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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洪荒]-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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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弑神枪碰到的肋骨已经发黑,祖龙连忙将那块肋骨从身体上分离出去,这才阻止了弑神枪的腐化。弑神枪,混沌青莲之茎汇集混沌中最凶戾之气所化,先天至宝之名在罗睺手中一直黯淡。直到这一次,祖龙才知道,为什么这枪枪名弑神。

    就算是不死不灭的圣人,这世界上唯一能称作神的存在,沾到这枪也免不了腐蚀吧!

    祖龙不敢大意,灵力覆盖全身,形成一套铠甲,防止弑神枪的触碰。由于已经将那本命灵宝在祝融身上爆掉,祖龙手里也没了趁手的兵器,只能用一支三叉戟和宸陨对决,渐渐落入了下风。

    就在两人交战正酣之际,天空中突然响起了一声暴雷,无尽魔气从宸陨来的那个方向喷出。与魔气同时被弹出的,还有魔祖罗睺,他身上的黑色铠甲已经变得破败不堪,露出铠甲下缺乏阳光照射的白皙肌肤,不再像之前那样杀伐之气四溢,但却也平添了一份妖冶。罗睺此刻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完好的地方,伤口上浸透着五行之力,也唯有脸上的天罗面不知为何,还保持着完整。

    “罗睺,你失败了……”

    魔气之中,一身青袍的道人身后飘着六道光团,从黑色的魔气之中走出。他就仿佛那出淤泥而不染的青莲,衣衫虽然有些凌乱,却仍然是一副圣洁的模样。他走到罗睺身边,四柄诛仙剑突然窜出,挡在了他的面前,似乎想阻止他的去路。

    但罗睺早就没有多余的法力来维持诛仙剑,诛仙四剑摇摇欲坠,如今也只是摆个样子。鸿钧看着陷仙剑和绝仙剑,在两柄剑身上一弹,只听砰的一声,剑内的结界似乎破碎掉了,小黑和太一不分先后的掉了出来。

    太一刚出来,便看到了罗睺和鸿钧的对峙。他的神色异常复杂,想要张嘴说些什么,却没有说出口。

    “罗睺,你自诩所持之物为那一线生机。可你就没有想到过,说不定,这块造化玉蝶,正是在天道的掌控中呢?”

    鸿钧身后,除了先天五行旗外,还多了一个血红色的光团。那光团收起光华,落到了鸿钧的手中,正是一块沁了血的玉璧。

    “此乃……天道!”
第1章 。1城
    太一进入绝仙剑后,便发现了绝仙剑的不同之处。

    和传闻中杀伐肆意的诛仙四剑不同,太一从绝仙剑上感受不到一丝的杀意,仿佛那绝仙剑从来就没开锋一般。不仅如此,绝仙剑还不断变化着形态,就如同一个尽职尽责的陪练,陪伴太一熟悉各种技能。

    混沌钟的各种妙用、各种妖族的术法,以及太一的本命神通……太一在绝仙剑的空间中完全没有感受到半点的威胁性,将几乎所有的技能练了个透彻。

    然而就在他准备化作原型实验几个非原型不可的技能时,绝仙剑突然顿住了,过了半晌,它忽然化作一身黑袍的罗睺。太一警备地看着罗睺,眼前这个罗睺似乎是绝仙剑所化,并没有穿着一身铠甲,反而是一身的黑衣,看上去年轻了不少。不过太一怎么看这么觉得这身黑衣异常违和——若是常人在洪荒中见到穿黑色t恤、黑色牛仔裤的,估计也会觉得违和吧?

    罗睺褪去了一身戎装,天罗面也被摘下,露出他原本的脸。他的肤色很白,似乎缺少阳光的照射,一如幽静之中的吸血鬼,神秘而危险。但是太一总觉得,罗睺的脸,他似乎在哪见过。他看着周围的空间,有些不满的皱了皱眉。

    原本绝仙剑的空间中是一片黑暗的虚空,罗睺现行之后,突然打了个响指。周围顿时变成了一片草原,似乎是正值夜晚,草原上空漫天的繁星。

    “过来坐,我帮熟悉了半天的技能,陪我聊会天总可以吧?”

