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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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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所有的浅薄的犯罪心理学知识来分析,用性原动力来解释嫌疑人的行为是再合适不过了。嫌疑人不是在报复仇家,而是把所有的女性都当成自己的仇人,归根结底的原因正是嫌疑人的性无能,无法正常宣泄自己的性欲。嫌疑人初次性经历的失败,是导致他杀人的最重要的刺激源!

全中国的性无能者数以千万计,但上升到这样无差别疯狂杀人的凶手还是比较少见的,势必还有其他的原因。我能够想到的,是有某个女性在他成长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这个女性可能是后母或者孤儿院的管理员之类对他有绝对权威的人,他遭受过她的殴打或虐待,在幼小的心灵中,女性就成为了恶魔的象征。随着青春期的到来,正常的生理需求又促使他对异性产生好感,他交了一个女朋友,在性经历失败之后,对方有意无意的嘲讽或埋怨,彻底激怒了他。他开始了疯狂的报复行为。

从J市的“开化”程度看,以及第一起案例发生的年代,可以大致推断,那个地域和时间阶段的男女青年,第一次性行为发生在18~28岁的青年期。

根据现场作案的老练程度,又可以排除18~20岁这个更为年轻的年龄段。

因为凶手性无能,作案之前应该没有成功的性经验。2001年之后照片上出现了精液,说明他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让自己恢复了性功能。

从作案的细节来看,凶手肢解虐杀妇女毫无惧意,所以应具备一定的医疗知识。将受害人受害过程拍照,故意摆放在尸体旁边,证明他有一定程度的臆想症,并且有强烈的控制欲。

从照片上看,死者的遇害地点都在郊区,死后又被投掷到废弃的洞里,肯定得有一辆搬运尸体的车。从1998年起,他开始有了肢解尸体的行为,并且还把这些肢解的器官带回家,想必是个私密的地方,所以认为他是独居。

至于为什么李舒然会认为凶手有上进心,我不知道。

上述的分析,怎么说都是通的。我之所以说得头头是道,是因为已经有犯罪心理学家分析过了,加之我多少看过一些这类的书,总能摸到点儿门道,但如果警察仅按照这个来查,估计就“走”远了。还得按照常规的思路来走,加以辅助才是正确的办法。

受害者共有8人,交叉对比是必须的。说是无差别杀人,但凶手选择对象肯定还是有规律的;可喜的是,照片上还提取到了一枚指纹。警方就此展开了大规模的调查,结果当然是这些所查范围之内,没有符合画像中的人,或者有证据显示不是凶手。

除此之外,他1999年为什么消失了,两年之后,也就是2001年,集中爆发了4起案件。消失的两年究竟又有什么刺激到了他?2002年之后,又是什么促使他停止了屠杀?

各方意见均不统一,有人认为他因为别的犯罪行为获捕,正在狱中;有人认为他生病了;还有人认为因为警察及时发现尸体,所以威吓住了罪犯。我却不这么认为,于是想起那个叫李舒然的人写的信。难道凶手真的是因为结婚生子而停止了杀戮?

这会不会是个无聊的闲人开的恶俗玩笑?

不过,没想到这个李舒然居然懂得用技术手段隐藏了自己的IP地址。我还没解开这其中的玄机,第二天,李舒然给我的邮箱里又发了封信,进一步对警方先期的侦查方向提出质疑。

在案发期间,J市公安局曾向广大群众征集嫌疑人线索,让大伙儿着重注意曾经猥亵过妇女的露阴癖,或者躲在水房、浴室、厕所偷窥并携有刀具的男子,并因此捕获不少有过类似前科的人。但是很遗憾,并没有发现嫌疑人的踪迹。

此次,李舒然的质疑更为强烈,并且有着详细的解释。

露阴癖,几乎都是男性,是指向陌生女性裸露自己的性器官,从女性惊慌失措的表现中,获得性满足的一种变态行为。他们本身其实是弱者,很有可能患有性无能,无法完成正常的性生活——尽管这一点与此案的嫌疑人相似。但他们的区别在于,露阴癖并不具备坚毅、冷酷的性格特征。他们自卑懦弱,这和嫌疑人就有明显差异。他们仅仅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求,对女性并不仇恨,如果受害人反击,或者轻视露阴者的行为,反而会让露阴癖者无所适从,甚至落荒而逃。通俗点儿说,他们是一群“虚张声势”的变态者,不具备上升到冷血杀手的心理素质。

