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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观察了一下,我躺的地方和拍戏的场地很像没错,但这里根本就不是山巅。听那狗屁陈管事的说法,应该是王府或王府附近。
得,兵来将挡,不如去这一百零八原先待的地方看看再说。虽然不识路,可顺着陈管事来的方向一路走去,总算看见了人影,而且还是和我一样打扮的人。
我当即跑过去,扯住一人就问,“这位小哥,麻烦你件事,你知道我住哪儿么?”
那人瞪着我看了半天,摸摸我的头,“一百零八,你不认识我了?我是你昨天刚结识的一百零七,我们现在就在住处啊。”
一百零七?一百零八?这地方的人怎么取名都这么奇怪。
“怎么会忘了呢,我刚才走的急没看清,你是一百零七兄嘛,没说错吧。”我用力拍拍他的肩膀,“不瞒你说,我这人确实有点儿小病,就是老忘路,真是不好意思哟。”
“一百零八,你今天话真多,好奇怪。”一百零七直接道出心中疑问。
敢情这一百零八还奉行沉默是金啊,那我可得小心点。
“其实我跟投缘的熟的人就不话少了,昨天我对一百零七兄颇有好感,所以话就多了。”
“嗯,我们都是孤儿,我也觉着你特亲切。”小零七灿烂一笑,随即面露苦相,“一会儿就要选拔了,真担心进不了王府。唉,听说选拔很严的。”
找个奴才还要选拔,这王府还真够装逼。
“一百零七,嗯,不好意思,我昨天就忐忑不安,一紧张把本来就打听不全的选拔具体情况都忘了,再加上我记性也不太好,你能不能给我介绍下。”我握住革命兄弟的手,双眼真诚无比。
从一百零七的只言片语可以推测,这一百零八是个孤儿,和穿越前的我倒挺像,那么我就不用费心去瞒他的父母了。再者他又寡言,大家都是昨天才认识的,那么在这里也不会有什么熟人。我现在只要弄清楚当前的状况,便可以暂且伪装下去,至于其他,像所处的朝代,地域什么的,以后慢慢来还怕搞不定。
一百零七不疑有他,一开口,还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大体情况就是原来这院子名叫丛芜院,属于八王府,里面住了一百零八人,为了方便统一管理,都编了号,从一至一百零八,他们是昨天到这里集合今早将参加应聘的无业低文凭人员。招聘会分三种,文,武,杂。能文的入文署,招五人,分配去书房、藏书阁、账房一类的地方;能武的则入武署,招十四人,依武的情况分做内、外护院,内护院当然是选武艺比较高的;杂分类比较多,总体就是热爱劳动家务在行的,招九人,入杂署,被分到净衣所、厨房一类的地方。签合同时会有一两银子的签约费,之后再按具体工作派工资。听他的口气这签约费还挺多,他就是为着这一两银子来的,为了给他相好大妞儿(用他的话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姑娘)治病。
我现在身无分文,嗯,如果能够当职,也不失为一种出路。
一百零七说完没多久,就听到一个欠扁的声音传来,“哟,这不是一百零七吗,还有闲功夫在这里聊呢,马上就要选拔了,不知某些人是不是做好了卷铺盖走人的准备所以无所事事啊?”
一百零七一听,脸立马变了色,“不要挖苦我了,为了大妞儿,我一定得入选。”
走过来的那人长得不错,不过怎么看怎么别扭,一个大男人,生得像个女孩子家般秀气,唇红齿白的,说话还刻薄,完全不是我喜欢的那型。看样子他和一百零七是老相识,不,是老对头。
也许是见我在打量他,他瞟了我一眼,又低头看了我的衣服。
衣服有什么好看的,我也看了一眼,诶,别说,先前没注意到,现在才发现每个人腰上上都挂着个小木牌,上面写着数字,我的上正写着“壹佰零捌”。原来大家都是靠牌子认人啊,虽然容易,可这数字数字称呼起来,跟牢犯似的,也怪别扭了点儿。
“哦,一百零八,是你啊。”什么是我,你压根儿就不记得我是谁好不好,刚才还要用看腰牌的。你看,我也看!
我微笑着走过去,掀起他的牌子来,左右瞅了半天,轻轻放下,“原来是三八兄啊,幸会幸会!”