    太一警觉地走到罗睺身边做下,混沌钟就在他的身后,准备一旦是有不妙就直接开战。混沌钟毕竟是和诛仙四剑同等次的法宝,即便是太一此刻修为不如罗睺,但相信以混沌中的力量,四分之一的诛仙四剑他还是能扛得住的。

    看着太一一脸戒备,罗睺晒然一笑,躺在了草坪上。

    “不用那么戒备,我的本体还在外面打生打死,绝对没有多余的灵力来对付你。”

    “你的本体在外面,这是你的三尸?”

    太一回想起前世的斩三尸成圣,按理说,罗睺现在的修为已经是准圣了,应该斩却了几个三尸吧?

    罗睺沉默了,他摇了摇头,有些自嘲的笑了:“连我本人都说不定只会是别人的三尸,我上哪来斩却三尸去。这只是我的一丝神念罢了,我只是想看看,未来的东皇是什么样子。”

    “你是谁的三尸?还有,你知道我?”

    罗睺居然是别人的三尸,这简直刷新了太一的世界观。还没等罗睺说话,太一就反问道,罗睺沉默了半晌,忽然叹了口气。

    “我只是打个比方,谁说我就是别人的三尸了。至于你,有人和我提起过,开天辟地,龙凤初劫,之后就是巫妖鼎立、封神之争吧。他和我说这些的时候,我是不信的,毕竟这只是天道罢了。现在看来,我们都逃不出天道啊……”

    罗睺忽的坐起身,摆摆手说道:

    “算了,不说这些琢磨不透的事情了。我只是想和一个人聊聊罢了,你是喜欢那个家伙的吧,巫王宸陨?”

    “你怎么知道?”

    太一脸上微红,不过并没有否认。罗睺晒然一笑,乌黑的发丝不再像之前穿着铠甲那般坚硬,反而多了几丝柔软。

    “我就知道啊,毕竟我也曾经经历过那件事情。不过,我和你的位置不同,我是被喜欢的那个。”

    “正好我们要闲聊,给你讲个故事吧。”

    罗睺重新躺了下来,看着天空,嘴角勾起一丝微笑,陷入了回忆:

    “就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特别荒凉的地方,居住在这个地方的人也都是蒙昧无知的。突然有一天,一个人发现周围太荒凉,便想改变这个土地。”

    “他就向这片土地的管理者问,怎么才能改变这里啊。管理者告诉他,你要想改变这里,必须用这里所有人的血液浸染这片地方,这里才会被改变。”

    “居住在这里的人并没有什么多余的情感,那个人就想改变这里,于是他就做了。他不断的将这里的人杀掉,用血液浇灌这片地方,终于,这片地方渐渐地改变着。”

    “他本以为,作为杀死了这里所有人的存在,他最后也应该和他那些愚昧的同胞一起死去。没想到的是,他居然碰到了一个和他一样聪慧的家伙。”

    “那家伙似乎是从另一块土地来的,那家伙向他讲述了他家乡的一切——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漫天的星空。没有这些愚昧的同胞,甚至没有管理者的存在。那家伙说,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重新回到他的故土,那个美丽的地方。哦对了,那家伙还教会了他什么叫牛仔裤、t恤,还有各种制服、汉装。不过他并不喜欢穿衣服,毕竟他也是这片土地诞生的,总会有一些本能吧。”

    “遇到那家伙之后,他就和那家伙一起上路了。土地很大,寻找那些藏在土地中的人本来是件很困难的事,他本以为会一直孤独,没想到,在那家伙的陪伴下,这段旅程反而充满了阳光和希望。”

    “渐渐地,他们两个相互吸引,情投意合。他心中暗自许诺,必须要将这里变成和那家伙不过快乐的时光嘛,都是短暂的,很快,他们就将这片土地中的所有家伙都消灭了,土地只差最后一点点,最后一点点,就可以变得和那家伙的家乡一样了。”

    “于是他又问管理者,这最后一点点怎么办啊。管理者说,想要改变这个土地,必须消灭这片土地上孕育的所有生灵。”

    “所有的……”

    罗睺陷入了片刻的失神,再一次重复了一边口头的话。然而此刻太一的心里,却掀起了惊涛骇浪——

    如果把土地换成混沌,管理者换成大道,那这分明就是活生生的盘古开天!

    “所以,他死了,为了完成最后一点点的改变。可是他不甘心啊,因为这里和那家伙的家乡不一样,那家伙的家乡没有管理者,这里却有。抱着这样的执念,他在改造这最后一点点改变过程中分成了两半,一半逃出了他的身体,钻入了‘魔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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