偷窥癖倒是有这样的可能。但问题是,偷窥往往是一种强迫性的行为,这和因为好奇或者恶作剧的少年偶发性地偷看女浴室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上升成为“癖”的,是指他无法停止下来。偷窥癖大都是受色情书籍或者影像的不良影响,为寻求刺激,然后一发不可收拾的。按照通常的发展脉络,偷窥癖发展到一定程度,会出现不良性行为,比如嫖妓,甚至强奸。但必须注意的是,他们并不会杀人,因为没有这方面的心理需求,即使杀人,也是因为诸如“生怕事态暴露”而导致的临时起意的杀人,肯定不会出现虐待受害者或者受害人尸体的行为。这明显是另一种人才应该有的行为特征,即所谓的性虐杀者。所以,你们先期的判断完全错了。

以上是李舒然发给我的第二封信。照信中内容的措辞和逻辑分析,这次明显专业得多,还有可能是业内人士。

我上报了这一特殊情况,并给我原来所在的网监支队的工程师打了电话,希望能够得到他们的支持。两小时之后,那边传来了分析结果,李舒然的IP地址显示,他正是在此案发生的J市给我发的邮件。

进一步定位仍在进行,网监支队的王工跟我说,如果李舒然不上线,就无法知道他的确切位置,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引导他继续发邮件,王工他们将24小时监测着这个邮箱地址,一旦有发送情况,就有可能锁定他的确切位置。

我再次打开了他发来的邮件,阅读之后,写了封措辞诚恳的信。希望他能够接着就此案的看法,向警方提供信息。

张凡双,沈阳人,今年26岁。未婚,有个在法国留学的男朋友。2001年以全校第三名的成绩考入师范大学法律系,4年之后升入本校传播学院读传播学硕士。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在《检察风云》报任记者、编辑。2008年,只身潜入某传销集团内部,搜集大量违法证据,为警方破获新世纪以来最大的传销案立下汗马功劳。“悬案清理”工作组成立之初,张凡双被《检察风云》的主编力荐,进入工作组,担当媒体联络的工作。

吃过了午饭,张凡双坐在自己的电脑前看星座运程。

我让她暂时不要离开,替我值一会儿班,随即开车去了图书馆,寻找有关性虐杀的资料。我耐心地翻着厚得跟砖头一样的专业书,像个专门跑来看黄色情节的小男孩,躲在角落翻有关这方面的知识。

书中说,性虐是指一种将暴力和性欲混合起来的变态心理,通过暴力让施暴者达到性高潮的一种手段,其中包括施虐和被虐。这种癖好就像生病,不及时治疗会愈演愈烈。

我想,如果有这癖好还有兴趣杀人,还真是电影里所形容的那样“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了”。其中的佐证,就包括一些国外性虐杀的案例。上面所描述的现场,也和这个案子有许多雷同之处,都是通过暴力虐待杀死女性,来满足自己的性欲。书上还说,这类人往往会做出很多匪夷所思的行为,来满足他们作案后一些常人难以理解的幻想……

看了一下午的书,我回到办公室之后,想了想,又给李舒然发过去一封邮件:“如果他是个性虐杀狂,你能够知道他在对那些女性虐时,心中在幻想什么吗?”

不料翌日上午,李舒然发来的邮件却这样说:

我只是提到性虐杀,但不代表着我认为嫌疑人就是性虐杀。他是个变态杀手,却不是这个类型的,起码在作案初期,如果让我来分类的话,我会把他定义成愤怒型罪犯,这和你们警方的判断,以及对其行为的预测会有天壤之别。他最初作案的动机,仅仅是因为他恨女人,而且是恨高知女性,和性没有关系。而且,我想奉劝你的是,想要了解变态者,不是靠看书,而是要真正走进他们的内心!

突然的转折,让我有一种被耍的感觉。李舒然抛出“性虐杀”的概念,当我对此进一步了解之后,现在又告知我这并不是他的本意。这简直是在侮辱我的智商。

我似乎都能看到他在电脑前不屑一顾的表情,好在这次,网监那边也传来了好消息,经过技术处理锁定了李舒然的确切地址,但进一步调查又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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