他是三十八号。
一百零七一听乐了,不过忍着没笑出来。
那三十八修养倒很好,没当面发作,只扔下一句话:“别高兴太早,就你这样,也只能逞逞口舌之快,想入王府,笑话吧。”说罢走人。
我怎么样啊我,为了今后的生计,我怎么着都得入,何况我能文能武,仪表堂堂……
慢着,我还不知道这一百零八长什么样呢!
赶紧拽住一百零七的手,“一百零七,这里有没有镜子,我想再整理整理自己,等会儿一鼓作气参加选拔。”
“你傻啊,镜子怎么是我们用的起的。那边有口井,你打通水照照吧。”
水也行,我满心紧张地对着水面看去……
长吐一口气,这一百零八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特点。
普通的长相,虽然和我施人凡的英俊潇洒差远了,但是看上去还算舒服。早已做好心理准备,一个家奴,能长得多好,刚才那个三十八除外。
有一点,他看上去不过十七、八岁,正是少年到青年过渡青葱模样,这样一来,我算是白捡了六、七年时间,这点我还比较满意。
“我说一百零七,我们什么时候可以不用以数字相称啊。”
“入府当职了就可以用自己原先的名字了。”
“那我们私底下直呼对方名字也没问题吧,你叫什么,多大了?”
“常庚,十六岁。那你呢?”小常庚很听话的回答了问题。
我嘛,既然来到了新的世界,就要开始全新的生活,所以,我得取一个响当当的名字!
“我叫施乱红,比你大,十七,你得管我叫哥。”本来想说叫独孤乱红的,可我总不能忘祖欺宗吧,姓就留着好了。
“乱红哥!”
“常庚弟!我们一起努力入选吧!”不光这样,从今后我施乱红定将成一番大事!
“嗯!”
犹记少年无多憾,惟道乱红欲天高。
☆、文选
招聘会时间到。
只见陈管事和另两个管事模样的人慢条斯理地从院门进来,分开站好,那架势怎么看怎么像阅兵。
陈管事清清喉咙,指着另两人中一穿黑褂的道:“这是熊管事。负责武选。”又拍了拍余下穿土色褂子的说:“这是李管事,负责杂选。”
那熊管事身材高大魁梧,一看就知道是练家子的。而那李管事生得尖嘴猴腮,看上去比陈管事还令人讨厌。之前没注意,这才发现陈管事穿的是深蓝色褂子,看来不同部门的衣服不一样,而且这陈管事应该是头儿。
“至于我,就负责文选。你们要讨哪个署的职,就跟随相应的管家去参加选拔罢。”陈管事大手一摆,众人便自行分散开来,寻自己的主儿去了。
身旁的常庚握握我的手:“乱红哥,我走了,你也加油!”说罢朝那李猴子走去。
武斗的事多伤身,搞不好弄个残废死亡的,在这法制落后的古代可是哑巴吃黄连,连个人身保险都没有,杂嘛,累死人,又不易升官。嗯,我已经做好打算,迈着坚定的步伐朝陈管事走去。
作为现代人,而且还是大学毕业的本科生,站在众巨人的肩膀上,区区文选,怎么可能难得倒我。最重要的是,这陈管事是管事里的头儿,那就说明文署里的人最有权势。总的看来,参加文选是最明智的选择。不过参加文选的人倒不多,也是,只要有点文才的书生,怎么会甘心放下圣贤书而当一个下人呢?古代的人果然没有现代人懂得变通,在现代有钱有权的是老大,谁会管你是干什么的。
待我入队站好,一眼便瞅见三十八那张白嫩的小脸,啧啧,如果他是个女孩子,我绝对把她考虑在我的猎艳范围内,可惜啊……
三十八也看到了我,眼睛一翻,直接视我为空气。
陈管事一声令下,“参加文选的跟我来吧。”说罢就带着我们一行人去往另一个院子。
“你们既然选择了文署,想必也有些功底,但考虑到你们的实际情况,我当然也不会太为难你们。”陈管事很有主管派头地背手说道:“这次的选题就是以这院中花为题,作一句应当前时节的诗即可。每个人把自己的诗写在纸上交过来,附上自己的编号。笔墨纸砚在那边,半柱香时间内交给我。”
用一句话来形容我此