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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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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到了第三次,赵长顺就没什么好脸子给他看了,赵长顺在边上咳嗽,老A走到哪儿,他就一直站在一米之外的地方盯着,老A前脚离开原来的位置,赵长顺就上去重新把那些他动过的货摆整齐。

其实老A并没把货弄乱,但很明显,赵长顺是想找个法子赶老A走。这生意做的不是人气儿,不是店里人越多,越能招揽顾客。现实情况恰恰相反,人们往往碍于面子,看见店里有陌生人在,就绕道而行的。

老A感觉到了赵长顺的潜台词,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最后还是悻悻地走了,这说明老A还是拎得清的。赵长顺一直送他到门口,看着他骑上了三轮车,车上堆满了空饮料瓶……

整个催眠过程共花去两个多小时,在确信挖不出什么东西了之后,周炳国又把赵长顺唤醒过来。整个回忆过程显得细致详尽,尽管大部分对警方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帮助,但最后一个信息,还是对我们有着很大的提示作用。

“三轮车上堆满了饮料瓶?”闫磊问道,“难道是饮料公司的运水工?”

“那也未必,”周炳国顿了顿,“也有可能是收破烂的。”

又是一条崭新的线索。闫磊带着我们重新走访了一回当年发现尸体的窨井。时过境迁,出了那档子事儿之后,窨井早就被埋了。吴老二的棺材也被挖出来换了地方。我们在事发地点的小区附近走了一圈,然后直奔目的地,一家中等规模的废品收购站。

周炳国把那个蹬着三轮车,车上全是饮料瓶子的男人定义成收破烂的。这个猜想很快被证实靠谱,因为那个收购站历史悠久,当年几乎包掉了所有拾荒者的销路。一来二去,是个人都会对这块地界熟悉起来。

抛尸地点偏僻隐秘,而且也算是被存封的市政废弃工程,不熟悉的人光靠自己摸,几乎很难有机遇碰巧遇到这个天然的藏尸地,这也是把凶手指定为拾荒者最重要的证据。可前期的判断呢?

这案子蹊跷得很,从最初的记者,到后来的系统内部人员,再到现在的捡破烂的,简直就是风牛马不相及。别说闫磊,就是我,也会对周炳国的判断产生怀疑。

“这其中肯定有什么关联?”周炳国同样也意识到自己屡屡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更要命的是,似乎每一条线索都是可以走得通的。

“那怎么办?”我问道,我当然还是义无反顾地支持他,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也只能一有线索就走一步看一步地深挖下去。

“不管怎么说,总得先去见见那个废品回收站的老板。”

老板已经六十多岁了,现在基本已经不做生意了,业务由他的儿子全权打理,也算是子承父业吧。等我们把那个老头儿找到,才意识到侦查范围没有缩小,反而扩大了。全市现有收破烂的就得有几千人,更别说往前上溯十几年了,等于是从原来的大海捞针,又被带到了另一片海域里接着捞。

“有没有结过婚的?或者这买卖做得挺顺,后来又去干别的去的?”

老头儿正坐在门前的椅子上品茶,看了周炳国一眼:“别小看收破烂的,除了脏点儿,可是个俏活儿,但凡干够五年以上的,身边都能找着个女人,你说的这些到处都是。”

周炳国给出的范围太大,根本无法从这么大一堆人中锁定目标。

“一个捡破烂的,怎么可能知道冯天天和何久安?不看书,不看报的。”闫磊也提出了疑问,似乎对周炳国的信任感又降了下来。

周炳国不说话,过了一会儿:“那滴墨汁!”

“什么?”

“那滴墨汁,何久安家床上的那滴墨汁。”

我没明白周炳国这话是什么意思,隔了好半天才想起来周炳国在何久安家的床边,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那个时候貌似他就已经有头绪了,只是还没有把握,所以才没说出口。我没有接他的话,而是竖着耳朵,等着他来解释。

“冯天天与何久安的死,证明了这凶手一直都在默默地看着我们,而且不会被怀疑,所以我们才会把怀疑的对象放到记者身上,对吗?”

“没错,”闫磊点点头,“可记者现在不是已经被排除了吗?”

