开学报到的第一天,对于刚刚告别了高中苦闷生活的我来说,大学是陌生而美丽的。谁知道,提着大包小包刚进宿舍,竟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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