周炳国接着往下说:“我还记得李舒然和我们对凶手的心理分析,我们一直搞不懂为什么他会认为凶手有上进心,对吗?”这回闫磊没有做声,这个问题他显然回答不了。

“我们前面也分析过,从一个收破烂的一跃成为记者或者是系统内部的人,基本是不可能的。”

这个倒是没错。“但漏掉了某点,有上进心是一码事儿,能不能实现理想是另一码事儿。”

“你的意思是说,他想当警察或者记者,一直没当成?”闫磊尝试着问道。

“不排除这种可能。”

“那究竟是记者,还是警察呢?”

“答案就在那滴墨汁。”周炳国说道。

“墨汁?”

“没错,你们再仔细回忆回忆,凶手杀人的时候都出现过什么?”

我这下反应过来了:“墨汁代表笔,十年前的死者都被留下照片,照相机,他想当的是一名记者!”我差点儿尖叫出来。

“通过法医鉴定和现场勘察,证明冯天天和何久安在死前都有两小时的存活期,既没有虐待痕迹,也没有侮辱尸体的证据,现场却留下了一滴墨汁,你们认为他会在做些什么?”周炳国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想想死者的坐姿!”

我回忆着现场的情形,猛然鸡皮疙瘩竖了起来,在最近两起凶杀案中,凶手没准儿也用了照相机,而且还用了笔写过什么,加之他们坐在椅子上的样子,难道凶手是在模拟记者采访?

“没错,起码我是这样想的。”周炳国点点头。

“采访?”

“而且采访一定就会发表。”

分析到这儿,我突然有了种茅塞顿开的感觉,尝试着理顺整条线索的逻辑。曾经是个捡破烂的拾荒者,因为不乏上进心想当记者,又因为某种原因,导致他开始杀女性,在杀人的过程中,给受害者拍照来纪念这段“历史”,多年以后他结婚生子,生活归于平淡,我们的到访激起了他的愤怒。难道他用“采访”的形式,要把它制作成新闻事件,来表达自己的愤怒?

我一边想着,一边觉得匪夷所思,这个逻辑是理得通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个变态有个天然的时机等着他——龙舟赛。龙舟赛开幕那天人声鼎沸,将会聚焦无数目光,难道他想在开幕那天,将这个新闻曝光?

在场所有人听完这个有点儿离奇的动机都脸色骤变,不管有多少可能,但如果我们真的没有判断错,他真的付诸行动,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闫磊怔在那里,过了良久,冒出来一句话:“我突然想起一个人来。”

闫磊说的那个人叫彭峰。今年应该也有四十出头,这个人有点儿小名气,是个摄影师,以社会民生为主要题材,作品在省里得过奖。市委宣传部在几年前举办过一个公安警风的纪实摄影大赛,邀请彭峰参加过,所以除了记者和系统内部人员,他也算是对市局组织架构比较了解的人之一。

这还不算,更重要的是他的身世,说实话,彭峰的作品也就只能算是业余中比较拔尖的,但对于一个半路出家的摄影者来说,人们更加关注的是他的文化价值,而不是艺术价值。在做摄影师之前,彭峰一直以捡破烂为生。

这个就不用我多解释了,想想都知道会有多少新闻点可以挖掘。“拾荒青年不甘生活平庸,拾破烂攒钱自学摄影技术。”类似的标题想必谁也不会陌生。在闫磊的记忆中,2003年、2004年的时候好像此人是被炒作得最红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地方报纸,都把他作为头条刊登过,貌似还得过一个“十佳青年”荣誉。

但2006年之后好像消息就越来越少了。艺术毕竟是个吃工夫的行业,短暂的虚名,稍微炒作一下就能起来,若想要把它当饭吃,还是要有些天赋和持久的毅力的。

“反正在我的印象中,没听说之后又弄出什么大名堂来,也没听说哪个报社、杂志社把他收了去做摄影记者。”闫磊补充道。

我没有做声,脑中兀自将心比心地去分析他会产生的心理,好不容易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有了点儿小名气,正以为事业可以进一步发展的时候,却屡屡遭挫,骤升骤降的命运安排,多少会让他有些心理失衡、仇恨社会。而就在这个时候,当我们再次调查悬案的时候,会不会激起他心中压抑起来的仇恨,要用这种方式为自己制造新闻事件呢?

我没有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既然我想得到,周炳国就一定想得到,在没有得到最终确认之前,还是少分析,多调查,以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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